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手册第三版第60次印刷新增章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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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手册第三版第60次印刷新增章节
2.8钢筋机械连接件
2.8.1概述
钢筋机械连接是也是钢筋连接的一种,是指通过钢筋与连接件的机械咬合作用或钢筋端面的承压作用,将一根钢筋中的力传递至另一根钢筋的连接方法。
常见的钢筋机械连接有:
1套筒挤压接头:
通过挤压力使连接件钢套筒塑性变形与带肋钢筋紧密咬合形成的接头。
2锥螺纹接头:
通过钢筋端头特制的锥形螺纹和连接件锥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3镦粗直螺纹接头:
通过钢筋端头镦粗后制作的直螺纹和连接件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4滚轧直螺纹接头:
通过钢筋端头直接滚轧或剥肋后滚轧制作的直螺纹和连接件螺纹咬合形成的接头。
5套筒灌浆接头:
在金属套筒中插入单根带肋钢筋并注入灌浆料拌合物,通过拌合物硬化形成整体并实现传力的钢筋对接连接。
2.8.2依据标准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6)。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398-2012)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2.8.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滚轧直螺纹接头需检验以下内容:
①工艺检验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应对对不同钢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单向拉伸极限抗拉强度和残余变形。
②对于钢筋丝头加工应按JGJ107相关要求进行自检,当监理或质监部门对现场丝头加工质量有异议时,应随机抽取接头进行极限抗拉强度和单向拉伸残余变形检验。
③套筒挤压接头应按JGJ107相关要求进行压痕直径或挤压后套筒长度、钢筋插入套筒深度的检查,当检查不合格数超过10%时,可在本批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接头中抽取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④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对不宜在工程中随机截取的接头,允许见证取样,在已加工好检验合格的钢筋丝头中随机割取钢筋试件与随机抽的进场套筒组装成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2)套筒灌浆接头需检验以下内容:
①用于套筒灌浆连接的带肋钢筋,应按2.6章节要求进行进场复验;
②灌浆料进场时,应按2.9章节要求进行进场复验;
③灌浆施工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企业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模拟施工条件制作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及残余变形试验,灌浆料应同时留置试件进行28d抗压强度检验;
④对于不埋入预制构件的灌浆套筒,其进场时,应按批抽取灌浆套筒并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模拟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
⑤对于埋入预制构件的灌浆套筒,应将接头检验工作向前延伸到构件生产单位,按套筒进厂批次由现场灌浆施工单位(队伍)制作模拟对中连接接头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并在灌浆时按批检验灌浆料28d抗压强度。
2.使用要求
(1)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根据极限抗拉强度、残余变形、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性能等级。
混凝土结构中接头等级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延性要求高的部位应优先选用Ⅱ级或Ⅰ级接头;当在同一连接区段内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100%时,应选用Ⅰ级接头;
②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应力较高但对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Ⅲ级接头。
(2)套筒灌浆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结构中全截面受拉构件同一截面不宜全部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②接头连接钢筋的强度等级不应高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强度等级;
③接头连接钢筋的直径规格不应大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直径规格,且不宜小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直径规格一级以上;
④套筒灌浆连接应采用由接头型式检验确定的相匹配的灌浆套筒、灌浆料;
⑤灌浆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后上岗;
⑥施工现场灌浆料宜储存在室内,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晒措施。
2.8.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数量和方法
(1)工艺检验:
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工艺检验应针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钢筋进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或接头技术提供单位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各种类型和型式接头都应进行工艺检验,每种规格钢筋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工艺检验不合格时,应进行工艺参数调整,合格后方可按最终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接头批量加工。
套筒灌浆接头在灌浆施工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企业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当更换钢筋生产企业,或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接头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工艺检验应在预制构件生产前进行;当现场灌浆施工单位与工艺检验时的灌浆单位不同,灌浆前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②灌浆套筒不埋入预制构件时,为考虑施工周期,宜适当提前制作模拟试件进行工艺检验,灌浆套筒进场(厂)时第一批可与本次工艺检验合并;
