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中海国际社区1992地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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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安全部分中海国际社区1992地块
B13
中海国际社区199-2地块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部分)
内容提要: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依据
三、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四、安全监理职责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六、安全监理的方法
七、安全监理控制手段
八、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要点
九、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监理细则审批表
工程名称
中海国际社区199-2地块
编制
本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琉璃街东,丽帆巷北侧,总建筑面积124391m2,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依据、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安全监理职责、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控制手段、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要点、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九个部分。
编制人(签名):
日期:
2009年12月28日
总监
审查
意见
审批人(签名):
日期:
2009年12月日
备
注
一、工程概况:
中海国际社区199-2地块工程,地处苏州工业园区琉璃街东、丽帆巷北侧,由苏州市规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苏州中岩勘察有限公司勘察,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
该工程由4幢25F高层(3#、9#、15#、19#)、4幢18F高层(5#、16#、17#、18#)、5幢11F高层(6#、7#、10#、11#、12#)、1幢9F小高层(8#)、2幢商铺(1#、2#)和半地下车库组成。
分东西A、B两个标段,A标段(1#商铺、3#、5#、6#、9#、10#、15#、16#及东侧半地下车库)由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B标段(2#商铺、7#、8#、11#、12#、17#、18#、19#及西侧半地下车库)由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桩基础由中海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指定的苏州建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恒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
总建筑面积约124391㎡,半地下车库19985.29㎡,605个汽车停车位,12个防火分区。
桩基部分已专门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依据
1、设计图纸及施工总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已审批的监理规划。
7、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安全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③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对其负责。
④对其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起监督和指导作用,并对其进行工作考核。
⑤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安全控制,履行监理职能。
⑥主动和建设单位衔接好安全监管工作。
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根据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程度,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⑧对所监理的项目负监理安全责任。
2)安全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总监的指导下主动做好安全工作。
③认真做好监理安全台帐,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相关资料、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初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总监审核。
④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
⑤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由总监向建设单位和公司报告。
⑥完成好总监交办的安全工作,对其项目的安全负直接监理责任。
3)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总监的指导下主动做好安全工作。
③认真做好监理安全台帐,对施工项目部报审的相关资料、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初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审核。
④在总监和安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分工范围内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
⑤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由总监向建设单位和公司报告。
⑥完成好总监及安全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安全工作,对其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监理责任。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6)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安全监理的方法
1、预审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程序文件、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2、检查:
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通知单》:
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
整改后审签《监理通知回复单》。
4、开好工地例会:
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5、发布停工指令:
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七、安全监理控制手段: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
本工程主要审查脚手架搭拆方案、模板承重支模架搭设方案、塔吊搭拆方案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以及各种特殊工种上岗证。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安全技术方案。
4、审核主要安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周、月)。
5、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现场对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监督,特别检查现场操作与施工方案是否相符。
7、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规程操作。
8、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视施工情况,组织必要的抽查和检测工作。
9、对钢管扣件进行见证取样,根据试验结果符合有关专项施工方案。
10、遇到下列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能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
3)须经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施工设备时;
5)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1、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及准修工作。
1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八、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要点:
(一)、脚手架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施工搭设方案及相符性
严格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搭设
拉结点
拉结点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与方案一致
杆件间距、剪刀撑
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规定与方案一致
脚手板、立杆、大横杆、小横杆
材质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间距应符合有关专项施工方案
柱、吊脚手架制作组装
制作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随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
升降装置、防坠落、防倾斜装置应符合要求
