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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证据学》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证据学》课程是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限选课,为搞好本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确保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实现开放教育本科的培养目标,特制订出《证据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

(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

《证据学》课程是法学基础学科。

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证据学》的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法律专门型人才提供必备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

(二)教学目的

通过《证据学》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做到:

1.应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研究对象,在此基础上,力求对课程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有一个总体把握。

2.牢固掌握课程所涉及的概念,基本理论与具体运用两个层面掌握证据学的具体规定及法学内涵,在此基础上,熟练地运用国家赔偿法。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案例分析水平,同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主要内容与教学要求

(一)教学主要内容

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的体系结构,本教材共分有十三章内容,即绪论、证据制度概述、证据的概念和意义、证据的种类、证据的分类、证据的收集和保全、证明概述、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据的审查判断、综合审查(推理、判断和联系比较等)、推定和司法认知、证据规则。

(二)各章节教学要求

第一章 绪论

1.掌握:

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了解:

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经验以及它们的规律。

2.了解:

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新中国证据学体系示例,本书的体系安排

3.了解:

借鉴和创新的研究方法,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研究方法,系统、全面研究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实证研究的方法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教学内容

1.了解:

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2.了解:

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掌握:

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3.了解: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和立法;掌握:

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4.了解:

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证据法律制度,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第三章证据法的原则

1.了解:

证据裁判的历史,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

2.掌握:

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直接言词原则的意义;了解:

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第四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1.了解:

证据与诉讼证据,与证据概念相关的几个概念

2.重点掌握:

证据的客观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3.了解:

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证据是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第五章证据的种类

1.了解:

物证的概念,物证的收集与保管,物证的审查判断;重点掌握:

物证的意义,物证的证明力特点;

2.了解:

书证的概念及意义,书证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重点掌握:

书证的证明力特点和分类

3.了解:

证人证言的概念、意义,证人的条件、权利、义务,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重点掌握:

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确定

4.了解:

被害人陈述的概念、意义,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5.了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意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重点掌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特点

6.了解:

当事人的陈述的概念、意义,自述;重点掌握: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及其证明力之特点,询问当事人及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7.了解:

鉴定结论的概念、意义,鉴定人的条件、权利和义务;重点掌握:

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和审查判断

8.了解:

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概念及意义,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内容与制作,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重点掌握:

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证明力的特点

9.了解: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意义,视听资料的收集和证明力的确定重点掌握:

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第六章证据的分类

1.了解:

证据分类的概念,证据分类的意义,世界各国关于证据分类简介

2.掌握: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了解:

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标准和意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3.掌握: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了解: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和运用

4.掌握: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了解: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特点和运用规则

5.掌握: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了解: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6.了解:

本证与反证的概念,本证与反证的区分和意义

第七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1.了解:

收集证据的概念和意义,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收集证据的方法

2.掌握: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举证时限制度

3.了解:

证据保全的概念、意义,证据保全的种类,保全证据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章证明概述

1.了解:

证明的概念,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诉讼证明制度,证明的构成环节,证明的真理性和正当性原理,证明的种类

2.了解:

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三大诉讼证明的差异

第九章证明对象

1.了解:

证明对象的概念,证明对象的特征,程序法事实、证据事实与证明对象

2.掌握: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第十章证明责任

1.了解:

证明责任的概念,我国立法关于证明责任的立法规定,证明责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英美法上的证明责任概念,我国关于证明责任的理论研究

2.重点掌握:

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第十一章证明标准

1.了解:

证明标准的概念、意义,证明标准的理论概括与争论,外国立法中的证明标准

2.重点掌握:

我国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规定;了解:

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

第十二章证据的审查判断

1.了解:

证据审查、判断的概念,证据审查判断与案件的证明标准,证据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证据的意义

2.了解: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审查判断证据的思想武器和理论前提,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合法是审查判断证据核心

3.了解:

个别审查,综合审查,辨认,对质,技术鉴定,侦查实验,推理、判断的逻辑方法

第十三章推定和司法认知

1.了解:

推定概述,法律上的推定,事实上的推定

2.了解:

司法认知概述,司法认知的构想,司法认知的规则;掌握:

司法认知的范围

第十四章证据规则

1.了解:

证据规则的概念,加强对证据规则研究的必要性,制定证据规则的可行性,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证据规则的意义

2.掌握:

外国证据规则简介,传闻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性证据规则

三、媒体资源介绍

本课程现有资源如下。

1.文字媒体有3种,分别为主教材、辅助教材和复习指导。

均由中央电大制作并配发。

(1)教科书:

所用教材为:

《证据学》樊崇义主编,由中国人民公安部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2)辅助教材:

《证据学学习方法指导》樊崇义主编,由中国人民公安部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是与主教材配套使用的;

(3)复习指导:

内容为课程考试说明、期末复习范围和重点提示等。

由中央电大编写和发送。

2.音像资源

(1)中央电大的录像,分专题讲课、直播辅导和期末复习;

(2)重庆电大的直播课、直播辅导课的光盘。

以上资源,文字资源由我校教务处提供,音像资源由我校远程开放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网络资源由学生自行登录我校教学平台查阅。

3.网络资源。

除了中央电大的资源,由我校制作的、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上发布的资源有五类:

(1)用于指导教学的有:

教学大纲、课程说明、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各1篇;

(2)用于教学辅导的动态文本资源有:

学习方法指导1篇、单元学习辅导4篇、电子教案400幅等;

(3)用于教学和教学辅导的流媒体资源有:

IP课件27讲(重庆电大),直播课堂13讲(中央电大);

(4)用于学习过程评价的有:

自检自测4篇;

(5)用于期末复习的有:

综合练习题(历次考试试题汇编)。

四、课程教学平台介绍

教学平台是指教学活动得以在上展开的虚拟的或实体的教学环境。

本课程的教学平台有三类:

1.网络教学平台。

网络教学平台是一个包括网上教学和教学辅导、网上自学、网上师生交流、网上作业、网上测试、以及质量评估等多种服务在内的综合教学服务支持系统。

它能为学生提供实时和非实时的教学辅导服务。

本课程的网络教学平台建在“电大在线”上,进入路径为重庆电大主页()——在线学习(或导学中心)——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下拉式菜单选择法学专业——勾选课程——点击保存选课——在左栏选择课程进行学习。

2.音像制品教学平台。

本课程的中央电大主持教师直播讲课、直播辅导课和期末复习,以及重庆电大的直播课、直播辅导课,均有录像或光盘制品配置到试点分校、工作站,供学生借阅。

3.面授辅导平台。

各分校均设有本课程的面授辅导课。

五、课程教、学、考一体化设计

(一)教与学的基本要求

本课程没有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在理论教学中要充分体现“导学”、“自学”、“助学”和“促学”,分3个阶段来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学习。

一般情况下,宜安排总学时的40%左右为自学时间,总学时的30%左右为教学辅导时间;总学时的30%左右时间用于形成性考核作业、自测、复习等环节。

(二)教与学方式建议与要求

1.个别化学习。

个别化学习是指学生在具备网络环境的基础上自己确定学习方式、自己管理学习过程,完成学习任务。

对个别化自主学习者,各分校应要求:

(1)在教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

(2)从个人实际出发,确定适当的学习方式、学习媒体、学习时间和地点;

(3)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学习支持服务,进行自学,并参与小组学习和集中辅导;

(4)积极参加网上讨论、电话答疑等交互式教学活动;

(5)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形成性考核;

(6)填好个人学习日志,及时进行学习小结。

2.协作学习。

协作学习是指学习者以小组形式通过交互活动共同完成学习任务。

由于本课程有一定的学习难度,完全自学很难达到预定教学目的,协作学习是比较适合学习者选择的方式。

各分校应要求通过协作方式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学做到:

(1)组建学习小组,确定活动方式,制定小组学习计划;

(2)按计划采取在线或非在线方式,实时或非实时地开展小组学习活动;

(3)按时完成各阶段学习任务;

(4)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3.集中学习。

集中学习主要解决带共同性的学习问题,方式有双向视频辅导、面授辅导、集中讨论。

(三)学习进度建议

周次教学内容学时

1绪论、证据制度概述3

1证据制度概述3

2证据的概念和意义6

3证据的种类6

4证据的分类6

5证据的收集和保全3

5证明概述3

6证明对象6

7证明责任6

8证明标准6

9证据的审查判断6

10综合审查(推理、判断和联系比较等)3

推定和司法认知3

11证据规则6

12总复习6

(四)教学一体化设计

课程性质选修课程总学时72集中辅导总学时24

媒体资源文字教材、直播课堂、视频点播、录播、电子教案以及电大在线中其他有关教学资源

单元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形式、方式和方法备注

第一单元(第一、二章)自学

(4学时)内容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证据法学体系的区别、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小组学习

(2学时)内容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历史原因

集中辅导

(3学时)内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评价、证据规则的分类、证据、证据力和证明力的概念及关系

形式直播课;录播课;面授课

方式重难点分析;答疑解难;作业讲评

方法研讨式;案例式

第二单元(第三、四、五、六章)自学

(12学时)内容证据的意义、证据的概念、证据种类的概念、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的概念、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标准、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本证和反证的概念、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证据保全的概念及方法

小组学习

(4学时)内容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集中辅导

(8学时)内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特征、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和运用规则、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

形式直播课;录播课;面授课

方式重难点分析;答疑解难;作业讲评

方法研讨式;案例式

第三单元(第七、八、九、十章)自学

(12学时)内容证明的构成环节、证明的种类、人类历史上不同的证明制度、证明对象的特征、程序法事实、证据事实与证明对象、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民事诉讼中证明对象、行政诉讼中证明对象、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概念、我国关于证明责任制度的立法规定

