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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科研中心材料室经营管理办法

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

材料试验室经营管理方案

为整体提高中心材料试验室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材料试验室乃至中心稳步发展,中心决定以材料试验室为试点,实行费用承包和经营激励方案。

方案分三个方面内容,包括:

材料试验室近三年经营状况统计及分析、材料试验室费用承包及经营激励管理办法、材料试验室人员/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一、材料试验室近三年经营状况统计及分析

1、中心材料室经营情况统计

参数统计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逐年增幅

备注

有效产值(万元)

129.32

100.46

180.18

-28.86;79.72

实际成本占有

效产值比例(%)

69.28%

89.27%

49.20%

19.99%;-40.07%

可控成本(万元)

62.38

69.34

64.96

6.96;-4.38

可控成本占有

效产值比例(%)

54.42%

76.99%

40.49%

22.57%;-36.5%

管理成本(万元)

19.21

12.34

15.69

-6.87;3.35

管理成本占有

效产值比例(%)

14.85%

12.28%

8.71%

-2.57%;-3.57%

⑴2008年中心材料室共完成产值:

132万元,其中外协费:

2.68万元,有效产值:

129.32万元,实际成本(除去40%水电费和外协):

89.59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69.28%,可控成本(包括:

办公费、公务车费、差旅费、工资、福利、60%水电费、3000元以下维修费、耗材费):

62.38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48.24%,管理成本(包括:

折旧费、标定费):

19.21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14.85%。

⑵2009年中心材料室共完成产值:

104万元,其中外协费:

3.54万元,有效产值:

100.46万元,实际成本(除去40%水电费和外协):

89.68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89.27%,可控成本(包括:

办公费、公务车费、差旅费、工资、福利、60%水电费、3000元以下维修费、耗材费):

69.34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69.02%,管理成本(包括:

折旧费、标定费):

12.34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12.28%。

⑶2010年中心材料室共完成产值:

185万元,其中外协费:

4.82万元,有效产值:

180.18万元,实际成本(除去40%水电费和外协):

88.65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49.20%,可控成本(包括:

办公费、公务车费、差旅费、工资、福利、60%水电费、3000元以下维修费、耗材费):

64.96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36.05%,管理成本(包括:

折旧费、标定费):

15.69万元,占有效产值比例:

8.71%。

2、材料试验室经营情况分析

⑴从近三年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材料试验室总体有效产值均不高,2009年有效产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每年度实际总成本(78.56万元-86.23万元)及其中的可控制成本(62.38万元-69.34万元)总体差异不大,主要是因为材料试验室总体成本的构成主要由工资、水电费、维修费、折旧费、标定费等构成,这些不随有效产值的增减而大幅度的变化,相对稳定。

⑵通过分析认为,中心材料试验室在保持目前总体资源配置的情况下增加自身的有效产值,相应可控成本的增加幅度仍然较小,利润便自然大大增加,同时由于材料试验室的可控成本占总体成本的比例较大(78.56%-82.30%),可以通过对可控制成本的有效控制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材料试验室2011年成本及任务产值

经过充分研究和考虑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同材料试验室协商一致,2011年材料试验室费用(可控制成本)承包金额为:

柒拾叁万伍仟元(¥:

735000.00),较2010年增涨8.54万元,增幅为:

13.15%。

2011年材料试验室任务产值为(有效产值):

贰佰贰拾万元整(¥:

2200000.00),较2010年增长39.82万元,增幅为:

22.10%。

二、材料试验室费用承包及经营激励管理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心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材料试验室的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材料试验室员工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效节约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1.2中心材料试验室实行费用承包和任务外产值奖励,费用按照部门单独结算及管理;

1.3本办法经中心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2、费用承包内容及金额

2.1中心材料试验室费用承包内容包括:

办公费、公务车费、差旅费、工资、水电费、维修保养费、低值易耗品费,总计金额为:

柒拾叁万伍仟元整(¥:

735000.00);

2.2材料试验室的办公费包括用于日常业务开展必要的招待费、复印费、报告出版费、打印机、复印机及空调、电脑、办公桌椅修理费和耗材费;

2.3公务车费包括:

使用中心车辆从事经营及业务工作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驾驶人员工资及补助、100元/天的车辆使用费;

2.4差旅费包括材料试验室用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人员自身的差旅补助费用;

