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湖南省骨科腔镜治疗质量控制基本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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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湖南省骨科腔镜治疗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湖南省骨科腔镜治疗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为了规范骨科腔镜临床治疗工作,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骨科腔镜临床治疗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开展骨科腔镜治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的骨科腔镜治疗医疗组。

2、骨科腔镜治疗医疗组由具有骨科腔镜治疗技术资质的医师和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组成。

3、有符合要求的骨科腔镜治疗手术室和骨科腔镜手术器械消毒间;手术室和消毒间有1名以上专职护士进行管理。

4、骨科腔镜治疗手术室要求配备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成套骨科腔镜手术设备1套,多功能麻醉机1台,多功能手术床1台以及供氧设备和急救药品箱。

5、单独设置骨科腔镜治疗病房的医院要求至少配备病房主任1名,负责医生1名,经治医生1至数名,病房主管护师1名,护师及护士多名。

(二)新开展临床骨科腔镜治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湖南省骨科腔镜治疗控制中心提出专业技术项目准入申请,经审查、考核合格,报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申请开展临床骨科腔镜治疗项目需提交下列材料:

1、拟开展骨科腔镜治疗技术项目的申请报告;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开展该项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和技术条件;

4、开展该项技术相应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三)根据全省医疗机构具体情况,需具有二级甲等医院资格方可开展骨科腔镜治疗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骨科腔镜治疗需配备一支专业的、经过培训合格的医护队伍。

从事骨科腔镜治疗的手术医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骨科专业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3年以上骨科专业临床诊疗工作经验;

3、经过省级卫生部门认可的三甲医院骨科腔镜治疗相关专业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

4、在三甲医院骨科腔镜治疗相关专业完成培训后1年内,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继续在符合开展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术者至少完成与培训期间要求相同的病例数;

5、经2名具有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技术资质、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推荐;

6、所在医疗机构同意;

7、在境外接受骨科腔镜治疗系统培训3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医师,具有培训机构出具的证明,并经相关考试、考核,可申请开展相应的临床骨科腔镜治疗工作。

(二)新开展临床骨科腔镜治疗项目的手术医师应当向省骨科腔镜治疗质量控制中心提出专业技术评价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从事临床骨科腔镜治疗工作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证明;

6、省级卫生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或三甲医院骨科腔镜治疗相关专业)系统培训证明和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7、符合开展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技术要求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成骨科腔镜治疗规定病例数的证明;

8、2名具有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技术资质、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推荐书。

(三)临床骨科腔镜治疗组和手术室都配备有护师或者护师以上职称的专职护理人员。

二级甲等医院开展骨科腔镜治疗工作时,原则上要求专职护理人员在培训基地(或三甲医院骨科腔镜治疗相关专业)系统学习培训半年以上,并经考试、考核合格方可开展骨科腔镜治疗护理工作。

三、执业要求

(一)不具备上述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师不得开展相应的临床骨科腔镜治疗工作。

(二)具备上述临床骨科腔镜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开展的临床骨科腔镜治疗项目,应严格遵循湖南省卫生厅2005年10月13日下发的《湖南省各级综合医院手术分类及批准权限规范》执行。

(三)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临床骨科腔镜诊疗器材,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诊疗器材。

(四)实施临床骨科腔镜治疗应当与患者或其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与患者直系近亲属或其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从事临床骨科腔镜治疗的医师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应当接受再次相关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从事临床骨科腔镜治疗工作。

(六)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独立从事临床骨科腔镜治疗的医师和专职护理人员每年至少取得国家一类继续教育学分8分或二类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四、科室管理与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包括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医士、护士长、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及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职责明确。

(二)严格实行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分级手术制度,术前告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定期质量评估制度,层层把关,必要时组织省骨科腔镜治疗质量控制中心专家会诊,以确保病人获得满意的疗效。

(三)临床资料借阅工作制度。

(四)严格选择适应证,充分做好术前准备,术中遵守操作常规,严格履行无菌操作原则。

(五)健全手术病理追踪制度与随访制度,提高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率;随访要有书面记录,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六)健全差错事故登记、严重不良事件的讨论和报告制度。

