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docx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总8页)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计划范本
篇一:
县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精神,深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切实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别,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到2020年我县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目标,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结对帮扶”活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创新,坚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城区优质教育向农村及山区辐射,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提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实施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长期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
支援学校应为城区或在当地县域内具有办学优势的义务教育学校;受援学校应为乡镇、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或山区学校。
“结对帮扶”活动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规划,组织实施。
原则上,各城区和平川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均须与一所或多所农村薄弱学校或山区学校“结对”,形成帮扶关系,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实施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
扩大义务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
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援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教育教学帮扶。
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农村及山区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师专业发展帮扶。
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及支教交流活动,提高农村及山区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四)校园文化建设帮扶。
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五)办学条件帮扶。
力所能及地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使硬件建设有所改善;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和物质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活动安排。
结对学校双方要加强联系,深入了解,针对受援学校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和学年“结对帮扶”计划,确定“结对帮扶”的目标、内容、方法及具体措施,建立校际间“结对帮扶”工作制度,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二)规范管理,讲求实效。
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县义务教育区域发展状况确定了本县义务教育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对此项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并负责协商解决帮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各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要求开展实质性合作,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活动的总体规划和活动实施方案,增强结对帮扶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
在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关心参与“结对帮扶”活动的.校长、教师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待遇,统筹安排双方学校互派人员的交通和食宿安全,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三)注重总结,激励推进。
县教育体育局将组建专门力量对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力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工作进行捆绑式考核,作为校长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事迹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推广交流,推动此项工作稳步、快速发展。
对全县开展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个人将进行评选表彰。
篇二: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通[2015]42号)精神,长沙市与怀化市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两地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是实现全省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发挥省会城市优质学校辐射作用、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结对帮扶目标任务
选取长沙城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优质学校与怀化市对应学段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通过两地学校结对帮扶,充分发挥长沙城区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对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帮扶、监测,促使受援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怀化市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二、结对帮扶工作原则
1.坚持导向性原则。
切实发挥长沙城区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2.遵循“三不变”原则。
“三不变”即受援学校现行体制不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经费机制不变。
3.坚持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
首批组织48所各级各类学校结对帮扶怀化市,今后逐步扩大范围。
同时将切实提高受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作为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全面帮扶,促进公平教育。
三、结对帮扶工作主要内容
1.纳入学校发展规划。
支援学校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学校的发展规划,设立帮扶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督促受援学校达成发展指标。
指导受援学校形成较为稳定的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将本校良好的管理与教学经验输入受援学校,切实提高受援学校的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
受援学校更要抓住机遇,将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本校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结对帮扶工作在本校发展中的作用。
原则上第一轮帮扶期限为三年(自2016年秋季开始)。
2.签订帮扶协议。
支援与受援学校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协议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明确对口支援的时间、内容、项目、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阶段性目标等。
双方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积极执行协议的内容。
3.建立年度例会制度。
学校双方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例会,研究解决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及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及时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调整结对帮扶工作内容、方式及重点。
4.充分发挥网络作用。
支援学校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教研科研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受援学校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利用互联网使受援学校共享支援学校优质教育资源。
5.建立教师互动帮扶制度。
支援学校可选派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到受援学校任教。
受援学校可采取选派教师到支援学校开展短期进修访学、顶岗教学、师徒结对等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实施“一对一”的传帮带,切实提升受援学校教师队伍水平。
相关学校原支教其它市州的教师可从2016年秋季开始调整支援怀化市学校。
四、结对帮扶工作具体安排
首批试点由怀化市推荐幼儿园1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农村中心学校(小学、初中或9年一贯制学校)21所、普通高中12所、中职学校5所,共计49所学校与长沙市中心城区相关学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通过干部调配、教师交流,打破学校之间的封闭状态,实现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学校之间文化的渗透和融合。
结对帮扶关系通过受援校、支援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的方式确定。
四、结对帮扶工作要求
长沙市各支援学校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克服各种困难,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结对帮扶工作任务。
1.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两地结对帮扶工作的质量。
两地学校结对帮扶工作要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根据受援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受援学校的指导,使受援学校在人才培养、教研科研和学校管理等方面不断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2.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动两地结对帮扶工作的开展。
两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结对帮扶的指导。
支援和受援学校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主体,双方均要认真组织实施结对帮扶的各项具体工作,使其成为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要重视结对帮扶的管理工作,双方都应确定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的校领导和组织机构,不断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结对帮扶期内支援方派出1名骨干人员出任受援方校长助理,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
3.完善保障机制,确保两地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制定优惠政策。
对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受援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干部教师,在干部任用上重点考虑,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对于在结对帮扶工作中,教师支教符合《长沙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可认定为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并享受相关待遇。
(2)建立投入机制。
按照往年长沙城区优质学校对口帮扶四县(市)农村学校的要求,每年给予支援学校一定的经费补助。
(3)纳入绩效考核。
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评先评优依据。
结对帮扶工作未到位的学校,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申报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