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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合署)

负责学院党务、宣传、统战和业余党校工作,主管全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主要有:

1.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的党务活动;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会议的筹备、会务和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按照党委的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学院党委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党委文书档案的保密、归档、管理,文件、信函等的收发处理,组织党内文件阅读、传达工作;负责党委印章管理和介绍信的使用工作。

3.负责党建工作和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业余党校及党员组织发展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学院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库的管理;负责学院党内统计工作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收集学院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党内及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进行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参考依据;负责校园网站网络等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安全管理;协助办好校报;指导、协调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5.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向各级民主党派组织、政协等举荐人才;积极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制定并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回复制度;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6.完成院党委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文秘机要科、宣传统战科

1.文秘机要科

(1)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

(2)负责组织安排全校性的党务活动,如组织安排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党委扩大会议等的筹备、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工作。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遵照党委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5)负责党建工作和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基层党组织的设立、换届选举、党组织与党员数据库的管理、党务工作统计;党员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党员及党务干部的培训、党员的发展、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党务工作。

(7)负责党委文件的接收、处理,组织党内文件阅读、传达工作。

(8)做好党委文件管理、机要文件的保密、归档等工作。

(9)负责党委印章管理和介绍信的使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10)负责“汕头职院党建网”的建立、使用、更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1)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宣传统战科

(1)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规章制度等各种文件。

(2)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政治理论学习、普法宣传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校园舆论引导工作,收集学院相关信息,及时了解党内及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为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进行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参考依据。

(3)负责对外宣传、校园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网络舆论监控工作。

(5)负责《汕头职院》、《汕头职院校友》编辑出版工作。

(6)指导和管理校内非正式出版物。

(7)指导和管理校级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学院对海外宣传工作。

(9)编印学院各类对外宣传品。

(10)指导、协调和管理学院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2)制定、落实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回复制度,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

(13)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14)负责学院通讯员的培训,院报学生记者的选拔、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校友的联络、联谊、约访和采访宣传报道工作。

(15)负责“汕头职院校友网上平台”的建立、使用、更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院办公室

负责学院行政事务、调研、文档、督办、接待、外事、小车调配及行政事务保密管理等工作;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等。

主要有:

2.负责学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机要证年审、外国专家局证书年审;做好学院印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负责开具证明书、介绍信和印章的审核与刻制工作;负责学院对外签定的合同和协议的登记、统计、备份工作;负责学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小车的调配、管理与维修工作;做好全院信件、电传和报刊的收发以及各行政处室报刊杂志的订阅;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及各项会议通知,组织安排全院性重要活动;负责学术报告厅、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行政值班安排及编写“学院每周工作安排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负责院领导的出差报销等事宜。

5.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等。

6.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秘书科、综合科、采购管理科、档案科

1.秘书科

(2)组织起草全院性行政事务的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院领导重要讲话稿。

(4)负责协调组织各部门拟订、修订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检查各部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协调、开展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学院“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工作。

(5)发布学院布告、通告等,做好学院印鉴的管理、使用以及保密等工作。

(6)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年度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科

(1)负责学院行政事务、协调学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调研工作。

(2)负责全院小车的调配、管理;做好全院信件、电传和报刊的收发以及各行政处室报刊杂志的订阅。

(3)负责全院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各项会议通知,组织安排全院性重要活动等。

(4)负责学院行政值班安排及编写学院每周工作安排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学院各项决定。

(5)负责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公示栏、LED屏的使用管理。

(6)做好院长办公会议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及决定事项的落实、跟进和督办,编印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8)负责学院对外签定的合同和协议的登记、统计、备份工作。

(9)协调做好学院院务公开工作。

(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采购管理科

(1)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工作相关管理文件的拟订。

(2)负责学院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

(4)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档案科

(1)负责外籍教师招聘、入境申报、证件办理、联络、日常管理、生活安排。

(2)负责对外(境外)合作交流信息联络及外事工作。

(3)负责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及外国专家证书的年审工作。

(4)负责领导公务出访、教师公派出国学习培训的办证申请工作。

(5)负责编制学院中、长期档案管理计划和年度档案管理计划,并做好年度档案统计工作;

(7)负责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档案检索工具;

(8)负责办理服务党政、教学、科研需要的案卷借出手续;

(9)负责学院重大活动音像、图片材料的接收归档工作;

(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处(与党委组织部合署)

负责学院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劳动工资、社保福利、医疗保险、职称评聘、教职工继续教育、干部职工考核、离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及非在编人员管理等工作。

