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总论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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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总论环评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始建于2006年,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占地约6600m2,距市中心约16km,处理医疗废物能力为5t/d,负责处置平顶山市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

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06年8月完成,同年9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予以批复;2011年4月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环保竣工验收。

该中心实现了平顶山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改善了平顶山市环境质量及民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平顶山市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

随着医疗废物处理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拟对现有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拟采用高温蒸汽灭菌技术。

同时由于人口的增加,现有处理规模不能满足日趋增加的医疗废物处理的需求,改造后处理医疗废物能力为8t/d,服务年限10年。

本次改造仅对焚烧系统进行改造,其它保持不变。

本项目已在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为豫平宝丰其[2014]00023。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和《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要求。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受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本着“科学、客观、公开、公正”的态度,通过资料收集和对项目现有工程、厂区的周边环境等状况详细调查和踏勘,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在本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市、县环保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给予我们大力的指导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012年7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253号)

(9)《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7年5月1日施行)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施行)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施行)

(13)《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40号)

(1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51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7)《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豫环文〔2013〕239号)

(18)《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2003);

(19)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2004);

(20)河南省环境保护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环计[2004]19号,关于转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2004);

(2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5号)

(22)《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豫环文[2012]159号)。

1.2.2技术规范和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4]58号;

(7)《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

(8)《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1-1995);

(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0)《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

(1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保总局、卫生部环发[2003]188号文件);

(1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文件);

(1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

1.2.3项目依据

(1)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宝环【2014】123号);

(4)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06年8月)以及批复(河南省环保局,2006年9月);

(5)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9年11月)以及竣工验收意见(河南省环保厅,2010年4月);

(6)项目其他资料。

1.3评价对象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为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造项目,兼评现有工程。

1.4工程特点及环境特点

1.4.1工程特点

(1)本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技术处理医疗废物,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对现有工程焚烧炉进行淘汰,新建高温蒸汽灭菌系统,并提高处理能力。

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厂区实施,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均依托现有工程。

(3)本次技改工程完成后,现有焚烧炉废气、焚烧灰渣等被消除。

技改后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贮存废气、高温蒸汽处理废气、粉碎废气,经高效过滤除菌装置和吸附除臭装置治理后达标排放;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冷凝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冲洗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冷凝废水经高温灭菌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固体废物主要为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废气净化系统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其中灭菌后的医疗废物属于一般固废,送宝丰县垃圾填埋场,废气净化系统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在自建危险固废临时堆存间暂存后,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医疗废物种类多、成份复杂、具有感染性、毒性。

在医疗废物处置的营运期可能发生运输车辆颠覆、医疗废物泄漏等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病源微生物对人身的损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事故风险,风险防范是重点。

1.4.2环境特点

(1)本次技改工程将在现有厂区实施,厂区位于平顶山市宝丰县李庄乡翟庄村。

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生产区东北约440m的翟庄村,西北约645m的何庄,西南约625m的张耀庄、西南约290m的马楼新区,西南约860m西牛庄村,东南约755m的大王庄,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1和附图二。

表1-1         本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性质

人口(人)

1

翟庄村

NE

440

村庄

1100

2

何庄

NW

645

村庄

330

3

张耀庄

SSW

625

村庄

640

4

马楼新区

SSW

290

村庄

目前无人居住

5

西牛庄村

SW

860

村庄

520

6

大王庄

SE

755

村庄

190

(2)本项目不外排废水,所在区域属于沙颍河水系、淮河流域。

沙河水体功能区划为Ⅲ类,根据沙河舞阳马湾断面2014年常规监测数据,沙河舞阳马湾断面COD、NH3监测均值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质量标准的要求。

(3)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SO2控制区。

1.5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5.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从施工期、运营期考虑其对环境的影响,并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环境影响识别结果见表1-2。

 

表1-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一览表

因素

类别

施工期

运营期

土建

安装

运输

噪声

废水

废气

固废

噪声

运输

自然环境

地表水

2LP

地下水

1LP

大气环境

1SP

1LP

1LP

声环境

1SP

1SP

1SP

1SP

1LP

土壤

1SP

1LP

1LP

植被

1SP

1LP

1LP

气候

1LP

社会经济环境

工业

1SP

农业

1SP

2LP

1LP

交通

1SP

1SP

1SP

1SP

1LP

土地利用

1LP

公众健康

1SP

1SP

1LP

1LP

1LP

生活质量

1SP

2LP

1LP

1LP

注:

影响程度:

1轻微;2一般;3显著;影响时段:

S短期;L长期;影响范围:

P局部;W大范围。

由表1-2可以看出,本次工程在施工期对周围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是轻微、局部的和短期的,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等将对工程周围自然、社会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5.2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的识别结果,结合本区域环境因素,同时考虑到污染物进入环境对人体造成危害等因素,确定项目建设后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环境质量的评价因子如下表1-3。

