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x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x(7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1、目的:
明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质量有关的各项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使各所属厂/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计划的要求,确保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各分厂/分公司的质量考核。
3、引用文件: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旋窑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燃材料标准》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4、职责:
4、1企管部负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4、2各分厂/分公司负责依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文件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4、3企管部负责根据具体情况一季度对各分厂/分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频次)。
4、4企管部负责依据各分厂/分公司质量指标的统计结果对各分厂/分公司进行考核。
4、5考核内容包括质量指标、质量检查、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三方面的内容。
4、6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4、7考核类别:
分为月度质量考核和年度质量考核。
按第九条的考核办法评比即为月度质量考核。
按附件一中3(质量检查)评比结果(满分100分)即为质量检查结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质量评比的依据之一。
对全年12个月质量考核进行综合评价,以12个月的月度质量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质量考核结果。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备注
1
产品质量
1.1
出厂水泥合格率
100%合格
<100%质量不得分
1.2
出厂水泥富裕强度合格率
100%合格
不合格一次扣15分
1.3
出厂水泥内控标准合格率
100%合格
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扣10分
1.4
出厂水泥袋重合格率
100%合格
不符合国家标准一次扣5分
1.5
出厂水泥变异系数(Cv)
≤4.0
>4.0每增加0.1扣1分,<4.0每降低0.1,加1分。
1.6
顾客投诉
0
出现一次扣10分
责任在供方
1.7
采购原燃材料质量合格率
≥80%
≤80%每降低1%扣1分,≤70%每降低1%扣2分,≤50%质量不得分
附件一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考核办法
序
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备注
2
工序质量
2.1
熟料28d抗压强度
生产期:
中空窑:
熟料强度≥50.5Mpa
预分解窑:
熟料强度≥52Mpa试验期间:
熟料强度≥48Mpa
≥50.5(或52)Mpa不扣分,48Mpa≤熟料强度<50.5(或52)Mpa每降1Mpa扣5分,熟料强度<48Mpa每降1Mpa扣10分
只对生产水泥的厂考核,特种熟料不列入考核
3
质量检查
3.1
进厂原燃料材料
按质量堆放,不混杂,坚持先检验后使用先均化后入库,各类原燃料贮量要达到本厂规程的规定。
贮量不足,一次扣2分,因贮量不足,影响生产质量一次扣5分,混杂,未检验使用,未经均化使用一次扣1分
对各生产厂检查
3.2
过程控制
全厂工序质量控制点检验项目齐全,检验频次符合(规程)要求。
质量三级检查符合本厂,公司文件要求。
工序质量控制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检验项目不齐,缺一项扣3分,检验频次不符合要求,缺一项扣2分,不符合文件要求,一次扣2分
3.3
抽样质量
建立完善的抽样制度,留样、报样、检验符合文件规定
未建立留样缺席或严重不可操作扣3分,制度不全或留样、检验、报要不符合规定,一次扣1—2分
3.4
质量记录、台账、报表
各类原始记录及分类台帐齐全,填写清楚,保存完好,及时登录检验结果,及时上报质量报表,分类台账有统计分析,能反映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并能用指导生产
缺一类记录或台账(或保存不齐全)一次的3分,记录登录不及时或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拖延一天扣2分、分类台账无统计分析或不能反映生产控制能力,一次扣2分,不能用于指导生产,一次扣1分
3.5
均化设备
半成品,成品有均化设施或措施,并能满足生产要求
无设施或无措施扣2分,有设施不按工艺要求执行的,一次扣2分,因均化效果差影响生产质量的,一次扣5分
3.6
