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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通则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建政发[2008]号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下发《职工安全通则》的通知

各分(子)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部室:

现将《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全通则》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一十六日

 

主题词:

安全通则通知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8年3月18日印发

 

武汉钢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安全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全员安全管理,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施工、生产、检修保产全过程,落实到班组、岗位,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全体职工、各类劳务派遣工、实习代培人员、专业分包单位职工、劳务分包单位职工。

第二章职工安全准则

第三条进入现场“两必须”:

进入现场,必须“两穿一戴”:

穿工作服、穿工作鞋、戴安全帽(下颏带必须系紧、女职工发辫必须盘入帽内);

进入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

第四条现场行走“五不准”:

不准跨越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

不准钻越道口栏杆和铁路车辆;

不准在铁路上行走和停留(横过铁路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不准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不准带小孩或闲杂人员到现场。

第五条上岗作业“五不准”:

不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脱岗、离岗、串岗;

不准在班前班中饮酒及在现场打盹、睡觉、闲谈、打闹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准非岗位人员触动或开关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和各种阀门;

不准在机电设备运行中进行清扫及隔机传递工具物品;

不准私自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并严禁在该区域抽烟。

第三章检修.施工安全管理程序确认制

第六条施工、检修准备确认制

一预测、二编制、三审批、四交底、五办理。

一预测:

预测工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二编制: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方案;

三审批:

审查和批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四交底:

分层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双交底;

五办理:

办理开工、动火手续,严格签章认可。

第七条拆除工程安全确认制

一清、二落、三检、四严、五指。

一清:

清楚拆除范围,先后顺序及危险因素;

二实:

落实危险作业各项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三检:

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实用.可靠;

四严:

严格执行起重.切割.用电.运输等安全规定;

五专:

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第八条安装工程安全确认制

一明、二严、三交、四试.五确认。

一明:

明确能源介质的分布,掌握接点情况;

二严:

严格执行吊装安全规程;

三交:

做好工序交接,关键事宜交底清楚;

四试:

严格按试车方案组织试车。

五确认:

经反复确认无误后方可由专人输送能源介质。

第九条文明施工(检修)确认制

一挂牌.二畅通、三整齐、四整洁。

一挂牌:

工地门口挂五牌一图:

二畅通:

路口.通道.排水畅通;

三整齐:

材料堆放整齐;

四整洁:

现场整洁。

第四章操作确认制:

第九条工作地点及行走路径安全确认制

一明确、二遵守、三做到、四发挥、五环顾。

一明确:

明确要去的地点,选择较近而又安全的路径;

二遵守:

遵守交通规则;

三做到:

做到经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发挥:

发挥自身感观功能,正确识别各种危险信号;

五环顾:

上下左右环顾行进,躲避障碍物或危险区域;

第十条设备操作安全确认制

一看、二问、三点动、四操作。

一看:

看本机组(设备)各部位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开车条件;

二问:

问各工种联系点是否准备就绪;

三点动:

确认无误,发出开车信号,点动一下;

四操作:

确认点动正确后按规程操作。

第十一条停送电安全确认制:

一清、二核、三责、四准、四验。

一清:

清楚停送电区域范围、时间、要求,并形成文字记录;

二核:

停送电手续要落实;

三责:

停送电人员的责任要明确;

四准:

电气开关或按钮要认准;

五验:

停送电后要严格验电,挂接地线,切断开关要挂牌。

第十二条起重指吊人员安全确认制:

一清、二查、三招呼、四准、五试、六平稳。

一清:

确认吊物重量、重心、高度、现场环境、行走线路;

二查:

检查绑挂是否牢靠合理,起吊角度是否正确;

三联系:

与吊车司机保持联系;

四准:

发出的起吊指令要准确;

五试:

起吊上升半米高,确认吊物平稳;

六平稳:

行走和放置要平稳。

第十三条吊车司机安全确认制:

一看、二准、三严格、四试、五不、六平稳。

一看:

看车况运行路线和地面环境是否良好;

二准:

看准吊具吊件,地形地物和手势,听准口令;

三严格:

严格听从一人指挥,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试:

点动一下,上升半米高,确认抱闸有效;

五平稳:

起动运行要平稳,吊物落地要稳

十不吊:

1.物体超载不吊。

2.指挥讯号不明、重量不清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的不吊。

6.吊物上有人或吊物上浮放着活动物体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的(防止钢丝绳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10.无证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安全确认制:

一看、二设、三穿、四查、五稳、六禁止。

一看:

看气候、场地、设施有什么危险,攀登物是否牢靠;

二设:

设高处作业区安全警示标志或监护人;

三穿:

穿防滑鞋、佩挂好安全带(安全带和电工攀登工具要检查);

四查:

检查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是否牢靠,检查安全带是否挂好;

五稳:

人要站稳,工具物料要放稳;

六禁止:

禁止酒后和带病登高作业。

第十五条电焊工安全确认制:

一查、二清、三禁止、四防、五操作。

一查:

检查电焊机、电源及接地是否良好;

二清:

清除施焊周围的易燃物;

三禁止:

禁止对带压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容器施焊;

四防:

防止焊机受潮漏电;

五操作:

按安全操作规程施焊。

第十六条气焊(割)工确认制:

一查、二清、三防、四禁止、五操作。

一查:

查乙炔、氧气管道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完好,确保瓶间安全距离;

二清:

清除焊割周围的易燃物;

三防:

防止氧气瓶爆炸,防止氧气瓶和乙炔器旁出现明火;

四禁止:

禁止焊割带压力容器,情况不明容器、易燃易爆物,禁止氧气阀门沾油(属推广新技术带压焊割,需经厂、矿主管领导批准);

