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电器高电压试验技术操作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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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器高电压试验技术操作细则
ICS19.020
K40
备案号:
57347-2017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42102—2016
高压电器高电压试验技术操作细则
Guidetotheinterpretationofhighvoltagetesttechniques(GuidetotheInterpretationofIEC60060-1,MOD)
2017-05-01实施
2016-12-05发布
国家能源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
l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1
4.1试验程序的一般要求(对应GB/T16927.1—2011,4.1)1
4.2干试验时试品的一般布置(对应GB/T16927.1—2011,4.2)1
4.3干试验时的大气修正(对应GB/T16927.1—2011,4.3)2
4.4湿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4.4)3
5直流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5章)3
5.1容差(对应GB/T16927.1—2011,5.2.1.2)3
5.2试验电压的产生(对应GB/T16927.1—2011’5.2.2)3
6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7章)3
6.1容差(对应GB/T16927.1—2011,7.2.2)3
6.2冲击电压试验时电流的测量(对应GB/T16927.1—2011,7.2.7)3
6.3耐受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7.3.1)4
7操作冲击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8章)4
7.1过零时间(对应GB/T16927.1—2011,8.1.7)4
7.2容差(对应GB/T16927.1—2011’8.2.2)4
8联合和合成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9章)4
8.1联合和合成电压试验定义(对应GB/T16927.1—2011,9.1)4
8.2联合电压(对应GB/T16927.1—2011,9.1.2)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讲义》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短路试验联盟STL(Short-circuitTestingLiaison)技术报告《GUIDETOTHEINTERPRETATIONOFIEC60060-1,Edition3.0,2010-09HighVoltageTestTechniques》。
本标准是针对GB/T16927.1—201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
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解释的导则。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短路试验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辽宁高压电器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上海电气输配电试验中心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北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有限公司、浙江开关厂有限公司、许继智能中压开关研究中心、ABB(中国)有限公司、常州太平洋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博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姚斯立、田恩文、张小勇、陆建挺、张实、李庆余、李德、阎关星、曾其武、罗时聪、黄勇、刘志远、尹弘彦、刘洋、赵刚、苏伟民、王帮田、马德军、袁春萍、王建文。
高压电器高电压试验技术操作细则
1范围
本标准是对GB/T16927.1—2011解释的导则。
不允许仅按照GB/T16927.1—2011品出具证书,此类试验可以包含在试验报告内按照GB/T16927.1—2011对设备实施的绝缘试验可以写0整的型式试验证书或绝缘性能的型式试验证书。
如果产品标准参考了GB/T16927.1-2011,则应该同时使用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器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927.1-2011,3.1.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
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
GB/T16927.2高电压实验技术第2部分:
测量系统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破坏性放电:
【GB/T16927.1-2011,3.11】
GB/T16927.1-2011,3.11适用,并做如下补充:
在绝缘试验中,可能会因为容量有限的电压源导致费自持破坏性放电。
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另有规定,他们被认为是破坏性放电。
在真空断路器开断和关合试验中,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接受非自持破坏性放电。
4一般要求
4.1实验程序的一般要求(对应GB/T16927.1-2011,4.1)
如果有关技术委员会没有规定详细的要求,一般使用的试验程序如下:
杜宇雷电和操作冲击:
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金执行程序B(GB/T16927.1-2011中7.3.1.2)。
