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度部门决算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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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度部门决算doc
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1部分区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康区发改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发改委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3)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5)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区节能监察监测工作。
(8)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协调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
(9)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国家粮油等储备。
(10)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
牵头整合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指导和协调全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12)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煤炭发展和改革工作,统筹煤炭产业合理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煤炭行业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全区煤炭资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监管、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统计信息汇总、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监测分析能源工业运行,提出能源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网运行中的问题,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对外能源合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14)组织开展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5)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本单位内设秘书科、工交能源高新科,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发展科和农村经济科4个科室,代管区属二级事业单位区项目开发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和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2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91.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10.6万元,较2016年增加1845.9万元,增长338.4%;本年收入合计1080.7万元,较2016年增加816.9万元,增长309.6%,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光明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三期建设项目厂房补助金额以及电能替代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等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
财政拨款收入548.2万元,占50.7%;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2.4万元,占4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39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108.9万元,较2016年增加1846万元,增长338.5%,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光明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三期建设项目厂房补助金额以及电能替代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等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82.4万元,较2016年增加250.9万元,增长796.5%,主要原因是:
前期工作经费及项目编制费有结余未全部使用完。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
基本支出1115.9万元,占52.9%;项目支出993万元,占47.1%;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1.5万元,决算数为21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5.1万元,决算数为17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光明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三期建设项目厂房补助金额以及电能替代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支出以及人员增加业务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万元,决算数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
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万元,决算数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
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
此项支出为项目前期经费,2017年项目前期经费科目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调整为其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5.7万元,较2016年增加55.1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
由于2017年我委工作完成优秀,奖金比2016年有所增加;由于人员增加,其他福利费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3.1万元,较2016年减少213.2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
2017年项目前期经费科目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调整为其他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1万元,较2016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电能替代项目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受益人为电能替代技改企业。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7.8万元,较2016年减少9.3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
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432.5万元,较2016年增加43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
我委2017年向上级部门争取的光明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三期建设项目厂房补助金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0万元,下降30.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1.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7万元,下降13.9%。
主要原因是: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3万元。
主要原因是:
我委2017年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3万元。
主要原因是:
我委2017年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3.4万元,较2016年增加210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
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13.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增加了432.5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64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重大课题谋划,以赣州港经济区规划为基础,谋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城融合发展策略;以家具产业转型升级为要务,着手“互联网+家居”行动策划、产业供应链管理研究和工业旅游论证;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导向,开展传统产业绿色化、可持续化课题研究,年内计划完成调研课题4个。
持续关注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按照“干今年、备明年、想后年”的工作要求,瞄准苏区振兴、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新动能培育等领域,抓紧谋划储备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依法履行项目审批职责,依规优化审批环节,适当精简审批要件,局部合并审批流程。
以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应用为基础,结合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等信用信息公示要求,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机制。
结合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划定生态红线、守住生态底线,探索建立区域内产业行业禁批、限批目录清单。
用技术手段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政策措施提高项目投资质量。
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深入“降成本优环境”。
进一步落实省100条、赣州90条、南康100条政策,并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一批新政策,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减轻负担。
持续巩固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创文”及“一年改变面貌”成果,加快绿色发展步伐,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现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南康样板”。
重点推进家具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走绿色化、创新驱动的新路子。
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争取南康经开区获批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
重点推动全区17个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总投资81.76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42.74亿元,争取上半年所有项目开工。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