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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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汇编
第一篇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GB/T19000—ISO9000标准和集团公司《三项标准》,强化技术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管理科学组织、精心安排、规范操作、文明施工,结合简蒲高速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进行,实现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高速公路建设任务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各级管理及技术人员要结合简蒲高速的工程特点,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相应的验收标准、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熟悉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条款,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领导水平;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责任,抓好工程测量、设计文件审查与现场核对、施工图纸审核及会审、施工方案会审与优化、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编制与报审、开工报告报审、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隐蔽工程检查、变更设计、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文明施工、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第二章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第四条工程部建立健全技术负责制和责任制。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工程部必须明确工作职责,技术人员配置数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责任到人。
第五条各级工作职责必须上墙,每位技术人员要熟知自己的职责,能说得出,做得到,认真履行。
第六条每项工程必须有明确的技术负责人,并对该项工程技术、测量、试验、技术交底负责到底。
第三章 工程测量
第十三条测量组织及人员
1、有工程测量工作均按照《测量管理控制程序》进行。
2、项目总工程师及各现场技术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施工桩橛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测量。
由专职副经理负责测量工作,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测量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测量工作负全责。
做到责任明确,杜绝测量错误的发生。
3、测量班要根据施工需要配齐测量人员,实行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设专职测量工程师负责测量工作,并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
测量人员要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明确职责,熟悉相关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精通测量业务和技术,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心操作、保证质量。
4、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测量人员应对测量工作负全责。
因工作失职,出现测量错误,造成损失乃至工程报废者,按本办法罚则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是施工的关键性工作。
项目开工前,请具专业测量工程师进行施工测量技术方案的设计和控制网点的布设,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进行。
在交接桩和施工复测中,必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到底,完善交接桩和复测手续,各种数据要反复核对,避免出现测量差错,做到工作万无一失。
第十五条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
控制测量及施工放样,必须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复测进行,测量资料和数据的计算必须经两人交叉复核,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规要求。
建立测量资料的记录、交接、保管、移交制度。
建立完备的测量记录档案,测量记录应规范,所有记录、计算资料不得涂改。
技术主管负责施工放样交底和复核,签字手续必须完善。
未经复测和复核的桩橛不得交付施工使用,重要桩橛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桩,并经常进行复测。
第十六条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状况良好是保证质量的前提。
各项目部应加强对仪器的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
经常对仪器进行保养、校定、检修,严格在有效期进行使用,按规定进行校正和周检、年检,确保精度满足要求。
各种仪器资料均应分项保存建档,建立仪器台帐,做到目录清晰,内容齐全。
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与现场核对
第十七条审核设计文件及现场核对是高速公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认真组织设计审核与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施工图纸进行核对,对其平、纵面位置,标高,几何尺寸,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第十八条组织与实施
1、审核设计文件工作的实施按照《图纸会审管理程序》进行。
2、审核设计文件与现场核对由总工程师、工程部长、主管工程师及指定的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必要时,重点难点工程由项目部报请所在公司和指挥部有关人员参与审核。
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供的施工资料,工程部要及时清理建档、登记造册,并有专人管理。
对现场核对发现的问题,由工程部提供书面资料汇总后向监理、设计与业主单位联系解决。
第十九条各级审核设计文件与现场核对均要留有审核记录。
第五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十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
工程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
第二十一条在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按坚持施工方案优化和专家论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进行编制。
做到科学合理保工期、严格标准保质量、严密稳妥保安全、合理投入保效益。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其中重点和难点工程单独编制)应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批。
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
第二十三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按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维持其严肃性。
第二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合法性和技术性,须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六章施工图纸审核与会审
第二十五条施工图纸审核
在施工前,施工图纸应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审核。
做到项目分专业、人员有分工、审核有记录。
对审核有无问题均进行有效标识、汇总并记录。
第二十六条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是进行技术论证的有效手段。
当技术部门对图纸审核出的问题较多或依据不准确时,总工程师应组织各部门会审。
会审中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写出书面报告请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2、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会审实施经过要详实进行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
第七章开工报告审批
第二十七条开工报告内容与申报
为规范工程开工的各项工作,在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和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检查合格后填报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并经相关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工。
1、标段开工报告内容:
承包合同已签定;
项目管理机构已设立。
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经理到位;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已批复的调整报告已到位;
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
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
主要施工便道贯通,各类临建工程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桩橛交接、施工复测和控制网点的布设完成;
试验室已验收,满足施工要求,原材料检验、试验和各类配合比选定满足开工要求;
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主要物资订货已完成,并能满足连续施工三个月的要求。
2、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内容:
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满足施工需要;
工点放样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地质复核工作已经完成;
单位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施工图的核对优化工作;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满足开工需要;
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开工申请报告附件齐全,重要测量资料、试验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机械设备及材料进场情况等均应为开工申请报告附件。
第二十八条开工报告由工程部组织,经总工程师审核并完善后,逐级上报。
第二十九条开工报告须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审批。
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
报送份数符合有关规定。
第八章技术交底
第三十条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施工全过程。
