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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集团.docx

休假管理制度集团

休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让员工合理、充分利用假期,保障员工休息,为员工创造更加有序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所有员工。

三、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日

根据国家规定,具体放假时间安排以集团和各分公司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安排如下:

元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

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

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病假:

病假工资按照大连市最低工资的80%发放,且病假期间无绩效奖金及一切福利待遇。

1、一般病假:

(1)病假规定:

1)员工患病,根据医院诊断必须治疗和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2)病假必须如实上报请假原因,部门经理严格审核、把关。

3)病假证明单上需有主治医生的签名及医院的盖章,并须有主治医生注明具体休息时间。

4)病假天数需根据病情予以确定,对于头疼、感冒、拉肚子等较轻病况,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对于阑尾炎、痔疮、小肿瘤割除等需要进行小手术的病况,可根据诊断书上医嘱休息时间确定请假天数,但最长不得超过7天。

超出病假日期按事假处理。

(2)请假流程:

1)员工因病提出病假申请,需上报《请假申请单》,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并持大连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否则按事假处理。

(后附定点三甲医院名单)

2)《请假申请单》和诊断书按照请假审批流程逐级审批,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3)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直接上级,并于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4)病假超过七天(含)以上,薪资科员应通知考核科员,人力考核与请假人员进行沟通,上报后结果反馈给薪资科员,作为薪资科员制作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的依据;

2、重大疾病:

(1)重大疾病规定:

1)重大疾病范围: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家庭正常工作和生活,属于国家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的情况,可享受医疗期。

(后附25种重大疾病目录)

2)医疗期时限: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时间如下:

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在我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在我司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在我司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在我司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休假:

医疗期三个月的,六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六个月的,十二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九个月的,十五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十二个月的,十八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十八个月的,二十四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二十四个月的,三十个月内休完累计病休时间。

未按以上标准休完的不再计入医疗期范围。

4)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医疗期待遇:

①被他人故意伤害;

②故意自伤、违法犯罪或拒捕;

③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④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⑤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⑥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⑦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5)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取消医疗期待遇:

①入职公司之前已有病史或潜在疾病的;

②伪造或更改医疗机构证明、凭证的;

③不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体检的。

6)医疗期内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医疗期满劳动合同解除

①员工医疗期满主动提出离职的,我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解除劳动合同。

(2)请假流程:

1)患重大疾病的员工需申请医疗期的,须持大连市三甲医院出具的医药单、病例本、缴费单,诊断书等资料上报病假申请。

2)请假申请和病假单证明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人力事业部经理逐级审批,集团批准后方可享受医疗期。

3、员工工伤或事故伤害: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按程序办理工伤事宜。

可参照《工伤事故预防及处理管理规定》。

(3)医疗期间待遇:

①五险一金缴纳:

员工医疗期间,五险一金按照原岗位缴纳形式正常缴纳,费用中公司部分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由员工本人交至财务,公司代为缴纳。

②工资发放:

员工医疗期内,工资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每月随员工工资一同发放,直至员工医疗期满;

③慰问金标准:

员工重病住院,集团后勤管理部及部门经理需代表公司进行走访慰问,并将慰问金送至员工手中,慰问金标准如下:

1)在集团工作时间在5年(含)以上的,慰问金为1000元;

2)在集团工作时间在3年(含)以上的,慰问金为800元;

3)在集团工作时间在2年(含)以上的,慰问金为600元;

4)在集团工作时间在1年(含)以上的,慰问金为500元。

(三)事假

1、事假规定:

(1)员工确需申请事假可上报请假申请单,请假原因必须真实合理。

(2)未请假者、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旷工2天及以上的,按开除处理。

(3)早上至少请2小时假,且请假理由必须明确,不允许以家中有事等含糊不清的理由。

(4)全年事假天数累计不得超出3天,超出天数工资双倍扣除;超出7天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申请事假原因不含因家人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或直系亲属去世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况。

2、请假流程:

(1)申请事假需上报《请假申请单》,按照请假审批流程逐级审批,获批后方可休假。

(2)确因情况特殊不能提报请假单的,需电话向部门经理请示,由部门经理填报请假申请单,按请假流程执行,员工休假返岗当日补签请假申请单。

否则请假按旷工处理。

(四)婚假

1、婚假规定:

(1)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结婚,可提出婚假申请,享受七天婚假;

(2)员工转正后方可享受婚假,若试用期员工申请婚假,按本制度事假执行。

(3)管理人员举办新婚仪式,由部门经理代表公司给予新人婚庆礼金以示祝贺。

礼金标准如下:

在集团工作时间满5年(含)以上的,婚庆礼金为1000元。

在集团工作时间满3年(含)以上的,婚庆礼金为800元。

在集团工作时间满2年(含)以上的,婚庆礼金为600元。

在集团工作时间满1年(含)以上的,婚庆礼金为500元。

在集团工作时间在1年以下及再婚的,不享受此福利待遇。

夫妻双方均在集团工作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标准发放婚庆礼金。

2、请假流程:

(1)申请婚假需上报《请假申请单》,写明举行婚礼省份,同时递交双方结婚证复印件,省外员工需另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婚假为连续性假期,包含正常的休息日,不可分开申请。

(3)婚假申请需提前一个月上报,同时递交《工作交接单》,写明休假期间工作交接事项。

按照请假审批流程逐级审批,集团批准后方可休假。

(4)如员工需回外地办理结婚手续而无法于婚假前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须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件复印件补交人力事业部。

(五)丧假

1、丧假规定: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申请丧假,由集团领导批准,给予三天丧假。

2、请假流程:

(1)申请丧假需上报《请假申请单》并后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按照请假审批流程逐级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不能提报请假单的,需电话向部门经理请示,由部门经理填报请假申请单,按请假流程执行,员工休假返岗当日补签请假申请单。

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产假

1、产假规定:

(1)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晚育的,产假在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

(二胎不享受)

(3)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3天护理假。

2、请假流程:

(1)女员工确认怀孕后,应在一周内上报,部门经理等各级领导审批后转人力事业部备案。

(2)女员工怀孕满7个月可以申请休产假,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如提前申请产假,达到规定产假天数的需按时返岗,否则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3)女员工休产假需提前一个月上报《请假申请单》并附《工作交接单》,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人力事业部经理逐级审批,集团批准后开始工作交接,保证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休产假,同时需进行审计的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审计资料,审计期间需配合审计部门的询问及要求。

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4)女员工生产后可电话通知公司人力事业部,以便产假结束后,安排返岗。

(5)产假期满,人力考核通知员工返岗,员工拒不返岗的,按旷工执行,连续旷工两日的,我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6)产假期满,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我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7)产假结束前一周,薪资科员应通知考核科员,人力考核与产假员工进行沟通,上报后结果反馈给薪资科员,作为薪资科员制作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的依据;

3、产假待遇:

(1)产假期间保险、公积金费用中公司部分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由员工本人交至财务,公司代为缴纳。

生育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

(2)超出产假天数以外的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发放,保险、公积金费用全额由员工本人一次性交至财务,公司代缴。

(七)实习大学生请假规定:

1、大学生实习期间因回学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事宜需请假的,应与其他在职员工请假流程一致,在上报请假申请时,需写明学校名称、学校地点,具体请假时间规范如下:

①辽宁省内的学校,大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②辽宁省外的学校,大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天。

2、大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出规定时限的,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5天(走正常请假流程,后附情况说明一同上报)。

人力落实情况是否属实,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延期批示通过的,则转正时间延期一个月。

3、大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时间超出规定时限而未上报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仍继续请假的,公司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4、人力事业部招聘人员在前期与大学生沟通岗位时,需与大学生说明我司实习期间的请假管理制度。

5、人力事业部培训人员,在进行大学生入职前网上培训及入职培训时,需再次告知大学生我司关于实习期的休假规定。

(八)年假

春节员工级休假13天(含年假),副部长级以上(含)休假11天(含年假)。

四、批转流程:

(一)部长级以下员工

1、请假一天以内,在OA工作流中请假,写明请假事由,由部门经理批转至人力事业部;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七天以下,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与纸件请假单一同由部门经理批示后上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转人力事业部;

3、请假七天以上(含),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纸件请假单及《工作交接单》一同上报,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由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休假前必须办理工作交接,交接按《工作交接管理规定》执行。

(二)部长级(含)以上

1、请假一天以内,在OA工作流中请假,写明请假事由,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逐级审核后,批转至人力事业部;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三天以内,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与纸件请假单一同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逐级审核后,批转至人力事业部;

3、请假三天以上(含)七天以下,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与纸件请假单一同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审核后逐级上报,集团批准后转人力事业部;

4、请假七天以上(含),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纸件请假单及《工作交接单》一同上报,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人力事业部经理逐级审核后上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休假前必须办理工作交接,交接按《工作交接管理规定》执行。

假期休满后经公司培训和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三)经理级(含)以上

1、请假一天以内,在OA工作流中请假,写明请假事由,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逐级审核后,批转至人力事业部;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七天以下,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与纸件请假单一同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审核后逐级上报,集团批准后转人力事业部;

3、请假七天以上(含),休假前两天将OA工作流请假、纸件请假单及《工作交接单》一同上报,经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人力事业部经理逐级审核后上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休假前必须办理工作交接,交接按《工作交接管理规定》执行。