③工艺检验应模拟施工条件制作接头试件,并应按接头提供单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要求进行;
④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3个对中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并应检查灌浆质量;
⑤采用灌浆料拌合物制作的40mm×40mm×160mm试件不应少于1组;
⑥接头试件及灌浆料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
(2)现场检验:
①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的现场检验按检验批进行,同钢筋生产厂、同强度等级、同规格、同类型和同型式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②套筒灌浆接头应进行以下检验:
a.用于套筒灌浆连接的带肋钢筋,应按2.6章节的要求进行进场复验;
b.灌浆料进场时,应按2.9章节的要求进行进场复验;
c.进场(厂)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应采用工程中实际应用的钢筋,且应在钢筋进场检验合格后进行。
其中,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在构件生产过程中进行套筒质量及接头质量检验,在此情况下,在灌浆施工过程中可不再检验接头性能,按批检验灌浆料28d抗压强度即可;灌浆套筒不埋入预制构件时,宜提前制作模拟试件且第一批检验可与上文规定的工艺检验合并进行,工艺检验合格后可免除此批灌浆套筒的接头抽检。
(3)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极限抗拉强度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为1000个;当验收批接头数量少于200个时,可随机抽取2个试件做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4)对有效认证的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产品,验收批数量可扩大至1000个;当现场检验连续10个验收批抽样试件极限抗拉强度一次合格率为100%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以扩大为1500个。
当扩大后的各验收批中出现抽样试件不合格的结果时,各检验批数量恢复为500个,且不得再次扩大验收批数量。
2.试样长度
拉伸试样长度根据试样直径和所使用的设备确定,通常取450mm~500mm。
2.8.5技术要求
1.工艺检验:
(1)对于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种类型和型式接头都应进行工艺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单向拉伸极限抗拉强度和残余变形;
②每种规格钢筋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③接头试件测量残余变形后可继续进行极限抗拉强度试验;
④每根试件极限抗拉强度和3根接头试件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均应按接头等级分别符合表2.8-1和表2.8-2的规定;
接头极限抗拉强度表2.8-1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极限抗拉强度
钢筋拉断
或
连接件破坏
注:
1钢筋拉断指断于母材、套筒外钢筋丝头和钢筋镦粗过渡段;
2连接件破坏指断于套筒、套筒纵向开裂或钢筋从套筒中拔出以及其他连接组件破坏。
接头变形性能表2.8-2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单向拉伸
残余变形(mm)
u0≤0.10(d≤32)
u0≤0.14(d>32)
u0≤0.14(d≤32)
u0≤0.16(d>32)
u0≤0.14(d≤32)
u0≤0.16(d>32)
最大力下
总伸长率(%)
Asgt≥6.0
Asgt≥6.0
Asgt≥3.0
高应力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u20≤0.3
u20≤0.3
u20≤0.3
大变形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u4≤0.3且u8≤0.6
u4≤0.3且u8≤0.6
u4≤0.6
⑤工艺检验不合格时,应进行工艺参数调整,合格后方可按最终确认的工艺参数进行接头批量加工。
(2)对于套筒灌浆接头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屈服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3个接头试件残余变形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8-3的要求,灌浆料抗压强度应符合表2.9-5的28d强度要求。
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变形性能表2.8-3
项目
变形性能要求
对中单向拉伸
残余变形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高应力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
大变形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
②接头试件在量测残余变形后可再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规定的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单向拉伸加载制度进行试验;
③第一次工艺检验中1个试件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的残余变形平均值不合格时,可再抽取3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仍不合格判为工艺检验不合格;
④其中,对于埋入预制构件的灌浆套筒,应在构件生产过程中进行,安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部分监督及检验工作向前延伸到构件生产单位,接头试件可在预制构件生产地点制作,也可在灌浆施工现场制作,并宜由现场灌浆施工单位(队伍)完成。
如工艺检验的接头不是由现场灌浆施工单位(队伍)制作完成,则在现场灌浆前应再次进行一次工艺检验;
⑤工艺检验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并按有关规程规定的格式出具报告。
2.现场检验
(1)对于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极限抗拉强度必须符合表2.8-1的规定。
②现场检验时,当3个接头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均符合表2.8-1中相应等级的强度要求时,该批验收应评为合格。
当仅有1个试件的极限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
复检中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要求,该验收批应评为不合格。
③设计对接头疲劳性能要求进行现场检验的工程,应选取工程中大、中、小三种直径钢筋各组装3根接头试件进行疲劳试验。
全部试件均通过200万次重复加载未破坏,应评定该批接头试件疲劳性能合格,每组中仅一根试件不合格,应再取同类型和规格的3根接头进行复验,复验中仍有1根试件不合格时,该验收批应评定为不合格。
④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绑扎搭接连接、焊接或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⑤对抽检不合格的接头验收批,应由工程有关各方研究后提出处理方案。