表1-3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

评价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环境空气

PM10、H2S、SO2、NO2、

PM10、NH3、VOC

VOC

地表水

COD、氨氮

/

/

地下水

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

/

/

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Leq

/

1.6评价标准

根据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宝环[2014]123号《关于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造项目环评使用执行标准的通知》,确定本次评价执行标准。

1.6.1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本项目执行环境质量标准见表1-4。

表1-4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物

浓度限值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SO2

1小时均值

500μg

日均值

150μg

NO2

1小时均值

200μg

日均值

80μg

PM10

日均值

150μg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H2S

一次

0.01mg/m3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高锰酸盐指数

3.0

氨氮

0.2

挥发酚

0.002

亚硝酸盐

0.02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CODcr

20

氨氮

1.0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

等效连续A声级

昼间60,70dB(A)

夜间50dB(A),55dB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次工程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5。

表1-5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污水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5920-2002)清洗标准

pH

6.5~9

COD

50mg/L

BOD5

100mg/L

SS

5mg/L

氯化物

300mg/L

总余氯

0.1~1.0mg/L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粉尘

浓度120mg/m3,速率3.5kg/h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8883-2002)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氨1.5mg/m3

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m排气筒)

氨速率4.9kg/h

臭气2000(无量纲)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VOC

0.6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噪声

昼60dB(A),夜50dB(A)

4类噪声

固废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7评价等级及范围

1.7.1评价等级

1.7.1.1环境空气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污染因子PM10、NH3、VOC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计算结果及评判依据见表1-6。

表1-6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情况表

项目

最大地面浓度

出现的下风距离(m)

最大地面浓度(mg/m3)

占标率

(%)

最大占标率

Pmax

占标率10%的

最远距离D10%

(m)

评价

等级

PM10

212

0.001579

0.35

<10%

0

三级

NH3

81

0.01026

5.13

<10%

0

三级

VOC

81

0.02051

3.42

<10%

0

三级

1.7.1.2地表水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该建设项目地表水评价级别为三级。

1.7.1.3地下水评价等级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有关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属于Ⅰ类项目,根据当地地下水水文特征及本项目排水特点,本项目属于地下水评价三级评价,划分结果见表1-7。

表1-7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表

判别因素

本项目情况

分级

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岩(土)层单层厚度3.3m~3.7m,渗透系数K=1.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三级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其他地区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不在地下水环境敏感区内

不敏感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1000m3/d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0

简单

1.7.1.4声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确定声环境评价为三级评价,详见表1-8。

表1-8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一览表

项目

指标

建设项目所在环境功能区

3类

建设前后敏感目标处噪声级别变化程度

预计<3dB(A)

受噪声影响人口

较少

评价等级

三级

1.7.2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分级结果,结合工程特点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工程各环境因素的评价范围,详见表1-9。

表1-9工程各环境因素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因素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二级

以生产区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各延伸2.5km,共约25km2范围

地下水

三级

评价区域浅层地下水

声环境

三级

厂址四周厂界外200m

1.8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内容见表1-10。

表1-10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控制内容

污染物

污染控制内容

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级别

废水

控制内容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控制因子为COD、氨氮

地下水:

项目厂址周围浅层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

废气

控制内容为贮存废气、高温灭菌处理废气、破碎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等

区域环境空气、张耀庄、翟庄等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噪声

主要是设备噪声

厂界四周外200m

执行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

废物

主要是灭菌后医疗废物等,按照固体废物处置要求妥善处理,不产生二次污染影响

/

/

1.9评价总体思路

针对本次技改工程特点,本次评价的工作思路如下:

(1)根据现有工程实际生产情况、现场调查和验收监测数据,分析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和污染物年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情况;在可研和类比同类项目的基础上,经类比分析确定本次技改工程污染物产生及组成,结合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对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达标分析,计算污染物产排的“三笔帐”。

(2)通过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实际的调查并参考当地已有的监测资料,了解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采用合适的预测模式及预测参数,预测本项目建设投产后,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分析本项目政策相符性;从处置工艺、安全和环保、能耗、水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等方面进行本次技改工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持续清洁生产建议。

(5)根据本次技改工程产污特征,分析本工程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可靠性,在此前提下根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治理效果,对工程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达标分析。

(6)对照HJ/T276-200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的选址要求,分析本次工程选址合理性;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分析工程厂址选择的可行性。

根据本次技改工程排污量,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7)根据本次技改工程生产特点,通过环境风险识别,提出本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将本次技改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降低至最小程度。

(8)对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及要求。

从环保角度对项目建设可行性做出明确的结论。

1.10评价专题设置及评价重点

1.10.1评价专题设置

本次评价确定设置如下专题:

(1)工程分析

(2)区域环境概况

(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

(5)清洁生产分析

(6)防污减污措施评价

(7)环境风险分析

(8)公众参与

(9)厂址选择可行性及总量控制分析

(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1.10.2评价重点

本次工程的重点评价专题为工程分析、防污减污措施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等。

1.11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2。

 

图1-2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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