(七)成立以科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等组成的医疗质控考评小组定期考核。

五、医德医风建设要求

从事骨科腔镜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体要求参照1988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1、严格按照医疗操作技术规范执行。

2、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疾痛。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履行告知义务。

4、文明礼貌服务,遵纪守法及规章制度,拒收红包、礼品及回扣。

5、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附件:

1、各类骨科腔镜治疗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

2、骨科腔镜手术室工作制度;

3、骨科腔镜手术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一、关节镜治疗

关节镜主要应用于膝、肩、肘、腕、髋、踝、指及趾等关节疾病的诊断和手术治疗。

(一)适应证:

1.非感染性关节病变的鉴别诊断和治疗。

2.半月板破裂的诊断和手术治疗。

3.关节软骨损伤部位及性质的诊断和手术治疗。

4.关节滑膜病变的诊断、活检和手术治疗。

5.关节韧带、肌腱损伤的诊治。

6.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的情况判断和处理等。

7.关节内游离体的摘除。

8.关节内骨折复位内固定。

9.各类骨关节炎的关节清理、软骨成形、钻空、骨软骨移植及滑膜切除,包括骨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色素绒毛结节性滑膜炎、滑膜软骨瘤病、血友病性骨关节炎、结核性和化脓性关节炎等。

10.关节结核的病灶清除。

11.髌骨脱位或半脱位引起的髌股关节病变行外侧支持带松解和内侧支持带紧缩。

12.关节粘连松解。

(二)禁忌症:

禁忌证较少。

关节镜不适用于对保守治疗有效的、轻微的关节病变。

而且,手术医生在仔细询问病史、全面物理检查和采用标准的非介入诊断方法前不应考虑关节镜手术。

当局部存在的皮肤感染可能危及关节时或远处感染可能种植至手术部位时不宜用关节镜手术。

关节主要副韧带和关节囊破裂可能使液体外渗到软组织是关节镜手术的相对禁忌证。

(三)必备的腔镜器械:

1.摄像机。

2.冷光源。

3.监视器。

4.录像机。

5.打印机。

6.电刀。

7.冲洗泵和冲洗套管。

8.手术器械。

9.内镜手术器械清洗器。

10.消毒箱。

11.消毒架。

12.关节镜手术专用车。

13.关节镜(如0°、25°、70°)。

14.电动器械:

手柄

刀头:

滑膜刨刀、半月板刨刀、磨削器械

15.手动器械:

探针

直钩刀

香蕉刀

反角刀

手术剪:

直、左弯、右弯

切钳:

直、左弯、右弯、上弯

抓取钳

关节镜刀

半月板切削器械

激光器械

二、骨科胸腔镜治疗

(一)适应证:

1.胸4-腰3间的胸腰椎骨折,AO分类中的A1.2,A1.3,A2,A3,B,C型骨折,伴有矢状面及冠状面超过20°的明显屈曲改变,B和C型骨折必须配合后路器械。

2.创伤后、退变性或肿瘤性椎管狭窄。

3.椎间盘韧带损伤和节段性不稳。

4.创伤后畸形。

5.胸腰椎结核。

6.胸腔镜前路松解配合后路手术治疗僵硬性脊柱侧弯。

7.胸腔镜辅助下前路手术治疗胸腰椎肿瘤。

(二)禁忌症:

1.严重心肺疾病。

2.创伤后急性肺功能衰竭。

3.严重凝血功能障碍。

4.既往有胸腔手术史而导致胸腔粘连者。

5.既往有肺部严重疾病史、哮喘病史、胸膜炎病史。

6.肺功能不全,不能耐受单侧肺呼吸者。

7.脊柱侧凸Cobb角超过110°~120°者。

8.胸椎侧凸与胸壁距离过短者。

9.年龄小于4或5岁,不能进行双腔支气管插管者。

(三)必备的腔镜器械:

1.摄像-内镜系统:

照相机,不同角度的硬管内镜,光源,监视器,摄像记录器,打印机,吸引冲洗系统。

2.套管。

3.内镜切割缝合器。

4.各种专用抓钳、分离钳、针持、剪刀、施夹器和吸引器等。

5.镜下电凝钳、牵开器、银夹止血器缝合系统和双极电凝等。

6.加长骨科操作器械,如枪式咬骨钳、骨刀、刮匙、髓核钳、Cobb骨膜剥离器和磨钻。

7.常规脊柱手术器械。

8.内镜手术器械清洗器。

9.消毒箱。

10.消毒架。

三、椎间盘镜治疗

(一)适应证:

1.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或)腰椎管狭窄:

①单纯腰椎间盘突出症;②极外侧型腰椎间盘突出症;③术后原节段对侧复发者;④单节段椎管、侧隐窝狭窄症和(或)神经根管狭窄症;⑤青少年腰椎间盘突出症。

2.C3~C7相邻两个间隙以内的颈椎间盘突出症。

3.C3~C7相邻两个间隙以内的椎间盘病变为主要致病因素的脊髓型颈椎病、神经根型颈椎病及交感型颈椎病。

4.创伤性颈椎半脱位或全脱位经闭合复位后需行颈椎稳定性重建者。

范围以C3、4~C5、6区域为宜,C6、7亦可。

5.齿状突骨折。

2.胸腰椎骨折。

3.椎间盘炎。

6.下腰椎结核。

7.臀肌挛缩症

(二)禁忌症:

1.广泛腰椎管狭窄。

2.巨大的腰椎间盘中央型突出。

3.较大的后纵韧带或间盘钙化或骨化。

4.较大的椎体后缘骨赘。

5.严重的侧隐窝狭窄。

6.腰椎滑脱。

7.腰椎不稳定。

8.复发性腰椎间盘突出。

9.椎管内严重粘连者。

10.颈椎管狭窄者。

11.多节段椎间盘病变为主要致病因素的颈椎病。

12.超出C3~7区域的颈椎椎间隙病变。

13.长期服用镇痛药物,凝血功能较差者。

(三)必备的腔镜器械:

1.摄像-内镜系统:

照相机,内窥镜,光源,监视器,摄像记录器,打印机,吸引冲洗系统。

2.专用配套手术器械:

枪钳,髓核钳,安全钻,刮匙。

3.双极电凝仪。

3.常规脊柱手术器械。

4.内镜手术器械清洗器。

5.消毒箱。

6.消毒架。

 

骨科腔镜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环境质量控制

1.人流及物流符合无菌要求,洁污分开。

清洗在非限制区进行。

2.每天进行空气消毒,且每月做空气培养,并有记录。

3.工作人员着装标准,防止头发、衣服等处的菌尘落在手术台上。

4.术中关门,阻止无菌手术间以外的空气进入。

5.限制参观人数,并规范参观行为。

6.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柜或紫外线灯洁净手术间。

7.需接台手术时,手术室台面和地面均要求用消毒剂擦拭。

 

二、器械清洗灭菌的管理

1.要求设置专门的腔镜器械清洗间,专人清洗,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管理员每天清理器械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持腔镜器械性能完好。

护士长对器械的数量及质量定期检查。

2.每台手术所需器械均须登记清洗、消毒时间及方法、器械编号,以便发生感染时进行追踪调查。

3.对腔镜器械灭菌要严格按要求进行,必须达到无菌的效果。

4.储存无菌器械时要严格按原则进行,存放灭菌腔镜器械的无菌间应清洁干燥、无尘。

无菌包完好无损,工作人员取放时要洗手。

 

三、骨科腔镜手术后的终末消毒处理

(一)非感染骨科腔镜手术的术后处理

1.使用过的布类送洗衣房集中处理

2.使用过的器械先用流动水清洗,然后使用多酶洗液按说明的浓度和时间浸泡,再用流动水冲洗或用超声清洗装置清洗去污,然后打包送高压灭菌。

不能高压灭菌部分可采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或等离子低温灭菌法灭菌。

3.室内地面采用清水或清洁剂拖地,被体液、血液污染时需用含有效氯500mg/L的含氯制剂拖擦。

4.室内空气需每日消毒至无菌状态。

接台手术时需及时进行空气消毒。

(二)感染骨科腔镜手术(乙肝、丙肝、性病、绿脓杆菌等感染)的术后处理

1.手术间门口挂隔离牌提示(血液体液隔离)