主机设备能力
主机设备生产能力平衡,不因生产能力悬殊影响质量
主机实际生产能力不平衡,一次扣2分,影响质量一次扣5分
3.7
包装标志及包装质量
须符合国家标准
不符合国家标准,一项扣5分
3.8
计量条件
原燃材料,生料配料,水泥配料,包装及散装出库等工艺环节配备足够数量,精确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并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
无计量管理制度,未按要求配备或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一次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考核办法
备注
3.9
检验条件
化验室检验仪器设备的配备的精度应符合“水泥生产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要求满足生产检验需要,其它条件符合国家标准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12对矿运公司考核
3.10
QC活动的实施情况
TQC作为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工作内容中,并用以解决本厂/本公司的实际生产中的质量问题且符合《QC小组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未列入领导工作的内容的,扣5分,现场检查未开展QC小组活动的,扣2分,不符合《QC小组管理办法》中的要求,一项扣一分
3.11
质量体系
各分厂/分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应符合公司质量体系要求
发生一般不符合,一次扣1分,发生严重不符合,一次扣5分
3.12
原燃材料采购
3.12.1
三量关系
贮量、可开采量、准备矿量三者关系合理
三量关系不平衡,一处扣2分
三量中有缺项,一处扣5分
3.12.2
订购合同
合同中须有质量指标及验收规则进厂原燃材料质量应做好事先控制
无质量指标,验收规则,一次扣5分。
有质量指标,验收规则但不能严格执行,一次扣5分
3.12.3
进厂量
不能因进厂量不足导致影响均化甚至停产
发生影响均化,一次扣5分,发生导致停产,一次扣15分
3.12.4
进厂质量
不得因进厂质量影响生产
因进厂质量导致生产出现质量事故,一次扣10—20分同时应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连续两月出现类似事故,加倍处罚。
因进厂原燃材料质量发生停进一次扣1分。
3.13
验证检查
按检查所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标准规范落实
未落实一次,加倍扣分。
4
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4.1
质量文件、制度
严格执行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文件制度
违反一次扣2分
4.2
工作计划
严格执行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方面工作安排
未完成或不执行视影响程度2—10分
5
其他
检查中如有以上项目中未列到的情况
参考以上条款的处罚力度进行处罚
第二章技改项目试生产期质量考核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水泥产业技改项目试生产期的质量管理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引用文件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4、程序
4、1凡技改项目均应在开机前由本厂生产办(质管办)制定出试产期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4、2试产期间生产办(质管办)须对产品质量状况做详实记录,并针对试产期间的质量变化情况做科学的分析,于试产期结束时须给企管部提交生产期质量控制总结报告。
4、3技改项目试产期限规定:
4.3.1旋窑(包括中空旋窑、带预热器窑、窑外分解窑等)自点火起半年为试生产期。
4.3.2粉磨系统及其它自开机起一个月为试生产期。
4.4试生产期质量考核及指标要求:
4.4.1旋窑熟料强度:
(1)试生产期前1—5个月内不考核,试生产期第六月,28天抗压强度≥50.5(或52)MPa,每降低1MPa,扣2分。
两台或两台以上窑熟料强度考核时分窑考核。
(2)粉磨系统及其它在试生产期一个月内不考核,试产期结束后,依据《公司质量考核制度》考核。
(3)在试产期间,各企业工序质量指标由本企业生产办(质管办)制定,并考核,试产期结束后工序质量指标均须执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中过程质量控制指标。
第三章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室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地对化验室工作质量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
3、职责:
3、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负责按本制度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3、2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3、3企管部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各分厂/分公司所送的对比样进行仲裁检测。
