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辰中心小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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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辰中心小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

拱辰中心小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评价实施方案

(2006年6月)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实施《荔城区教职工年度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荔城区小学教师年度工作评价指导方案》,现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按下列标准定性为优秀、良好、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4分、3分、0分。

“优秀”: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良好”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表现较好。

“差”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的;

2.有存在道德品行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的行为,且影响恶劣的;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

说明:

(1)必须分别具有优秀、良好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秀”、“良好”、。

其中“优秀”等级,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2)凡是涉及“差”条件中的一条就可以定为“差”。

评定为“差”等级当年度不予晋升职务。

二、出勤情况

1、满勤:

10分

2、病假:

(不含住院治疗)年累计5天之内,个人出具病历并经学校批准的,不扣分;超过5天的,每周(以5天计,下同)扣0.5分;病假年累计达一个月扣3分;年累计达二个月扣6分;年累计达三月出勤栏不得分。

累计病假达半年(含半年)以上,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但可按本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及完成任务情况参加年度考核量分;属职称参评对象,该年度不予职务晋升,且其晋升高一级职务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应相应增加一年。

3、事假:

(除法定假期外)累计每周扣2分,封顶10分。

事假年累计超过45天,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

属职称参评对象,该年度不予职务晋升。

4、旷课:

每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年累计达10节者,除出勤栏不得分外,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且连续二年内取消职务晋升资格。

5、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应参加的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年段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以0.2分累计扣分,不封顶。

以上考勤以学校为单位定期公布。

拱辰中心所属各小学应定期把考勤结果上报中心校。

若发现弄虚作假者,第一次扣该校校长、当事人考勤分5分;第二次作假者,该校校长及当事人年度考核均定为“不合格”等级,并相应延长当事人晋升高一级职务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一年。

补充:

1、各校严格把好考勤关,中心校领导将不定时下校检查,查到上课期间不在岗扣0.5分,中午导护不在岗扣1分,晚上值班不在岗扣2分。

2、每学期允许教师因请假自行调课的时间为5天[女4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下]或7天[女45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超过的天数要严格按荔城区量化评分实施指导方案中规定扣出勤分。

三、教学常规

按下列

(一)

(二)二个项目累计加分

(一)教学工作量

任教学科

工作量(节)

备  注

1-2年级

18-20

①早读课、写字课各以0.5节折合计入周课时;

②体育含训练课,音乐、美术含活动课;

③代课课时以每40节折合为1课时;

④正、副校级领导均兼课(含每个讲座折合为4课时)分别为80课时和120课时;

⑤教研人员听课可算课时;

⑥小学校长必须任语数学科教学,且不少于同学科教师的2/3;

⑦中心小学教师及兼任会计、出纳以及成人专干等一般行政人员每周可相应减少2课时。

3-4年级

14-16

5-6年级

12-14

音乐、美术、体育、自然及英语、信息教师

16

正校级

80/学年

副校级

120/学年

教研员

150/学年

完小校长

任语数学科为同年级教师2/3

达上述工作量要求的得8分。

实际教学工作量每周每增加一课时,以0.5分累加;每周每减少一课时,以0.5分累减。

近三年内工作量连续不足者,非职务晋升对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

补充:

 1、体育含两操每周按2.5课时计算.

2、课外兴趣小组活动,体育课外训练每周两次以上可以折2课时计算。

3、担任主科平衡班跨班周工作量加1课时;担任主科跨年级教师周工作量加2课时;毕业班语数周工作量加3课时。

4、实际分班的按实际课时(2个班)计算。

如果没有分班,课时不予增加,在学生数增加中加分。

5、代课课时得分计算:

实际代课课时×0.0125=代课得分

(二)教学常规量。

1、备课、编写教案、批改作业及试卷

中心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二次全面性的各学科课、编写教案、批改作业及试卷等情况的检查,每学年综合评定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给予5分、4分、3分、1分得计。

补充:

①备课、编写教案按教师教学常规检查细节的要求,根据学片上下学期检查综合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给予1.5分、1.2分、0.9分、0.3分得分;

②批改作业及试卷根据学片上下学期检查综合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给予3.5分、2.8分、2.1分、0.7分。

以上两点,学期量化取上下两学期的平均得分为最终分数。

2、授课

中心校应不定期组织听课,根据教师一学年授课情况,综合评定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给予4分、3分、2分、1分得计。

