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调度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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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管理职能、范围、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

3术语和定义

参照《辽宁电网调度规程》

4职责

4.1值长的职责

4.1.1值长在调度关系上受省调值班调度员指挥,在业务上受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发电运行部部长的领导,值班期间代表生产副总经理对全厂生产系统行使其调度权和指挥权。

4.1.2值长是全厂安全运行、经济调度、运行操作、事故处理的具体指挥者和领导者,各专业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操作上受值长直接领导。

4.2值长的权限

4.2.1设备发生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时,值长有权调动各种车辆、物资、人力进行事故抢修,发生不执行命令、拖延抢修时间、扩大事故者,有关领导负直接责任。

4.2.2值长有权批准工作票、操作票。

4.2.3值长有权对本值人员值班期间的精神状态、现场规章执行情况、安全经济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不服从调度者,有权停止其工作。

4.2.4值长有权对全运行值内经济奖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分配,对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奖惩意见。

4.2.5值长有权召集本值主值班员会议、全值人员会议,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有关文件或事故通报,研究解决本值工作中的问题。

4.3值长的素质要求:

4.3.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水平,有丰富的运行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与技术专长,熟悉机组的设备技术规范、性能特点、现场布置系统连接;熟悉机组的重要自动装置、保护装置的性能和主要保护动作定值;熟悉汽水质量标准;掌握燃料的一般特性和较全面的集控运行理论知识;熟悉影响机组效率的热经济性能指标和不同运行控制方式特点,使机组处于当时的最佳运行工况。

4.3.2掌握机组各种情况下的启停条件、步骤和特点,使用启停曲线、图表,协调指挥机组的启停工作。

4.3.3熟悉主要设备的定期试验和切换工作的目的、方法和要求,能预见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提出防范办法。

4.3.4熟悉各专业运行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电业工作规程、电力技术管理法规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熟悉机组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上级颁发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4.3.5熟悉电厂有关的电力调度业务。

4.4值长的日常工作要求

4.4.1值长受生产调度的直接领导,负责全值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2全面理解并严格执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4.4.3对运行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准确无误地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相应做出正确处理。

4.4.4下达各项操作命令要清晰准确,注意事项齐全,运行操作票、检修工作票要认真严格审批,办理及时无误。

4.4.5对影响机组安全、负荷的缺陷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消缺,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4.4.6带领全值各岗位人员千方百计完成发电任务。

4.4.7交接班记录及各种记录整洁、清楚,内容详细、全面。

4.4.8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做好节能工作,搞好经济运行。

4.4.9正确执行调度命令,准确无误的完成各项调度指令,完成各级领导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调度管理

5.1.1省调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为系统运行操作的指挥人,按照批准的调度范围对我厂行使指挥权。

值长受调度员的指挥并接受其命令。

5.1.2值长在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复诵命令,核对无误后立即执行,并将调度命令录音,记录在值班记录簿内。

5.1.3各级领导人员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执行,值班人员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命令,其后果由执行命令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命令的领导人负责。

5.1.4值长要带头遵守调度纪律,正确地执行上级调度员的命令,如认为调度指令有误,应立即向发布该调度指令的调度员报告,由发令调度员决定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销。

若调度员坚持并复诵该指令时,则必须执行;但若执行该调度指令将直接危及人身和设备或者电网安全时,应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指令内容的建议报告发令人和我厂领导。

5.1.5我厂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到系统调度员的权限时,值长汇报调度员得到许可后方可执行,如涉及到值长权限时,必须经值长许可后方可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的规程中已有规定者除外。

5.1.6正常情况下,各主要设备、主要系统和主要辅助设备的投、停和切换操作,必须得到值长的命令或许可后方可进行,值长除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运行方式外,根据现场情况有权决定我厂运行方式。

5.1.7各级领导发布的生产调度命令,都应通过值长发布。

5.1.8若值长不在集控室时,由值长指定的主值班员可直接接受调度命令并立即执行,但应尽快报告值长。

5.1.9值长必须按照省调下达的调电计划(发电有功、无功功率或电压曲线)和规定的电压变化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启、停机炉和调整有功、无功。

5.1.10主要设备有异常和重大运行方式改变时,值长应立即向公司有关领导、省调值班员汇报。

5.1.11当发生有拒绝各级调度及值长命令,破坏调度纪律的行为时,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运行副总工程师应组织调查、处理。