⑥对于套筒挤压接头、锥螺纹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及滚轧直螺纹接头Ⅰ级、Ⅱ级、Ⅲ级接头变形性能应符合表2.8-2的规定。
接头变形性能表2.8-2
接头等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单向拉伸
残余变形(mm)
u0≤0.10(d≤32)
u0≤0.14(d>32)
u0≤0.14(d≤32)
u0≤0.16(d>32)
u0≤0.14(d≤32)
u0≤0.16(d>32)
最大力下
总伸长率(%)
Asgt≥6.0
Asgt≥6.0
Asgt≥3.0
高应力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u20≤0.3
u20≤0.3
u20≤0.3
大变形反复拉压
残余变形(mm)
u4≤0.3且u8≤0.6
u4≤0.3且u8≤0.6
u4≤0.6
(2)对于套筒灌浆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灌浆套筒进场(厂)时,应抽取灌浆套筒并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其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
考虑到灌浆套筒连接接头试件需要标准养护28d,且未对复验作出规定,即应一次检验合格;
②灌浆料进场及施工时应符合2.9章节要求;
③用于套筒灌浆连接的带肋钢筋,应符合2.6章节要求。
2.8.6检测报告
钢材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报告表式见表2.8-4。
《检测机构名称》
钢材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报告表2.8-4
委托编号:
检测类别:
工程连续号:
报告编号: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检测类型
工程地址
委托日期
施工单位
报告日期
样品编号
母材名称
母材牌号
连接方式
样品规格
代表数量
工程部位
检测日期
检测方法
评定依据
接头级别
截面积/mm2
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MPa
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母材抗拉强度实测值/MPa
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实测值/MPa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样品编号
母材名称
母材牌号
连接方式
样品规格
代表数量
工程部位
检测日期
检测方法
评定依据
接头级别
截面积/mm2
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MPa
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MPa
母材抗拉强度实测值/MPa
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实测值/MPa
检测结果
检测结论
见证单位
见证人及证书号
说明
1、非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本检测机构仅对来样的检测数据负责;
2、未经本检测机构批准,部分复制本检测报告无效;
3、由本检测机构抽样的样品按本检测机构抽样程序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机构信息
1、检测机构地址:
2、联系电话:
3、邮编:
防伪校验码
备注
检测机构专用章:
批准/职务:
/审核: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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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水泥基灌浆材料
2.9.1概述
水泥基灌浆料是以高强度材料作为骨料,以水泥作为结合剂,辅以高流态、微膨胀、防离析等物质配制而成。
它在施工现场加入一定量的水,搅拌均匀后即可使用。
水泥基灌浆料具有自流性好,快硬、早强、高强、无收缩、微膨胀、自密性好、防锈等特点,主要适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以及剪力墙底部接缝坐浆等。
2.9.2依据标准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2015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201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201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2.9.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各用途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应分别按表2.9-1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检验项目应分别符合《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2015)、《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2013)、《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有关条款的要求。
水泥基灌浆材料进场检验项目表2.9-1
检测项目
类别
最大骨料粒径
截锥流动度
流锥流动度
竖向膨胀率
自由膨胀率
抗压强度
氯离子含量
泌水率
凝结时间
充盈度
正拉粘结强度
Ⅱ类灌浆材料
√
√
√
√
√
√
Ⅲ类灌浆材料
√
√
√
√
√
√
Ⅳ类灌浆材料
√
√
√
√
√
√
预应力孔道灌浆
√
√
√
√
√
√
钢筋套筒灌浆
√
√
√
√
浆锚搭接灌浆
√
√
√
√
√
结构加固灌浆
√
√
√
注:
水泥基灌浆材料中Ⅰ、Ⅱ、Ⅲ、Ⅳ类按最大骨料粒径、流动度及抗压强度划分,具体可见表2.9-2。
(2)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等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在冬季施工环境下,除应检验表2.10-1相应项目外,还应进行规定温度下的抗压强度比检验;如用于高温环境(200℃~500℃)下,除应检验表2.9-1相应项目外,还应进行抗压强度比及热震性(20次)的检验。
(3)在施工过程中灌浆材料都应按2.9.4的要求留置标准养护28d抗压强度试件及同条件养护试件。
2.使用要求
(1)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等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T50448-2015):
①水泥基灌浆材料在施工时,应按照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不得通过增加用水量提高流动性;
②当环境温度超过80℃时,不得使用硫铝酸盐水泥配成的水泥基灌浆材料;
③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过程中,不得在水泥基灌浆材料中掺入其他外加剂、掺合料;
④灌浆时,日平均温度不应低于5℃。
(2)用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
①灌浆料抗压强度应不低于接头设计的灌浆料抗压强度;
②加水量应按灌浆料长说明书确定,并应按重量计量;试件应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③灌浆料拌合物应采用电动设备搅拌充分、均匀,并宜静置2min后使用;搅拌完成后,不得再次加水;
