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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党群工作管理制度模板

一、党委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果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报告。

2、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

党委成员除分别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的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会前,由党群工作部召开有关人员征求意见会,并将情况分类整理;院党委委员按照会议程序和有关规定自查,对所征求的意见对号入座,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对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

会后十五天内要将会议情况向医院党组织报告。

3、党内选举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医院党委每三年或五年召开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党委委员会成员。

党支部委员会每二年或三年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需报医院党委批准。

4、党内监督制度。

根据《党章》和党纪有关规定,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党委委员要自觉坚持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正确对待党内外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对违纪、违法党员作出处理意见。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委委员开展分片联系责任制,以身作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所负责范围内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群众的活动,经常听取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建立考察、培训、政审登记制度,党支部指派专人负责,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落实积极分子入党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制度,并将培养考察的情况记录完整,交党支部统一保管。

7、干部选拔、培养制度。

干部的选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按照干部的“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标准和干部政策,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等方法进行培训和考察,采取从下至上,在广泛听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将德才兼备的同志选拔推荐到领导岗位。

8、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党支部每月按规定比例于5日前向党委交纳当月党费。

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全院党费收缴及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总严格按规定比例上缴医院党委。

党群工作部负责每年年终公布全院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二、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医院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建立科学的办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依据《党章》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党内法规、规程、准则,制定本规则。

(一)党委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章赋予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以及有关章程中关于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定,医院党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医院党委的指示实际,要求,根据医院的工作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研究医院党组织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

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工作总结、党员及职工思想动态、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及党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推荐先进模范集体和个人、党员及干部的奖惩、对重大违纪案件和重大事件作出处理决定、职代会及群众组织的工作等

3、研究医院经营工作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

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制度;需提交党委会和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问题;

4、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主要包括:

医院中层管理干部任免、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和管理、向医院推荐中层干部人选等。

5、研究决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6、研究决定其他需医院党委会讨论的事项及医院领导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

(二)议事原则

1、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全局利益原则。

医院党委会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区委和医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模范地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院党委会议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思想路线,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医院党委的决定与医院的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议事时要讲实话、讲真话,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形成科学的、合理的、切合实际的决议。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院党委会议事必须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委内部,委员人人平等,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党委会活动,协调委员的工作。

党委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会议决议、决定要进行表决。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作出暂缓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4、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院党委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5、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批准后及时公布。

(三)会议程序

医院党委会议包括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

医院党委会是指有半数以上医院党委委员参加的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是指有半数以上医院党委委员参加,并按会议内容吸收医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委会议。

是医院党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医院党委重大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1、召开会议的工作程序:

党委书记(也可由书记委托其他委员)确定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党群工作部提前向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有关部门向与会人员提供会议讨论的文件、方案、资料;党委书记(也可由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与会人员如不能出席会议,会前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党群工作部根据会议决议起草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呈会议主持人签发后,发送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2、医院党委各委员、各职能部门如有需要提交医院党委会讨论研究的事项,应提前3天将有关资料交医院党群工作部汇总,由党群工作部拟出会议议题,呈报医院党委领导审批。

由党委书记(也可由书记委托其他委员)确定会议议题后,提前医院天通知各委员,特殊情况例外。

3、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方式、举手表决或其他民主方式。

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记入票数;口头表决时如未发表不同意的意见,则视为同意。

推荐干部、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决定处理重大问题,应逐项表决。

4、党委会议记录由院党群工作部负责,应详细记载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以示负责。

5、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具体落实的,除按分工负责范围外,也可由会议指定的党委委员负责组织实施。

6、党委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批准后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其他委员签发,应及时公布或下发。

7、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会议纪律

1、对医院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出现新情况确需改变原决定的,可提请院党委会再作研究。

但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2、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文件、内容及会议情况,与会人员均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密。

3、每次党委会议均应作记录。

会议决定的事项,除明确要求委员督办外,一般由党群工作部公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向党委会汇报。

4、党委委员如有违反党的纪律的事实,党委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按党章和有关党纪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三、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为切实加强我院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中央、省、医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坚持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使中心组的学习成为提高我院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素质的重要环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作为班子成员沟通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同时发挥中心组的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党员干部的学习。

2、学习内容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内容,在研读原著上下功夫,理论联系实际,带头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学习党在各个阶段制定的方针政策,以及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决定,着重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各个领域中大胆改革、大胆创新,加快我院改革与发展步伐。

3、学习方法

中心组的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以自学和阅读原著为主,适当集中学习研讨。

由党委制定每年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各专题学习内容、参考资料和思考的问题,并指定专人中心发言。

平时中心组成员自行安排学习和调查研究,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文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以上专题学习或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还可结合召开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及其它形式进行。

四、廉政建设

1、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医院廉政建设工作由医院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及医德医风的教育,履行党纪、政纪、医德医风的监督职能。

受理院内外群众对医院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等现象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做到专案有专人处理。

2、把廉洁与否作为考察、评议、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廉洁奉公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廉洁规定者给予相应处分。

3、医院任何人不得到院外兼职或业余行医,任何人(除离退休人员外)不得在院外开设私人诊所。

4、医院职工不得以各种名义或借口直接或间接向病人家属索取财物;不准非法私下推销药品,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5、医院工作人员对病人要热情耐心,不得推诿病人,不能开人情方,人情假单,人情检验报告单或采用其他弄虚作假手段,从中谋取私利;不许“搭车开药”。

6、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一切收费凭证必须按医院规定,执行医院财务部出具的统一收据单,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

7、医院护士长以上的干部任免,岗位的变动以及工作人员的调进、调出和招聘,均由院办公会议集体决定。

8、医院5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的招标、议标及2万元以上贵重医疗仪器的购进,均由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在基建、维修项目及物资、设备的购销业务洽谈中要严格遵守纪律,坚持有2人以上同时参加与对方洽谈,任何人不得独自接触有关人员。

9、在医院的基建、药品、医疗设备购进中所得的“回扣费”、“手续费”和贵重礼品要全部交出,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积极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及保护。

五、统战工作

1、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宣传、贯彻党在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方针及各项统战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及省有关统战工作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按组织要求,协助做好推荐党外人士任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人选,关心并协助各民主党派搞好组建、考察和推荐工作。

3、各支部要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组织的工作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并负责将反馈信息及时通报。

4、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在医院建设中的作用。

院党委要坚持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协商通气会议制度。

对医院指示及时通报,医院的重大决策要事先协商通气。

在正常情况下,坚持半年一次民主协商通气会议制度。

5、党群工作部应经常了解和反映归侨、侨眷及港澳眷属、台属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6、按照党的宗教政策、民族政策,做好医院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工作。

7、各科室对统战人士及海外侨、台同胞、港澳同胞及眷属的来信来访、探亲、治病应给予热情关怀和支持,提供必要生活条件和方便。

六、纪检工作

1、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党的纪律监督、检查组织,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指导。

2、院党委对全院广大干部、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行使纪律监督、检查权力,各部门及个人应积极配合、支持纪检工作,并自觉接受其纪律检查。

3、纪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治与业务,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与实际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职责,坚持纪检工作原则、做到为政清廉,带头遵纪守法,秉公办案,不以权谋私,不绚私情,正确处理好各种违纪案件。

4、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原则。

院党委应每季度召开一次纪检委员会议,学习医院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析、研究党风党纪现状,制订教育计划。

重大问题必须经纪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5、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调查处理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

讲究工作实效,注意提高工作效率。

6、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支部、科室,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拓宽信息渠道,为监督和纠正不正之风提供依据。

7、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设立来信来访登记本,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8、纪检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秘密文件。

未经核实处理的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得公开。

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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