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执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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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执行要点
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执行要点
本执行要点经97.12.8经行政会报通过
1、依据:
中华民国89年10月2日函办理。
2、目的:
为增进学校对偶发或重大紧急事件之应变能力,始能迅速而有效的妥善处理,并建立校园事件通报及申诉制度,掌握校园事件发生之资讯与发展趋势,发挥整体行政力量,充分有效应对及动员有关资源协助处理,以维护校园安宁和谐,保障师生及职工安全与尊严,特订定本要点。
3、校园事件之通报分类、等级、处理及申诉等相关规定,依教育部「校园事件通报管理系统实施要点」外,另参照本校之「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性骚扰及性侵犯处理原则」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4、学校应成立「校园事件处理小组」(以下简称本小组),其组织、职掌、任务、处理步骤及申诉程序如下:
(一)组织:
1.校园事件处理小组依任务编组方式组成之。
依事件性质或实际需求,由学校有关人员、家长会代表、教师会代表、社区或社会热心专业人士及学者专家共同参与。
但事件性质如涉及性别事件,组织成员应特别考虑性别意识及性别平衡。
2.小组成员或召集人、总干事如系当事人时,应遵守回避原则。
(二)职掌:
1.召集人:
由校长担任之,负责紧急指挥,召开会议及指定适当人员一人对外发言。
2.总干事:
由训导主任(或召集人指定一人)担任之,襄处一切小组事务。
3.校园事件处理小组得参酌分设下列各组并指定专人负责:
(1)资料组:
负责事件资料之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联络组:
负责校内外之联络及对上级机关之通报。
(3)医务组:
负责紧急医务专业之处理。
(4)法律处:
提供相关法律问题谘询。
(5)协调组:
负责学校内外有关事物之申诉、仲裁、救助、赔偿等协调工作。
(6)安全组:
负责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之各项安全的工作。
(7)辅导组:
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及提供相关人员身心之辅导。
(三)任务:
1.结合专家学者、家长会代表及社区社会热心专业人士成立支援系统。
2.处理师生及职工伤害、绑架、勒索、抢劫、窃盗、群殴、性骚扰、性侵害、性交易及受家庭暴力伤害等重大案件。
3.处理师生及职工食物中毒、爆裂物伤害、溺水、烧烫伤、交通事故、家庭遽变及天然灾害等重大意外或灾害。
4.处理师生及职工,校内外之各种抗争活动。
5.处理校内外各项陈请、申诉、冲突、记者会及诉讼等事项。
6.其他严重影响校园安宁、师生及职工权益暨荣誉事项。
(四)处理步骤:
1.通则:
(1)定期进行实务演练,以建立妥善处理步骤。
(2)一般校园事件(甲级、乙级)发生时,应依「校园事件通报管理系统」尽速通报教育局中教科、督学室及军训室,并依轻重缓急在十二小时内填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以最速件方式陈报教育局。
(3)视事件需要立即召开会议,并邀集学校相关人员迅速会商共谋妥善处理且开会後各组应即分别进行处理,不得延误,以争取时效,尤应注意现场的时间性、合法性、合理性,以使学校师生及职工之伤害减至最低。
(4)事件处理後,应将事件全案汇整、分析、存档,并做工作检讨,以加强预防工作,减少类似事件之发生。
2.性侵害、性骚扰、性交易及家庭暴力事件:
(1)性侵害事件:
应由辅导室尽速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其施行细则之规定,依法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护原则,以「受理性侵害犯罪事件知会单」通报,通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尽速展开医疗、辅导、调查、协助等工作,必要时得请求辅导室提供协助),另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密件通报教育局督学室、各业务主管科。
(2)性骚扰事件:
应恪遵当事人保密及保护原则妥善处理,并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密件通报教育局人事室(教职员工之间案件)、督学室及各业务主管科。
(3)性交易事件:
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办理,其中对未满十八岁有从事性交易或性交易之虞者,应以电话通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尽速展开医疗、辅导、调查、协助等工作,必要时得请求辅导室提供协助),另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密件通报教育局督学室、各业务主管科;另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护原则妥善处理。
(4)家庭暴力事件:
由学校辅导室尽速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其施行细则之规定,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护原则,以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报表知会单」通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尽速展开医疗、辅导、调查、协助等工作;必要时得请求辅导室提供协助),另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表」密件通报教育局督学室、业务主管科。
(五)处理流程:
如遇校园事件,应依「校园事件处理流程图」(附件)迅速处理,以确实发挥功能。
(六)申诉程序:
1.师生及职工认为学校对校园事件之处理,有违法或显然不当致损害其权益者,经行政程序处理仍无法解决者,得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校应考量个案性质,明定正式及非正式申诉处理程序,并指定受理窗口,且对外公告之。
3.师生及职工对於学校处理如有不服,得依下列法令规定及机构提出申诉、再申诉及诉愿:
(1)校长:
直接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诉。
(2)教师:
得依教育部「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及评议准则」规定,向台北市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有不服,得向教育部中央申诉评议委员会提出再申诉。
?
