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永昌县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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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永昌县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规划
永昌县规模肉羊肉牛养殖场(小区)建设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全省牛羊产业大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以肉羊为主的草畜产业快速发展,根据《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甘肃省畜禽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技术规范》、《永昌县2011年特色农业建设扶持政策和考核验收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中“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养殖效益,转变经营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提升规模”的发展思路,坚持“区域布局抓规划、生产模式抓舍饲、培育市场抓龙头、提升品质抓改良”的发展原则,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使其向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依照“集合要素、聚集规模、建强龙头、组团发展”的发展理念,在十个乡镇闲滩荒地统一规划布局,建设3个万只羊场或千头牛场;以“场林间隔”(即小区内养殖场与养殖场之间有60米宽的隔离林带)的模式,每个乡镇集中建设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养殖小区1-2个,每个小区新建养羊500只或养牛1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场4个以上;通过示范带动使清河地区饲养20只以上基础母羊的农户占总农户数的50%,其他乡镇也要积极鼓励农户发展基础母羊存栏比例,为规模大户提供育肥羔羊,形成小区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抓繁殖、小区抓育肥的养殖模式,推动壮大草食畜牧业产业化规模。
切实加大饲草料种植开发力度,种植以紫花苜蓿为主的耐旱牧草1万亩;着力推广以全膜双垄沟播饲用玉米为主的青贮饲草种植面积,力争饲草料种植面积达到4.5万亩;并着力推广使用玉米秸秆收割机,及时收割玉米秸秆,积极抓好玉米秸秆青贮氨化工作,使全县青贮氨化池总容积达到3.5万立方米;同时通过麦类秸秆微贮、氨化、粉碎等精细加工或生物处理技术,切实提高秸秆利用率,解决饲草料相对不足的问题。
二、建设原则
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坚持节约用地、不占耕地、人畜分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配套、饲养科学、管理规范、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并严格按照农牧部门统一设计的图纸建设。
(二)畜禽圈舍内环境温度、湿度、通风、光照和空气等条件适合不同畜种、不同生产用途、不同生长阶段畜禽的生长发育需要。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要有相应的饲养管理制度。
(六)接受农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建设要求
(一)选址条件
1、符合当地养殖业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养殖场(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3、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建设永久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加工区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4、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5、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二)规划布局
养殖场、养殖小区总体建设规划原则是:
要科学合理、整齐紧凑,既有利于生产管理,又便于动物防疫,而且要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以便于以后发展壮大。
各乡镇必须按照养殖小区建设标准设计规划养殖小区,保证水、电、路三通,修建适合养殖小区规模的主干道。
1、养殖场:
养殖场在规划建设用地时,至少要留足2011年建设用地1/3以上的发展空间。
万只羊场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2011年当年修建标准化圈舍3000平方米以上,运动场4000平方米以上,饲料贮藏室50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1000立方米以上,年末存栏基础母羊2000只以上,肉羊改良率达到85%以上。
千头牛场总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修建标准化圈舍2000平方米以上,饲料贮藏室50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1000立方米以上,年末存栏牛500头以上。
养殖场分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部分,周围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入口处设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养殖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
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
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在养殖场围墙外、区内道路旁、畜舍间等植树造林,以改善养殖环境,形成防护屏障。
2、养殖小区:
养殖小区在规划建设用地时,至少要留足2011年建设用地2/3的发展空间,养殖小区最终不少于10个规模养殖场入驻,养殖小区预期按入驻10个规模养殖场设计。
2011年,每个小区必须入驻规模养殖场4个以上。
其中,养羊1000只(或养牛200头)以上,年末存栏羊500只(或牛50头)以上的养殖场,2011年必须新建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运动场1000平方米,饲料加工贮藏室20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500立方米以上,1个肉羊改良点;养羊500只(或养牛100头)以上,年末存栏羊200只(或牛50头)以上的养殖场,2011年必须新建圈舍500平方米以上,运动场500平方米以上,饲料加工贮藏室9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180立方米以上,肉羊改良点1个。
每个养殖场独立封闭,分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三部分,周围建有围墙或其他隔离设施,入口处设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废弃物处理区处于下风向。
各养殖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
人员、畜禽和物资运转采取单一流向。
净道主要用于饲养员行走、运料和畜禽周转等;污道主要用于粪便等废弃物运出。
养殖小区内场与场之间,必须有60米的绿化隔离区,以改善养殖小区空气,形成防护屏障。
3、生活管理区:
