三甲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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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三甲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义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国医务人员道德规及实施办法》和《省医德规实施细则》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医院的实际情况,修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过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新风,忠实地履行历史赋予的“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神圣使命。

第三条 凡本院职工均应加强医德修养,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医院设立三级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组织,即: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

第五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成员担任,成员由监审处、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处、质控办、宣传处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由院监审处、党办、人力资源处、团委、妇委会、质控办、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等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由科室科委会成员组成。

第八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审处。

第九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二)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全院性医德医风教育,并把医德医风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重要容列入医院管理目标

(三)实行奖优罚劣,对格遵守医德医风规、医德高尚的个人,作出表彰和奖励的决定。

对违反医德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条 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职责

(一)每月对全院各科医德医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抽查),有关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理。

(二)对全院医德医风典型事例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奖惩意见。

(三)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确保医德医风各项制度落在实处。

第十一条 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医院制定的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计划,格执行医德规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每月总结科室医德医风工作一次,并将奖惩情况填写在月报表上按时呈交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每年开展一次医德医风自我评价工作,确保人人有医德医风档案。

(四)按要求作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记录。

(五)按时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医德医风建设计划和措施。

(二)按医德医风教育计划组织全院性政治学习和医德教育。

(三)负责管理医德医风档案,按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和容。

(四)按月收集科室医德医风月报表。

(五)负责收集、登记集体或个人的好人好事、感信、表扬信等,并按奖励标准报质量控制办公室兑现奖金。

(六)协助对违章违纪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受理投诉,并按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意见,报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质控兑现。

(七)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代表座谈会,并做好记录。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医务人员行为规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国医务人员医德规》和《省医德规实施细则》,具体容如下: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谨,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 格执行《省医德规实施细则》,细则中医务人员行为规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改革,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不正之风。

(二)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反对一切向看的错误倾向,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

(四)礼貌待人,文明行医,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到,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准与病人亲属争吵斗殴。

(五)对患者应一视,不应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衣着外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六)对工作认真负责,精心诊疗,避免造成错诊、漏诊,贻误病情。

(七)在诊疗过程中,要尊重科学,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八)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九)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无故旷工。

(十)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

(十一)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违法必究。

(十二)不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以医谋私、索贿受贿。

(十三)未经本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开展业余和兼职服务,从中谋取私利,损害单位和患者的利益。

(十四)必须遵守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得泄漏病人秘密和隐私。

第十五条 本院医务人员行为规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积极投身改革与建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遵守社会公德,加强医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要以白求恩同志为榜样,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

(三)人人衣帽整洁,佩戴工作牌上岗,做到举止端庄,谦虚有礼,作风正派。

禁止在工作岗位、诊断室吸烟。

(四)礼貌待人,文明行医。

对病人接待热情,语言亲切,态度和蔼,服务到,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准与病人及其亲属争吵斗殴。

(五)对病人应一视,不应因患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衣着礼貌及亲疏关系等而有不同对待。

(六)对工作认真负责,尊重科学,做到诊断及时准确,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治疗安全有效,护理到热情,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确保医疗安全。

(八)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不看非业务书刊。

(九)互敬互学,团结友爱,于律已,宽以待人,做安定团结的模。

(十)不损人利已、损公肥私、以医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红包和礼品,不接受病人及亲属吃请。

(十一)格执行的物价政策和规定,禁止各种名义的乱收费,不准伪造病历、开假证明,不得出具执业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十二)不准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不准以任名义私收病人现金,只有门诊和病区收费室为合法收费单位。

(十三)不准在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或闹无原则纠纷,不准在任场所发生有损医院声誉的言行。

(十四)不准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对各种名目的回扣、变相回扣、包装费、好处费和实物,不得为药品生产、经销单位登记、统计医生处并收受各种名目的促销费、开单费等。

(十五)格执行各种卫生法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违法必究。

医院各级干部要率先垂,勤奋工作,善于管理,格要求,用自己的模行动带出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技术精的医疗卫生队伍。

第四章医德医风建设各类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一)凡属医院正式职工,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医德医风档案针对机关后勤人员可以理解为职业道德档案。

(二)医德医风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即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后勤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奖惩和调出的重要依据。

(三)医德医风档案所包括的容有医德医风档案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各类先进模的表彰资料、因医德医风面受处分、通报的有关资料、接受岗前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情况的资料等。

(四)医德医风档案由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医德医风考评情况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综合性考核。

(五)医德医风档案中的有关资料将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研讨会制度

(一)每年由党办组织召开一次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研讨会。

(二)对积极投稿的论文,医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讨论研究职工思想状况和医德医风状况。

第十八条 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一)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工作中,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

由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2学时。

(三)医德医风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容,各党支部、科室应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医德知识,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新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五)医德医风教育的主要容:

1、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义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国医务人员医德规》、《省医德规实施细则》、《医德概论》及其他有关职业道德建设理论、经验等。