补充:

凡上学期参与研讨课获同年段一、二等奖的教师为优秀;三等奖的为良好;不参与公开研讨的为合格。

3、听课活动

一学年内,教师听课累计应不少于35节(校级不少于40节),未按规定要求,每节按0.2分累减,不封顶;超过规定部分,每节以0.2分累加,封顶2分。

(听课前必须报经学校同意并登记在册,学年评分必须出具每节听课记录及评语)

补充:

本学年语数单班教师听课累计达32节,跨班累计达24节,技能科、包班教师累计达20节方可得基本分8分,未按规定要求每节按0.2分累减,不封顶,超过部分不奖分。

(听课经学校同意并登记在册,学年评分必须出具听课记录及评语;学校领导严格把关,堵阻抄记录的现象。

)。

4、家庭访问、辅导学困生。

(1)各校必须要求教师书面制定出具体的家访计划及辅导学困生计划,并根据教师一学年实施情况,综合评定出“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2分、1.5分和-0.5分计算。

(注:

语数教师得2分;其他科任得1.5分。

(2)所担任班级学生数:

以该中心校班均学生数为基准数,按超过基准数部分以每生0.1分累计加分,不足基准数不扣分。

补充:

①任教班学生数,按本教学片总学生数除以总班级数的商为基数,超过基数以每生0.15分累加。

②语、数学科跨班、跨年级的按班均数计数。

③技能科学生数:

担任班级总人数/班级数=基准数。

5、第二课堂活动

学校应要求每位教师正常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每学年初教师必须向学校提交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计划,每学年结束时,必须提交第二课堂活动总结。

学校应对每位教师开展活动过程及其质量进行跟踪,按“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2分、1分和0分得计。

(计划和总结每缺一减1分)

6、教学计划、总结

每位教师学年初应认真制定好学科教学计划,学年末应写好教学总结。

学校应对每位教师的计划、总结进行认真的审核,按“好”、“中”、“差”等级,分别给予2分、1分和0.5分得计。

(计划、总结缺一不得分)(5、6两点请各教导做好把关并把材料装订在册。

四、教学科研。

1、观摩教学

当年度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观摩(公开)教学奖,按下列等级,同一课题的选最高项得分,不同课题的,可累计得分(以证书或相应批文为准)。

协助执教者备课的指导教师(限一人,并在开课前报经学校认定),按获奖者总分的1/3得计,封顶3分。

补充:

1、观摩(公开、研讨)教学。

当年度教育行政组织各级观摩原则上按下表得分:

级别

省级

市级

区级

中心片

校级

分值

3

2

1

0.5

0.3

(1)中心片以上(不包括中心片)才设指导教师,(开课前报经学校认定)可按执教者的1/3得分,封顶3分,多人指导多人平均而得分。

(2)校内公开课,体现校内公开课安排表、教案、教师听课记录、学校教研记录;学片公开课体现学片公开课安排表,学片教研活动记录。

(3)本学年上学期按当时讨论标准及实施得分计算。

(4)下学期校内公开课以各校期初报送后的安排表为准。

2、优质课评选活动。

参加当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优质课评选活动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4

3.5

3

3

2.5

2

2

1.5

1

补充:

教研片

0.8

0.6

0.4

3、课题研究

当年度参加各级立项的课题实验,按下列要求及其成果(含阶段性报告、经验总结、论文等)相应予以得分:

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实验的,须报经区小学教研室认定备案;校级的须报经区小学教研室审核备案。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阶段性成果

2

1.5

1

1

0.5

终结性成果

4

3

2

2

1

补充:

(1)课题负责人(主持人)在每个时期的职责及得分。

  

   

选择课题、开题报告

方案设计、制定措施

收集成果、组织交流

负责人

1

0.5

0.3

1

0.5

0.3

0.5

0.3

0.1

主持人

1

0.5

0.3

1

0.5

0.3

0.5

0.3

0.1

以上材料齐全、规范方可得分

(2)中期控制阶段:

(五步骤)

①听汇报;(负责人)(看汇报材料)

②看观摩;(按公开课得分)

③交流反馈;(看反思,按论文得分)

④实地随班听课;(各阶段的公开研讨课按公开课得分)

⑤与学生交流等等。

(3)课题中心组活动事宜。

(领导及骨干讲座每次按论文得0.5分)