包括办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术服务室、饲养员住室。
4、生产区:
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隔离观察室、和饲草料库房。
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运动场、青贮窖。
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池和消毒室。
消毒室安装喷雾消毒设施或紫外线消毒灯。
每个单元和每栋畜(禽)舍门口、兽医室及病畜(禽)隔离区门口等均要设置与门同宽、长1.5米的消毒池。
5、废弃物及无害化处理区:
包括病畜禽隔离室、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间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沼气池、粪便堆积发酵池等),并距生产区一定距离,由围墙和绿化带隔开。
(三)圈舍建筑
1、牛舍:
采用拱棚双列式牛舍,每栋牛舍长50米,宽10米,侧墙高2.6米,侧墙下端为砖墙,高1.3米,侧墙每间隔10-15米设置1个供牛只进出运动场的门(装门需通顶墙,门两侧砌筑0.3米的砖柱,利于门的安装),宽1.2米,高2米;除门柱外,侧墙上端每3米砌筑0.5米的砖柱,其余部分全部安装1.3米高的铝合金窗或钢窗,用以采光和通风;脊高0.8米,拱棚脊部每2米设置一个可自由开关式的通气窗(长1.0米,宽0.6米),拱棚顶面采用彩钢和保温材料罩顶,拱棚骨架和立柱采用C型钢或角钢、圆钢等材料;牛舍两端面正中各设置一面门(宽2米,高2米),供饲养人员和饲草料进出;后端正门两侧各设置1面门(高2米,宽1.2米),供牛只进出和粪污运出;舍内前端两侧各设置1间饲草料配制间(宽3.5米,长3米);舍内正中设2米宽的过道(低于两侧槽沿0.1米);过道两侧设置牛槽,牛床一面槽沿高0.3-0.5米,槽宽0.5-0.6米,内槽深0.15-0.2米,槽内底部呈圆弧形,以便于清扫;牛槽内沿(靠牛床一侧)设置护栏,高0.55-0.65米,每间隔0.6-0.8米设垂直隔离杆使一牛一格采食,沿牛槽走向在牛槽内沿上方0.1米处水平设置一钢管,钢管上于垂直隔离杆之间适当位置焊接栓牛环;牛床坡度7%,牛床后侧距离后墙0.2米处设置排粪尿沟(宽0.3米,深0.28米,圆弧形)。
2、牛运动场:
繁殖母牛(空怀母牛、妊娠母牛、哺乳母牛、后备母牛)舍设置运动场(长50米,宽8米),育肥牛舍不设运动场;运动场中间设两面牛槽(高0.3-0.5米,宽0.5-0.6米,内槽深0.15-0.2米),槽内底部呈圆弧形,以便于清扫。
3、羊舍:
采用拱棚双列式羊舍,每栋羊舍长40米,宽12米;侧墙高2.4米,侧墙下端为砖墙,高1.1米,每间隔6.6米设置1个羊只进出运动场的小门,宽1.0-1.2米,高1.1米;侧墙上端每3米砌筑0.5米的砖柱,其余部分全部安装1.3米高的铝合金窗或钢窗,用以采光和通风;脊高0.8米,拱棚脊部每2米设置一个可自由开关式的通气窗(长1米,宽0.6米),拱棚顶面采用彩钢和保温材料罩顶,拱棚骨架和立柱采用C型钢或角钢、圆钢等材料;羊舍两端面正中各设置一面门(宽2米,高2米),供饲养人员和饲草料进出;后端正门两侧各设置1面门(高2米,宽1.2米),供羊只进出和粪污运出;舍内前端两侧各设置1间饲草料配制间(宽3.5米,长3米);舍内正中设2米宽的过道,紧贴过道两侧设置羊槽,外槽沿高出过道0.05-0.10米,内槽沿高出羊床0.15-0.25米(以外槽沿同一水平面),槽宽0.15-0.25米,内槽深0.12-0.15米,内槽底呈圆弧形,羊槽内沿(靠羊床一侧)设置钢管或钢筋护栏,高0.9-1.2米,分设2-3个横栏杆(最下横栏杆,可供不同大小羊的头部伸入槽内采食),为了分隔羊只采食,最下横栏杆还可以设置立柱(间距:
窄处为0.05-0.10米,宽处为0.13-0.25米),还可将下栏杆设为上下升降,以供调节不同羊只采食。
4、羊运动场:
长40米,宽20米,中间设两面羊槽(外沿高0.2-0.3米,宽0.2-0.25米,内槽深0.12-0.25米),槽中间沿槽的走向水平设置1根钢管或粗钢筋,钢管到槽底的垂直距离0.27-0.35米,使羊头能够伸入槽内吃草,而羊体不能进入为度;槽内底部呈圆弧形,以便于清扫。
四、组织管理
(一)组织形式
1、养殖小区成立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对小区实施“八统一”管理,即:
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养殖畜种、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疫病防治、统一技术服务、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产品销售、统一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
2、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必要的改良、防疫、诊疗器械和检验设备。
必须按照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防疫,佩戴耳标,不免疫或无耳标者,不予补助,而且在发生疫病扑杀后不予补偿。
养羊场、养羊小区必须全部实行人工授精改良,保证完成肉羊改良任务。
(二)人员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负责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治、卫生消毒、兽药使用等工作。
2、养殖场、养殖小区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聘请畜牧兽医专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水平。
(三)制度管理
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目标管理、技术操作规程、饲养档案、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场管理、兽药(疫苗)购进使用管理、饲草料(添加剂)加工使用管理、卫生防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登记报告、畜禽传染病控制、环保管理以及生产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等制度。
(四)档案记录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须配备专人负责档案记录与管理。
饲养单元建立规范的档案记录和生产记录,所有记录保存2年以上。
2、每批、每群畜禽都有相应的资料记录,包括畜禽来源、品种、代次、数量,饲料来源、消耗及饲养技术,配种、分娩、成活、育成、销售或淘汰情况,发病、死亡情况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结果、用药、疫苗免疫种类、免疫时间等记录。
3、须有完整的种畜系谱档案和主要生产性能记录。
(五)备案管理
1、养殖场、养殖小区向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报告,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
备案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养殖场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来源;
(3)养殖场建设布局、建筑面积;
(4)生产、防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艺及设施设备情况;
(5)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学历、技术职称;
(6)生产管理、卫生防疫措施等。
2、县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报告20个工作日内,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由相关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
经审查验收合格者,予以备案登记,发给畜禽标识代码(参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发放);不合格者,将审查验收结果及未予登记的原因书面通知申报单位,经整改达标后,再行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