4、有关规定:
4、1留样时间的规定:
4.1.1生料全分析、水泥三氧化硫样品留样一个月,熟料样品留样15天,原燃材料的分析样品留一个月,单项检测须留7天,且标识清楚、齐全。
其中油井熟料试样,保存7天,出磨水泥试样保存7天,出厂水泥签封后,保存3个月。
4.1.2物检稠度及强度的留样周期为7天,抽样时留样个数不得少于14个,(水泥磨停机除外)留样量不得少于3公斤,物检单项须留一个月,且标识清楚、齐全。
4.1.3各厂控制室留样24小时后,方可处理。
4.1.4无出磨、出厂水泥时,留样以熟料为主,留样周期为7天。
4、2抽样方法:
4.2.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不定时对各化验室检验岗位随机抽样。
4.2.2抽样对比形式为自检、互检、监督抽查,抽样方法由抽样人决定。
4、3抽样频次;
4.3.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分厂化验室每三个月至少抽两套自检样品,其中物检组2个全套,强度可对各龄期的单项抽检,以及物检的单项测定,分析组全分析两套及各单项抽检,控制组每次不低于10个数据。
4.3.2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物检组和分析组需在每月10日之前各给中心试验室送一个监督对比样。
(1)物检组送样需由塑料袋包装、密封,袋内放好留样签、标识齐全、清楚送样量不低于6公斤。
(2)分析组送样须用留样袋密封,送样量不低于20克,标示齐全,清楚。
4.3.3企管部中心试验室每三个月对各厂/公司化验室随机抽取、物检、分析各一全套,由中心试验室检测。
4.3.4企管部中心试验室每次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抽查对比样的总量不得低于45个。
5、报样时间的规定:
5、1物检稠度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检测数据,强度检测结果从抽样之日起到相应龄期推后一天报出检测结果,遇周日顺延,单项测定与稠度同时上报。
5、2分析组化学分析的全套检测数据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检测数据,单项检定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
5、3控制组抽样结果自抽样之日起三日内报检测数据。
5.4驻外企业抽样单必须在抽样当月30日之前,发传真邮寄反馈至企管部中心室。
6、抽样允许误差范围的界定:
6、1中心试验室对各厂化验室抽查的两套自检项目按同一化验室误差进行考核。
6、2各分厂化验室每月定期送中心试验室的对比样按不同化验室误差进行考核。
6、3中心试验室每次对各分厂化验室的抽检样,按不同化验室的误差进行考核。
6、4各分厂、分公司检验数据以企管部中心试验室为准。
7、化验室质量记录报表的抽查:
企管部不定期对各化验室的质量记录、报表进行抽查核实。
8、考核标准
8、1各分厂化验室如未按规定留样扣1分,不留样按全套未对上处理。
8、2各分厂化验室对中心试验室的送样每迟一天,对化验室及各厂/公司质量分各扣1分,无故不送样,对化验室及各厂/公司质量分各扣3分。
8、3各分厂化验室未按规定时间报样一次扣1分。
8、4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在对各分厂化验室抽样过程中,不配合者扣2分。
8、5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化验室的抽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1分。
8、6司内部仲裁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2分。
8、7企管部中心试验室的对比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1.5分。
8、8验室质量报表虚报一次,扣除化验室当月全额奖金,化验室主任、统计警告处理,严重者化验室主任、统计下岗。
9、本制度由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
检测对比允许误差范围一览表
1、原燃材料允许误差范围(同一化验室绝对误差)
项目
种类
Loss
SiO2
Fe3O2
Al2O3
CaO
MgO
P(SO3)
石灰石
±0.30
±0.20
±0.10
±0.10
±0.30
±0.15
粘土(页岩)
±0.30
±0.40
±0.15
±0.30
±0.20
±0.20
铁粉
±0.30
±0.50
±0.25
±0.20
±0.20
钢渣
±0.30
±0.20
±0.25
±0.25
±0.20
石膏
±0.30
±0.30
±0.20
±0.20
±0.30
±0.25
±0.30
煤灰
±0.40
±0.15
±0.30
±0.20
±0.30
第四章质量检验抽样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抽样方法,使抽样客观、公正、公平。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任公司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抽样。
3、引用文件
《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
4、职责
4.1企管部主任工程师负责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
