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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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抚顺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

为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实施健康抚顺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辽宁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期望寿命为76.94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91‰,孕产妇死亡率为0。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县、区公立医院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耗材加成。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基本药物制度实现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步发展,全市总诊疗人次由2015年的841.4万人次增加到2020年的957.6万人次,年均增长2.6%。

4个医联体、1个中医医疗集团、3个医共体稳步推进。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建设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8个、15个。

中医馆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设省级、市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6个、9个,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2个,辽宁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了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每个街道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层医疗新格局。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5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20年的人均65元。

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实现独立设置,卫生应急、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四个能力均取得较大提高。

“十三五”期间,制定实施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精神卫生、农癌、城癌、慢性病、口腔、职业病等多个防治规划项目,有效遏制重大疾病危害。

传染病总发病率保持低水平,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连续49年无白喉,29年无脊灰,23年无百日咳成果。

卫生人才瓶颈有所突破,5年间全市招聘毕业生410人。

全系统本科及以上占33.2%,比“十二五”期末提高8.8个百分点。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43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医疗卫生人才。

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扎实有力,连续5年人口出生率、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稳定。

稳妥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

妇女疾病筛查率从2015年的35.4%上升到2020年的85.7%。

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定不移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成功应对多轮疫情冲击,我市成为全省唯一“零感染”城市,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基本服务指标

2015年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

主要健康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岁)

77.92

78.92

76.94

婴儿死亡率(‰)

4.17

≤6.3

4.91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0.42

11

0

疾病控制指标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9.9

95

98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95

100

妇幼健康指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90.13

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0

95.85

医疗服务指标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

9.82

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9

8.12

卫生资源指标

 

 

 

每千人口执业医师(助理)数(人)

2.47

2.63

2.5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48

3.3

2.88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6.62

6.3

6.5(实有)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

2

3.64

(三)面临的形势。

重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存在短板。

全球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基层专业人员短缺、设施不足等公共卫生体系短板弱项需加快补齐。

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居民健康危险和疾病负担日益增加,精神卫生、职业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仍是威胁健康的重要因素。

群众对看病就医需求与医疗服务供给有差距。

全市医疗床位有14337张,但应用质量不高,床位使用结构有待调整,重症、康复、儿科等明显不足。

基层医疗服务只占全市49.2%,能力依然薄弱。

公立医院补偿和运行机制仍不健全。

控制医疗费用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内生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公立医院运行压力大,编制、工资、薪酬、建设等难题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亟待解决。

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对养老新业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

2020年抚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53.4万人,占30.8%,老龄化率居全省第一,我市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康复、护理资源短缺,远不能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打造优质高效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全面推进健康抚顺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能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抚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卫生健康工作的政治属性、业务属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工作保障“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2.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

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健康促进,提高全员健康素养。

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3.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

建立以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4.坚持统筹均衡发展。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缩小城乡间、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以基层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健康管理能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5.坚持数字创新发展。

强化数字化改革赋能增智力量,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创新和发展医学和健康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我市公共安全形势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全面推进健康抚顺建设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

2.具体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2025年目标值

指标性质

健康水平和健康保障

人均预期寿命

≥80岁

预期性

健康预期寿命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孕产妇死亡率

≤10.5/10万

预期性

婴儿死亡率

≤4.5‰

预期性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5‰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27%左右

约束性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约束性

健康服务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7%

预期性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80%

约束性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80%

预期性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80%

预期性

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上升趋势减缓

预期性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5%

预期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预期性

妇幼健康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预期性

3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预期性

产前复查率

≥75%

预期性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预期性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力争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

约束性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个

预期性

医疗服务

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

≤9.0天

预期性

院内感染发生率

≤1.0%

预期性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

8张左右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4名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3.8名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4.6名

约束性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54名

预期性

健康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7%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1.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充实人才储备,完善激励保障政策。

健全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

到2025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配备达到国家要求,专业人员数量和结构满足工作需要。

2.强化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见病原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追踪溯源能力,强化卫生健康大数据收集与应用。

加强县区级疾控中心的基础设施、基本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充实疫情早期发现和现场调查和快速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完善医疗物资调配机制。

3.建立高水平应急指挥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建立市、县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完善应急预案和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市、县区两级阶梯式、政府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联动的智能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

建立健全在病例流调、密接追踪及隔离管理等工作中的协作机制。

4.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以新发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儿童高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建设和布局。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

2025年,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实现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全覆盖,实现急救“黄金3分钟”。

5.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的救治体系。

改扩建市传染病医院、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和新建市中心医院城东院区(平战结合)投入使用。

加强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抚矿总医院、市中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的重症医学、呼吸、麻醉等专业学科建设。

建立“黄码”医院、方舱医院、健康驿站等应急启动机制。

6.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区)级卫生监督体系,将市、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整合到同层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

