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4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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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42页)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裴沟煤矿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适应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综合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防治事故发生,特建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2、听取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小组检查情况汇报,对不能现场处理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区队按“五定”原则拿出整改意见。

3、听取安全质量科和各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4、听取相关区队汇报上周安全办公会布置的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本周安全防范重点和具体措施。

5、检查上周安全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的部门和人员逐级追究责任。

6、对本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7、研究分析近一阶段矿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部署和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二、会议制度

1、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矿时,由常务副矿长主持召开。

2、每周三下午15:

10准时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召开。

3、每月的第一个周三安全办公会在小礼堂召开,由矿长组织各系统副矿长、科室正副职、区队队长、支书参加,每月除第一周外周三安全办公会在调度会议室召开,由矿长组织各系统副矿长、科长、队长或支书参加。

4、凡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旷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组织会议的矿领导请假。

5、开会期间,参会人员手机调为振动模式,若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不得接听电话。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以法治矿、以严治矿”,真正做到抓好安全,实现职工的最大福利,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维护目标任务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的制定

1、由矿长主持,所有矿领导(包括副总)共同研究制定。

2、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依据:

(1)根据集团公司全年的安全目标;

(2)根据全年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矿井实际情况;

(3)质量标准化矿井必备条件。

3、年度安全目标制定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区队、矿领导,并在矿职代会上贯彻实施。

二、安全目标的考核

年度安全目标由矿年终统一考核,安全质量科提供考核资料,考核情况在矿务公开栏中公开。

三、奖励办法

1、各部门、区队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要求进行奖励。

2、全年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减发奖金50%,发生重伤二人次取消奖金。

3、全年发生二级以上(含)非伤亡事故和重大侥幸事故一次减发奖金50%,二次取消奖金。

4、全年出现轻伤一人次减发奖金10%,轻伤人数超过6人次,取消奖金。

5、全年发生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一次或出现严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一人次,扣发奖金5%。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一次扣发奖金30%,三次取消奖金。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不断完善矿井安全设施,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持续矿井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矿井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接受地方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安全费用应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纳入全面预算,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

三、安全费用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

1、财务科负责建立安全费用专项管理台帐,对安全费用的每一项投入必须记载清晰。

2、经营管理科做好安全费用投入的统计工作,详细记录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用于一般安全隐患治理的安全费用也必须在专项台帐中清晰记载。

3、各相关业务科室在编制当月安全生产计划时,必须将各项安全投入计划一同编制。

4、安全质量科负责安全技措、职工的安全培训费用的统计。

5、通风管理科负责防火防爆工程、通风除尘工程的费用统计。

6、其他有关安全专项工程由经营管理科制定专项安全费用台账。

四、安全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1、各专业部门负责对所承担的安全费用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申请公司有关部室进行竣工验收。

2、涉及安全费用管理的有关单位要随时掌握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

因部门、供应等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安全费用工程实施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到标准化动态达标,争创“生产规范化、质量达精品、标准精细化、卫生文明化”矿井,特制定了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一、考核办法

1、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验收、考核。

2、继续实行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度,基层单位从工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不动摇。

3、除每月正常质量标准化验收外,每月再组织3次考核,重点验收考核各区队所辖区域的“地板平整、管线吊挂、物料码放、煤尘治理”,考核验收不定时间,随时抽查促进区队标准化动态达标。

4、各专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月初按时上报本区队、本专业的达标项目,并及时平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动态达标验收实行旬检与抽查相结合,月末综合评定的制度(有抽查时以抽查结果为考核依据)。

每次验收由安全质量科牵头,各专业科室参与,被检单位的队长、支部书记或安全副队长、技术员参加,对工程质量和区域文明生产进行全面验收,现场考核验收、现场定级。

二、奖罚细则

1、采煤专业每月验收三次,每达到一次优良品奖励3000元,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的30%。

