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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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广安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广安城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区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安城区汛情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汛情特点

广安城区的洪水,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发生频繁。

1971年以来的统计资料表明,老城区洪水几乎年年发生,洪峰水位超过16.5米(观测水位,下同)有23年,超过22米有5年。

二是洪灾严重。

渠江每年涨水达15—20次之多,峰高量大,而老城区沿渠江而建,位置较低,一旦进水,损失严重。

三是西溪河涨水频繁。

西溪河穿过城南市区,该河的上游为我市最大的中型水库─全民水库,该水库集雨面积大,汇流时间较短,汛期涨水频繁,水位的涨幅随水库开闸次数的多少而变化,一旦水库开闸6扇以上,城南西溪河沿岸大部分区域将被淹没。

四是山洪时有发生。

城区附近的大寨山、云顶山以及界坡村和高岩沿线及广安中学背后,是山洪灾害多发地。

二、滨江路综合工程进展情况及洪涝危害分析

(一)汛期洪涝分析:

目前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已初具防洪能力(四九滩电站至西溪峡大桥段挡水墙已施工完成),渠江侧防洪墙结构高度达到设计100年一遇标高242米,仅余西溪峡桥头一扇闸门及西溪峡扶壁式挡墙正在施工中,暂未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在汛前完成,一般洪灾(渠江涨水24m),会造成洪水自西溪峡侧涌入滨江路及思源中学导致生命、财产损失(西溪峡桥头道路顶面标高236.45m,零点高程212.368m)。

(二)城区内涝分析:

根据规划,广安区雨污水分为高水高排及低水强排两个系统,目前高水高排系统主项未开始施工,对排涝存在隐患,低水强排系统滨江路管道正在施工、泵房机电设备基本安装完,暂未调试,如果雨污水系统汛前不能正常运行,当广安区连降大雨或暴雨时,雨污水无法及时排出,即会倒灌造成内涝。

三、防汛抢险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主,科学防洪”原则。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防汛保平安的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充分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

根据汛情特点,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努力实现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抢险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

在防汛抢险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洪灾造成人员伤亡。

(三)坚持“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原则。

在抗洪救灾过程中,要坚持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作战,并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到众志成城,人人参战,打好防汛抢险总体战。

(四)坚持“就近组织,就地抗洪”原则。

灾情来临,要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本单位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迅速动员,全力抢险。

四、洪灾分级标准

洪灾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洪灾(Ⅰ级)包括:

1.渠江涨水25.41m—27m以上;2.境内24h降雨量超过260mm;3.全民水库开闸7扇。

(二)重大洪灾(Ⅱ级)包括:

1.渠江涨水22.91m—25.41m;2.境内24h降雨量超过220mm;3.全民水库开闸6扇。

(三)较大洪灾(Ⅲ级)包括:

1.渠江涨水18.6m—22.91m;2.境内24h降雨量超过185mm;3.全民水库开闸4—5扇。

(四)一般洪灾(Ⅳ级)包括:

1.渠江涨水15.6m—18.6m;2.境内24h降雨量超过150mm;3.全民水库开闸3扇。

五、领导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领导机构、工作组及其职责。

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文建平,区委副书记、区长吴荣胜负总责,其他区级领导城区防洪抢险责任按照区级领导防洪抢险及山洪灾害防治责任分工表执行(详见附件4)。

城区防洪抢险下设10个工作组:

1.水文预报组。

组长:

尹才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吴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水务局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成员单位:

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防汛办、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分公司。

主要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汛情,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好参谋,灵通汛情信息,传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收集各抢险工作组动态等工作。

2.信息秘书组。

组长:

陈松柏(区委副书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成员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办、区水务局、区文广新局。

主要承担城区防汛抢险期间文件、通知、汇报材料及防汛简报等相关文字的编写工作。

3.抢险应急组。

组长:

林帆(区委常委、人武部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何海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钟鹏飞(区法院院长),成员单位:

区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属海事处,北辰、浓洄、中桥、广福和万盛街道办事处。

主要承担群众撤离、营救落水及被困群众、抢救物资,处置大型漂浮物(炮击选点)工作,配合治安维护组执行巡逻、帮助群众生产自救及洪水退后的清扫等工作。

4.物资储运组。

组长:

陈敦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兰新明(区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区财政局局长,成员单位:

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

主要承担抢险物资机具、车辆的储备、运输,确保抢险物资与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5.救灾安置组。

组长:

张建超(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吴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民政局局长,成员单位:

浓洄街道办事处、北辰街道办事处、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人保财保公司、爱众股份公司、区电信分公司。

主要承担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后勤保障和灾情收集、灾情上报,保障水电气供应,组织生产自救、安置和理赔等工作。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易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区经信局局长、区文广新局局长、区电视台台长,成员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报道组、区经信局、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分公司。

主要承担防汛宣传、发布通知(告)、抢险命令及摄录抗洪救灾资料,保证通讯畅通等工作。

7.治安维护组。

组长:

万良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何海林(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李志春(区检察院检察长),成员单位: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城管执法局和市城管执法局中桥、广福和万盛执法大队。

主要承担维护治安、守护重要地段(部位)、交通管制,配合抢险应急组营救(疏散)群众、抢救物资等工作。

8.清淤排涝组。

组长:

蒋西南(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吴又成(区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住建局局长、浓洄、北辰街道党工委书记,成员单位:

城区所有区级机关部门及中、省、市驻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

主要承担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抗洪抢险指导及城区被淹区域的排涝清淤工作。

9.卫生防疫组。

组长:

肖芳(区政府副区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区卫生计生局局长,成员单位:

区卫生计生局、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区疾控中心、消防大队和北辰、浓洄、广福、万盛、中桥街道及各有关单位。

主要承担抢险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

10.督查协调组。

组长:

苏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副组长: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安监环保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办。

主要负责衔接上级驻区相关单位和区级各部门防洪抢险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区级部门及街道职责

区水务局、区防汛办:

负责准备冲锋舟3艘,橡皮船7艘,应急照明设备7套,救生衣1000件,排水机具20套,同时做好水雨情预测预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所、市直属海事处:

负责征集载人数25座至35座客车5辆,载重量5吨—10吨之间货车5辆,参加抢运物资和抢险工作;市直属海事处负责营运性船只安全,将沿江船只的拴船桩增设至安全位置。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奎阁大桥广安区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同时负责衔接协调市公路局直属段做好白塔大桥的安全度汛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所、市直属海事处负责落实好防汛期间船只、车辆管理的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住建局、区渠江堤防工程管理局:

负责在汛期到来前对整个城区雨污管道等市政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安全度汛,要对兴国寺、新南门、人民路、麻柳湾、建设路等地段的泄洪设施进行修建和完善;进一步修订、细化洪水退水清淤方案,落实淤积物堆放地点,同时准备足够的清淤机具,清扫车辆以及清扫用的拖帕等清扫工具,组建100人以上的抗洪抢险巡查队伍,并负责督促城区建设工程各施工单位准备好工程防汛物资,做好汛期防洪度汛预案,特别是要督促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好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汛期施工防洪度汛应急抢险预案,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滨江路堤防工程安全;负责储备5000人以上所需的抬杠、抬绳、圆锹、铅丝、土料、水泥、河砂、木柴和照明工具等物资;落实好防汛抢险清淤排涝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农业局(区渔政管理站):

负责准备排涝抽水机具20套以上,征集20艘渔船待命,配合区住建局排除洪水进城后滞留在渠江大道和城区低洼地带的积水。

同时,负责督促指导渔船做好防汛避险措施,确保安全。

区气象局:

及时准确地提供全区及渠江上游的气象资料和雨情。

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分公司:

负责确保通讯畅通,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防汛抢险相关信息。

各公司将通讯配套设施设备普遍升至27米(黄海高程239.37米)以上,固定电话线路按27米(黄海高程239.37米)上下进行分设。

分别做好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通信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爱众股份公司:

负责确保电站的安全和水电气的正常运行,不出现安全事故。

根据水情预报提前架设并调试好老城区水淹区街道防汛专用照明线路,储备30台以上移动照明灯具。

将城区滨江路上变压器升至27米(黄海高程239.37米)以上,保证城区洪水淹没区的防汛抢险照明需要。

老城区布设消防冲洗专用管道,分别安置于建设路口、城北文体广场、麻柳湾市场、爱众广场、北仓路、东门口广场、厚街、水塘堡街、学街、人民路、新南街、新南门、橡皮沟、广安中学,并做好城区水电气防汛抢险应急子预案,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负责抓好中、小学师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和涨水期疏散准备工作,同时抓好各类考试期间各个考点防洪抢险预案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广安二中运动场作为广安出现特大汛情时临时停机场;负责落实城区广安中学、思源中学、广安四中等各类公民办教育机构的防汛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做好师生的转移及未转移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城区教育机构防汛抢险应急子预案,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卫生计生局、区疾控中心:

负责准备充足的救护、防疫消毒药品,并做好退水后消毒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城区医院的抗洪抢险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医护人员和病人及医疗设备安全转移,做好洪水消退后的饮用水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做好城区卫生机构防汛抢险应急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食品药监局:

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因洪涝灾害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做好防汛期间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应急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

负责建设管理好区防汛抢险应急宣传广播中心(地点:

区防汛指挥大楼),落实好防汛抢险应急采编、制作、播放人员,备好宣传车辆和影像设备,做好汛情宣传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区文广新局要在城北片区的区防汛指挥大楼、岔路口、建设路口、北门口、北仓路、广安四中、区政府大门楼顶、东门口区住建局、新南门转盘处、市直属海事处、广安中学、平桥电站等位置、地段规划建设好应急广播体系,安装调试好喇叭,作为城北片区防洪抢险工作专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并将接口连接至区防汛指挥大楼,喇叭所在辖区街道负责落实专人值守,确保防汛指令及汛情及时对社会公布。

抗洪抢险期间播放歌曲固定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若遇渠江、西溪河发生洪水,要及时衔接市文广新局启动城市广播、电视宣传网络传递汛情。

做好城区防汛抢险应急广播宣传子预案,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应急办、区民政局:

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储备编织袋和麻袋5万条以上,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救灾应急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及市城管执法局中桥、广福和万盛执法大队:

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维护、交通管制、人员疏导、抢险物资守护等准备工作。

城区进水后,区公安分局要落实专人对进水街道进行警戒,交警一、二大队要对进水街道实行交通管制,公安、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巡查,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区公安分局要做好城区防汛抢险期间的维护社会治安子预案,并送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财政局: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资金保障工作。

区人武部、驻区武警和消防大队:

在汛前分别负责培训冲锋舟驾驶人员4人以上、橡皮船驾驶人员16人以上,保证汛期抗洪抢险需要。

培训的驾驶人员名册及联系方式报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区发改局:

负责协调安排重点防汛工程建设项目,争取将重大防洪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

区经信局:

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煤、电、成品油、天燃气等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储备。

区安监环保局:

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安排,组织抢险队伍进入灾区实施抢险。

各保险机构:

负责财物、人身保险工作,及时发放保险资金。

达州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负责渠江流域范围内雨水情监测,及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渠江水情和预报信息。

街道办事处:

北辰、浓洄街道办事处,各储备救生衣200件、编织袋5000条以上;广福、万盛、中桥街道办事处各储备编织袋3000条以上。

各街道办事处分别组建200人以上的抗洪抢险和巡查守护队伍,征用巡逻船只1艘,并制定出防汛抢险子方案报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要制定低洼地段群众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的详细方案,并向群众公布。

渠江城区段及西溪河沿岸各施工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工程防洪度汛具体实施方案,报业主单位及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备案。

其余相关单位按分工做好相应防汛抢险方案和各项准备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防汛职责履行防汛任务,无条件服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