2、党的路线、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

3、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典型事迹等。

(六)年底核对医德医风教育考勤情况,按规定实行奖惩,有关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十九条 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

(一)从行政、企事业、新闻媒体等单位聘请责任心强、关心医院发展的同志担任医德医风监督员。

(二)医德医风监督员由院党委颁发聘书,监督员有权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医院发展状况。

(三)每年度发放《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调查表》,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并及时汇总意见,反馈结果。

(四)监督员持《医德医风督察证》在院各科室可随时履行其职责。

(五)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四年。

第二十条 患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医务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面的投诉。

(二)护理部负责接待处理患者护理服务及质量管理面的投诉。

(三)财经处物价科负责接待处理患者物价收费管理面的投诉。

                      

(四)医保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农合、医保管理面的投诉。

(五)门诊部负责接待处理患者门诊服务及管理面的投诉。

(六)监审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医德医风管理面的投诉。

(七)保卫处负责接待处理患者财物及人身安全管理面的投诉。

(八)营养科负责接待处理患者食品质量及安全管理面的投诉。

(九)各接待投诉的科室和个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的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每月汇总上报投诉管理办公室;被投诉科室要主动配合职能科室作好调查、核实、处理和整改工作。

第二十一条 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

(一)门诊病人在就诊时通过门诊电脑满意度测评系统(或填写《患者满意度调查表》)的式,评价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资料由门诊部汇总、分析、反馈。

(二)护理部每月对住院患者进行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调查结果由护理部统一汇总、分析、反馈。

(三)住院病人出院后,由医务处后医疗管理中心,对患者及家属、短信等式进行回访,并对相关资料汇总、分析、反馈。

(四)调查中反映的有关情况,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或通报并作出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五)凡涉及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人和事均照章处罚。

第二十二条 病员信访制度

(一)门诊部、医德医风办公室负责接待病人及家属来信来访。

(二)医德医风办公室通过接待投诉、定期开启意见箱和收集病人意见。

(三)对病人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医德医风办公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一月反馈给病人或其家属。

(四)患者来访时,院属各科均要执行“首次接待负责制”,对于非本科问题,应引导病人到相应科室,不得推诿。

第二十三条 工休座谈会(医患沟通座谈会)制度

(一)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并做好记录。

(二)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三)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四)通过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医患联系。

第二十四条 职工挂牌、正规着装上岗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进修、实习人员)均应佩挂工作牌,着正规工作服上岗工作。

(二)挂工作牌上岗是文明服务标志,也是自觉接受广大病员社会监督的一种体现。

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牌应端正地挂在左胸前上,不得随意挂在其他部位或揣在口袋里,或斜挂、倒挂、反挂等。

2、中心档案室保存一份工作片编号存根。

凡有新增人员时,由科室将新增人员编号报中心档案备案并发工作牌。

3、工作牌容统一为:

医院规定容。

4、原则上要爱惜和保管好工作牌,若损坏或丢失,应及时补办新的工作牌。

(三)正规着装、戴工作帽是体现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和基本素质的一个面,医护、医技人员、直接或间接与病人接触的行政、后勤人员均应衣帽整洁上岗。

第二十五条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每三上午为院长接待日,由值班院长在门诊办公处接待来访患者。

(二)接待容:

1、接受患者及家属的反映情况,协助解决他们在门诊、住院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接受患者投诉,了解医护人员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面的问题,调解医患纠纷。

3、检查、协调当日门诊工作。

4、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三)院长接待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在晨会或院会上通报。

第二十六条 廉政廉医制度

(一)全院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中纪委、卫生部和医院制定的各类廉政廉医规定,不得以权谋私、以职谋私、违者必究。

(二)遵守医德规,坚决纠正医疗业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格按规定用车,格控制客餐。

(四)按照组织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选拔干部、晋升、调资、调入(出)人员工作。

(五)格执行财务经济管理和监督制度。

第五章医德医风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 院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按其职责每月对各科室医德医风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得分情况与奖金挂钩。

第二十八条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医疗服务行为。

  1.格执行诊疗规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谨,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 每年年底对个人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对照《医德医风考核评分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考评资料存入医德医风档案。

第三十条 通过落实医德医风院、院外监督措施,为考核工作提供可行依据。

(一)院监督机制为:

1、坚持佩戴工作牌上岗。

2、各科室设有意见簿。

3、坚持工休座谈会制度、发放病人出入院征求意见表制度。

4、门诊部、住院部设立举报、意见箱,执行病人信访制度。

5、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

6、医德办日常督导工作。

(二)院外监督机制为:

1、聘请社会监督员,并认真执行制度。

2、接受相关部门的评审、督导、暗访、考核工作。

第六章医德医风奖惩规定

第三十一条 对格遵守医德规、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 奖励标准(按质量考核分值标准实行,分值随目标管理标准金额而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2分:

1、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信誉,杜绝、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者。