三次全部达到优良品,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40%;二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30%;一次优良品二次合格品,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20%;三次全部合格品,不奖不罚;二次优良品一次不合格品,不奖不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不予减免;一次优良品二次不合格品,按不合格考核,扣除结构工资的50%,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不予减免;三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

动态考核验收中,凡出现一次优良品对队长、支书各奖励300元,凡出现一次不合格对队长、支书各罚款500元。

2、煤巷掘进每月验收二次,每达到一次优良品奖励5000元,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的50%。

二次全部达到优良品,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40%;一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20%;二次全部合格品,不奖不罚;一次优良品一次不合格品,不奖不罚,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不予减免。

二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

动态考核验收中,凡出现一次优良品对队长、支书各奖励450元,凡出现一次不合格对队长、支书各罚款500元。

3、岩巷掘进每月验收一次,达到一次优良品奖励6000元,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30%;合格品不奖不罚;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

动态考核验收中,凡出现一次优良品对队长、支书各奖励800元,凡出现一次不合格对队长、支书各罚款800元。

4、扩修巷道每月验收一次,达到一次优良品奖励5000元,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30%;合格品不奖不罚;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扣除结构工资。

动态考核验收中,凡出现一次优良品对队长、支书各奖励800元,凡出现一次不合格对队长、支书各罚款800元。

5、煤巷、岩巷、扩修地点当月进尺低于10米的,当月不予考核验收,纳入下月进行验收,交岔点、躲避硐、信号室、钻场、特殊地点不足10米可以单独验收。

6、机电硐室、运输线每月随机抽检一次,达到一次优良品奖励2000元,减免安全质量标准化罚款总额的30%,合格品不奖不罚,出现一次不合格品扣除质量结构工资。

动态考核验收中,凡出现一次优良品对队长、支书各奖励300元,凡出现一次不合格对队长、支书各罚款500元。

7、其它严格按照《关于推行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区队对当月、季度下达特殊的达标任务、必须无条件按期完成,否则与部门科长和区队长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挂钩考核,各施工主管部门、区队,不得以任何借口为质量不达标找客观理由。

2、每月上报的达标项目,如达标地点、工程有变动,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报安全质量科。

3、发现检查验收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从重处理。

4、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安全质量科每月将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在调度会通报、公示三天无异议交劳动社保科执行。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了建立和健全我矿员工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使我矿的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有计划地组织全矿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全矿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满足我矿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职工技术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各种技术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关系到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

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必须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培训时间,保证培训计划按期落实。

二、由安全质量科主管,各业务部门、区队配合,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技术培训。

安全质量科负责培训场地安排,培训点名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任课教师配备。

三、各业务部门必须推荐业务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准备教案,内容要偏重井下生产实际,通俗易懂。

四、每期培训,由安全质量科制定计划,各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培训,不得任意缩短培训课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五、各科队领导要对职工培训负起责任,制订相应措施,保证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杜绝做表面文章,走过场现象。

每次培训由队长或支书带队,参加人员不少于出勤人员的85%。

六、安全质量科建立职工培训档案,依据培训成绩,办理职工入井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指挥证等各种安全资格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七、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安全质量科负责组织考试。

考试不合格,重新进行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八、各区队招用新工人必须向安全质量科申请举办新工人培训班(首先由用人单位到安全质量科登记新工人名单,然后由安全质量科指派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不允许个人到安全质量科办理登记或培训手续),劳动科必须根据安全质量科开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办理分配手续。

九、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观念。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的法宝,是统一职工思想、规范职工行为的必要手段。

各区队要充分利用周二安全日、班前会以及板报、宣传栏等,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要有所创新,为广大职工喜闻乐见,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

十、责任追究。

培训计划未能落实,对有关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无故不参加培训的职工,缺课一次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20元。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井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各系统副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业务负责,搞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安全隐患分为A、B、C、D四级,A级为需要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和矿领导,由矿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为由各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C级为连队直接解决的隐患;D级为现场能够立即解决的隐患。