五操作:

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锅炉工确认制:

一清、二勤、三查、四必须、五操作。

一清:

交班要交接清锅炉状况;

二勤:

班中勤看水位表、压力表;

三查:

检查安全阀、排污阀等重要部件;

四必须:

超过规定压力,安全阀未起动,必须停炉检查;

五操作:

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认真监视。

第十八条机床工操作安全确认制

一看、二查、三牢、四严。

一看:

看准各部键柄,观察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二查:

查自身穿戴是否符合劳保规定;

三牢:

牢固安装各种工件和模具;

四严:

严格按工艺要求,先点动后操作。

第十九条登高架子工安全确认制

一查、二栓、三按、四明、五防。

一查:

查钢管、扣件、跳板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二栓:

登高作业栓好安全带和随身工具;

三按:

按规定要求和顺序搭设以及拆除各类脚手架;

四明:

明确作业中相互配合的信号;

五防:

防止违章作业,搞好临时联保互保。

第二十条烟囱工安全确认制

一观、二派、三设、四穿、五查、六禁。

一观:

观察天气气候是否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二派:

派专人了解和认定事故隐患及危险因素;

三设:

设立作业区域警示和监护人员;

四穿:

穿好劳保用品,系挂安全带和安全网;

五查:

查起重设施、吊具、脚手架和护栏等是否安全可靠;

六禁:

禁止酒后,带病或睡眠不足攀高作业。

第二十一条气瓶使用确认制

一识别、二检验、三查证、四严格。

一识别:

通过气瓶漆色识别气体种类;

二检验:

检验瓶内压力及瓶体有无裂纹和压伤;

三查证:

查证使用期限和报废日期;

四严禁:

严禁气瓶野野蛮蛮装卸、暴晒、靠近热源、火源。

第二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确认制

一查看、二识别、三选择、四必须。

一查看:

查看安全阀、皮带安全罩是否设置及可靠;

二识别:

识别气罐、安全阀是否超过检验周期;

三选择:

选择安全地点放置;

四必须:

操作人员取证上岗。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安全确认制:

一问、二查、三看、四驾驶。

一问:

问清运输任务和行车路线;

二查:

检查制动、转向、音响、灯光信号、照明等是否灵敏完好;

三看:

看所装物料是否符合规定(如超重、超高、超宽、超长、倾斜等);

四驾驶:

持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

第二十四条自身安全防护确认制:

一查、二明确、三观察、四默念、五认真。

一查:

查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查设备工具状况;

二明确:

明确现场和生产过程中致害因素和防止方法;

三观察:

工作时,上下左右勤观察;

四默念:

默念操作规程;

五认真:

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第二十五条自我身心健康安全确认制

一问、二看、三想。

一问:

问自己感觉有无异常,分配的工作能否胜任;

二看:

看自己情绪表现如何,工作时能否集中精力;

三想:

想自己曾患过何种疾病,能否进入危险区域作业

第五章安全联保互保

第二十六条联保互保职责:

互相督促:

参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和每天的班前、班后会,熟记有关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准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岗位作业标准、《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互相检查:

正确使用并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提醒对方注意安全的事项,及时纠正对方违章、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联保互保方式:

(一)固定联保互保:

1.同班、同时、同地作业的岗位人员组成的联保、互保;

2.固定作业地点的单人作业岗位与同工种相邻岗位组成的联保、互保;

3.非固定作业地点的单人作业岗位与同工种组成的联保、互保。

(二)临时联保互保:

1.固定联保互保的一方不在岗,顶岗者与另一方在岗者组成的联保、互保;

2.不同岗位或不同工种的人员混合作业时临时指定的联保、互保。

(三)其他联保互保:

1.有配合关系的不同岗位、不同工种或不同班次人员的联保、互保。

2.作业性质或形式与上述各联保互保方式中所列的作业均不相同的各种联保、互保。

第二十九条建工集团所有作业岗位人员必须组成联保、互保,并履行上述联保、互保职责。

联保、互保的组成由其成员所属最小单元(班组、工段、车间)的第一负责人确定或临时指定。

除规定允许的单人作业外,作业时联保、互保的双方必须同在。

固定联保、互保人员因停机、检修或被安排临时任务时,可按临时联保、互保执行。

第二十八条联保、互保的一方违章违纪,另一方必须制止,对方不听从劝告者要严加处理;对避免事故或及时防止伤亡事故扩大的有功者,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联保、互保的一方发生事故,另一方视责任大小给予连带考核;若未组成联保、互保,则由负责确定或指定联保、互保的责任人承担另一方相应责任及处罚。

第六章职工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义务和纪律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条件保障权:

劳动合同中须载明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第三十三条拒绝违章指挥权:

职工对上级领导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第三十四条紧急情况下停工避险权: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职业病检查、诊疗、康复权: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有权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获知检查结果。

被疑是职业病患者的,有权获得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第三十六条工伤保险和伤亡赔偿权: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民事赔偿。

因执行工伤保险引起的纠纷,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接受安全教育权:

新上岗、换岗、复工、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调换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职工有权在投产前参加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八条职工安全生产五项义务:

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全管理;正确佩带和按标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隐患、事故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积极支持、配合事故的现场抢救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为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八项权利、履行五项义务,特规定如下三条纪律:

职工合理行使八项权利时,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行使正当权力的职工若遭受打击报复,一经查明,公司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职工因正当维权而导致停工的,对未履行或未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予以责任追究。

对造成职工因正当维权停工的危险因素,有关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复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通则由建工集团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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