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1673011 上传时间:2023-05-0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家具品质管理指示18.doc

天朝家具有限公司品质管理指示

品质是工厂的生命,是客户的信赖!

做好品质工作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品管部门是公司必不可少的裁判部门,有着维护公司利益、商品名誉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及品质管理、促使生产顺利;

为让我们的产品档次逐步提升而具有竞争力;

为了拥有客户信任的目光和满意的微笑!

由衷希望每一位都能以最成熟、健康的品质观念,用心与心的沟通!

全员携手,去打造卓越与辉煌!

现制定以下规则:

1.品管全力配合生产部门,协助各生产部门发现和解决生产车间中产生的品质问题,以确保顺利生产。

主管应拥护和支持品管员权益,对生产线操作员加以品质意识培训和教育,让每位操作员能够意识到品质的重要性!

意识到品管员所存在的重要意义!

2.品管员履行各部门生产车间监督及检验之责任。

以预防为主、检验复核为原则对生产线各加工程序进行监督管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主管,并要求纠正和改善。

3.生产单位之间的物料互转交接时,由交接部门主管(或班组长)、交接部门品管检验签字则可送下一部门,再由接收部门主管(或接收部门班组长)签收。

4.  备料、开料、拼板纵锯等、砂光、组装生产的零散部件加工完成后送出交接时,由质检员按20%随机抽检,具体操作如下:

4.1平均不良率低于5%的为合格品,可以送出;

4.2平均不良率超过5%的为不合格品,则不可送给下一工序。

全部返工后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送出。

(但需在交接单上注明不良问题点)

4.3通过正常流程送往下一工序后,少量不良品由下一工序生产前挑出,并开具《产品不良退料单》,由该工序质检员确认签字退回上工序,由原生产工序返修合格重新送给下一工序。

5、 木工、木磨、油磨、面油、软包等部门生产完成后由质检员全数检验,合格后包装。

6、  包装好的成品如长期(两个月以上)存放,再次出货时由跟单人员通知,由质检员或客户QC检验通过后才可出货,如有品质问题,则需全部拆箱检验。

7、所有加工中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等,摆放时必须加强防潮、防压、防尘、防腐蚀等保护措施。

(如:

软包成品暂时不包装时做好防尘保护等)。

8. 若因人为损坏造成不良品的,经查出后开返工单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返工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由品管裁决并监督执行。

9.当质检员发现品质异常问题时,应及时向生产主管或生产工序班组长提醒并要求改善。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主管和生产部,品管部存档备案,以防下次生产时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10.生产新产品的首件产前样是每批生产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必须严格制作首件,首件样品必须经部门主管或组长、品管确认签名后方可大量生产。

11.所有加工工艺必须严格的按标准图纸或样板生产,特殊配件需根据实样生产的,经生产部、品管部同意并会签后方可生产。

图纸或样板有误时应即时向生产部和品质部反应,经生产部、品管部研讨修改后则继续生产。

12.加工时,需按设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加工,不得随便省流程、减少流程,如需修改流程或更好的建议生产流程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修改方可。

13.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求合理摆放,禁止超高摆放、如产品置外爆晒、雨淋、板材类贴皮产品未做防护措施等错误做法,质检员监督并及时纠正。

14.质检员按《产品资料》或相关的《品质标准》执行品质监督和验收。

产生品质异常问题时,质检有权要求生产暂停,并及时通知生产部和品管部上一级主管,待商讨决定临时处理方案后方可继续生产。

15.所有原材料入库前均需仓库负责人与品管共同验收,未经验收的物品不准入库,更不能发放车间使用。

16.若生产主管对质检员提出的品质问题有异议时,可由主管即时反应到生产部,经生产部和品管部共同研讨商定解决。

17.出货前由跟单人员发《出货通知单》给品管部,品管部或客户QC按5%进行抽样验货,由品管部出示《验货报告》后方可出货。

抽验过程发现有品质问题的,由相关生产部门即时返修。

18.生产过程中,客户QC会提出各种品质要求,当遇工厂品质标准不统一时,则按客户要求为准。

客户QC在包装检验或出货验货时所提出的品质问题,生产单位全力配合,由品管部跟踪处理。

19.下列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9.1若未听取品管提出品质改善要求且继续加工的,品管有权向上级书面呈交处理意见单及分析原因,并对其以相应处罚。

19.2若未经质检员检验签字而送往下一部门的,所有造成的品质问题均由接收部门负责处理,质检员有权监督并汇报。

19.3接收部门将不良品即时退回原生产部门,擅自继续加工造成不良或损失,由接收部门负责。

19.4面油、软包加工好的产品未经成品质检员检验不得包装。

包装时要做好产品清洁处理,若强行包装或偷包,质检员有权提报公司行政部门并按有关《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20—100元。

日后所有产生的客户投诉、退货、返修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该部门负责。

19.5仓库长期存货(两个月以上的)未经品管或客户QC重新检验的不可以出货,若因此而造成日后客户投诉或索赔则由出货部门承担所有责任。

19.6若因未保护或保护疏忽造成品质不良的,由生产部按《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品管部监督执行。

19.7人为性损坏的一经发现,质检员可书面提报生产部和行政部门进行处罚措施。

19.8每批产品需做首件半成品试装,试装好由质检员判定后填写试装检验报告,试装合格后才能批量加工,没做半成品试装或拒做者,按有关《首件制作规定》处理。

因未做首件或首件制作错误而擅自批量加工,造成批量不良品则由该部门承担全部责任,由品管监督执行。

19.9如有部分产品结构或工艺需做修改,必须经品管部、生产部

同意核准并修改图纸后方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修改图纸。

否则,造成的不良或损失由该部门负责。

19.10图纸及资料有误时,设计部门必须及时接受修改建议并及时修改,未及时处理而造成后果由设计部门负责。

19.11生产过程中品管部会为了预防问题而提出相对的改善建议和要求,生产单位须配合并及时调整改善,不得以其它理由拒绝或置之不理。

19.12《品质异常报告》通知后生产单位仍未改善的,质检员可对产生问题的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进行呈报行政部门给以20—100元处罚。

19.13未经品管验收的物料禁止入库和使用,如因未验收自行入库并使用而产生不良或造成损失的,由仓库发料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19.14品管部须对其进行测试的物料,如:

各类胶水等。

必须提前7天以上采购入厂,因未时间关系而无法完成测试的,生产部门急需领用的造成品质问题则由发料仓库和领用部门自行负责。

19.15对不容易发现或隐藏性问题,发现后则由原生产部门处理不作处罚。

但需品管部、生产部核实、并作品质记录存档,以防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20.品管部有权对品质方面表现突出和优秀主管及该部门品管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可根据成绩优异程度不同标准表扬和奖励。

20.1具体办法由品管部门申报总经理批示裁决而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