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石地面施工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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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石地面施工监理细则
水磨石地面工程
水磨石地面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XXX工程项目监理部
日X月X年X.
录目
……………………………………………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概况………………………………………1.1
专业工程概况………………………………………1.2
专业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2
…………………………………………监理工作依据3
监理工作流程………………………………………4
4.1施工方案审批流程………………………………4.2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4.3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4.4基层原材料质量控制工程流程…………………5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现制水磨地面基本规定……………………………………5.1
预制水磨地面基本规定……………………………………5.2
水磨石地面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3………………………………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
………6.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3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7
7.1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的实施………………………7.27.3安全管理的方法…………………………………
工程概况1
工程项目概况1.1
(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参建单位等)
1.2专业工程概况(专业工程结构类型、设计参数及构造要求等)
2专业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略)
3监理工作依据3.1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2
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3.3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4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3.5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资料3.6
3.7施工组织设计3.8专项施工方案GB/T50319-
3.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10GB5020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11GB50209-3.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3GB50210GB/T50328-3.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JGJ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3.15
4监理工作流程
4.1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编制施工方案,填报《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表》承包单位
不同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意
项目监理部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1承包单位的报批手续和申报程序是否符要求
2专家论证报告及相应的修改内容
3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4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工日期5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6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施工防止事故、消防、场区卫生环保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是否安排齐备
8季节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理性、先进性
9其他必要的内容
项目监理
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签署审核意
总监理工程
按审定的施工方案组织施
承包单
4.2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同时附上:
供应商,填报进选择原材料厂商、1、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场原材料报验单2、承包商质检认定记录承包单位有疑问审核进场材料报验单材料质量复核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监理试验室审批进场原材料报验单总监理工程不合是否合合组织原材料、半成品进按规定频率自对影响使用功能等原材料进行质量预按规定频率抽检测专业监理工程不合不合是否合合退货或降级使
4.3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申报楼面、地面施工方案承包单位不合格修改
监理工程师审核自检后,填报基层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验
基层施工
附:
各项材料合格证;各项材料复试报告;自检评定表
不合格整改
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签发认可书不合格整改
面层施工
附:
各项材料合格证;各项材料复试报告;自检评定表
自检后,填报面层报验单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签发认可书评定楼面、地面分部工程质量
4.4基层原材料质量控制工程流程
源材
质量证明书
重自检复试选承包单位料
源
材料报验单
承包单位
合格合格
监理工程师抽检、认可
不合格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承包单位按规定批量自检并填写质检报告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
不合格通知禁止使用自费运出现场
合格继续使用
监理按抽检率和现场发材料有问题进行抽检
5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现制水磨地面基本规定
5.1.1选用材质、品种、强度(配合比)及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5.1.2面层与基层的接合必须牢固,无空鼓、裂纹等缺陷。
5.1.3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纹;石粒密实,显露均匀;图案符合设计,颜色一致,不混色;分格条牢固,清晰顺直。
5.1.4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的带有坡度的面层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管道)接合处密实平顺。
5.1.5踢脚板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与出墙面接合牢固,局部虽有空鼓但其长度不大于20mm,且在一个检查范围内不应多于两处。
5.1.6楼梯和台阶相邻两步的宽度和高差不超过10mm;楞角整齐,防滑条顺直。
5.1.7地面镶边的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边角整齐光滑,不同面层颜色相邻处不混色。
5.1.8表面平整度,普通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3mm,高级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2mm。
5.1.9踢脚线上口平整度,普通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3mm,高级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2mm。
5.1.10缝格平整度,普通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3mm,高级水磨石地面允许偏差2mm。
预制水磨地面基本规定5.2.
5.2.1预制水磨石铺砌24小时,洒水养护3天,经检查无空鼓,表面无断裂后用水泥浆填缝、并随时将溢出的水泥浆擦拭干净。
最后铺上锯末等进行养护,3天内不准上人。
5.2.2预制水磨石地面完成后房间应封闭,不能封闭的过道等应在面层上铺覆盖物保护。
5.2.3完工的地面应防止油漆刷浆等污染。
5.2.4面层与基层接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5.2.5所用预制水磨石板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6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光滑明亮,接缝均匀,周边顺直,板块无裂缝、掉角和缺楞等现象。
5.2.7地漏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接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5.2.8踢脚线表面洁净、接缝平整均匀,高度一致;接合牢固,出墙厚度适宜,基本一致。
5.2.9楼地面镶边用料及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边角整齐、光滑。
5.2.10面层与基层接合必须牢固,无空鼓。
表面色泽应均匀,一致,图案清晰,板块无裂纹、掉脚等缺陷。
高级水磨石地面表面平整度最大允许偏差2mm,普通水磨石地面为3mm。