2.5工资费用包括:

材料试验室现有人员(部室负责人1人、试验工程师3人、试验员3人、业务受理员1人)的日常工资、过节费、绩效总额;

2.6材料室的水电费按中心日常水电费的60%计算;

2.7维修费为材料室日常用于生产的单台设备及工具所发生的3000元以内的维修费(因规范变更及设备升级所发生的费用除外);

2.8低值易耗品费包括生产必须的安全防护费、试样运输加工费、工具(单件物品金额小于2000元)和耗材费(如:

标准砂、标准水泥、化学试剂等);

3、任务产值及金额

3.1材料室年度任务产值为去除外协业务费用后的有效产值;

3.2中心材料试验室2011年任务产值为贰佰贰拾万元整(¥:

2200000.00);

3.3任务产值为承包部室基本业务指标,必须保证当年完成;

3.4材料试验室的产值由材料试验室会同中心财务部共同核对、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

4、人员日常工资发放及绩效考核

4.1材料试验室的人员月工资由中心财务部按《检测中心工资管理办法》按人员对应岗位实行预发,预发标准同中心相同岗位其他人员,预留的年底绩效奖金作为控制金额。

4.2材料试验试验室应按照制定的《材料试验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如实对各部室各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人员绩效考核系数(K1)。

4.3检测中心应按照制定的《材料试验室部室绩效考核办法》如实对各材料试验室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材料试验室绩效考核系数(K2)

5、成本节余及任务外产值激励金额分配

5.1若材料试验室未能完成年度任务产值,则不能完成成本费用承包方案,材料试验室人员收入按表Ⅰ情况定:

表Ⅰ

序号

完成任务产值比例A(%)

对应成本支出金额

1

90%(含)以上

A×费用承包金额

2

90%以下

费用承包金额-部室全部年底绩效奖金

5.2若材料试验室完成年度任务产值,所节余的成本乘以部门绩效考核系数(K1)后所得金额返还回材料试验室,若实际成本超出承包金额,超出部分由材料试验室自行承担;

5.3任务产值超出部分的20%乘以部门绩效考核系数(K1)后所得金额作为激励金额返还回材料试验室,返还金额包含超出产值对应的所有成本,中心不再对其成本核算;

5.4所返还金额由材料试验室按各员工的绩效考核(K2)及完成业务量等综合情况发放。

6、承包费及激励费的结算、管理与使用

6.1材料试验室每月应同财务部核对当月有效产值及对应成本;

6.2材料试验室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完成与财务部的产值及年度成本统计,计算出任务外产值的激励金额,并由部室负责人编制承包费节余及任务外产值激励金额分配发放表并附制表依据,由财务审核后经中心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发放;

6.3中心根据材料试验室的实际情况,采取借用备用金的方式保证材料试验室的日常工作开展(备用金原则上累计不多于两万元);

6.4对于备用金的使用要建立明晰的帐目,要严格规定备用金的使用,现金和账目必须分人管理,做到公正合理;

6.5仪器设备的维修及耗品采购由材料试验室自行完成,费用可由材料试验室履行报销手续后由财务部支付或由材料试验室直接支付。

7、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

7.1现有所属材料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及配件由其自行使用、保管,若设备及配件发生遗失及人为损坏,材料试验室应按价进行赔偿及维修,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7.2材料试验室的仪器设备需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并按季度向设备物资部提供设备及配件的清查清单及设备状态确认表。

(只能是配合设备部)

7.3材料试验室负责对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外观、卫生等做定期的保养工作,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应由设备部做)

8、质量保证

8.1材料试验室在进行试验检测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规程同时必须符合中心质量体系的相关要求。

8.2材料试验室在进行试验检测等工作中,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严禁弄虚作假。

9、其他

9.1所有在财务部报销的费用必须是真实发生,合法的有效票据,且报销手续完善;

9.2财务部负责代扣代缴中心规定的个人各类保险金及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自理;

9.3若因中心资质申请及评审等工作的需要,材料试验室需要临时性增加试验检测人员的,中心应结合材料试验室合理要求安排其他人员协助,材料试验室应确保各类资质评审工作中相应工作的完成。

9.4若因中心业务开展,需购置相应的仪器设备,该费用由中心承担;