对极性而言,没有优先顺序。
没2次冲击电压之间应该有大约1min的标准时间间隔;对于中亚产品(≤40.5KV)试验,时间间隔可以少于1min;对于特高压产品试验,时间间隔允许多余1min。
4.2干试验试品的一般布置。
绝缘试验应在设备按照运行状态配完整的情况下实施(对应GB/T16927.1-2011,4.2)
。
应在最不利的条件下对设备实施试验,例如,开关设备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最小间隙和高度来安放,如果极间的距离足够大,那么在设备的一个单极上试验就足够,参考间隙值是在1.2倍试验电压下,具有50%耐受强度的棒一板电极的间隙值。
试验电压大于750kV(峰值)时,试品与外部构件的间距应大于或等于GB/T16927.1—2011标准中图1给出的极限值。
此外,试品与湿试用淋雨装置之间的距离应足够大,以防止闪络。
4.2.1模拟导体和连接件
模拟导体应与每一个接线端子相适应以便能模拟设备实际安装时的导体和连接件。
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另有规定,以下情况适用:
最优选择是使用实际运行的安装方式。
若使用模拟导体,应从端部延长lm〜2m的距离,导体的尺寸或直径应是绝缘子长度的2%〜3%(最小直径为12mm)。
模拟导体的端部应配以合适的均压环,以防止端部的严重闪络或放电,但不能对高压设备的闪络电压有显著影响。
4.3干试验时的大气修正(对应GB/T16927.1—2011,4.3)
4.3.1空气间隙的大气修正因数(对应GB/T16927.1—2011,4.3.2)
应在每个试验的试验报告中注明周围的大气条件。
4.3.2内绝缘与外绝缘试验要求存在冲突时的规定(对应GB/T16927.1—2011,4.3.6)
外绝缘
当仅涉及外绝缘时,应按照标准中的规定使用大气修正因数。
然而,如果大气修正因数的值超出1的10%,即在0.90〜1.10的范围之外时,绝缘试验的细节应征得制造商同意。
——内绝缘
当仅涉及内绝缘时,不需要进行大气修正。
内外绝缘
如果内绝缘和外绝缘在试验中同时被考核,且大气修正因$在0.95〜1.05时,应使用大气修正因数。
4.3.2.1内绝缘的正确考核
当大气修正因数大于1时,如果己经证明外绝缘性能良好,则大气修正因数可以忽略。
假如发生外部闪络,不妨碍内绝缘的正确考核。
当大气修正因数小于1时,忽略大气修正因数将导致外绝缘承受过高的电压作用。
外部闪络的次数就可能超出在修正后电压下试验允许闪络的次数,例如,在施加15次冲击电压中允许2次闪络的情况。
为了得到要求的有效施加次数,就可以提高总的电压施加次数。
这个程序由制造商和实验室协商。
如果外绝缘发生过多的闪络,可以采取措施以提高外绝缘水平,但不能影响试品内部的电场,例如可放入液体或压缩气体中(如果有关技术委员会有规定)。
也可以通过改进外部电极结构来提高外部绝缘强度,但应表明此改进对内部电场的影响可以忽略。
4.3.2.2外绝缘的正确考核
当对外绝缘按要求使用大气修正因数时,内绝缘可能承受过低或过高的电压作用。
当大气修正因数大于1时,仅在内绝缘设计有裕度时,才能正确考核外绝缘。
大气修正因数大于1的SF6气体绝缘开关设备的试验可以分两步进行。
在规定的气体压力下内部绝缘通过试验后,外部绝缘可在提高气体压力后进行试验。
应注意确保不出现内部闪络。
4.3.2.3大气修正因数超出0.95〜1.05范围的情况
为了获得试验证书,绝缘试验的细节由制造商和实验室协商确定。
——1.05<尺<1.10如果大气修正因数尺在这个范围之内,使用较低的值,即1.05。
这会将内绝缘的试验电压提高5%,外绝缘的试验电压降低最多5%。
——0.90彡尺<0.95如果大气修正因数在这个范围之内,外绝缘可通过施加校正后的电压得到正确考核。
为了证明内绝缘性能,应使用较高的值,即0.95。
这会将内绝缘的试验电压降低5%,外绝缘的试验电压提高最多5°/。
。
在许多情况下,外绝缘在冲击电压的一个极性下有较高的绝缘强度。
因此,内绝缘就可以在这个极性下得到正确考核。
般要求如果考核外绝缘或内绝缘的电压稍低,通过大量的电压施加次数可证明较低的闪
络概率。
对雷电冲击电压试验,施加试验电压15次中发生2次闪络对应于施加97.5%的试验电压30次中发生1次闪络,此时的标准偏差为3%。
如果多次试验下绝缘会劣化,这个方法不适用。
可以用模拟品来替代内绝缘,单独实施外绝缘试验。
4.4湿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4.4)
如果淋雨装置不满足要求,较高电压等级的大型试品的淋雨试验会有一些问题。
在试品的顶部和底部对淋雨率的测量差别会很大,一些测量结果会超出平均值土0.5mm/min的容许偏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制造商同意,超出标准的偏差范围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在顶部测量的容许偏差不允许超过一0.5mm/min。
在有协议时,提高平均值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是可以接受的。
在试验时应让雨水同时施加在所有的绝缘表面上。
5直流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5章)
5.1容差(对应GB/T16927.1—2011,5.2.1.2)
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在GB/T16927.2中给出。
5.2试验电压的产生(对应GB/T16927.1—2011,5.2.2)
包括储能电容在内的电压源应提供足够的泄漏电流和吸收电流且电压跌落不超过10%。
为了避免非自持破坏性放电,电源容量应足够大。
一般来说,除非有关技术委员会规定,绝缘试验中的非自持破坏性放电被认为是破坏性放电。
6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对应GB/T16927.1—2011,第7章)
6.1容差(对应GB/T16927.1—2011,7.2.2)
大电容或低阻抗的试品试验时,例如变压器和电抗器,可能很难获得一个正确的波形,这时就需要有更大的容差。
处理这样的情况必须通过有关技术委员会或建立在制造商和用户达成一致的基础上。
6.2冲击电压试验时电流的测量(对应GB/T16927.1—2011,7.2.7)
一些技术委员会规定了使用额外的测量来证明绝缘性能。
在大多数情况下,从试品流入地的电流波形(例如电力变压器的绕组)能最灵敏的表明故障。
从试品的外壳或框架流入地的电流或转换电压可以判断出现的故障。
一个参考方法是降低试验电压的方法(约50%)。
如果半电压和全电压下电流或电压的瞬态纪录不存在明显的区别,则说明绝缘性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