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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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洛阳高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福民强市”目标,依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社文发〔2010〕4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的通知》(洛政〔2014〕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基本原则,加快建设更加完善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涉及我区的创建验收指标。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健全,千人占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设施网络设置率、覆盖率和服务收益率达到洛阳市先进水平。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洛阳市先进水平。

——公共文化财政投入更加有力,财政支出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形成,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

1.推进区级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争取新建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

2.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提升工程。

实现100%的乡(镇、区)建成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配备设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达到国家《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要求。

3.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继续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与基层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有机结合,完善社区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功能。

4.完善除5个拆迁个村外的32个行政村(社区)的文化活动室各方面标准符合《文化活动中心检查验收标准》。

5.推进文化广场建设。

规划并建成大型中心文化广场1处以上,要有标准的演出舞台,配备必要的灯光、音响等舞台设施,达到举办大型广场群众文体活动或聚会的条件。

100%的乡(镇)、100%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建成一定面积的文体广场,具备设立临时舞台和相应设备的条件,满足群众娱乐健身和文体活动的要求。

(二)着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性、便利性。

1.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豫文社〔2011〕66号),按照河南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绩效考核办法》内容要求,确保做到“应开尽开”。

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2.乡镇文化站藏书不低于3000册,站内常设免费开放项目不少于4个,每年面向辖区群众组织举办综合性大型活动,举办展览和单项问题活动不少于8次,开展讲座、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利用共享工程开展数字化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3.全面完成全区30个行政村的农家书屋建设任务,100%的农家书屋图书藏量不低于1500册,80%农家书屋藏量不低于2000册,农家书屋出版物陈列、借阅条件进一步改善,效率进一步提高。

运用有限、无线、卫星等多种覆盖手段,扎实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户户通”。

4.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和完善乡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实现80%的乡(镇、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5.积极推进送文艺演出进基层活动。

大力开展“欢乐进农村、欢乐进社区、欢乐进军营”、舞台艺术送农民和文化下乡活动,每年组织专业文艺院团或邀请知名演出团体为城乡居民、驻区官兵免费演出。

6.组织发动社区、街道、村镇文艺工作者、社会群体、社区群众等参与公共文化活动,两乡镇文化站每年集中组织广场文体活动20场以上,每个行政村(社区)组织文体活动10次以上。

7.推进城乡阅报栏建设工程,通过建立街头阅报栏的形式,方便基层群众免费阅览报纸。

(三)积极推进文化服务方式创新,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

1.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

通过数字文化建设使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基层服务点,7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居民可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的资源服务。

2.实施全民读书服务工程。

广泛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积极加入全市图书信息服务联盟,充分挖掘机关、学校、企业等社会单位藏书资源,面向辖区居民开展社会化服务。

探索建立“文化惠民”购书补贴机制,引导市民读书学习,推动全民阅读的浓厚风气,让公共文化服务惠及更多群众。

3.实施全民文化培训计划。

以公共文化单位为中心,以民办文化机构为补充,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面向城乡居民,重点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社会群体开展文化艺术项目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文化素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

1.充实壮大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制定和实施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对符合我区急需紧缺高层次引才计划的优秀和特殊公共文化专业人才给予政策支持。

从全区相关单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文化人才队伍,缓解公共文化单位人员紧缺问题。

2.夯实基层文化队伍。

充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人员配备,确保乡(镇、区)综合文化站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强化行政村和社区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

3.加强文化干部的业务培训。

依托高校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培训文化业务干部,要求专职文化人员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4.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

动员、鼓励各方面人才特别是有文艺专长的人员成为文化志愿者,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公益文化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服务。

(五)保证经费保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持。

1.每年区财政安排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建立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和创建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预算。

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稳步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全面掌握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在此基础上,依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创建标准和洛阳市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洛阳高新区实际,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目标任务细则》。

同时,按照创建要求及程序,积极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攻坚阶段(2013年1月—2014年9月)。

制定创建工作推进计划,制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及制度,建立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分级分类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迎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

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全区创建工作自查及整改工作,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月—2015年5月)。

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完成创建任务较好、创建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政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

(二)完善投入机制。

继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区财政和乡、镇财政要设立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

(三)健全政策体系。

加强文化领域制度建设,规范文化阵地管理与服务,依法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

研究制定文化设施建设、活动开展、队伍建设、财政投入等政策,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鼓励政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

结合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

(四)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专项目标体系,列入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绩效考核。

将公共示范区建设作为环境创优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福民强市”考核考评体系。

充分利用暗访、问责、曝光等方式,强化创建任务目标落实。

(五)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我区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我区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事迹,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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