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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黄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夹江县黄土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

前言

 黄土镇地处夹江县城郊东北,是中国西部瓷都发源地,是夹江县工业重镇。

年平均气温17.1℃,降雨量696毫米,日照921小时,无霜期271天。

一年四季分明,冬暖夏凉,环境优美,气候宜人。

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3°33′16″-103°39′20″、北纬29°43′13″-29°48′55″之间,东临新场镇,南接甘霖镇,西连黄土镇,北靠马村乡和土门乡。

境内交通便捷,成昆铁路、省道103线、105线贯穿全境,紧邻乐山火车站和成乐高速路。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黄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以《夹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确定规划的任务是:

根据黄土镇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上级规划的要求,研究、确定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和调控措施,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和生态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编制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第二节规划任务

根据黄土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严格落实《夹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布局和指标安排基础上,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主要包括:

落实夹江县规划下达的任务,确定规划目标;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村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三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9、《土地复垦条例》

10、《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4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7、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8、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1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

1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2、《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3、《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四、相关政策与规划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金土地工程”的通知》(川府发〔2008〕222号)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0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39号)

4、《关于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87号)

5、《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127号)

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88号);

7、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5〕3号)

8、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88号)

9、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开展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论证核定统筹推进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73号)

10、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厅发布《关于加快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和论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36号)

11、《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分解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调控指标的通知》(乐市国土资发〔2017〕46号)

12、《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3、《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

14、《夹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

15、《夹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四川省夹江县黄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夹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第四节规划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统筹安排,按照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严格落实夹江县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优先利用其他土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产业园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积极沟通,加强跟踪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能力。

加大协调对接力度,通过加强交流,有效衔接好相关工作,随时了解信息动态,把握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节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规划至2020年。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规划基础数据转换

根据四川省和乐山市关于本轮规划基数转换统一的技术要求,黄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将采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土地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转换关系,转换规划基础数据,得到黄土镇2014年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一、农用地转换

1、耕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水田(011)、水浇地(012)、旱地(013)的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水田(111)、水浇地(112)、旱地(113)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2、园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的园地(02)作为规划分类中园地(12)的规划基础数据,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3、林地转换

近几年黄土镇的林地面积变化也不大,林地(03)二级、三级分类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也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林地(12)二级、三级分类的规划基础数据,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4、草地转换

二调分类中的天然草地(041)在规划分类中属于自然保留地,并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5、其他农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交通运输用地(10)中的农村道路(10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中的坑塘水面(114)、沟渠(117)、其他土地(12)中的设施农用地(122)、田坎(123)的数据作为规划分类中农村道路(152)、坑塘水面(153)、农田水利用地(154)、设施农用地(151)、田坎(155)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其他农用地(15)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

二、建设用地转换

1、城乡建设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的村庄(203)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农村居民点(213)的规划基础数据;将二调分类数据中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数据拆分为规划分类中的城市(211)、建制镇(212)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15)的规划基础数据;黄土镇采矿用地(204)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不存在盐田用地类型,则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采矿用地(214)的规划基础数据。

以上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城乡建设用地(21)的规划基础数据。

2、交通水利用地转换

将黄土镇二调分类中交通运输用地(10)一级类所属二级类仅存在的公路用地(102)数据直接作为规划分类中公路用地(222)的规划基础数据;将二调分类数据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一级类所属二级类存在的用地类型包括水库水面(113)、水工建筑用地(118)数据作为规划分类中水库水面(226)、水工建筑用地(227)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交通水利用地(22)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3、其他建设用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中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数据拆分为规划分类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28)和特殊用地(229)的规划基础数据,并合并汇总为规划分类中其他建设用地(23)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

三、其他土地转换

将二调分类数据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一级类所属二级类存在的用地类型包括河流水面(111)、内陆滩涂(115)的数据合并为规划分类中水域(31)的规划基础数据,修改相应的地类代码和地类名称。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根据规划基础数据转换结果,2014年黄土镇土地总面积4735.6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85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50%;建设用地面积771.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29%;其他土地面积10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

见表1。

表12014年黄土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

公顷

地类名称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4735.60

100.00%

农用地

耕地

2062.83

43.56%

园地

78.11

1.65%

林地

1461.21

30.86%

其他农用地

257.38

5.44%

农用地合计

3859.53

81.5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88.82

3.99%

农村居民点用地

468.56

9.89%

采矿用地

8.11

0.17%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0.81

0.23%

小计

676.30

14.28%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

16.34

0.35%

公路用地

59.16

1.25%

小计

75.5

1.59%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3.96

0.08%

水工建筑用地

0.40

0.01%

小计

4.36

0.09%

交通水利用地合计

79.86

1.69%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00%

特殊用地

15.25

0.32%

盐田

0

0.00%

小计

15.25

0.32%

建设用地合计

771.41

16.29%

其他土地

水域

92.72

1.96%

自然保留地

11.94

0.25%

其他土地合计

104.66

2.21%

一、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中,耕地206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56%;园地78.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林地1461.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6%;其它农用地257.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4%。