(4)阶段成果、最终成果鉴定。

(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按指导方案执行。

(5)骨干教师的课题研究:

成果汇编按市级论文汇编得分。

但材料需上交备案。

4、新课程改革

1参与新课程改革活动的当年度得1分;(具体分值分配见补充一)

②以校级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新课程改革教师进行跟踪评估,综合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分别给予2分、1.5分、1分和-1分加减分。

(以上“优秀”、“合格”等级的比例分别控制在不超过参加新课程改革的总人数的10%和60%。

补充:

(1)参与新课程改革活动,实验班语数教师(及班主任)当年度得1分,担任技能科教学的得0.5分,但课改材料须齐全并上交学校存档方可得分。

(2)校长、教导按该校课改评估等级相应得分。

(3)评价改革:

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及学科特点,每设计一张成长记录袋且被录用,得0.1分。

5、教研活动(已分散在各部分中,这里不再评估得分)

教师应按规定参加诸如校际教研、教研组教研、集体备课等日常教研活动,学校应根据每位教师一学年教研活动中的表现,按“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2分,1.5分和0.5分得计。

6、论文(限指教育系统评选汇编)

等级

分值

说明

CN级(不含增刊)

4

以上各级汇编的论文,汇编前必须报经学校认可。

同一文章选最高项得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得分,封顶4分。

(其中市、区级汇编封顶2分,校级汇编封顶1分)属多人合作的,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数均分;得分截止时间均以当年度入选通知单确定

市级汇编、区级汇编

1

校级汇编

0.5

补充:

层层选送并在教育系统汇编。

等级

CN

(正规刊物)

市区汇编

学片汇编、

区课改简讯

拱辰教苑

分值

4

1

0.5

0.2

(1)以上各级汇编论文,汇编前须报经学校认可。

同一文章选最高项得分,不同文章可累计得分。

(CN封顶4分,市区汇编或选登封顶2分,学片论文汇编封顶1分,课改简讯封顶1分。

(2)凡参加各级年会论文评选的给予汇编的按等级得分;不参加评选的论文汇编一律不予得分。

跨年度论文以中心校汇总的光荣榜为依据。

(3)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非教学征文、论文,按同级论文的50%得分,每人限一篇。

五、教学质量。

按下列1、2、3三个部分累计得分:

以拱辰中心为单位组织的学年度各学科年段检测(含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的及格率和优秀率为依据,按下列三个项目得扣分。

(笔试、操作二部分均分别核算)

1、以该年段该学科全学区平均及格率为基准数,所任学科平均及格率达基准数的得20分(其中笔试部分16分,技能操作部分4分),每超过基准数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减少基准数一个百分点减0.2分。

(不足一个百分点可四舍五入)

2、以该年段该学科全学区优秀率为基准数,所任学科优秀率达基准数的得8分(其中笔试部分6分,技能操作部分2分),每超过基准数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减少基准数一个百分点减0.2分(封顶2分)。

注:

笔试部分得分=基准分+超过(减少)的百分点×0.2×80%

口试部分得分=基准分+超过(减少)的百分点×0.2×20%

3、交接班(含撤并班),按上学年该学科笔试部分的平均及格率所处名次为基准数(撤并班按现有班级的学生在上年度平均及格率所处名次为基准

补充:

(1)本学年接本片最后一名的学科教师,加1分,接倒数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加0.5分,如果没有进步的不予加分。

(2)保持在第一、二名的加1分。

(3)、包班、跨平衡班、跨年级班的计算方法:

取所担任班级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4)、技能科教学质量操作方法

专任音乐教师教学质量分,按艺术节指导教师得分排名次,第一名的34分;第二名的33分,以此类推。

体育科教学质量是按这次广播操+各项竞赛总分进行排序,按32、31、30类推得分。

美术教学是按校级各项竞赛总分排序:

按31、29、27计算,以此类推。

英语科教学是按校级竞赛总分排名,得分按31、29、27分计算,但每位教师所任教班级按学生花名册随意抽5名,1个不会扣1分,2个不会扣2分……以此类推。

冒名顶替翻倍扣分。

课文没有教完最多得基本分28分。

其他非语数教学人员得基本分28分,除非个别表现较突出的另外给予适当加分。

(5)评卷过程中如有偷改分数的或故意给予加分的,就在你所担任班级60分左右的学生中扣除相应的分数;试卷做记号的扣任教教师的分数1分。

六、班主任。

当年度任班主任起点分2分,并按下列项目加减分。

1、所任班级获先进班级、文明班级称号的,

1校级(拱辰中心)每次1分(每学年评选一次,且评选的班级数控制在本单位总班级数的20%以内);②区级(含)以上每次2分。

2、一学年内,所任班级学生,每辍学一人以1分累计扣分,封顶4分。

3、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得1分;称职等级得0。

5分,基本称职不得分,不称职等级的扣1分。

{荔委教[2006]4号文件补充}

补充:

2期初学生数为准,期末减少的人数须家长出示转学证明可不扣分。

同班科任教师按上述1、2项总分的50%得扣分。

3、操作方法:

班级布置加优秀班级为优的班级,该班主任等级为优秀;如果只有其中一项为优,班主任等级为称职;两项都没有基本称职;班主任违法乱纪,班级学生发生重大事故的为不称职。

七、其他成果

(一)指导学生获奖:

1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或由各类学会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除体育、音乐、美术以外的各学科,以获奖人次及等级(不含团体),同一项目的选最高项累计得分;不同项目的,可累计得分。

其中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的,由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考试、评卷的,按下级部门相应得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备注

国际级

8

7.5

7

6.5

市级以下(含)封顶5分

国家级

5

5.5

5

4.5

省级

3

2.5

2

市级

2

1.5

1

区级

1.5

1.2

0.5

教研片

1

0.5

0.1

本项封顶2分

补充:

⑴指导学生参加教研片竞赛获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5分、0.3分。

(本项封顶2分)谁班里的学生,指导教师不得替换。

⑵艺术节奖励分得分

上台表演:

一等奖占总节目的30﹪ 1分

二等奖占总节目的40﹪0.6分

三等奖占总节目的30﹪0.3分

10人以上的节目按以上得分2倍计算,不封顶。

音乐科不再举行竞赛。

若市、区举行竞赛,学生评选不给予得分;市区获奖者给予相应分数。

(语、数、美同样)

由区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核准举办的音乐、体育(限指小学生运动会)、美术学科竞赛,以获奖人次及等奖(或名次)按下列标准选最高项累计得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国家级

5

5.5

5

1、不设等奖的,按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计分。

市级(含)以下封顶5分。

省级

3

2.5

2

市级

2

1.5

1

区级

1.5

1.2

0.5

(二)个人表彰。

等级

分值

备注

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

4

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控制在教师总数的10%以内;

各类表彰限指教育、教学综合性表彰,如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且每学年只选一项得分,不累计。

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

3

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

2

区教育局

1.5

乡镇党委、政府(限指教师节)及校级

0.5

补充:

1.教坛新秀在本系列得分。

2.进修学校的表彰与教育局的表彰同等对待。

3.非教育教学综合性表彰。

(1)由基层推选,获教育主管部门单项表彰,按同级50%得分。

(2)由教育部门层层选送,获非教育主管部门(除宣传部、教育局、进修学校外)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按同级30%得计分。

(3)在步行街举行的艺术节联欢会中,凡有上台表演的教师每人得0.5分。

有报名及参加集训的教师得0.2分。

八、校级领导及其他行政人员(按指导方案执行)

九、兼任课股补充:

1、基层校校长、中心校教导、办公室主任、会计、成人专干职务分得8分;

2、基层校教导、中心校出纳职务分为5分;

3、中心校总辅导员、安全卫生专责职务分为3分;基层校总辅导员职务分为2分;

4、担任学校报账员、卫生管理员得1.5分总务、保管、内保、学片年段组长等职务的,职务分为1分。

5、以上系列不可重复计分。

十、职称评定附加分(本项目不计放总分,仅在职称评定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比较时才单列计分)

1、学历基本分

1本科毕业6分;②大专毕业5分;③中专毕业及68年前高中毕业4分;“④专业合格”及“免试”3分。

2、教龄基本分教龄(不含工龄),每年0。

5分累计,不封顶。

3、任职年限分

晋升中级时所要求的低一级任职年限期满后,每年以1分累计,(如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其小学一级任期第六年起每年1分累计;)不封顶。

4、边远困难地区任教

在边远困难地区任教(学区申报,教育局认定)任教的(不含当地教师)当年度加1分。

补充:

十一、确定支教名次问题

在原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每年教龄累加0.2分,之后再确定支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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