假期休满后经公司培训和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予以重新安排工作。

(四)总经理级(含)以上

1、请假一天以内的,经集团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次日17:

00前将请假单签字确认后,转人力事业部;

2、请假一天以上(含)七天以下,需在休假前两天递交请假单,集团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将请假单转人力事业部;

3、请假七天(含)以上,需在休假前两天递交请假单,同时将《工作交接单》一并提报。

集团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同时将请假单转人力事业部。

(五)遇紧急情况临时请假流程

1、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含)遇紧急情况临时请假流程:

(1)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请假的,如遇紧急情况可利用电话等方式报告上级领导,同时安排好部门各项工作,并于第一时间通知人力事业部薪资科员。

(2)人力事业部薪资科员每日接到请假通知后第一时间上报人力事业部经理。

2、部门经理以下级别遇紧急情况临时请假流程: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含)请假的,遇紧急情况可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经允许后可先行离开,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代其请假,按照请假审批流程规定及时报转人力事业部,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部门未及时代其请假,部门经理按行政管理办法戊类考核。

五、考核条款:

一、员工根据自身工作量合理安排请假或休假,避免因为请假或休假影响工作,请假原因必须真实合理,部门应按请假批转流程逐级上报审批而不应越权审批。

如未按请假批转流程逐级上报审批或越权审批,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丁类执行。

二、员工病假须如实上报请假理由,发现有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慌开病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部门经理、主管副总裁未按要求审核员工病假的真实性、未按流程要求审批病假的,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执行。

人力事业部要落实清楚员工病假情况的真实性,人力事业部经理、薪资科员未按要求审核的按《行政管理办法》丁类执行。

三、员工未正常上班,部门经理必须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通知人力事业部。

员工早上向部门经理请假的,8时30分前经理必须OA将请假条审核完毕报主管副总裁,主管副总裁必须于9时前审批完毕,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丁类执行。

四、未请假者、请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裁对违反规定的假条一律按规定处理,不处理者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执行。

五、各部门经理合理安排员工工作,避免因请假影响部门工作,认真审核部门员工请假或休假原因,各层级领导在审批员工请假时必须有明确意见。

未有明确意见,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执行。

六、法定节日前后休假规定

1、法定节日前2日内不允许请事假,如违反制度,按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对应考核:

(1)如请假已得到上级批准,请假人员按实际请假天数正常计算工资,需对审批人进行对应考核,按请假人员实际请假天数双倍工资对审批人进行考核。

(2)如请假未得到上级批准,请假人员将按实际请假天数双倍工资进行对应考核。

(3)病假、丧假与法定节日连休,需出示相关证明;若无,同上述事假情况处理。

2、法定节日后未按时返岗

法定节假日放假后员工应及时返岗,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有特殊情况单独上报,按照批示意见执行,如果未按时返岗且无特殊情况说明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请假时间超过半天(含),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请假时间半天以内,按照请假时间双倍扣除工资执行。

七、人力事业部认真核对请假或休假员工请假条,进行系统录入制作工资;每周五17:

00前,人力事业部薪资科员汇总当周请假情况,对于请假次数频繁、请假原因异常的人员进行标注。

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戊类执行。

八、人力事业部培训人员及招聘人员,未按要求对实习大学生说明实习期请假管理制度的,相关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戊类执行。

九、凡连续请假超过7天或1个月内请假累计超过7天,部门经理未通知人力事业部且未报件的,按《行政管理办法》乙类执行。

十、特别强调

1、针对常白班人员(工程师级别以上):

部门在编人数为10人以下(含10人),当日请假人数不允许超过1人;部门在编人数为10人以上,当日请假人数不允许超过2人,且不允许部门经理、副经理同时请假。

如部门经理请假,必须在请假前指定其请假期间的部门临时负责人,确保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丁类执行。

2、针对倒班人员:

(1)当班次倒班人员请假人数不允许超过1人,如当班负责人请假,部门必须安排其他同级别人员顶岗;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丙类执行。

(2)当班班组请假人数不允许超过1人;如当班班长、副班长或内操请假,必须由部门工程师级以上人员顶岗;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丙类执行。

(3)部门当月汇总请假情况,少于10人(含10人)的部门,总请假人数不得超过5人次,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的部门总请假人数不得超过8人次,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部门总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0人次,100人以上的部门严禁超过12人次;如超过,部门经理按《行政管理办法》丙类考核;

(5)同一部门休婚假人员应由部门按月度进行统筹管理,避免发生人员休假日期重叠。

未按此执行,责任人按《行政管理办法》丙类执行。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定点医院名录》

2、《重大疾病一览表》

3、《员工工伤事故预防及处理规定》

4、《请假申请单》

5、《工作交接单》

 

集团人力事业部

201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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