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煤矿通信联络系统规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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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煤矿通信联络系统规划方案

洪兴煤矿

通信联络系统规划方案

 

编制单位:

XXXXX

编制人:

XXX

二0一一年二月

 

洪兴煤矿交换机及相关通信物质申购报告

乐民原料部:

我矿井下地面通信存在很多问题,已严重影响我矿地面井下正常通信。

以下问题急需整改:

1、原容量为80门的程控交换机,因老化导致能使用的容量不足30门。

造成很多号码重复、串号和需安装电话的地方因容量不够而没有安装。

2、下井通信主线多,通信电缆主线分线盒少。

导致接电话的小线多、长,难以管理维护。

为此,为保证我矿通信正常,且符合《MT401-1995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规定。

特向上级领导申购矿用通信设备和物质,具体明细见附表。

 

洪兴煤矿

2013年1月4日

 

通信联络系统规划方案

一、前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安全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完善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保证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通畅、便捷、有效、快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编制通信联络系统安装规划方案,以便在灾害急救时,能够达到抢险救灾,施救的目的。

二、目前矿井通信联络概况

目前我矿有三趟通讯电缆主线下井,第一根主线为10门,从程控交换机经人行斜井至1250水平,承担1250水平重要位置通讯和部分1280车场通讯。

第二根主线为10门,从程控交换机经副斜井至井下,最后一根主线经副斜井,供部分1472水平通讯,其余供1406水平、1400水平和1340水平通讯。

不足的部分使用两芯和四芯电缆经副斜井直接铺设至井下各个通讯联络点。

在管理维护方面:

因通讯线路多,通讯线路无主次之分,出现通讯故障不易维护;布置新的通讯联络点时,没有多余容量;通讯号码重复多,串号;通讯电缆杂、乱、多和监控电缆混乱,管理维护困难。

三、通信联络系统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2.《《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第444条、第459条、第467条、第469条、第478条、第481条)。

3.MT401-1995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暂行办法。

四、电话安装要求

(1)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保证矿内各部门及井上、下通信畅通。

(2)生产调度通信系统主机能与矿行政通讯,同时具备强拆、强插功能和紧急呼叫功能,并符合《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MT401-1995)。

(3)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第467条要求;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4)通信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与主电源能实现自动切换,备用电源的容量保证系统连续运行不少于2小时。

五、通信联络系规划方案:

1、采用160门程控交换机,代替原有的HJD-80L型交换机。

主通信电缆采用MHYA3280×2×1/0.8型(矿用聚乙烯绝缘、铝/聚乙烯粘结护层、镀锌钢丝铠装、阻燃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容量80门。

支线通信电缆采用现库存MHYV10×2×7×0.43通讯电缆,容量为10门。

连接至通信点的电缆采用原井下敷设的容量为1门、2门和4门的通信电缆代替。

主线分线盒采用JHH60-6(60对6通)型分线盒。

支线矿用电话分线盒采用JHH-6(10对6通)型分线盒。

其余的采用JHH-3、JHH-4型矿用电话通讯盒。

2、井下通讯电缆铺设方案。

1)主线:

敷设2根主线。

一根敷设至1472水平接一个JHH60-6分线盒,给定1472水平电话容量为20门。

余下40门,采用主干线敷设至1400水平,给定1400水平(含1406水平)40门容量。

全程JHH60-6分线盒2个,主干线长约535米。

2)第二根主线,经副斜井直接敷设至1340水平,接一个JHH50-6分线盒,供1340车场通讯,给定容量为20门,接线盒出来主干线至1280车场,给定容量为20门;余下20门分配至1250水平。

全程需要JHH60-6分线盒3个,主干线约985米。

3)支线通信电缆(10门)从主干线JHH60-6分线盒分出。

容量10门的支线敷设至各个主要车场及主要大巷、联络巷,并接JHH-6(10对6通)型分线盒。

各个通讯点通讯线从JHH-6(10对6通)型分线盒分出。

要求一个分线盒(JHH-6(10对6通))专供一条大巷或两条大巷。

两个电话分线盒不得同时供一条大巷通讯,即一条大巷的通讯只能从一个电话分线盒中分出,分出后的两对或者四对通讯电缆可以加三通(JHH-3)或者四通(JHH-4)分出通讯线至通讯点。

2、地面通讯电缆的敷设

1)主线采用MHYA3260×2×1/0.8型通信电缆,给定容量为30门。

主要负责地面办公楼,各个固定岗位通讯使用。

主线分线盒JHH60-6设置在电工班值班室。

2)支线通信电缆(10门)从主干线JHH50-6分线盒分出。

支线电缆分别敷设至办公大楼,主斜井操作硐和矿灯房。

矿用电话分线盒(JHH-6)设置在各个区域的中心处,负责该区域内附近通讯。

各个地点的通讯要求不得混用。

备注:

1)1472水平通讯点有11701新、老回风巷,11203回风巷,11003回风巷和乳化泵站处,10902回风巷,以及11上车场通讯。

2)1406水平通讯点有11701运输巷,11203运输巷,11003运输巷以及1406车场通讯。

3)1400水平通讯点有10902运输巷,10301回风巷,10306回风巷,1400变电所以及1400车场通讯。

4)1340水平通讯点有1340车场,10306运输巷,1340回风反掘以及1340机轨石门反掘。

5)1280水平通讯点有1280车场,10301运输巷

6)1250水平通讯点有中央水泵房,副斜井井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和永久性避难硐室,以及各个煤仓操作硐室。

附:

通信线路接线示意图

六、通信设备安装位置要求:

(1)平地矿办公室、生产副总办公室、技术总工办公室、机电副总办公室;生产调度室、采煤队、掘进队、通风队、机电队;地面变电所、地面通风机房、地面主井皮带机房、地面副井绞车房均在规划之内。

要求平地和井下各个地点及调度监控室互通电话机。

(2)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主副井井底及各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机电设备硐室、各运输设备转载点处均已安装本质安全型自动电话机,号码不重复、不串号,并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3)临时作业区域也应单独设置电话。

(4)回采工作面的电话设置在距工作面15m范围内的安全地段,掘进工作面的电话设置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的安全地段,并保证距现场作业人员不大于15m,保证通讯畅通。

(5)电话设置地点设有明显的电话标志。

七、通信线路安装要求

(1)通信线路要保持畅通,悬吊要整齐,与动力电缆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9条要求,接口连接要规范,严禁出现明接头等失爆现象。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3)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4)井下通信线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5)接地线必须和任何导线完全隔离和绝缘,且仅能在建筑物的真正接地线盒电源中性线相接。

(6)为避免电磁干扰,宜采用将多种接地的接地线分别接到接地母线上,由接地母线采用一根接地线单点与接地体相连接的单点接地方式。

由设备至接地母线的连接导线应尽量缩短连接距离,尽量使各接地点处于同一等电位上。

(7)接地线不是电源的中性线。

(8)接地线接地电阻阻值<5欧姆。

(9)电源输出插座测得的中性线与接地线之间的电压<1伏。

(10)电缆敷设前应该绝缘测试,确定电缆完好后,方可敷设,敷设完毕后,应做同样的绝缘测试。

电缆的耐压试验结果,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必须符合交接试验标准,做过试验后的电缆要充分放电。

(11)敷设过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规定:

电缆严禁有裂纹、绞拧、铠甲压扁,保护层断裂式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12)电缆终端头和终端头的制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电缆头牢固固定可靠、相序正确,各项测试指标均符合要求。

(13)电缆敷设要求:

电缆敷设位置正确,电缆标志柱,标志牌设置准确、清晰、齐全。

在支架上敷设时,固定可靠,光缆、电缆的拐弯处和分支处不絮乱,不交叉,走向整齐清楚。

(14)电缆在水平面敷设要平直,要避免交叉。

电缆头制作的大小、高低应看齐。

控制电缆芯线按设计标出芯线号,号头不易掉色,光缆、电缆在始、终、拐弯处挂设标志牌,标明型号、规格、走向、长度、起始点。

(15)敷设质量要求:

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电气回路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要清晰正确,标号不易脱落。

接线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八、通信联络系统安装标准:

1、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符合《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AQ6210-2007)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

2、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3、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是本质安全型。

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4、井下电话应设置在便于使用、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

九、使用、维护与管理:

1、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2、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3、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调度交换机等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4、通信设备应有专业的维护人员,保证全矿井的通信系统正常不间断的运行。

5、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等内容。

对易造成通信中断的传输线路、通信设备的电源及接地线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和维护。

6、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需操作仪器处理的应有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护。

7、井上通信联络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井下作业地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更换。

8、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有关队组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

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

9、井下通信系统图应标明设备编号、型号、安装地点、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每季度末报矿井负责人审批签字。

 

十、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通信联络系统应应有专人负责,负责通信联络总机系统安装维修,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3、应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4、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包含系统的故障应急检修内容,明确故障处置程序、故障处置负责人和具体处置人员。

5、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6、通信联络系统应建立系统设备、仪器的检查、检修等台账。

7、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8、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9、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2)、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3)、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4)、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5)、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10、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11、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12、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13、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仓、水泵房、皮带输送机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掘进工作面距窝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

采煤工作面轨道、胶带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

14、井下固定通信电话应设置在便于检修、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15、井下通信电缆应采用专用通信电缆、橡套电缆。

16、严禁井下通信电缆与其他动力电缆、安全监控设备等电缆共用。

17、地面通信总机房以及通信系统操作台应由专业人员安装、调试,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更改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参数等。

18、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19、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20、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调度交换机等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21、通信设备应有专业的维护人员,保证全矿井的通信系统正常不间断的运行。

22、通信联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等内容。

对易造成通信中断的传输线路、通信设备的电源及接地线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和维护。

23、通信联络系统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需操作仪器处理的应有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护。

24、井上通信联络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1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井下作业地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更换。

25、通信设备的关键及易损件备件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26、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有关队组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

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

27、井下通信系统图应标明设备编号、型号、安装地点、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每季度末报矿井负责人审批签字。

28、建立健全下列通信联络系统台帐记录:

(1)、系统运行记录。

(2)、巡检记录。

(3)、检修记录。

(4)、设备故障记录表。

(5)、设备及线缆回收台帐。

29、六大系统办公室作为负责全矿通信联络系统的专职机构,实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统一管理。

30、应每年组织人员进行学习通信联络系统方面的专业知识,有关部门应自发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单位内部的专业知识交流,提高专业技能,增强工作能力。

十二、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职责

(1)、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分管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分管部门为机电科,机电科长具体负责

成员:

机电科长

技术科长

通风科长

掘进队长

调度主任

安监科长

通风队长

采煤队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提足用好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建设进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科学组织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副组长负责认真执行组长布置的一切任务,并及时向组长汇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3、分管负责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方案,明确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完善的目标、任务、措施及进度安排。

负责牵头制定通信联络系统的相关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4、各成员在副组长的带领下,严格执行本矿有关通信联络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监控调度室负责对本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

十三、附件

附件一、通信联络系统验收表;

附件二、通信联络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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