4.2中心试验室负责按规定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抽样。
4.3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负责做样及按时报出结果。
4.4中心试验室负责结果的反馈。
4.5企管部部长负责争议样的裁决及考核。
5、工作程序
5.1抽样单编号规则
XXXXXX
抽样编号(01、02、03……)
控制:
K物检:
W分析:
F
月份(01、02、03……10、11、12)
厂名代号(特水A、头屯河B、
古城C、米泉G、金波D、五宫E
五宫E、额敏F、布尔津H、富蕴H);
H注:
抽样编号每月须从01开始编。
5.2控制室抽样工作程序:
5.2.1到现场抽样时,先通知组长(主任或统计),请其出示控制原始记录。
5.2.2查阅原始记录确定抽样项目、班次时间及相对应的原值,并在抽样上做相应登录,同时在抽样袋上作好标识后,全部复核一遍确保无误。
5.2.3根据抽样单及控制原始记录,打开相应的留样柜,确定留样瓶后,将样品倒入相对应的抽样袋中,并复核一遍,确保原始记录和抽样单存根上原值一致,确保的样袋上的项目及抽样编事情一致。
5.2.4将抽样袋及抽样单同时交给班长(主任或统计)。
5.3分析室抽样工作程序
5.3.1到现场后,先通知分析组长(主任或统计)并请其出示相关原始记录。
5.3.2查阅原始记录后确定所要抽的样品,并在抽样单存根上把所抽样品原编号、项目、结果记录下来,并在抽样单及抽样存根上给所抽样品重新编号,同时将所编编号和抽样项目写在抽样袋上,并全部复核一遍,确保抽样单存根、抽样单、抽样袋准确无误。
5.3.3打开干燥器根据抽样单存根所登原样编号,找出对应留样袋,复核无误后,倒入做好标识的抽样袋中。
5.3.4将抽样单与抽样袋同时交给组长(主任或统计)。
5.4物检组抽样工作程序
5.4.1到现场抽样时,先通知组长(主任或统计),请其出示相关原始记录。
5.4.2查阅记录后,确定所抽样品,在抽样单上登记所抽样品的原编号及项目、原始值、并给所抽样品重新编号。
5.4.3到留样室后,先将原始记录中原编号、抽样单原编号、与所抽留样桶内留样单上编号对无误后,将桶中样品倒入抽样桶内,并在桶内留下已注明要求检测项目的抽样单,然的将抽样桶内抽样单、抽样单存根复合一遍,确保准确无误。
5.4.4将抽样交给组长(主任或统计)。
5.5抽样样品发生争议后,经专题会讨论后,由企管部部长裁决考核。
第五章企管部对分厂/各化验室奖金
考核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各化验室的管理力度,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数据真实准确,为生产提供更有效的检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
3、职责:
3.1各分厂/分公司行办负责每月12日前给企管部报出对本厂/公司化验室的月度考核结果。
3.2企管部负责核算出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月度实得考核分。
3.3各分厂/分公司财务科负责按企管部所发的《化验室月度奖金考核通知单》给化验室发放奖金,并及时发放工资。
4、权限:
4.1各分厂/分公司行办有权依据有关文件对本厂/公司化验室进行考核。
4.2企管部有权依据有关文件确定各化验室的月度奖金考核分。
4.3各分厂/分公司财务科有权依据企管部《化验室月度奖金考核通知单》给化验室发放奖金,并按时发放工资。
5、考核标准及规定
5.1各分厂/分公司每月按时给所属化验室发放工资。
5.2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企管部对化验室的工作质量的考核占总考核分的70%,另一部分由各分厂/分公司对所属化验室的全面工作按分厂/分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占总考核分30分。
5.3每月26日企管部按各化验室的抽样结果,依据《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及《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计算出各化验室的工作质量考核分。
(基分100分)
5.4各分厂/分公司行办于次月12日前报出对所属化验室的考核结果(基分100分),要求考核结果中详细列明被处罚项的事实描述及处罚的依据。
5.5每月14日前由企管部质量技术办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出各化验室的实际考核分100分),报企管部部长审批后,以考核通知单形式下发各分厂/分公司。
5.6各分厂/分公司财务科按企管部的考核通知单在每月奖金上对化验室进行考核、发放。
5.7化验室的月奖金基数与本厂奖金基数相同。
第六章各企业化验室月度考核评比标准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各企业化验室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质量检验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并综合评价化验室工作质量,特制定此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化验室月度评比。
3、引用文件
《质量管理考核制度》
《抽查对比考核制度》
《化验室奖金考核办法》
4、职责
4.1企管部负责每月对各化验室进行一次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5、评比标准
5.1评比依据企管部对各化验室每月的考评分。
5.2化验室评比分为三个等级:
(1)每月考评分98分以上(含98分)为“一等化验室”。
(2)每月考评分94-98分之间为“二等化验室”。
(3)每月考评分94分以下(含94分)为“三等化验室”。
年底对各化验室综合评定时以化验室在每月中取得的等级次数为依据,获得“一等化验室”次数最多的化验室授予“信得过化验室”称号,并奖励1000元。
第七章化验室主任月度工作考核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化验室主任的管理,确保各化验室的数据真实准确,工作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主任
3、职责
3.1各化验室主任负责按时上报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
3.2企管部主任工程师负责月度工作计划任务的审批。
3.3企管部负责对各化验室主任的工作进行验证并考核。
3.4企管部部长负责对化验室主任考核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化验室主任每月20日前向企管部上报下月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
4.2化验室主任如每月20日前有创新工作,则列入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中,其它时间有创新工作,可提前以报告形式报企管部,经企管部部长审核后,可列入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中。
4.3企管部按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抽查验证化验室主任工作。
4.4企管部每月3日前将化验室主任奖金考核分汇总,经企管部部长审批后上报行政部劳资员处。
5、考核
5.1考核内容及办法
5.1.1对各化验室主任的考核分为三部分(总分100分):
本化验室月度考核分;化验室主任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完成情况,其它工作完成情况,分厂对化验室主任的三员三工评比。
(1)本化验室月度考核分在98分以上(含98分,即为一等化验室),则化验室主任此项得满分。
(2)本化验室考核分在98分以下,每降1分,扣化验室主任考核分1分,依次类推。
5.1.2化验室主任月度工作计划任务书中:
日常工作一项未完成扣2分,月度工作一项未完成扣2分;临时性工作一项未完成扣2分;创新工作未完成不扣分,完成加1分。
5.1.3化验室出现一次一般质量事故扣主任2分,每出现一次严重质量事故扣主任20分。
5.1.4一经查出化验室上报假数据,化验室主任下岗并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5.1.5其它工作如未完成,参照以上考核力度,进行考核。
5.1.6各分厂/分公司对管理人员进行三员三工考评时,如化验室主任被评为“优秀员工”,则当月考评分中加0.3分。
如被评为“机工员工”,则当月考评分中扣0.3分。
第八章原燃材料标准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生产中所用各种原燃材料的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种水泥所用的原料、燃料、材料。
3、引用标准
GB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203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5484石膏和硬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GB205高铝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3、通用水泥原燃材料技术要求
3.1石灰石
3.1.1白杨沟石灰石:
Cao≥51%
3.1.2井沟石灰石:
Cao≥46%
3.2铁质原料
3.2.1铁粉:
Fe2O3≥42%
3.2.2铜渣:
Fe2O3≥45%
3.3粘土质原料
3.3.1粘土:
SiO2≥57%,Al2O3≥10%,含沙量≤8%
3.3.2页岩:
SiO2≥54%,Al2O3≥16%
3.4烟煤
3.4.1煤灰分≤20%
3.5硬石膏:
SO3≥40%
3.6红石膏:
SO3≥32%
3.7钢渣(原料):
Fe2O3≥15%
3.8钢渣(成品用):
CaO≥32%
3.9矿渣:
CaO≥35%(或质量系数≥1.2)
4、白水泥原材料技术要求
4.1石灰石
CaO≥53%Fe2O3≤0.2%
4.2叶腊石
SiO2≥70%Fe2O3≤2%
4.3铝钒土
Al2O3≥65%Fe2O3≤3.0%
4.4烟煤
A≤6%(灰份中Fe2O3≤8%)V≥30%Q≥26000kj/kg
4.5石油焦
A≤4%V≥15%Q≥26000kj/kg
4.6白石膏
SO3≥40%白度≥82%(一级白度≥85%)
4.7石粉
白度≥84%(一级白度≥88%)
4.8沸石
SiO2≥65%Al2O3≤12%白度≥78%
5、高铝水泥原燃材料
5.1石灰石
CaO≥52%SiO2≤3.0%
5.2铝钒土
Al2O3≥70%Fe2O3≤3.0%SiO2≤7.0
5.3烟煤
A≤14%V≥30%Q≥23000kj/kg
6、油井水泥原燃材料技术要求
6.1白石膏
SO3≥39%不溶物≤3.5%
7、其它原燃材料参照通用水泥原燃材料标准执行
8、外购熟料:
熟料28d抗压强度≥48MPa
9、试验方法
9.1石灰石氧化钙的测定方法参照《化验室工作手册》第四章第三节和第五章第三节规定的方法进行。
9.2物料中含水量的测定方法参照《化验室工作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