六、滨江路工程未完工防汛抢险措施

(一)加快工程进度。

河北建设集团要加快低水强排和西溪峡挡墙部分工程进度,确保堤防安全和防止洪水倒灌;区住建局要加快高水高排工程建设、加快恢复城区雨污管网,保证汛期雨水正常排出。

(二)启动应急响应。

当预报城区将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1.当预报渠江涨水3.5(停航水位)—6.0米时:

由区防汛办拟出渠江涨水通知并报送区水务局防汛值班领导批示后,再由区防汛办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电话通知到市直属海事处,市直属海事处接到通知后,迅速做好禁航工作。

2.当预报渠江涨水6.0—15.6米(警戒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1—2扇时:

由区防汛办拟出渠江涨水通知并报送区水务局防汛值班领导批示,由值班领导报区水务局局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审批后,再由区防汛办用短信、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电话通知到各街道和相关单位。

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迅速通知到辖区村(居)所有群众以及机关职工,并作好抗洪抢险准备。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5.6米时,发布第一号通告,启动Ⅳ级防汛响应。

3.当预报渠江涨水15.6(警戒水位)—18.6米(保证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3扇时:

由区防汛办拟出渠江涨水第二号通告,并报送区水务局防汛值班领导批示,由值班领导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审批后,再由区防汛办用短信、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电话通知到各街道和相关单位。

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迅速通知到辖区村(居)所有群众以及机关职工,并作好转移及抗洪抢险准备。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8.6米时,发布第三号通告,启动Ⅲ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4.当预报渠江涨水至18.6—22.91米(20年一遇洪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4—5扇时:

由区防汛办拟出渠江涨水第四号通告,并报送区水务局防汛值班领导批示,由值班领导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和指挥长)审批,并同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再由区防汛办用短信、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电话通知到各街道和相关单位。

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迅速通知到辖区村(居)所有群众以及机关职工,并作好抗洪抢险准备。

区委宣传部组织宣传车辆在洪水预计淹没范围流动宣传汛情,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利用城区广播、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22.91米时,发布第五号通告,启动Ⅱ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5当渠江涨水至22.91米—25.41米(50年一遇洪水位)及25米以上或全民水库开闸6扇以上时:

由区防汛办拟出渠江涨水第六号通告,并报送区水务局防汛值班领导批示,由值班领导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和指挥长)审批,并同时报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后,再由区防汛办用短信、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电话通知到各街道和相关单位。

各街道和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迅速通知到辖区村(居)所有群众以及机关职工,迅速作好抗洪抢险准备。

区委宣传部组织宣传车辆在洪水预计淹没范围流动宣传汛情,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利用城区广播、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

当预报洪水位超过25.41米时,发布第七号通告,启动Ⅰ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公告。

(三)实施步骤

1.当预报渠江涨水达3.5米(停航水位)至15.6米时或全民水库开闸1—2扇时的实施方案:

当渠江涨水达3.5米至6.0米时,市直属海事处和区渔政管理站得到汛情后,除加强值班外,应组织人员沿江巡查,禁止所有船只航行(客货船和其他船只)。

当渠江涨水达6.0米至15.6米时,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属海事处得到汛情后,除加强值班外,应组织人员沿江巡查,禁止所有船只航行(客货船和其他船只),所有船只必须停靠在安全区域。

各街道在接到汛情通知后,要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在各自辖区进行通告和设置警戒线,并组织人员巡查。

涨水期间,禁止一切人员在河边观水、捞鱼、嬉戏和下河洗澡、拣浮材等。

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属海事处和各街道的抢险人员集结待命,随时出动抢险救人。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5.6米时,发布第一号通告,启动Ⅳ级防汛响应。

2.当预报渠江涨水达15.6米(警戒水位)至18.6米(保证水位)时或全民水库开闸3—4扇时的实施方案:

当渠江涨水达15.6米—18.6米时,城北片区橡皮沟最低点、新南门地下室门口、北仓路低点、新南门综合市场内开始进水,渠江大道即将进水,洪水沿滨江路堤防箱涵倒灌;当全民水库开闸3—4扇时,2小时05分左右洪水到达城南,西溪河城南沿岸淹没较多。