(3)学生:
得依「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要点」、「特殊教育学生申诉服务设施办法」、「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学生申诉处理要点」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
如有不服,得向台北市政府提出诉愿。
(4)职员:
得依「公务人员保障法」提出申诉、再申诉或复审、再复审。
(5)工友:
得向学校提出申诉,如有不服,得向上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四、处理校园事件所需费用,由年度预算相关经费项下支应。
五、本执行要点经行政会报讨论通过并陈校长核定後实施之。
。
附件
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流程
校安通报等级简表:
依各类校安事件之轻重程度区分三级。
类别
内容
甲级事件
人员死亡或有死亡之虞;多人中毒、受伤及可能引发媒体关注之事件。
乙级事件
人员重伤,帮派结群、斗殴,或有触犯法律及重大财产损失者。
丙级事件
人员轻伤,或情节较轻,经即时处理後已获解决者。
(1)甲级事件:
应於获知事件十五分钟内,以电话通报本部及上一级督考单位,并於二小时内透过校园事件即时通报网(以下简称即时通)实施首报。
遇有网路中断时,改以纸本方式传真至本部及上一级督考单位,俟网路恢复後再补行通报作业。
(2)乙级事件:
应於获知事件十二小时内,透过即时通完成通报作业。
遇有网路中断时,作业方式同甲级事件。
(3)丙级事件:
应於获知事件二周内,透过即时通完成通报作业。
校安事件分类简表:
影响校园安宁与学生安全之事件分为五类
类别
内容
1学生意外事件
学生车祸、溺水、中毒、自伤(杀)、运动、实验(习)伤害。
2校园安全维护事件
校园火警、地震、台风、水患、人为破坏及校园侵扰、遭窃。
3学生暴力与偏差行为事件
学生斗殴、触犯刑事案件、破坏校园设施等。
4管教冲突事件
师生冲突、管教体罚、学生抗争(申诉)等。
5儿童少年保护事件
有关儿童及青少年保护事项之规定。
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98学年度校园紧急处理小组组织表
职称
姓名
本职
职掌
备注
召集人
杨淑萍
校长
负责紧急指挥,召开会议及指定人员对外发言
2788-0769
0920-178678
发言人
林丽惠
教务主任
负责对外发言
0936-877245
总干事
孙庆元
训导主任
拟订工作处理要点并推动本小组相关业务
2930-0686
0922-420428
资料组长
许嘉佑
训育组长
负责蒐集与汇整事件相关资料,处理相关通报事宜,并担任会议纪录
2249-8246
0921-306058
组员
郑雅苹
注册组长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3322-3202
0925-879726
组员
梁永芳
资讯组长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3322-3202
0925-975657
组员
施尚甫
设备组长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915-2005
0952-748339
组员
李莲凤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8667-3592
0952-390620
组员
李悉达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962-3175
0930-233286
组员
李丽琴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954-6329
0937-877580
组员
洪幼玲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248-9325
0930-728402
组员
刘义民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8968-3033
0939-971574
组员
刘志苓
干事
协助事件资料之摄影、照相、调查、蒐集、研拟与汇整
2240-5498
组员
黄玉娟
技工
协助资料传递
2264-7227
联络组长
曾玉堂
总务主任
1.负责校内外之联络
2.负责隔离现场
3.提供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组员
黄光玉
会计主任
负责统筹各项经费应用
组员
林姿伶
事务组长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8792-2687
组员
王金兰
文书组长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923-9911
组员
蔡幸娥
出纳组长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8245-2922
组员
陈丽玉
会计佐理员
执行统筹各项经费应用
2988-8245
组员
廖云霞
干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680-6039
组员
黄丽美
干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8972-1074
组员
陈慧娥
干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249-7758
组员
周贤熏
工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497-5777
组员
叶棻兰
工友
协助资料传递
2952-0781
组员
王忠
工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305-2641