能使广大施工技术人员了解施工设计要求,掌握验收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十一条设计单位的技术交底
1、工程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技术交底。
2、参加技术交底的人员,要认真弄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部门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3、技术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及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形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
技术交底纪要妥善保管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档案。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四新”成果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联系,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特殊要求、验收标准、具体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第三十二条施工的技术交底
1、对于工程部的责任区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主持,内容为: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施工方案、质量验收规范与技术标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措施,工期进度要求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特殊规定等。
2、对于工区技术员的技术交底,由工程部组织向工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及质量安全环保措施等。
3、对于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负责人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形式,交待讲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环保防范措施等。
4、技术交底对于各工区、工班,采用下达工程技术通知单或技术交底书的形式,用文字记述,必要时以图表说明(一般一式三份),并完善签字手续,技术交底书要进行严格编号。
对操作人员以口头叙述为主(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5、建立技术交底责任制。
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由交底人编制,并注明部位、技术要点和内容、时间,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以实现可追溯性和技术质量追究制。
凡因技术交底不清、手续不齐、错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按不同的岗位责任予以经济处罚,重大事故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第九章作业指导书编制
第三十三条编制作业指导书是针对施工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操作方法、工艺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第三十四条工程部必须就路基工程(特别是地震液化地基,膨胀土,风沙地区,盐渍土,风沙深路堑路基等特殊设计工点)、钻孔桩、墩台模板与混凝土、隧道开挖及支护、防水板悬挂与焊接和隧道衬砌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根据交通部的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第三十五条工程部在编制作业指导书前,各专业技术负责人要吃透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依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
在组织实施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
主管技术员必须跟班作业,加强指导,把关控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六条工程部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下发执行。
必要时报总工程师审批实施。
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第十章隐蔽工程检查
第三十七条隐蔽工程检查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关键,实行隐蔽工程旁站制度,防止和杜绝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及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和一次达标。
各技术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工程部具体对隐蔽过程检查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工程部认真组织好隐蔽工程旁站,明确隐蔽项目和检查规定,落实值班制度及旁站人员,工程部领导及管理、技术、质检、试验人员等要明确责任,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共同把好质量关。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检查应及时。
凡施工过程中隐蔽的工程,如隧道工程的围岩地质、初期支护、防水板、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钢筋布置、防水层、预埋件等,先由工程部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资料,提前约请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检查自行覆盖的隐蔽工程,应揭盖补检,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条现场除进行认真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外,隐蔽工程覆盖时还必须实行严格的旁站监督,整个实施过程必须记录在案,在施工日志中详细描述,主要内容包括:
分项工程名称、时间、地点、工区负责人、工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人、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质量控制情况等,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旁站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工艺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对不按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质量工艺标准施工的行为或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旁站技术人员有权停工并实施经济处罚。
第四十一条工程部强化监督检查职能,严格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旁站技术人员对隐蔽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工程部要加强现场旁站技术人员监督检查,防止擅自离岗和脱岗。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质量通病、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发现与设计不符,工程部技术人员应及时呈报总工程师解决。
必要时可邀请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第四十三条隐蔽工程检查证,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用词规范、描述详细、签证手续齐全有效。
各种检查证填写份数满足要求。
第十一章变更设计
第四十四条变更设计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贯彻技术标准、提高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很大的作用。
工程部必须牢固树立“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的思想,加强对变更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四十五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本着保证施工质量、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有利施工、尽量节约投资的原则,按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项目总工程师主持变更设计工作,负责审查变更设计。
工程部具体负责变更设计的业务工作,指定资料人员管理日常业务,建立登记立卷报表制度。
主管工程的技术员,对所负责的工程应注意设计图纸与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七条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必须深入调查、反复论证、坚持集体群策,避免反复变更。
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实际不符,不准盲目施工,要主动及时与监理、设计、业主单位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设计时,严禁为节省工程费而降低设计标准。
第四十八条各类变更设计应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完善手续,进行标识,建立台帐。
必须有签认的变更设计图或正式书面通知,方可据以施工,并留存做为竣工资料。
如施工急需,征得监理、设计、业主单位同意现场应急措施,应当即形成会商纪要并完善签字,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第四十九条凡收到的变更设计通知、会商纪要、文件资料须复印时,必须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并记录在案。
第五十条对各级通过变更设计,为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等做出贡献的人员,根据情况项目部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二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五十一条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劳动成果。
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由工程部具体负责,定人定岗管理。
第五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
主要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及参考图纸、有关协议、会商纪要、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开工报告、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技术交底、试验和检验资料、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资料、各种技术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及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情报资料、技术活动资料(含文字、影像图片、图纸)等。
第五十三条工程部设专职人员对技术资料进行管理。