9.5打印机、复印机及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的购置费用由中心承担

9.6中心指令性的开展的新项目,所需购买大量的耗品和配件,费用由中心和材料试验室按1:

1的比例承担;

9.7用于生产的新购及维修后仪器设备,如需检定/校准,在经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合格前不得使用,检定/校准工作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材料试验室协助,费用由中心支付。

9.8由中心指派的材料试验室人员的学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心承担;

9.9在承包期内材料试验室每年应安排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培训,确保人员的参数试验能力每人以4项/年递增。

9.10材料试验室有义务为中心培养及培训相应试验检测人员,对于中心安排的新进人员应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新进人员的相应成本由中心支付。

9.11中心在材料试验室承包前应对必要的在用设备、空调进行盘点和维修。

(维修费怎么计算,不应算入材料室成本)

10、附则

10.1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中心原相关制度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10.2本办法解释权归属于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财务部。

三、材料试验室人员/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1、材料试验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2、材料试验室部门绩效考核细则

材料试验室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的目的和意义

员工考核是员工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调动和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是选拔和发现优秀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考核的作用

目标考核的评定结果用于以下方面:

2.1?

员工动态工资的发放。

2.2?

员工业绩情况、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评定。

2.3?

?

员工的续聘(或解聘)。

2.4?

?

员工的晋升(或降职)、提薪(或降薪)。

2.5?

?

员工的教育与培训。

2.6?

?

员工的自我开发。

2.7?

中心合理配置人员。

三、考核对象

材料试验室下设四个岗位,分别为:

部门负责人、工程师、试验员、业务受理员,各岗位上岗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时间及方式

4.1材料试验室负责人的考核由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结果以考核平均分计,时间为每月上旬完成对上月份的考核工作。

4.2材料试验室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依据《绩效考核细则》每月上旬对各岗位进行上月份绩效考核。

五、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德、能、勤、绩、安全、廉洁六大部分。

满分100分,其中德为10分,能为25分,勤为25分,绩为25分,安全为5分,廉洁为10分。

德、安全、廉洁部分的扣分不受该部分总分值影响,直至扣满100分为止。

每一部分均有加分,加分不受满分100分限制。

第二章细则

六、德(10分)

考核要求:

服从领导,团结同事,遵守规章制度,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不泄露试验数据和需要保密的资料。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抽查

扣分标准:

有如下情况给予扣分:

6.1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且没有给中心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按2分/次扣分;

6.2?

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且给中心造成损害和影响的视情况,按5分/次扣分;并视情况另行处理;

6.3?

工作时间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现象,按1分/次扣分;

6.4?

泄密试验资料,按50分/次扣分;

6.5?

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按50分/次扣分;

6.6?

工作中存在铺张浪费现象,下班不关闭办公室电源、水源,浪费办公用品和检测耗材的,按1分/次扣分;

6.7?

与同事不团结,发生吵架斗殴事件者,视情节轻重按1~2分/次扣分。

6.8?

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承担他人的工作,加1分/次。

七、能(25分)

7.1管理人员

7.1.1管理能力(10分)

考核要求:

具备协调沟通能力,能协调工作中与其他部门及业务单位关系;

工作具有前瞻性,全面系统的考虑工作中的问题;

工作中具有计划性,统筹兼顾的安排检测资源的配备;

对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总结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达到持续改进的效果;

能统筹协调部室员工的关系,使部室和谐团结。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

扣分标准:

因为协调不力耽误工作进展,按1分/次扣分;

因为没有前瞻性和系统性的思考问题,导致工作延误,按1分/次扣分;

不能合理安排试验任务,导致试验延误,按1分/次扣分;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工作延误,按1分/次扣分;

未能对工作中出现的同类问题作出科学总结,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按2分/次扣分;

未能有效协调好部门内部员工关系,员工之间出现矛盾突出的现象,按2分/次扣分。

7.1.2业务水平(10分)

考核要求:

及时了解新的试验检测技术最新动态,主动学习新规范,新标准;

按期对部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负责日常工作的汇报工作;

了解部室检测各参数的开展情况,包括人员、设备、规范、环境等;

及时了解和跟踪市场,并能够根据有效信息对各项检测工作提出主导意见。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

扣分标准:

未及时了解新的试验检测技术最新动态,未主动学习新规范,新标准,按1分/次扣分;

未按期对部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未汇报日常工作,按1分/次扣分;