2.布类用黑色塑料袋单独打包,注明为感染布类,送洗衣房单独处理。

3.使用过的器械先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钟。

清洗干净,然后用多酶洗液浸泡,再用流动水冲洗后擦干用等离子低温灭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上。

4.室内地面、物品、墙壁均采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擦,污物桶内均按1:

100比例放置84消毒液进行处理。

一次性用物送烧。

5.术毕手术间需进行空气消毒后方可解除隔离。

感染手术应进行专本登记。

6.室内空气每日需常规进行消毒至无菌状态。

四、骨科腔镜手术的洗手护士工作制度

1.术前一天,进行术前访视,了解病人情况,做好心理护理。

2.术晨根据手术台次准备好器械包、布类包和手术所需的一次性无菌物品。

3.打开无菌包,准备手术所需的一次性无菌物品。

提前30分钟洗手上台,准备好骨科腔镜手术器械,检查各器械性能,发现性能不良及时向巡回护士提出并进行更换。

4.与巡回护士共同清点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整理好器械台,按手术需要原则安排好摆放顺序。

5.骨科腔镜特殊器械的准备:

采用2%戊二醛浸泡灭菌后的器械使用前必须用灭菌注射用水冲洗干净,采用等离子低温灭菌的器械可直接使用。

6.密切配合手术过程,根据手术进程提前准备所需物品,如有特殊需要应提前向巡回护士提出,不能影响手术正常进行。

7.妥善保管术中所用器械、纱布和缝针,随时清点纱布、缝针。

骨科腔镜器械做到随时擦干净,随时检查,避免有损坏。

8.妥善保管手术标本,不得遗失。

9.手术结束前,与巡回护士共同清点缝针、纱布,对数后方可关闭切口。

10.关闭切口后再次与巡回护士共同清点缝针、纱布。

11.手术完毕,清洗手术器械,遵守骨科腔镜器械的清洗步骤(清水冲洗-酶泡-清水冲洗-擦干),根据手术台次的需要消毒骨科腔镜器械;若有接台手术,能采用高压灭菌的器械采用高压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如镜头、摄像头、光源线、电凝线等可用2%戊二醛浸泡或采用等离子低温灭菌法灭菌。

所有器械均可采用等离子低温灭菌法灭菌。

12.若为感染手术器械,则遵循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原则进行手术器械的处理。

13.再次清点并核对普通器械包数目无误后打包进行灭菌处理。

14.有接台手术重新上台配合手术;若没有接台手术,则将骨科腔镜器械打油后妥善放置在器械柜内,并清点数目进行登记。

15.将器械车清洁处理后送回手术间,整理料理室。

五、骨科腔镜手术的巡回护士工作制度

1.手术前一日需访视病人,了解患者病情、术中要求及特殊准备。

2.手术当日备好推车去病房接患者,与病房护士交接患者。

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查患者术前医嘱是否执行。

如药敏试验、术前用药、备皮灌肠情况,检查病人四测及皮肤情况,是否有贵重物品、金属或导电物品,并在确认患者不属于感染患者后方可将病人接入手术室。

3.让患者戴好一次性帽子、穿好手术鞋方可进入手术室。

4.根据医嘱进行输液、用药,协助麻醉。

5.将一次性负极板贴在病人皮肤清洁、干燥、无毛、无疤痕、无创伤、无感染、无骨骼突出、无破损、散热良好的肌肉丰富处。

(如:

大腿前后侧,小腿后侧,臀部,腰部)