组员
庄金树
工友
协助隔离现场及事件处理所需之各项支援
2285-8400
医务组长
黄勇杉
卫生组长
负责紧急医务专业之处理
2301-0405
组员
柯菊完
护士
协助紧急医务专业之处理
2369-0839
组员
冯君佩
护士
协助紧急医务专业之处理
2944-5866
组员
苏香朵
工友
协助紧急医务专业之处理
2257-1483
法律组长
孙庆元
训导主任
负责相关法律问题业务
2930-0686
组员
徐揆智
执业律师
提供相关法律问题谘询与指导
2395-9676
组员
陈爱玉
工友
协助资料传递
2913-5356
协调组长
宋瑞金
人事主任
负责学校内教职员工之申诉、仲裁、救助、赔偿等协调工作
03-4288727
组员
吴惠铃
家长会会长
负责学校内外资源整合协调工作。
1.必要时提供直接服务。
2.提供专业资源与资源连结。
(O)
(H)29814603
0935-247697
组员
萧育纯
教师会会长
负责学校内所有教师申诉、仲裁、救助、赔偿等协调工作
组员
林丽惠
教务主任
负责事件相关人员所有课务调度
组员
吴梅英
教学组长
协助课务编排
2351-6564
组员
蔡玮昶
干事
协助课务编排
组员
夏演簧
干事
协助课务编排
2836-3894
组员
李元静
人事助理员
负责学校内教职员工之申诉、仲裁、救助、赔偿等协调工作
2307-8274
组员
洪蓉蓉
人事助理员
负责学校内教职员工之申诉、仲裁、救助、赔偿等协调工作
8226-6713
组员
陈碧云
工友
协助课务资料传送
2723-0259
安全组长
朱文源
生教组长
负责事件现场之处置与安全工作及对上级机关之通报
组员
江明鼎
体育组长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组员
郑志坚
警卫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3234-3246
组员
黄
警卫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组员
夏瑞莉
干事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2392-9890
组员
吴启泉
干事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8967-2920
组员
周金源
技工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2377-2335
1735-1660
组员
李富隆
救生员
协助偶发事件现场及善後各项安全工作
2664-3990
辅导组长
吴榛庭
辅导主任
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及提供相关人员身心之辅导。
1.通知家长,进入现场,协同处理当事学生,并陪伴家属。
2.协助处理班及现场。
3.进行减压团体。
4.筛选危机师生及安置。
2598-1045
0958-422021
组员
游佩郁
辅导组长
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及提供相关人员身心之辅导
2906-4103
组员
杜智萍
资料组长
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及提供相关人员身心之辅导
组员
陈玉姗
特教组长
负责协调有关资源及提供相关人员身心之辅导
组员
张琮玉
干事
负责收集有关人员身心之辅导资源
2211-7817
顾问
吴惠铃
家长会会长
负责学校内外资源整合协调工作。
1.必要时提供直接服务。
2.提供专业资源与资源连结。
(O)
(H)29814603
0935-247697
顾问
辖区分局
南昌派出所
警务支援
2321-8148
顾问
医院
台大医院
医疗资源
2312-3456
顾问
心卫中心
辅导支援
3393-7885
顾问
徐揆智
法律顾问
提供相关法律问题谘询
2395-9676
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危机处理小组组织图
召集人:
杨淑萍
分机:
101
手机:
发言人:
吴蕴娴
分机:
501
总干事:
孙庆元
分机:
301
安全组
医疗组
辅导组
协调组
联络组
法律组
资料组
社区资源组
组长:
朱文源
组长:
黄勇杉
组长:
吴榛庭
组长:
宋瑞金
组长:
组长:
孙庆元
组长:
黄春智
分机:
321
分机:
341
分机:
601
分机:
121
分机:
501
分机:
301
分机:
311
辖区分局电话南昌派出所2321-8148
手机:
江明鼎
柯菊完
游佩郁
吴惠铃
黄光玉
徐揆智
郑雅苹
郑志坚
冯君佩
刘宇文
曾朝安
林姿伶
梁永芳
心理师:
陈
苏香朵
李儒容
许嘉佑
王金兰
李悉达
殡葬社电话:
夏瑞莉
张琮玉
吴梅英
蔡幸娥
施尚甫
吴启泉
蔡玮昶
陈丽玉
陈爱玉
李莲凤
周金源
夏演簧
廖云霞
李丽琴
李富隆
李元静
黄丽美
洪幼玲
洪蓉蓉
陈慧娥
刘义民
叶棻兰
周贤熏
刘志苓
王忠
黄玉娟
庄金树
使用方法:
本组织图旨在要求各校在平时即依照各自学校的制度,编制「校园危机处置小组」,以紧急处理与因应校园危机事件。
本组织图将相关人员的姓名、联络方式等确实填入表中,做为工作分配以及紧急联络之用,实际发放给相关工作人员随身保留。
同时,需依照每次人员的更换,重新修改本组织图。
本组织图依照校园危机处置小组之层级表示,最上位设置召集人一名,其下有发言人及总干事一名,总干事下分列工作小组七组,除社区资源组外,各设组长一名,以上人员皆须注明姓名、联络方式;各组之下设置组员数名。
各组人员的遴选参考以及相关工作分配,可参考「各级学校校园危机处置小组设置要点」的说明
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危机处理标准化流程表
注:
1.本流程用於当校园危机事件发生时,紧急处理之基本标准流程。
2.各组重点工作,请参照第二章第一节。
3.可依照各校特性,补充或修改本流程及相关执行细则。
(本图表修改自教育部自伤防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