在以上两种情形之一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第二号通告,各级防汛机构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低洼地带由所在街道组织居民紧急撤离;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属海事处和各街道的抢险车船到位;水淹路段和渠江大道由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船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所有抢险人员集结待命,随时出动抢险;区住建局、区农业局组织排涝机具排涝,清淤车辆及机具要按区住建局的抢险方案迅速到位;区滨指部组织滨江路工程一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转移,落下泵房工作闸门、关闭排污管道阀门,防止洪水倒灌进入城区,当洪水退至15.68米以下时,打开泵房工作闸门排涝。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8.6米时,发布第三号通告,启动Ⅲ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3.当预报渠江涨水达18.6米(保证水位)至22.91米(20年一遇洪水位)时或全民水库开闸5扇时的实施方案:

当渠江涨水达18.6米至22.91时,城北片区北仓路低洼地段、文庙沟建筑公司、新南门综合市场大门口、渠江大道、西溪峡挡墙—四九滩电站段开始进水;当全民水库开闸5扇时,2小时左右洪水到达城南。

原广福街道大门地面水深达1.5米以上。

在以上两种情形之一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第四号通告,各级防汛机构负责人坐阵指挥,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区委宣传部出动宣传车宣传汛情,区文广新局、区电视台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西溪峡挡墙—四九滩电站所有居住地势低于23.5m的居民紧急撤离,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船开始抢险;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浓洄、北辰街道办事处和区交通运输局、市直属海事处、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渔政管理站的抢险船只投入抗洪抢险,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强制疏散非抢险人员和车船;区住建局要在洪水到来前打开渠江大道内侧雨水管的集水顶盖,落实好安全措施,并组织排涝机具排涝,同时作好洪水继续上涨、城区造成更大淹没的应急准备。

一旦洪水继续上涨,武警官兵和民兵应急分队要全力投入抢险战斗,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22.91米时,发布第五号通告,启动Ⅱ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

4.当预报渠江涨水达22.91米(20年一遇水位)至25.41米(50年一遇洪水位)以上或全民水库开闸6扇以上时的实施方案:

当渠江涨水达22.91米时,城北片区三圣街、城北文体广场门口、北街20号原眼科医院门口、水塘堡三街、中医医院后门口、小东街、建设路口开始进水或当全民水库开闸6扇及以上时,1小时50分左右洪水到达城南,原广福街道办事处大门地面水深达2米以上。

在以上两种情形之一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第六号通告,西溪峡挡墙—四九滩电站所有居住地势低于26m的居民紧急撤离。

在紧急防汛期,淹没街道实行交通管制,公安部门要对淹没区实行封街管理,准出不准进,各抢险队伍要按指挥部指令随时抢险被困人员,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预报洪水位超过25.41米时,发布第七号通告,启动Ⅰ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公告。

5.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防洪方案:

按《广安市广安区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重点防护对象2018年汛期施工防洪度汛应急专项预案》执行。

6.退水内涝排除方案:

当洪水消退时,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区滨指部组织50套排水机具及人员,在区住建局专人指导下在渠江大道观景平台等低洼地段进行排水,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打开泵房工作闸门和污水管道,开启泵房水泵排涝。

要保证内涝及时排除,避免因内涝积水反向渗透影响堤防工程和渠江大道安全。

7.退水淤泥清除方案:

当入城洪水消退时,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对进水街道进行清扫(清扫责任区划分表附后)。

若遇城北片区发生大洪水,退水清淤时除区住建局准备清淤所需机械外,另由城区附近乡镇各组织100人参与北辰街道区域内的街道清淤工作;由广福、万盛、中桥等相近乡镇(街道)各组织100人参与浓洄街道区域内的街道清淤工作。

参与的乡镇及具体人数根据洪水大小和清淤实际需要,由区住建局提出方案,报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实施。

8.退水消毒方案:

在洪水消退时,区卫生计生局、区疾控中心要按制定的洪水消退防疫消杀预案做好被淹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确保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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