二、建设用地结构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67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8%;交通水利用地7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其他建设用地1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2%。

三、其他土地结构

其他土地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面积10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

第三节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高

全镇土地利用率达到97.79%,土地利用率较高。

二、城乡建设用地比例较高

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76.30公顷,占全镇建设用地面积的87.67%,比例较高。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业污染大

黄土镇是夹江县的工业重镇,全镇以陶瓷行业为主,对生态环境的承载压力较大。

陶瓷行业属于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工业污染使城区生态环境变差,尤其是悬浮颗粒物和工业污水成为主要污染源,增加了城市环境治理的难度。

二、未利用土地开发难度大

2014年,全镇未利用地104.66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和水域分别为11.94公顷和92.72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5%和1.96%。

但其大部分开发后难于使用和管理,生产力水平不高,容易对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制约了开发利用的潜力。

尤其是滩涂开发容易受季节性洪水影响,通过筑坎修堤来保证安全利用的难度较大。

三、农村居民点分散,人均占地面积大

从土地利用结构来看,2014年黄土镇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合计287.60公顷,只占建设用地的37.28%;农村居民点却占建设用地的60.74%。

并且,所占多数土地系地势平坦、土地质量好的优质土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走新农村建设道路。

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用土地有效面积。

四、土地质量下降,土地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有从点源污染向面源污染扩展的趋势;耕地用养失调,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由于工矿企业生产,废水、废物的排放,造成土地和水资源的污染,对人民生活和生产造成一定危害。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保证本地区粮食安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正确处理规划控制与市场调节、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重大关系,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全镇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扩大向内涵挖潜的转变,促进全镇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总目标

根据夹江县黄土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期间黄土镇土地利用总目标是: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大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确保粮食安全;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土地生态环境,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继续采取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挂钩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用地需求。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1、耕地保有量

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73.33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黄土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83.99公顷。

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2006-2020年,黄土镇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任务,全镇实际补充耕地47.61公顷。

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1、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6.63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00.52公顷以内。

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0.92公顷以内。

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黄土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22公顷。

四、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黄土镇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5.14公顷。

五、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到2020年,黄土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3.14公顷。

六、土地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七、生态目标

规划2020年,黄土镇的园地和林地规模分别不得少于76.11公顷和1461.21公顷。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调整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因地制宜地安排林、园、水产养殖用地。

2014年农用地面积385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1.50%。

规划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83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7%。

其中:

一、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2062.83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2171.33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10.50公顷。

二、园地

2014年园地面积78.11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76.1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2.00公顷。

三、林地

2014年林地面积1461.21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1461.21公顷,规划期内未做调整。

四、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257.38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123.74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33.64公顷。

第二节建设用地调整

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需求,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771.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29%;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796.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2%。

一、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07.74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30.94公顷,规划期内增加23.20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面积468.56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469.58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2公顷。

三、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79.86公顷,规划期末,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0.86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00公顷。

四、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5.25公顷,规划期末,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5.25公顷。

第三节其他土地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104.66公顷,规划期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104.58公顷,规划期内减少0.08公顷。

第四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农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因地制宜地安排林、园、水产养殖用地。

严格保护全镇耕地面积,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按照这一目标,规划期内要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利用科技和生物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调整改造现有园地,提高产品质量和调整品种结构,着力提高单产和效益。

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76.11公顷。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

黄土镇林地所占比重较大,规划期内林地未作调整。

规划期间,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沟相通、路相连、田成方、树成行、林成网、渠配套的目标。

规划期内对其他农用地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用地布局。

二、建设用地布局

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及独立工矿用地需求,其它建设用地按照产业政策安排。

规划期内,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镇区、中心村集中,加大对镇区、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特色小城镇,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镇区的功能对接,融入镇域城镇体系,成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部分。

编制农村居民点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

为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的集约度,规划期间又对黄土镇的低效建设用地如农村居民点等进行复垦,以此节约建设用地规模。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第一节耕地保护规划

一、耕地数量保护

规划到2020年,确保黄土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73.33公顷,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签订责任书,明确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强化对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严格供地政策,制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细化市场准入条件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城乡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耕地,切实做到能用劣地不用好地,能占荒地不用耕地。

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把不占或少占耕地作为评选方案的一项基本原则。

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二、耕地质量保护

建设占用耕地要占优补优,保证农业生产能力不降低。

同时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水利、交通设施配套,土壤改良等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一、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依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及划定方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划定标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连片、高质量等级的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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