主要有:

1.负责学院机构、人员和编制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考勤管理、任期考核、岗位职责、年度考核、评优、奖惩及人才人事统计工作;做好学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人事机要文件管理及保密工作。

2.负责学院教师招聘、师资调配工作;做好教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师资学历进修培训等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4.负责做好学院教职工劳动工资调整、晋升工作;做好教职工社保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计划生育及非在编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院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涉及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作;会同工会等做好对患病等特殊困难教职工的慰问。

6.协助党委办公室做好业余党校工作、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7.负责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以及残疾人员的安置、管理工作。

8.做好学院干部考核考察、职务任免、干部调配,选派干部到干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学习或到基层挂职锻炼等工作;协助党委统战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以及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9.完成学院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综合科、师资科、人事管理科、组织干部科

1.综合科

(1)负责处室文件通知草拟、收发、传阅和督办;负责处室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2)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教职工考勤管理、出国(境)证件(护照)管理和保密管理。

(3)负责学院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学院干部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涉及离退休人员有关工作。

(5)积极做好复退转业军人、军烈属,以及残疾人员安置、管理工作。

(6)会同工会等部门对患病等的特殊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师资科

(1)负责制定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多种方式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组织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教育技术培训、教学技能培训、师德培训,学历培训工作等。

(2)组织制定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思路和决策提供咨询与指导。

(3)组织开展“教”与“学”和教师发展研究,促进不同学科专业教师间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4)统筹负责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

负责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的培养、选拔和考核等工作。

(5)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考核、评优,教师资格认定。

(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人事管理科

(1)负责人才引进、人员调配、机构编制核定与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竞聘相关工作,办理人员入编减编以及办理残联年审等的手续。

(2)负责本处(部)计算机网络建设及人事信息化系统的维护;负责人事信息电子化数据管理工作,收集教职工信息,更新人事信息数据库,提供相关数据、证明,以及教职工工号登记等。

(3)负责做好学院教职工劳动工资调整、晋升、工资统计工作;做好学院教职工校内各项津贴补贴、节日慰问金等工作,以及社保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4)做好非在编人员与短期劳务协议人员的聘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组织干部科

(1)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院干部考察、干部任免、干部调配、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2)负责干部任期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奖惩及统计。

(3)协助党委统战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4)负责做好学习教育活动工作。

(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管理学院的综合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编制年度预算;负责年度结算等工作。

主要有:

1.负责管理学院的综合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会计制度,制定学院有关财经规章制度,规范院内经济秩序;编制、调整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及年度预算(含报财政年度预算及学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学院各个帐户的结算和管理工作,严格按预算和财务规定审核开支凭证和票据;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学院财务年度结算;按照会计制度,及时计帐、报帐,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归档、保管、查阅和财务保密工作。

3.负责银行贷款、各项债权、债务的收付、结算工作,监督各项经济合同、经济承包协议的执行。

4.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核算,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5.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收入和分配政策,归口管理学院各项收费,确保学院收入的完整性。

6.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

7.负责学院各项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等机构的检查与监督。

8.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会计管理科、预算与收费科

1.会计管理科

(1)负责学院的经费出纳和会计核算,经费开支报帐的审核,教职工工资、福利、课酬的核算等财务工作和相关统计工作。

(2)负责学院年度结算的编制;负责与有关处室完成各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负责起草学院有关财务的文件和通知。

(4)协助处理处室各项日常办公事务。

(5)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预算与收费科

(1)负责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负责学院学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和学年度结算的编制。

(2)负责其他财务预算工作和学院各项采购项目的财务监督;负责学院学生学杂费的收入及其统计工作和学生各项代收费的收付及结算。

(3)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及培训的各项收支结算;负责各种收费票据的管理及核销。

(4)负责IC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学院有关财务预算的文件和通知。

(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科研设备处加挂单位:

学报编辑部

负责学院科研计划、科研实验、成果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

负责教学、科研设备供应,协助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活动等工作。

主要有:

1.负责学院科研管理工作。

做好科研计划、科研课题的组织申报和成果管理、科研成果(专著、论文)的登记、审核和奖励、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对外学术交流等工作。

2.组织全院性的学术讲座,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协助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章程中规定的有关活动。

3.根据学院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高等教育专家作学术报告。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计划编制、采购供应及报废工作。

5.负责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登记、编码、检查等管理工作。

6.协调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和有关系(部)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和编辑出版学院学报的工作。

8.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科研科、设备科、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编辑部