2、经医院批准参加院级以上各类比赛(政治比赛、业务竞赛、文体活动等),为医院争得荣誉者(成绩特别突出者由领导小组直接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3、凡遇患者无理取闹,仍能以礼相待,冷静对待,坚持工作者。

4、科室和个人拒收红包、财务数目不详,拒吃请一次,经核实属实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奖5分:

1、利用工余时间主动参加重大医疗急诊抢救,效果明显,表现突出者;

2、小改造、小发明,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促进医疗业务发展,为医院和科室带来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作出突出贡献者由院领导小组直接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四)拒收红包或财物数量价值明确,按实际金额的10%给予奖励。

(五)在医德医风建设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励标准。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反医德规、廉政廉医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员,应予处罚。

对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在10分钟以,上班看电视或看非业务书或与他人聊天一次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一次者;

3、未挂、斜挂、倒挂、背挂工作牌,或工作牌无照片,或将工作牌装入口装一次者;

4、上班不穿工作服一次者;

5、参加会议迟到或无故早退一次者;

6、有患者投诉一次者(未造成影响);

7、接到水、电、设备维修通知,无故不及时赶到现场维修一次者;

8、无故不给病人作检查一次者;

9、药品供应中断一次者;

10、院领导和各科室二线班不在岗一次者;

11、上班抽烟,室卫生不整洁者;

12、院总值班脱岗一次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3分:

1、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串岗、脱岗10分钟以上不超过20分钟,上班干私活者;

2、未正点开诊一次者;

3、机关、后勤人员推诿工作者;

4、住院、门诊大楼电梯值班人员无故不开电梯一次者;

5、遭到病人投诉,且造成一定影响者;

6、无论故怂恿病人找院领导告状者;

7、汽车司机私自出车一次者;

8、各科室领导对职工违章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

9、通讯工具关闭一次者;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一次者;

11、供应不洁食物一次者;

12、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医德医风教育及考试一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5分:

1、违反劳动纪律,全年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串岗、脱岗在半小时;遭到病人投诉且造成重后果者;

2、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者;

3、无论故辱骂或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者;

4、服务态度差,刁难病人,造成一定影响者;

5、本院职工工作时间吵架,辱骂同事或他人;

6、乱开药、乱开检查单影响医院声誉者;

7、向患者索要物或接受吃请者;

8、伪造病历、检查单或出具假诊断、假证明者;

9、医务人员介绍病人到其他医院住院或检查收取介绍费、好处费一次者;

10、利用职务之便帮药品代理商推销药品、统计处,收受商业贿赂者;

11、打击报复举报人者;

12、未经党委会和院办公会研究批准擅自办理人事工作者(一切责任自负);

13、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相互拆台影响工作者除罚款外,实行离岗帮教;

14、私自截留病人在院外治疗或将院所开处转交院外医疗点捞取好处一次者;

15、提供腐烂变质食物一次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0分并通报批评:

1、脱岗造成较重后果者;

2、推诿刁难病人,造成恶劣影响者;

3、服务态度差,致使新闻媒体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影响恶劣者;

4、与患者发生斗殴行为者;

5、职工之间发生斗殴或殴打他人或在院外与他人斗殴者;

6、无视领导,无视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

7、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诊、漏诊或用药不合理,产生一定后果者,或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

8、因病人不送物、吃请而刁难、拖延治疗者。

(五)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物或机关后勤人员在工作往来中接受物,经查属实,除向送礼者退还外,处以三倍的罚款,数额较大的,依照有关法规以受贿论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医务人员以权谋私向患者及家属索要物、吃请已成事实者,除退赔外,处以三倍的罚款,并通报全院。

(七)无论种理由收取的现金,经查属实,除如数上交外,处以三倍罚款,并通报全院。

(八)不按规定和病情需要,巧立名目乱收费,一经发现如数扣除,并处以三倍罚款。

(九)医务人员假借病人名义,给自己或他人开“搭车药”或“搭车检查”,开“人情”,帮助患者及他人转换自费项目为报销项目,或以其他式套取医保金,一经查实,除如数补交费用外,处以三倍罚款,通报全院,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道歉。

若是借调、进修、实习人员所为,在如数补充费用的同时,由院解除其借调、进修、实习资格,退回原单位。

(十)收受贿赂出具假证明者,除没收贿赂外,罚款三倍,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在各种业务往来中收受商业贿赂,经查属实,没收全部所得,罚款1000元,并通报全院。

(十二)重违反劳动纪律,消极怠工,长期完不成工作任务,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屡次违章,屡教不改,除赔偿经济损失照章处罚外,给予待岗处理。

(十三)凡在工作中发生贪污行为,除退赔外,罚款1000元,通报全院,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数额巨大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私自截留、倒卖药品及医疗费用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外,对当事人罚款500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全院。

(十五)凡触犯法律者,开除公职,同时撤销行政、党一切职务。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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