不能充分了解部室检测各参数的开展情况,按1分/项扣分;

未能及时了解和跟踪市场,并能够根据有效信息对各项检测工作提出主导意见,按1分/次扣分。

7.1.3创新能力(5分)

考核要求:

具有创新意识,面对新问题能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根据部室发展情况,积极开展科研立项及新检测项目。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

扣分标准:

面对新问题不能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按1分/次扣分;

不能积极开展科研立项及新检测项目,按1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在工作当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按2分/条加分。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根据期刊等级加5~10分/篇;

提出新思路、采用新工艺、运用新方法并取得明显成就的,按照中心相关政策奖励。

7.2工程师

7.2.1理论水平(5分)

考核要求:

对所从事的检测项目,应熟悉相关规范并掌握其操作原理。

考核方法:

每月提交业务工作总结

扣分标准:

按工作总结的质量由室主任给予打分。

加分标准: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根据期刊等级加2~4分/篇。

7.2.2业务水平(10分)

考核要求:

对所负责的检测项目,应熟悉相关规范,掌握其操作原理,操作规范;

对所负责的检测项目,应熟悉相关的仪器操作原理;

对所负责的检测项目,应督促所管辖试验员熟练掌握。

考核方法:

抽查

扣分标准:

不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操作的,不规范的,按0.5分/次扣分,不熟练的,按1分/次扣分;

所管辖试验员操作不规范,不熟练的,按0.5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开发仪器新功能的,视情况加1~3分/次。

7.2.3自我学习能力(5分)

考核要求:

对所负责的检测项目,要及时了解新的试验检测技术最新动态,主动学习新规范,新标准;

所负责的检测项目标准规范变更后,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并提交培训计划,并协助室主任开展培训。

自觉接受新仪器、新技术培训,提交培训报告。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

扣分标准:

对所负责的检测项目,标准规范变更后,未能及时报告室主任,并提交培训计划的,按1分/次扣分;

标准规范更新后,不能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提交标准变更分析报告,如有实质性变更内容应能通过实际操作考核。

不能做到者,按1分/次扣分;

接受新仪器、新技术培训后,不能提交培训报告,不能通过考核者,按1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通过者,按2分/科加分;

自觉接受新仪器、新技术培训,并熟练掌握,提交培训报告并通过考核的,按1分/次加分;

主动学习非自己负责的试验项目,并熟练掌握者,按0.5分/项加分;

开拓新项目,并熟练掌握者,按照新项目的复杂和难易程度按1~5分/项加分。

7.2.4工作计划性(5分)

考核要求:

工作具有前瞻性,全面系统的考虑工作中的问题。

考核方法:

检查工作日志和日常工作安排

扣分标准:

工作日志中没有工作计划安排的,按0.5分/次扣分。

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的,按0.2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对领导未安排的工作,能预见性的做好准备或者提交计划的,按1分/次加分。

7.2.5创新能力(加分项)

加分标准:

具有创新意识,面对新问题能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加1分/次;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视参与程度加1~3分/次;

提出新思路、采用新工艺、运用新方法并取得明显成就的,按照中心相关政策奖励

7.3试验员

7.3.1理论水平(10分)

考核要求:

对所从事的检测项目,应熟悉相关规范并掌握其操作原理。

考核方法:

每月提交业务工作总结

扣分标准:

按工作总结的质量由室主任给予打分。

加分标准: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根据期刊等级加5~10分/篇。

7.3.2操作能力(10分)

考核要求:

对所从事的试验项目,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熟练、规范操作。

考核方法:

抽查

扣分标准:

不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试验操作的,不规范的,按0.5分/次扣分,不熟练的,按1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开发仪器新功能的,视情况加1~3分/次。

7.3.3自我学习能力(5分)

考核要求:

有不断的自我学习能力,对新颁布的规范能够熟练掌握。

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

扣分标准:

标准规范更新后,应能主动学习并熟练掌握,如有实质性变更内容应能通过实际操作考核。

不能做到者,按1分/次扣分;

接受新仪器、新技术培训后,不能提交培训报告,不能通过考核者,按1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通过者,按2分/科加分;

自觉接受新仪器、新技术培训,并熟练掌握,提交培训报告并通过考核的,按1分/次加分;