5.1.12无论是新建、改建或扩建设备需与电网连接时,应提前向省调提出正式加入系统运行的书面申请,并向电网管理部门提交齐全的技术资料,向省调提供技术资料、一次和二次图纸、各种主机运行规程。

只有在接到调度通知,并获得值班调度员许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5.1.13属于值长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进行改造变更前,施工单位应事先做出书面交待,

内容包括:

a)设备规范、编号;

b)系统图纸及经过审批的设备、系统变更单。

5.1.14凡属我厂运行及备用设备的下列操作或操作票未经值长审批并由值长下达命令不得

进行操作:

a)发电机的并解列;

b)励磁方式的切换;

c)系统联络线的并解列;

d)两个不同期系统的并解列;

e)220KV倒换母线,线路停送电;

f)厂用电系统(包括母线)线路停送电;

g)厂用变压器并解列、切换、停送电;

h)变压器中性点刀闸、发电机及电压互感器、电容器切换及停电;

i)事故保安电源停送电;

j)直流系统切换工作;

k)机、炉及主要辅机的启动与停止。

5.1.15运行人员应事先熟悉设备、系统和规程。

变更的设备、系统投运应得到值长许可。

5.2正常运行

5.2.1正常情况应根据省调调度命令或省调发布的机组负荷计划带负荷,若机组出现异常,

出力受影响时,应及时向省调值班员汇报清楚。

5.2.2运行各岗位必须接受当值值长的调度,不得无故拒绝执行。

5.2.3设备出现异常影响机组出力时,应立即汇报值长。

5.2.4接受调度命令必须复诵,确认无误立即执行。

5.3倒闸操作及热力机械操作

5.3.1网控、主控室微机防误闭锁装置上的模拟接线图板,应正确而明显地指示出所有开关、刀闸设备和接地点的实际情况。

5.3.2属于省调管辖设备的倒闸操作,由省调值班调度员下令,值长指挥操作;本厂自行管辖设备由值长指挥操作,但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现场值班人员可先行操作,之后立即向值长汇报,值长向省值班调度员及我厂有关领导报告。

5.3.3值长在接受调度操作命令时,必须明白下达的命令是逐项指令、综合指令、即时指令、许可操作指令。

除了即时指令外,现场值班人员都应填写、使用操作票。

5.3.4按调度综合指令或许可操作指令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调度进行操作汇报。

5.3.5按照值班调度员逐项指令进行操作时,每一项操作执行完毕后,应立即向调度员汇报。

5.3.6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由值长接受,值长不在时可由值长指定人员接受和汇报执行结果。

5.3.7一切调度操作都必须执行操作命令制、监护制、录音记录制。

5.4事故处理

5.4.1省值班调度员为系统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值长应在其指挥下进行系统事故处理;值长是本厂运行设备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各级运行人员应在其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主值班员负责管辖设备范围的事故处理的指挥。

各级指挥人员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迅速性负责。

5.4.2事故处理原则:

5.4.2.1事故时应密切监视系统、发电机周波和电压变化,发现异常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省调值班调度员。

5.4.2.2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简要报告值长并由值长向省调调度员汇报,其内容包括:

a)开关跳闸情况;

b)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c)事故主要象征及起因、主要设备状况、母线电压及系统频率变化情况。

5.4.2.3为防止事故扩大,下列情况允许先操作,但事后应尽快向省调报告:

a)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止运行,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

b)将故障设备停电隔离;

c)现场事故处理运行规程有明文规定者。

5.4.2.4若发生无需值长命令的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按规程规定处理,并将故障情况报告值长,若进行某些操作会对其它相关专业造成重大影响或引起整个系统有重大变化时应报告值长并在其指挥下进行。

5.4.2.5各专业主值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值长的领导,值长的命令主值一定要认真执行,接受命令后必须执行重复命令制度。

发电部有关领导在场,则对事故的消除工作进行监督,并在不与值长的命令相抵触的情况下给运行人员必要的指导;

5.4.2.6处理事故时,集控室不允许无关人员入内,以免影响、干扰值班人员处理事故。

5.4.2.7事故情况下,若通讯失灵,各专业按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规定自行处理。

5.4.2.8与省调通讯失去联系时应立即联系处理,同时通过第三单位或长途电话与省调联系。

若此时正在执行省调调度指令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待与省调联系上后,经省调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

5.4.2.9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若调度通讯失灵,应按现场规程进行处理,通信恢复后及时向省调详细汇报。