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有关规定,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及参考图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立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
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
第五十四条工程部资料员负责管理由监理、设计、业主单位下发的各类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和保管,办理有关技术文件收发登记。
第五十五条工程部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和参考图等;技术资料由指定人员集中管理,对文件资料的借阅,均须办理登记借阅手续,按期归还。
第五十六条工程部资料员应建立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档案,以便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编制施工小结和编制竣工文件。
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
其中施工日志按进度记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分开记录备查,内容详实齐全,有可追溯性。
第十三章文明施工
第五十七条施工现场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
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代表着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工程部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细则和各工序作业规程、标准工作程序,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八条开工报告制度。
工程施工准备就绪后,工程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工,申请开工必须坚持“三不开工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准不开工。
2、各种手续(合同签定、征地拆迁,交通管制等)未办理不开工。
3、队伍未进行技术培训不开工。
第五十九条工程部要坚持文明施工。
尊重科学规律,按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技术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弄虚作假,不按施工程序的行为发生。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十条工程部加强施工现场场地管理。
1、工程施工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
需临时租用施工场地和临时占用道路的,依法办理报批手续,先批后用。
2、在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设计,施工中按平面布置图实施。
同时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和整顿,或进行必要的调整。
3、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采取隔离网或隔离围墙等措施与外界隔蔽施工。
第六十一条工程部加强临时设施管理。
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布置,便于组织生产和方便生活,尽量少占用地,临时设施一般不得占据在建工程位置,符合消防安全和工地卫生的规定。
生活区与施工区要有明确划分。
1、主要施工场区采用硬化。
派专人负责运输便道的维修保养,路面不得有坑洼积水,应保持平顺畅通。
且需经常洒水养护,防止扬尘。
2、临时房屋的布置要符合防火安全和工地卫生的规定。
3、临时给排水:
修建临时给水工程解决施工期间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的需要。
施工现场设置连续、顺畅的排水系统,沟池成网,以利排水。
排水坡度不小于1‰,排水沟截面满足流量需要,排水沟用砖砌,流水面用M5水泥砂浆抹面。
确保施工现场不积水,排水沟穿越道路应埋管。
4、临时供电:
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定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时应严格按此实施。
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作业区域和工序,必须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5、现场建筑材料按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堆放。
散体材料要筑围堆放,杆料要立杆设栏堆放,块料要起堆交错叠放。
材料码放整齐。
6、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整洁的施工标牌,施工标牌需统一。
7、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戴安全帽,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十二条工程部加强施工秩序管理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阶段实施计划管理,按计划组织施工,对施工进程全面控制。
指定专人随时收集有关施工信息,与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调整,消除障碍,加强薄弱环节,使施工生产按原定计划有序进行。
3、认真实施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开工。
4、认真贯彻实施隐蔽工程签证制度,各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报驻地监理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同意或检查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均不得擅自隐蔽。
5、认真按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部门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施工,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章施工技术总结
第六十三条施工技术总结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必要程序之一,施工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及时地总结施工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各技术员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编写、责任到人、制度落实。
第六十四条全标段专题技术总结,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写。
专题技术总结包括重点工程、难点工程总结、施工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结构的采用、特殊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化施工、技术革新、增产节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方面的专题经验或技术总结。
第六十五条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
1、全线工程概况
2、自然条件
3、施工特点
4、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5、施工安排及施工准备工作
6、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7、采用新技术情况
8、重大设计变更
9、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10、验收交接对工程的评价
11、工程数量、劳力、材料、投资、灾害损失、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统计资料。
12、全线平面缩图、纵断面缩图,及平面地理位置图。
13、有关图表、照片。
14、重点、难点工程及其专题技术总结。
第六十六条专业技术总结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条件
3、主要施工方法
4、采用新技术情况、经验、效果及测量试验资料。
5、施工中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情况。
6、工期、造价、环保、工效、安全、质量、节约方面的综合分析,投资、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的消耗使用资料。
7、有关照片、图纸。
第六十七条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要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2、施工技术总结要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附图表,照片。
3、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4、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数据准确,图表清楚。
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5、施工技术总结在开工时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进行这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出技术总结。
第十五章竣工文件编制
第六十八条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也是国家高速公路工程的历史档案和技术资料。
它反映了各种地下、地上的建筑物,隐蔽工程,构筑物等状况。
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交、运营的日常维护,以及设备的改造和改建、扩建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六十九条竣工文件是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积累形成的。
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项目建设初始就重视这项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掌握编制文件的依据和内容。
二是坚持谁指导施工谁负责编制的原则,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资料积累完善。
三是随时检查、督促收集、整理,以避免资料文件散失在他人手中,造成破损和丢失。
第七十条 工程部成立竣工文件编制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
工程部负责竣工文件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业主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
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并按规定进行文整和组卷。
第十六章奖惩制度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技术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部必须从始至终地加强指导检查,严格制度。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并组织考核奖罚。
1、工程部按集团公司《管理办法汇编》中的“项目技术管理标准与检查评定办法”进行管理,经考核达到标准要求的,奖励10000元,其中项目总工、工程部长按奖励额度的25%、20%给予兑现。
2、技术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