主动学习非自己负责的试验项目,并熟练掌握者,按0.5分/项加分;

开拓新项目,并熟练掌握者,按照新项目的复杂和难易程度按1~5分/项加分。

7.3.4工作计划性(5分)

考核要求:

工作具有前瞻性,全面系统的考虑工作中的问题。

考核方法:

检查工作日志和日常工作安排

扣分标准:

工作日志中没有工作计划安排的,按0.5分/次扣分。

工作计划安排不合理的,按0.2分/次扣分。

加分标准:

对领导未安排的工作,能预见性的做好准备或者提交计划的,按1分/次加分。

7.3.5创新能力(加分项)

加分标准:

具有创新意识,面对新问题能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加1分/次;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视参与程度加1~3分/次;

提出新思路、采用新工艺、运用新方法并取得明显成就的,按照中心相关政策奖励

八、勤(20分)

8.1出勤管理(5分)

考核要求:

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考核方法:

日常考勤

扣分标准:

无故旷工,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按2分/次扣分;

不事先请假迟到或早退,按1分/次扣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加分标准:

加班按0.2分/小时加分。

8.2试验室管理(15分)

8.2.1仪器使用记录

考核要求:

试验完成后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考核方法:

每周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检查。

扣分标准:

发现未及时填写,按0.5分/次扣分。

8.2.2仪器的日常保养维护

考核要求:

仪器设备应保持完好,发现故障应及时上报;试验所需易耗品应提前申请购买;仪器设备应保持干净。

考核方法:

每周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检查。

扣分标准:

如因未及时上报或提前申请造成试验延误,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按1~3分/次扣分,仪器故障如是人为原因造成,另行处理。

8.2.3试验室卫生

考核要求:

试验室应保持干净整齐,做完试验应及时将样品留样或清除,仪器设备应及时清理归位。

考核方法:

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根据检查结果评分,平时抽查

扣分标准:

试验完成后卫生未及时清理的扣1分/次,清理不合格扣0.5分/次,样品应在出具报告后一周内归还,逾期未还扣1分/次;

加分标准:

每月卫生检查前三名分别加3、2、1分。

8.3卫生、宣传及其他(5分)

考核要求:

按值日表安排每天打扫办公室卫生,每个人均应自觉保持办公桌和室内卫生,办公室及桌面应整齐干净。

积极参加中心各项活动。

考核方法:

每日检查一次,平时不定期检查。

扣分标准:

室内卫生存在脏、乱、差现象,扣当值人员0.5分/次;如果当值人员已经打扫干净,由于其他人员不爱护所致,则扣当事人0.5分/次。

办公桌面杂乱,扣当事人0.5分/次。

加分标准:

积极参加中心和集团公司的宣传工作,所撰写的文章被中心和集团公司网站录用加0.5分/篇,如文章参加有奖征文活动,获得奖励加2分/篇;

积极参加中心和集团公司举办的文体活动,加2分/次。

九、绩(25分,工作日志、报告及时率和报告质量)

9.1工作日志填写情况(10分)

考核要求:

每天如实填写工作日志。

考核方法:

月底检查,平时抽查。

扣分标准:

工作日志记录简单,不能反映工作内容及工作量,扣0.5分/次;

工作日志字迹潦草,结构混乱,扣0.5分/次;

工作日志当天没有填写的,扣0.5分/次;

工作日志内容不真实的,扣1分/次;

工作日志存在缺页或大量涂改的,扣1分/次。

9.2报告及时率(5分)

考核要求:

应按室内试验流转单上规定的期限完成任务。

如因仪器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要向室主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长期限。

考核方法:

每月按照完成试验登记表统计报告的及时率。

扣分标准:

如果及时率在90%以上,则不扣分,在90%以下的,且属于无故延误或未向室主任申请延长的,按0.5分/份/天扣分。

及时率=当月按期完成的报告份数/当月报告总份数

加分标准:

报告在室内试验流转单上规定的期限前完成的(特殊原因除外),按0.1分/份/天加分。

9.3原始记录(5分)

记录包括仪器使用记录和试验原始记录等一切要存档的记录。

考核要求:

记录应真实、信息齐全、字迹工整。

考核方法:

试验原始记录每份必查,质量记录抽查。

扣分标准:

原始记录中信息不全的,扣0.5分/次;

原始记录涂改方式不正确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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