④强度检验试件的留置数量应符合验收及施工控制要求;
⑤灌浆料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达到35N/mm2后,方可进行对接头有扰动的后续施工;
⑥施工现场灌浆料宜储存在室内,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晒措施。
(3)用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50550-2010):
①灌浆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灌浆料自启封配成浆液后,应直接与细石混凝土拌合使用,不得在现场再参入其他外加剂和掺合料;
②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应按冬期施工要求。
浆体拌合温度应控制在50℃~65℃之间,基材温度和浆体入模温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不应低于10℃。
2.9.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及数量
(1)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等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T50448-2015):
①水泥基灌浆材料进场时应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②水泥基灌浆材料进场时,每200t应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t的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一检验批应为一个取样单位;
③取样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执行,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30kg,每一检验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2.9-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应密封保存至有效期,以备仲裁检验。
④灌浆施工时,应以每50t为一个留样检验批,不足50t时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按检验批留置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抗压强度试块,其测试数据作为验收数据,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用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JGJ355-2015):
①灌浆料进场时,应按表2.9-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②灌浆料进场时,以同一成分、同一批号的灌浆料,不超过50t为一批,并随机抽取灌浆料制作试件;
③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中,还应于灌浆施工前制作1组标准养护28d抗压强度试件做灌浆套筒工艺检验用。
④灌浆施工中,应在施工现场制作28d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件,每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
(4)剪力墙底部坐浆
①施工时,按批检验,以每层为一检验批;
②每工作班应制作一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
(5)用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水泥基灌浆材料
水泥基灌浆材料与细石混凝土的混合料,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留置试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试件尺寸应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其检验结果应换算为边长为150mm的标准立方体抗压强度;
②每拌制50盘(不足50盘,按50盘计)同一配合比的混合料,取样不得少于1次;
③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工程量及其重要性确定,且不应少于3组。
2.试件制作
(1)对于最大骨料粒径不大于4.75mm且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等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T50448-2015):
①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骨料粒径不大于4.75mm时,抗压强度标准试件采用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
②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灌浆材料;
③将拌合好的浆体直接灌入试模,浆体应与试模的上边缘平齐;
④从搅拌开始到成型结束,应在6min内完成。
⑤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
(2)对于最大骨料粒径大于4.75mm且不大于25mm用于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加固改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插入式柱脚灌浆等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T50448-2015):
①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骨料粒径大于4.75mm且不大于25mm时,抗压强度标准试件采用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
②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灌浆材料;
③将拌合好的浆体直接灌入试模,适当手动振动,浆体应与试模的上边缘平齐;
④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2℃,相对湿度应大于90%。
(3)用于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浆锚搭接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JGJ355-2015):
①灌浆材料抗压强度试件应采用尺寸为40mm×40mm×160mm的棱柱体;
②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灌浆材料;
③将拌合好的浆体灌入试模,至浆体与试模的上边缘平齐,成型过程中不应震动试模,应在6min内完成搅拌和成型过程;
④将装有浆体的试模在成型室内静置2h后移入养护箱;
⑤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
(4)剪力墙底部坐浆(依据JGJ1-2014):
1组3块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成型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执行。
(5)用于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水泥基灌浆材料(依据G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