小组学习

(4学时)内容证明标准、证明责任

集中辅导

(8学时)内容证明的概念、三大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差异、证明标准的概念、我国证明标准的特点、我国证明标准的适用、证明责任的概念、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形式直播课;录播课;面授课

方式学科体系或单元内容梳理;重难点分析;答疑解难;作业讲评

方法研讨式;案例式

第四单元(第十一、十二、十三章)自学

(8学时)内容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证据审查判断的方法、推定概述、司法认知概述、司法认知的规则、证据规则的意义、证据规则的概念

小组学习

(2学时)内容证据规则的意义、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集中辅导

(5学时)内容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证据的收集、事实上的推定、司法认知的范围、法律上的推定、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证据规则

形式直播课;录播课;点播课;面授课

方式学科体系或单元内容梳理;重难点分析;答疑解难;作业讲评

方法研讨式;案例式

(五)课程考核方式及要求

本课程的考核有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获得学分的合格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核成绩构成,其中,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80%。

本课程没有课程实训。

1、形成性考核。

本课程配有中央电大下发的“形成性考核册”,包括形成性考核作业4次。

中央电大下发的“形成性考核册”,由辅导教师批改。

教师必须做到全批全改。

学生必须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不完成形考作业或形考作业不及格的,不能参加本课程的终结性考核。

2、终结性考核

本课程是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的限选课,终结性考核由重庆电大统一出题考试,考核形式为卷试。

考试卷面成绩按滿分折合为80分计入总成绩。

终结性考核由重庆电大提供期末复习指导。

六、教学支持服务

重庆电大将对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进行支持服务。

教学支持服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为学生提供教学指导性文件和教学信息。

《证据学》课程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主要有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等。

教学信息通过重庆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发布。

在线教学平台的栏目及内容如下:

序号栏目名称内容

1课程说明说明本课程的性质、学时、主要内容、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2教师介绍介绍课程责任教师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3教学大纲中央电大制定的本课程教学大纲

4实施方案重庆电大制定的本课程教学实施细则

5教学辅导重难点分析、电子教案、网上答疑文本

6直播课堂通过双向视频系统讲授、供网上点播的重点内容辅导

7IP课件经流媒体制作平台加工的、讲解重难点的录像课

8自检自测根据教学要求编制的供学生掌握学习情况的模拟试题

9平时作业及作业评讲中央电大制定的形成性考核作业题

10期末复习中央电大的期末复习指导及历次考题

2.为学生提供学习资源。

本课程的学习资源有:

(1)文字教材。

(2)音像光盘

(3)网上资源。

包括电子教案、视频点播、重难点分析、自检自测等;

3.为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教学辅导。

除音像、面授、电话辅导之外,还有在线实时辅导和非实时辅导。

在线实时辅导有直播课堂、网上讨论与答疑,非实时辅导有重难点分析和电子教案文本、电子邮件、BBS等。

4.对学生进行学习技能培训和学习方法指导。

通过入学教育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网上学习技能和图书检索技能等培训,通过教学指导性文件、教学辅导、小组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帮助学生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

5.专业管理教师为学生提供学习过程中的常规服务。

(1)专业管理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课、选择学习方式、选择学习媒体、选择学习时间和地点的权利,并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

(2)专业管理教师负责为学生提供学习过程中的常规服务。

七、教学过程监控

市电大从以下方面对本课程的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以保证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和课程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1、加强教师管理,检查教师资格。

《证据学》课程辅导教师必须为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实际教学经验。

2、各分校要按照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做好教学安排。

要组织辅导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做好集中辅导、小组学习、个别化学习的安排。

其中课程集中辅导安排要注意两点:

第一,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和手段,做好集中辅导安排;

第二,根据课程特点和资源配置情况适度安排辅导学时,面授辅导学时占总学时的1/3左右为宜。

(3)加强学生自学过程管理。

对学生自学提出明确的要求,给予方法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并通过学生学习手册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方式、学习媒体选用情况、学习进度、学习小组活动情况等。

(4)加强教学辅导管理。

要制订课程安排表。

并通过检查教学日志、学生座谈、听课等方式检查教学辅导的内容和效果。

(5)加强形成性考核作业的检查和管理。

学生应按教学进度完成作业。

凡要求由教师批改的作业,每次作业均要求教师按百分制全批全改,并按平时作业管理办法折算成形成性考核成绩。

通过课程安排表、教学日志、小组学习登记卡、学生学习手册、学生平时作业等对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审核和验收。

将在总成绩中占12%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分配为4次平时作业,参加集中学习、小组学习、个别化学习占8%。

市电大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学工作开展检查。

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分校提出整改意见。

在本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电大责任教师郑瑞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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