1.科研科

(1)负责制订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制订各类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指导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并协助有关主管机构予以管理;组织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鉴定验收。

(3)负责编制学院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审核科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4)负责科研团队的规划与建设,协助选拔和管理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育科研核心力量。

(5)负责组织学院各级各类科研论文及科研成果评选、报奖;负责科研成果统计、审核、上报、备案和发放奖励。

(6)负责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及科研培训;负责学院各类学术讲座或论坛、报告会的组织和管理。

(7)负责学院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编制《科研工作年度报告》。

(8)承担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科研业绩材料的审核工作。

(10)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设备科

(1)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的供应,协助财务、总务和有关学系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学院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和维修等规章制度。

(4)负责建立大型设备和高档仪器技术档案。

(5)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建帐、统计、上报、调拨、折旧和报废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1)负责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最新动态,搜集有关高教改革的最新或重要信息,供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3)发挥高职教育智库的作用,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4)负责国家和省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学会(研究会)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工作。

(5)开展国家、省市、院级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全院性的高教研究工作,编辑出版论文集或论文要点汇编。

(6)协助教务处做好学院教改教研项目的指南征集和项目评审的组织工作。

(7)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编辑部

(1)负责我院与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合办的《南方职业教育学刊》的收稿、审稿、编辑、校对、出版、发行等工作。

(2)了解学院各学科(专业)现状、发展趋势及学院科研规划,制定每期编辑出版计划。

(3)认真组稿,及时刊登有探索性、导向性、创新性的高质量稿件,不断提高刊物的办刊质量和社会知名度。

(4)贯彻执行国家的新闻出版法规,认真做好刊物的年度核验工作;负责组织编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工作。

(6)负责筹备编委会工作会议,向编委会提出工作议题,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

(7)负责与刊物相关的经费管理。

(8)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学生工作处(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合署)加挂单位: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学生的德育、行政管理、日常生活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行为规范教育;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学生档案管理、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等。

主要有:

1.负责组织对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搞好学生工作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或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对学生处分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组织、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做好各系(部)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政治辅导员的选聘、培训、使用、考核、奖惩工作。

2.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包括:

起草文件、规章制度;编制、审核、报批毕业生生源信息库,年度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审核上报,毕业生推荐,就业协议审核、鉴证、登记和管理;建立就业网站,组织开展就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活动等。

3.负责全院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和组织奖(助)学金、生活补助等的评选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做好困难补助,减(缓)学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格审核、贷款合同的签订和发放工作。

4.负责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宿舍安排等相关协调工作,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员队伍的管理和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5.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档案查询、管理及毕业生档案转移寄发,组织采集学生基础信息和学生在学过程中的发展信息,实时更新、统计各类数据。

6.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生宿舍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负责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省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就业工作计划,工作意见及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2)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信息。

(3)按照省就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

(4)负责办理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改派工作。

(5)收集需求信息,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和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工作。

(6)开展就业指导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7)负责学院《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的实施工作。

(8)协调各系(部)就业工作小组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

(9)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10)组织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团委会

(1)完成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院团委的各级会议,听取各团总支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团的工作。

(2)开展全员共青团员的思想教育。

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注意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学生社会实践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3)抓好团的基础工作和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

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团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进行表彰,推动学院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及时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4)通过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上倾向性的问题。

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5)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代表青年利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6)指导学院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负责组织全院青年的校园文化活动。

(7)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优秀团员入党的推荐工作。

(8)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团学工作动态,反馈各种信息,宣传学院,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与其他院校的工作交流。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思想政治教育科

(1)负责学生的德育管理工作,组织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校规校纪和行为规范,做好学生工作信息收集与整理,及时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或解决问题的办法。

(2)负责入学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组织、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和各项评优活动,做好对学生处分的审核申报和审批工作。

(4)做好各系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

(6)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学生宿舍管理科

(1)负责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日常巡查。

(2)制定和实施学生住宿分配、调整及毕业生离校退宿工作制度、值班制及其他制度规章。

(3)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宿舍管理人员的培训,协助人事部门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入职面试、考核。

(4)指导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组织学生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协助后勤部门做好宿舍物业管理、设备设施报修及修缮工作。

(6)协同保卫处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处理。

(7)完成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逐步建立并完善资助体系,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实名办理,负责审核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监督工作;

(3)大力推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签订、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

(4)统一管理学院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爱心基金会补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学费减免等贫困生资助的推荐、评审、报批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定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指导各学系(校区)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

(6)做好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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