三、每月由矿长组织各业务部门、区队对全矿井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各业务部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建立隐患台帐,递交安全质量科存档,并由安监质量科负责监督落实,对限期无整改并没有申请延期的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检查要覆盖全井下,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必须立即停下来进行整改。

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五、各相关业务部门、区队每天要到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按照“五定”原则限期进行处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六、各业务部门科长要对每周排查情况全面负责,按时交安全隐患排查报表,不按时交,对业务部门科长问责一次。

七、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八、各单位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九、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因责任问题发生分歧时,由矿安全办公会分析研究裁定。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监管质量,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矿区长治久安,本着“关口前移,深化整治,立足防范,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的目的,结合我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监督检查方式

1、周三安全大检查

由矿长组织各系统副矿长、部门科长、区队队长或支书参加,对全矿井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各业务部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汇总,建立隐患台帐,递交安全质量科存档,并由安监质量科负责监督落实。

2、部门日常检查

业务部门日常专业自查,将检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跟踪落实;调度室带班领导现场检查、群监员巡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三违”情况报安全质量信息中心。

3、区队自查

区队队长、支书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自查,将检查出的隐患报送到安全质量信息中心;跟班队长、班组长每班要将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楚,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在队内建立隐患台帐,限期整改。

4、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

按照安全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值班调度,以便安排解决;按照领导安排,对现时存在的重点隐患,进行监督落实,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安排处理,做到问题不处理不离开。

2、要求

1、每周安全大检查早8点10分,各检查人员在调度会议室集合,由安全质量科负责点名,矿长安排具体检查项目。

2、部门、区队必须建有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能及时跟踪落实处理,没有台账或跟踪落实不及时的,对相关部门、区队负责人问责一次。

3、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凡能在现场解决的,必须指定专人解决,对现场不能处理的,严格按照“五定”原则限期整改落实,部门不能解决的隐患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

4、因检查人员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全面,在检查后24小时内出现事故,对检查人员责任追究。

5、凡区队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没有汇报,一经查出,均予加倍处罚。

6、安全信息员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或反馈不及时,按相关制度处理。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为了加强技术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所有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集体会审制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

各业务部门科长负责通知参加会审人员、时间、地点。

三、参加会审人员:

区队必须是队长和技术员,部门必须是正付科长或主任工程师,其它人员不准代替。

四、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资料齐全,内容充实,书写工整,不漏项,业务主管部门科长必须先进行审核把关,否则,不予会审。

五、需要上级批准的地质资料、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呈报、审批。

1、采区地质说明书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

设计部门应提前两年下达由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

编制、审核由科长、总工程师签字报集团公司批准,正式设计提前三个月提出。

2、采区及生产环节改造设计: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工程设计由生产技术科编制,设计、审核由科长签字后组织防治水、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科长会签,总工程师审查,矿长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机电运输环节改造设计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编制,设计、审核由科长鉴字后组织生产技术科、安全质量科长等相关部门会签,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及生产环节改造设计应提前三个月提交给施工单位。

3、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通风管理科具体负责编制、呈报、审批工作。

通风管理科组织生产技术科、地质防治水科、生产技术科、开拓掘进科、机电运输科、安全质量科、调度室、经营管理科等相关部门科长、生产副总、各系统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共同研究、制订,经总工程师审查,矿长签字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4、停产大修措施

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单项措施由业务部门负责编制,施工单位队长、机电(运输)、调度、安监部门科长、机电副矿长会审,总工程师审查,矿长签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5、串联通风措施

由通风管理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通风队队长、通风、掘进、安监部门科长、总工程师会审,矿长签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6、综采工作面设计

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

设计、审核、主任签字后组织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监、防治水等相关部门科长会签,总工程师审查,矿长签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7、综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

编制、审核、科长签字后经总工程师签批报集团公司批准。

8、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安装及回收措施

由生产技术科或指挥部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技术员、维修队长、生产技术科、防治水、机电运输、通风、调度、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生产副矿长或指挥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9、村庄搬迁计划(图纸)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

编制、审核、科长签字后经主管搬迁副矿长、总工程师会签,矿长签批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六、需要矿长或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资料、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组织有关人员会审。