6.将病人机体保持悬浮,用布单隔离,避免与导电物品接触,左手外展与手托上,(幅度<90℃)右手固定在身体右侧缘,并捆好束脚带。

7.将手术用的仪器设备准备好。

备好监视器、冷光源、摄像机、电刀机等并检查其功能是否完好,吸引器的连接管道是否完好,吸引压力是否合适。

8.手术开始前30分钟与洗手护士共同清点缝针、纱布数目,并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9.手术开始前帮助手术人员穿好无菌手术衣,安排手术人员就位,打开各仪器设备,接好电凝线、冷光源线、吸引器、协助手术人员套好摄像头的保护套,清理污物桶,清理手术间地面垃圾。

10.保持手术间安静、整齐、有序。

监督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管理参观人员,控制参观人员在2人以内,嘱其不要随意走动。

发现参观人员距离无菌手术台<30cm或影响手术操作时,应立即纠正。

11.维护手术间的安全,关好手术间的内外走道门,一切无关人员不准任意出入手术间。

12.密切注意手术进程,紧密主动配合手术,根据手术需要及时添加无菌物品,需点数的无菌物品添加后应及时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术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通畅,定时检查并按摩肢体防受压。

13.手术结束前与洗手护士核对缝针、纱布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缝皮。

缝完皮肤后再次核对缝针、纱布数目,并完善护理记录单。

14.手术切下的标本应妥善保管,待家属看过后方可用福尔马林浸泡送病检,在标本登记本上认真登记。

15.协助麻醉师对病人进行复苏,并护送病人回病房,与病房护士详细交待病情及术中情况,待与病房护士交接清楚后及时回手术室。

16.整理手术间,清理物品,有接台手术时搞好手术间卫生,更换床单、枕套、被套,并进行空气消毒后,方可接下一位患者入室。

如有多台次手术,则将感染手术患者安排在最后,术后按感染手术处理。

 

骨科腔镜手术器械的清洗、灭菌工作制度

一、骨科腔镜器械的清洗

清洁可去除可见的污染和污渍,降低生物负荷,有效地去除污染微粒,可降低内毒素发热反应,是无菌的前提。

清洗不净,可形成生物膜,附着于骨科腔镜器械表面,妨碍灭菌媒介与之接触,影响灭菌效果。

不正确的清洗,又可残留无机盐,对器械产生腐蚀、损坏,碰撞亦可损伤器械。

不正确的清洗,还可造成环境污染。

骨科腔镜器械的清洗,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手术完毕,器械应保持湿润,防止干燥结痂。

2.清洗应在专用清洗间进行,专用清洗间应配有内镜清洗设施:

专用水池,软毛刷、高压气枪、高压水枪、干燥装置,且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人清洗。

3.清洗器械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戴护目镜、口罩,防水围裙、袖套,胶鞋、手套。

4.器械能拆的部分,均要拆卸。

先经过初洗后,浸入含酶洗液中,浸泡时间及酶量,根据厂方说明使用。

酶洗后再进一步清洗。

5.清洗水温要低于60℃。

6.采用手工清洗时:

使用高压水枪、软毛刷等清洁用具,打开器械的卡锁部位,注意保护锐利器械、精密器械。

在水面下清洗,以免产生微生物气溶胶污染环境及感染工作人员。

7.采用超声清洗时:

将高频率的超声波转变成机械的振动,使附着于其上的污染松动分离,达到对器械的去污清洁作用。

光学镜头不能用超声清洗。

8.清洗完毕,用高压气枪、气泵等干燥装置,酒精灌洗等手段对腔镜器械进行干燥。

9.腔镜器械干燥后,加润滑剂保护,最好采用水溶性润滑剂。

10.仔细检查器械的洁净度及完整性质。

及时包装无菌

二、骨科腔镜手术器械的灭菌

骨科腔镜手术器械的灭菌,必须在彻底清洗的前提下进行,并严格按照《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执行。

(一)高压蒸汽灭菌

骨科腔镜器械耐受高温高压,耐湿的部分可采用高压蒸汽灭菌。

其优点是穿透力强、灭菌效果可靠、成本低。

采用高温高压灭菌,必须首先确定器械的物理性能,才能进行。

如穿刺鞘、操作钳等可采用该法。

1.方法:

包装材料应允许物品内部的空气排出和蒸汽透入。

如棉布、无仿布、纸塑包装等。

下排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超过30cm×30cm×50cm。

金属包质量不超过7kg,敷料包不超过5kg。

2.监测方法:

(1)化学监测法:

1化学指示卡监测:

将既能指示温度,又能指示温度持续时间的指示卡置于无菌包中央,灭菌后对比判断。

2化学指示胶带法:

将化学指示胶带粘贴于每个包外,灭菌后对比观察结果。

3B-D实验:

检测预真空与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空气排除效果,每日一次。

(2)生物监测:

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菌片装入小纸袋内,置标准试验包中心灭菌。

无菌状态下取出菌片,放入培养基中培养,在恒温箱中48小时观察结果。

(3)工艺监测法:

监测无菌温度、时间、蒸汽质量、包装等。

(二)2%戊二醛浸泡灭菌

戊二醛为广谱、高效杀菌剂,适用于不耐热的镜头、光导纤维、电凝线等灭菌。

1.方法:

将清洗干燥的内镜器械浸泡于2%戊二醛溶液中,加盖浸泡10小时。

无菌状态下取出后,无菌水冲洗干净。

2.注意事项:

1对金属有腐蚀性,使用前先加入0.5%亚硝酸钠防锈。

2对皮肤、黏膜有刺激性。

3盛戊二醛的容器要加盖。

4盛戊二醛溶液的容器视使用频率每周高压灭菌更换1-2次。

3.灭菌效果监测:

1浓度监测:

每日进行,用戊二醛浓度测试卡进行监测,达不到标准马上更换。

生物学监测:

在灭菌后使用前进行。

(三)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

过氧化氢等离子低温灭菌柜的灭菌原理,是灭菌器通过电磁波的作用,使过氧化氢在灭菌舱室内扩散,并将其“激励”成等离子状态,带电粒子与细菌的酵素,核酸,蛋白质结合,破坏其新陈代谢而达灭菌目的。

当等离子期结束后,将重新形成水和氧气,无危害物质残留。

优点:

安全、快速,28-35mim即可灭菌完毕。

作用温度低,47℃-56℃,无残留毒,对器械无损伤。

缺点:

成本高、后续费用高。

1.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可用于镜头,光导纤维电凝线及腔镜器械的灭菌。

特别使适于手术量大的接台腔镜手术器械灭菌。

2灭菌器械必须清洁、干燥,水份会干扰灭菌舱压力,易导致灭菌失败。

3灭菌物品必须是灭菌柜兼容的材料,布类及纸类吸收灭菌剂,油类分子密度大,气体不易穿透,液体干扰压力,粉剂吸收无菌剂,不宜用等离子低温灭菌柜。

4管腔内径<1mm的器械不宜用等离子低温消毒柜,因消毒因子难以到达管腔表面作用。

另外,根据器械的材料,管腔的大小,长度而选择消毒柜的工作时间。

5包装材料有:

硅树脂做成的系统器械盒和内镜盒,用于灭菌内镜及成套手术器械;无仿布,两层包装,用于避免微生物进入,防尘,无仿布包装灭菌后可保存3个月;纸塑包装为与无菌程相容,H2O2穿透力好,不吸收H2O2的材料制作,能防尘,防微生物,灭菌后可存放1年。

2.监测手段:

1物理监测:

灭菌锅显示屏及最后打印结果所显示的数据监测:

时间、温度、压力等。

2化学监测:

通过指示卡,指示胶带等化学指示剂颜色的改变来判断灭菌参数是否达标。

3生物学监测:

为最直接,最客观的监测方法,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进行灭菌处理后,进行再培养及观察结果来判断灭菌是否合格。

(四)过氧乙酸灭菌

过氧乙酸为强氧化剂,其作用方式为氧化灭菌,接触杀菌,在浓度和温度较低时有很强的杀菌能力。

其效力超过戊二醛32倍,超过福尔马林64倍。

1.工作程序:

基本技术为一种液体化学过程,将35%过氧乙酸稀释成0.2%溶液,配置成无菌稀释液开始循环,流经待灭菌器械,灭菌舱及无菌处理器的液体通道,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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