5.4.2.10发生事故时,值长应将事故情况及时向厂有关领导汇报。

5.5省调管辖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5.5.1检修计划的执行和申报

5.5.1.1检修计划执行

辽宁电网检修计划可分为春、秋检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

说明:

3、4、5、6月份执行春检计划;9、10、11月份执行秋检计划;1、2、7、8、12月份执行月计划;在春秋检期间才实行周计划;日计划即是日常检修票。

5.5.1.2检修计划申报

辽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规定检修计划具体申报和下发的具体时间节点:

a)春检计划:

每年1月31日前上报春检计划,省调于三月一日前批复;

b)秋检计划:

每年7月31日前上报秋检计划,省调于8月31日前批复。

c)月计划:

在执行月计划时间段内,要求在月计划执行月的上月15日前上报月计划,省调于上报月月底前批复。

d)周计划:

在春秋检修期间每周三下午各作业单位与省调核实确认下一周周计划,省调于周四下午讨论并下发。

原则上周计划按春秋检计划内容进行编排,无特殊原因不增减停电设备和更改停电计划。

e)日计划:

(1)上报内容:

作业内容要全面、清晰、简洁,不缺不漏,对一次系统方式变化、二次系统影响等要表述清楚,对是否需要送电方案要交代清楚。

(2)申请检修票注意事项:

一是要分类清晰,线路、主变、母线、保护、发电机、开关、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等具体设备停电停电。

二是申请线路停电时一定要选择作业正确的单位,且不管有无作业,该线路的维护单位均需要请票。

(3)日调度计划中已批准的检修工作,在开工前仍需得到省调调度员的命令或许可,方可对设备进行停运或解除备用操作。

(4)设备的事故检修,值长及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报告,并提供事故情况、检修工期、可调出力等有关情况。

(5)检修时间的计算:

线路从停电开始到送电为止。

主变压器等所内设备从停运(或停止备用)到送电(或恢复备用)为止。

检修票上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为纯作业时间,不包括操作时间。

(6)检修票延期办理:

由于天气等原因需要申请停电作业中的设备延长工期,延期申请有两个渠道,一是向系统处提出,另一个是向当班调度申请,如果工期未过半向系统处申请,工期过半的话向当班调度申请。

5.5.1.3检修上报范围: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220KV及以上系统送电线路、主母线,发电厂主变、高启备变;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220kV及以上系统设备。

5.5.1.4检修计划上报方式:

通过辽宁电网调度检修计划系统上报。

5.5.1.5检修计划刚性管理:

按照辽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要求,强化检修计划刚性管理,对未按要求列入上述检修计划的设备停电检修,省调原则上不予安排。

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检修计划变更。

对除天气、系统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检修计划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主管生产领导签字。

省调按照规定找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新增检修计划也按此项规定执行。

省调将对每个单位每项此类申请记录在案,作为年底考核参考依据。

如变更记录每月整理后将进行相应扣分,将上报交易中心,同一考核结算。

5.5.1.6检修票申请

a)申请范围:

属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的220KV及以上的设备检修,均须向省调系统运行处提出申请。

包括220KV及以上的一次设备变更和对一次设备运行有影响的有关设备及运行方式变更;包括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等;对远动信息、关口电量采集传输有影响的有关设备及运行方式变更,向省调系统运行处申请的同时也要向省调自动化处申请。

b)检修票申请要求:

上报时间:

一般设备的检修应于计划开工前一天至三天向省调系统运行处提出申请,除特殊情况每个工作日上午11:

30前为现场申请检修票时间;8:

30—11:

30为省调受理检修票时间。

检修票会签和批准:

每个工作日下午13:

30—17:

00为检修票会签时间,顺次由自动化、通信、继电1、继电2、系统1、系统2、交易、调度各专业人员会签,然后由主管生产的副总工程师审核,最后由主管生产的副主任批准,经批准后的检修票为最终可执行的检修票,批准后检修票转到调度室执行;如遇特殊情况检修票未批准,系统处第一时间通知申请单

位。

5.5.2检修作业要求

5.5.2.1对于已批准停电检修的设备,在停电期间,若某一设备需要配合可随时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提出申请,省调调度员给予批准。

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在停电设备上进行工作。

5.5.2.2在设备检修期间,因系统特殊需要,省调调度员有权终止检修或缩短工期,尽快恢复设备运行或转入备用。

5.5.2.3值长在完工设备恢复备用或运行前应向省调调度员汇报说明情况。

情况。

6检查与考核

6.1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值长组每月组织检查考核,结果报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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