加强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省首席监督员,青年骨干监督员、基层执法办案能手等多层次卫生监督人才培训任务。

推进使用“智慧卫监”管理平台。

整合共享监管信息,落实卫生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考可联动。

(二)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整合优化医疗资源。

推进城市医联体(医疗集团)建设,发挥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在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专科学科建设等核心作用,辐射带动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资源共享。

发挥市中医医疗集团作用,形成以市中医院为核心,二级及以下中医院、各医院中医科、国医堂为网格单元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引导具备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康复医院、长期护理和养老机构转型。

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推动辖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建立核酸检测全市联动机制。

2.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我市省级、市域、县域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重症、感染、儿科、麻醉、病理、老年医学、营养科等薄弱专科的建设。

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和一站式服务。

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迁址市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加强清原县、新宾县急救分中心建设,提升县域转运救治能力。

统筹规划城区6家急救站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建设,深入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

深入开展无偿献血,为临床用血提供有力保障。

3.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医共体,县域医共体与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合作。

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政策,鼓励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

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

4.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

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配备。

落实首诊负责制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规范诊疗行为,推进市级质控中心及县区级质控小组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监管。

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深入实施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到2025年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降低到40%以下。

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发挥医师定期考核的作用。

推动信息化在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中作用。

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提升医院安防能力。

5.提升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实施卫生“强基行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健康保障。

全市重点建强24个乡镇卫生院、390个村卫生室、急诊急救能力提升。

采取上级派驻、主动巡诊、智慧随访等方式,加强基于居民个人的健康管理指导能力。

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健全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因病有返贫致贫风险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机制。

(三)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市中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争创1-2个省级中医(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2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

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

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养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医师。

建设10-15个国医堂。

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综合医院、妇儿医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

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发挥市中医医院和市级以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作用,建设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优势专科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

在清原县、新宾县中医院建设特色专科。

推进基层优质中医药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使用中医药慢性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广泛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

争创省级治未病、康复中心和治未病、康复培训基地。

3.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改革完善培养模式。

推进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骨干人才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西学中”人才培养、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名中医评选等,壮大中医人才队伍。

培养中医药管理和产业人才。

4.推动传承创新和开放发展。

发挥政府在中医药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加大中医药科研支持力度。

完善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评价机制。

鼓励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

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活态传承,建设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

5.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

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支持清原县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

支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等。

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化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深加工业及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与装备制造、信息工程等融合发展。

培育省、市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健康旅游示范单位以及中医药健康旅游先导区。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积极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巩固完善县域医共体,推进专科联盟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畅通医联体内双向转诊渠道。

以降低域外转诊率和提高县域就诊率为重点,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治疗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

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和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充分发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的引领作用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打造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公立医院,推动我市公立医院整体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到2025年,初步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在公立医院规划设置内,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两个允许”。

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

逐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

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按规定适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力争达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医务人员薪酬。

4.全面推进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落实。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提升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推进“信用+综合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完善医院评审评价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对机构依法自查情况进行监测评价指导。

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使用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奖励举报违法行为,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五)全面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危害。

1.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项目,统筹做好鼠疫、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到2025年,全市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维持在210/10万以下水平。

持续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项目,巩固疟疾消除工作成效。

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

有效防控病毒性肝炎、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强化预防接种精细化管理。

继续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鼓励居民根据需求主动科学接种疫苗。

开展重点地方病防治项目,巩固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成果。

2.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

推进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建设,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率和规范管理率。

建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及早诊早治体系,遏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措施。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项目,加强健康危险因素干预,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

3.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建设全覆盖的市、县区级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与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保持心理援助热线有效运转。

2025年,实现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发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作用。

“十四五”末期,在册严重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患者服药率均达到80%。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健全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创新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体系,将爱国卫生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

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乡村整洁行动。

科学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以灭鼠、灭蚊蝇为重点的除四害村镇建设,落实除四害村镇的硬件设施建设。

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综合监管。

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稳步推进控烟工作,加快无烟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建设。

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焚烧处理,城区生活垃圾“零填埋”,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城市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新增国家卫生县城、乡镇不少于2个;建成100个美丽宜居村,全市行政村绿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

1.加强妇幼和生育服务供给保障。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市、县均有1所政府办的、独立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清原县、新宾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

进一步优化婚前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早期发展和产后康复等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标准母婴室。

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将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全面实施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行动,推广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

2.全面促进儿童健康。

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实施抚顺市健康儿童提升行动。

加强儿童视力检查和眼保健指导,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眼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能力建设,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推进婴幼儿照护体系建设。

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府引导、普惠优先,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加快建立促进婴幼儿照护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

积极探索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实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

到2025年,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4.建立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

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以三级综合医院为载体,通过医联体(医院集团),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

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力度。

推动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

稳步推进安宁疗护,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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