操作人员上岗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承重模板支撑: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施工搭设方案及相符性
严格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搭设
立柱材质及间距、长度
立柱材质及间距长度应符合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纵横向支撑
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应方案一致并符合规范要求
(三)、“三宝”及“四口”: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安全帽
进入施工安全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应有合格证
安全网
安全网的规格和材质应符合要求
安全带
悬空、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应符合要求
电梯井、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应有防护措施并符合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四)、施工用电: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施工搭设方案及相符性
严格按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搭设
安全距离及防护措施
检查安全距离应符合方案、规范规定,并应由防护措施
接地接零系统
检查接地接零系统应符合规范JGJ46-2004规定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设置
检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设置不得混接
漏电保护装置
检查开关箱应由漏电保护装置应符合规范JGJ46-2004规定
照明专用回路
检查照明专用回路应有保护装置应符合规范JGJ46-2004规定
(五)、物料提升机: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吊篮装置
检查吊监应设置停靠限位装置
缆风绳
检查缆风绳的组数、角度、地锚应符合要求
连墙杆
检查连墙杆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设置应符合要求
卸料平台防护
检查卸料平台防护应符合要求
(六)、塔吊: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塔吊安拆方案及相符性
严格按塔吊安拆方案及操作规程进行安拆
力矩限制器
是否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
是否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
吊钩
吊钩是否无保险装置
卷扬机滚筒
卷扬机滚筒是否无保险装置
上人爬梯
上人爬梯是否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
超高
塔吊高度超过高度是否不安装附墙装置
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七)、施工机具(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搅拌机):
控制点
检查手段和要求
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安装装置
检查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安装装置应符合要求
九、主要安全分项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一)脚手架和承重支模架的搭设
本工程由苏州一建和浙江中成两家施工企业总承包施工,根据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方案,其外架采用钢管脚手架,内堂承重脚手架主要采用工具式钢管脚手架、满堂脚手架。
1、脚手架的材质和规范:
钢管材质一般使用Q325钢,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
用于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钢管长度以4—4.5M为好,这样长度的钢管重量在25KG以内,适合人工操作,用于小横杆的钢管长度以2.1—2.3M为宜,应适合脚手架的宽度变化。
2、脚手架的主要杆件:
1)立杆:
与地面垂直,用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它的搭设必须垂直、间距准确,本工程脚手架基础均为100—150MM厚素砼基础。
2)大横杆:
与墙面平行,与立杆连成整体,可将脚手板上的堆放荷载传递到立杆上。
3)小横杆:
与墙面垂直,可直接承受脚手板上的重量,并将其传到大横杆上。
4)剪力撑:
是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支斜杆,双杆相互交叉与地面成45—60度角,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整体稳定。
以上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搭设必须满足《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要求,同时搭设人员须持证上岗,按已审批的脚手架技术方案进行搭设,并应分阶段组织验收。
3、脚手架的使用要点:
1)脚手架应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或斜道。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3)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
4)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应设安全防护棚。
5)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脚手架。
6)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应暂停使用,雨雪后进行操作应有防滑措施,暂停使用复工后应检查无问题后继续使用。
4、模板承重支模架:
对承重模板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对钢管支模架设置进行计算,满足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其原材料采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现场实际搭设应与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相符。
(二)临时用电
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用电用线保证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
2.电气设备接线必须在专用配电箱(柜)中连接,严禁随接乱拉。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4.三级漏电保护系统、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5.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干线埋地时应设保护套管,严禁沿地面明敷,橡皮电线架空敷设时,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三)高空作业
1、承包单位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料具必须完整的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持证和体验。
2、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及其编制说明。
3、高空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4、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规格、性能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5、搭设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为0.5—0.6M,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防护栏杆必须从上而下用安全立网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6、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器或其他坠落的防护设施。
7、冬雨天进行室外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四)、塔吊安装、拆除和使用
本项目均采用塔吊作垂直运输,监理项目部对塔吊使用作好如下控制工作:
1、承包单位对塔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完整的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做好对塔吊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持证和体验。
2、塔吊安装和拆除(包括塔吊基础设置与计算)前必须由承包单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报监理部审批后实施。
3、塔吊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塔吊安装后必须经调试合格,并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严禁使用。
4、塔吊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防止雷击。
5、塔吊安装、拆除和使用必须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标准(JGJ89-99)执行。
(五)、安全文明管理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如下:
将施工现场的办公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
2、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本工程达到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外脚手架搭拆
专家论证审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