高级水磨石地与普通水磨石地面缝格平直度最大允许偏差均为3mm。
高级水磨石地面的接缝高。
对于踢脚板上1mm,普通水磨石地面为0.5mm低差最大允许偏差为
口平直度情况,高级水磨石地面最大允许偏差值为3mm,普通水磨石地面为4mm。
高级水磨石地面板块间隙宽度不大于2mm,普通水磨石地面为2mm。
5.2.11预制水磨石板块在铺砌前应先对色、拼花、预排编号。
5.2.12面层铺砌前应弹线找中,相连房间分格线应相互连接,对齐。
5.3水磨石地面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3.1水磨石地面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123456用尺量检查3
控制方法
控制要点石粒颜色水泥标号基层清理分格线条埋设水磨石拌合材料搅拌平整度12
缝格平直
目测送测试中心检测现场检查拉线量测
旁站
检测尺量测
5.3.2水磨石地面质量控制目标值:
水磨石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平整度、光洁度,允许偏差等控制在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1、保证项目:
材质、强度(配合比)和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无裂纹可不计)。
400cm
2、基本项目:
表面光滑、无裂纹、砂眼和磨痕、石粒密实均匀,有地漏和排水坡度面层不分格线条牢固顺直清晰,颜色一致不混色,
倒泛水,无渗漏,无积水,与地漏结合严密平顺。
踢脚线高度一致结合牢固,楼梯踏步级差不超过20cm,齿角整齐,防滑条顺直。
3、允许偏差:
见下表:
水磨石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项检验方法项目次普通高中级231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表面平整度323踢脚线上口平直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
6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6.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6.1.1使用的主要材料及半成品应有合格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都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复试,取得合格等级。
对材质要求较高的板块进行厂家考察,对产品进行筛选,对材料应进行进场后的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材料不进场、不用于工程,对进场的合格材料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管工作。
1、地面和楼地面各层所用材料拌合料和种类、规格、配合比、标号等,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应符合规范规定,对质量发生怀疑时应进行抽检。
2、石粒应用坚硬可磨的岩石加工成,石粒应洁净无杂物,施工前送样品认可才能采购进货。
3、白色或浅色水磨石面层应采用标号不低于425号白水泥,彩色水磨石可用彩色水泥,也可在白水泥中渗入彩色颜料,水泥中掺入的颜料应用耐光、耐碱的矿物颜料,掺入量不大于水泥重量12%,水泥需经试验合格才能使用。
石粒使用前应用水冲洗掉表面灰粉。
6.1.2对楼面、地面的基层进行质量验收,对基层的标高、坡度、表面清理、清扫、平整度均应对照图纸及已施工部位的相对关系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案及施工交底单,并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2
6.2.1施工前要磨出样品块和样品间,经设计、业主等多方认可后才能全面施工。
6.2.2铺设找平层前,应将基层彻底清理干净并予湿润,找平层厚度超3cm的应用细石砼找平。
找平层施工前用水灰比为0.4~0.5水泥浆一遍,并随刷随铺,若表面光滑还应凿毛,水泥砂浆配比宜为1:
3,细石砼不宜低于C20,有排水功能要求的要做出排水坡度。
6.2.3水磨石面层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配合比宜采用1:
1.5~1:
2(水泥:
石粒)。
厚度除特殊要求外,一般为10~15mm,分格线条安装牢固、顺直、平整、贯通。
6.2.4面层铺设前,应在基层上按设计的要求分格或图案设置分格线条并予以埋牢,作为铺设面层的标志,铺设前刷一遍与面层颜色相同的水灰比为0.4~0.5水泥浆做结合层,随刷随铺。
6.2.5水磨石拌合材料应拌合均匀,平整地铺设在结合层上,并用滚筒辗压密实。
6.2.6水磨石面层应使用磨石机分次磨光,开磨前应先试磨,以表面石粒不松动方可开磨。
磨光后面层表面所呈现的细小孔隙和凹痕,应用同色水泥浆涂抹,适当养护后再磨,直至磨光平整无孔隙为止。
6.2.7普通水磨石面层磨光遍数不应少于三遍,高级彩色水磨石面层应适当增加磨光遍数及提高油石的号数。
6.2.8按每层开间数抽查10%,抽查分格线条纵横安装质量和平整情况。
6.2.9面层的草酸清洗和上蜡工作,应在有影响面层质量的其它工序全部完工后进行,上腊时应待面层完全干燥后才能进行。
6.2.10水磨石面层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①空鼓:
分格块四角最易出现,主要是基层表面及镶分格条时,
条高1/3以上部位有浮灰,扫浆不匀造成,操作中应坚持随扫浆随铺灰,压实后注意养护。
②漏磨:
边角、炉片、管根等处易漏磨,应注意磨完头边后全面检查,漏磨处及时补磨。
③魔纹、砂眼:
磨光时按工艺擦两遍浆,并注意养护后按工艺程序操作。
④倒泛水:
冲筋后进行检查,拉线找好泛水,坡度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
⑤面层石渣粒不匀:
石渣规格不好,石渣拌合不匀,铺抹不平,滚压不密实,应认真操作每道工序。
⑥强度偏低:
严格掌握配合比,拌合均匀,拌合好的灰应掌握铺抹滚压时间,注意养护及管理。
⑦分格条掀起,显露不清晰:
分格条应镶压牢固、平整、石渣灰铺抹后,滚压应高出分格条,高度一致,磨光严格掌握平顺。
6.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6.3.1监理项目部对分部(子分部)工程组织各方进行予验收。
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下达修复整改,并复查合格,为竣工验收奠定基础,并作好准备。
6.3.2加强装饰、装修阶段工程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签定、登录、分类、归档工作。
6.3.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及时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和现场各种隐蔽验收和复核签证工作。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该工程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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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7.1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7.1.1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7.1.2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7.1.3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7.1.4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1.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1.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7.1.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工作,发现隐患的同样责令其整改。
7.2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的实施
7.2.1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7.2.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
1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标准;
4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
6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7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8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法规和规定。
7.3安全管理的方法
7.3.1监理部的所有成员均有负责检查安全的责任,在日常的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施工质量时,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指出。
7.3.2监理部委托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工程等。
每月与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整个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两次。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用指令单形式下达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7.3.3每周的协调会,承建单位在汇报生产时必须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对安全生产要做出相关提示。
7.3.4监理月报中要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7.3.5如遇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可以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经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