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四十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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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四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四十九)

【知识点】:

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规定

(2)

(三)人走了,税咋交?

1. 内部退养

(1)内部退养的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并依法自行申报。

2. 提前退休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1)其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2)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4. 退休人员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再任职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4)其他补贴、奖金、实物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2013年9月,退休职工刘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工资5000元

B.商场有奖销售中奖210元

C.其任职单位重阳节发放补贴800元

D.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报酬1000元

【答案】A

【解析】

(1)选项A:

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选项B:

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选项C: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选项D:

应按照“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项目

要点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奖金

季度奖、全勤奖等

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缴

全年一次性奖金

(1)审视当月工资

(2)以商数找税率和速扣数

(3)单独作为1个月工资、薪金

省级、科教文卫技体环

免税

补贴、津贴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不征税

政府特殊津贴等

免税

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奖金、实物等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五险一金”以外的其他保险金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年金

缴费时

看标准,超过标准则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规定标准、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分红时

不缴税

领取时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按月算)

内部退养

一次性收入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重新就业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自行申报

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

免税

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

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

退休人员

离退休工资(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

免税

再任职

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

税目辨析及应纳税额计算

1. 劳务报酬所得

2. 稿酬所得

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1. 征税范围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取得的所得。

内容包括: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2)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辨析

个人收入名目

情形

个人所得税处理

营销业绩奖励

对雇员进行奖励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对非雇员进行奖励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董事费、监事费收入

在公司任职、受雇,同时担任董事、监事

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不在该公司任职、受雇的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1)律师事务所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

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2017年新增)

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

(4)有关证券经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①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目前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2017年新增)

2. 税率

(1)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2)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加成征税采取超额累进办法。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3.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次算,每次收入的确定规则:

①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应纳税额

①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应纳税所得额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知识点】:

稿酬所得

第二单元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稿酬所得

1. 征税范围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辨析

个人收入名目

情形

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本单位的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

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

2. 税率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3. 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①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每次收入额-800)×14%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11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

【解析】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14%=420(元)。

②每次收入额≥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收入额×(1-20%)×14%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11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元。

【解析】李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14%=560(元)。

(2)每次收入的确定

①再版

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2008年出版一部小说,取得稿酬20000元,2016年11月份,该小说再版,取得稿酬50000元。

【解析】李某2016年11月份取得的再版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14%=5600(元)。

②先后连载、出版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3月初在某报纸上连载一篇小说10天,共取得稿酬2800元,3月底又将该小说出版,取得稿酬8000元。

【解析】李某3月份取得的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800-800)×14%+8000×(1-20%)×14%=1176(元)。

③连载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2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3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15000元。

【解析】李某连载该小说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5000)×(1-20%)×14%=2016(元)。

④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

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案例】作家李某2016年8月份出版一部小说,约定的稿酬总额为80000元,分三次支付,9月份支付20000元,10月份支付30000元,11月份支付30000元。

【解析】李某取得的该项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4%=8960(元)。

⑤添加印数

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2014年被编入某短篇小说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当年已经缴纳),2016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

【解析】李某2016年添加印数时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20%)×14%-5000×(1-20%)×14%=224(元)。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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