1、采煤工作面和一般工程设计

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

设计部门提前十五天下达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索取所需地质资料,设计、审核、科长签字后组织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会签,经总工程师审查,报矿长批准。

2、掘进地质说明书、采煤回采地质说明书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提前十五天下达,回采地质说明书提前五天下达。

编制、审核、科长签字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3、回采工作面地质月预报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

编制、审核、科长签字后报总工程师批准。

每月25日前提交给有关部门。

4、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由开拓掘进科负责编制。

组织施工队长、技术员、生产技术科、地质防治水科、掘进、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煤炭管理、经营管理、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掘进、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5、采煤面回采作业规程、试采、回收措施

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

组织采煤队长、技术员、维修队长、生产技术科、防治水、机电运输、通风、煤炭管理、调度、经营管理、生产、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生产、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6、掘进及回采工作面过断层、地质构造带、老空、老巷、巷道开门、贯通、岩石揭煤措施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组织施工队长、技术员、业务主管部门、防治水、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系统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7、交岔点、水仓、瓦斯排放巷、采区溜煤眼、50米以上煤巷、20米以上岩巷施工措施

由开拓掘进科负责编制。

组织施工队长、技术员、防治水、掘进、机电、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掘进、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8、交岔点、十字门、主要进回风巷扩修措施

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组织施工队长、技术员、业务主管部门、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系统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9、探放水措施

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防治水、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及施工地队长、业务部门科长、总工程师会审。

10、主风机倒换措施

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机电、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提前一天审批,有效期一天。

11、电气焊、气割措施、井筒及高空作业、非常环境起重措施

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业务主管部门、机电、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系统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报矿长批准。

12、处理煤仓措施

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运输、通风、调度、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13、斜井人车脱钩制动试验、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运输线改造措施

由机电运输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长、运输、机电、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机电、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14、高瓦斯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措施

由通风管理科负责编制。

施工队、通风、防尘、机电二队队长、通风、机电、调度、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会审。

15、排放瓦斯措施

由通风管理科负责编制。

通风、机电、安监等相关部门科长、总工程师会审。

六、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送达与签收。

1、设计、作业规程、措施必须书写工整,图文并茂,前后一致,除底稿外,原则上要进行打印(会审意见及签名原稿复印),打印件必须认真校对,不准出现错、漏现象。

2、设计、作业规程、措施送达后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设计应送达施工业务主管部门。

4、作业规程、措施应送达所有参加会审部门、区队及施工相关部门、区队。

七、本制度与上级部门及规程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程规定为准执行,本制度没有包括的其它措施参照本制度执行。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矿用机电设备方面

1、全矿的机电设备由机电运输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设备,否则按每日3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备合格交回为止。

2、所有使用或回收设备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3、各单位领用设备,凭盖章、签字及填写齐全的领料单办理手续,对于少数需从机修队领出的设备,保管员必须到现场验收签字。

4、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要做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卡片、检修(防爆)合格证。

5、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收单位之前,由安装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由安装单位赔偿。

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

工程结束后未移交前,机电设备的丢失、损坏由原单位负责赔偿。

移交给回收单位后设备丢失损坏由回收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运输科管理人员到现场组织交接,签字生效。

6、使用中现场移交的设备,在交接时无异议,三日内双方办理转帐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停发一切设备。

7、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仓库保管员要全面认真检查、填写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要赔偿,由仓库保管员出具签字的设备损坏罚款单。

个别入库的设备当时无法确定的,要在1~3日内由机修队拆开,通知有关单位到现场分析,分析出因使用不当或检修质量等责任,对责任者或单位给予罚款。

二、其它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不经矿领导和有关部门签批计划私自进货,每次罚款100元。

计划签批后,有关部门没有及时组织到货而影响生产时,经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

2、因材料质量原因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时,经分析追究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

3、严格专项基金和大修费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4、严格材料跟踪管理制度,计划外工程施工前,主管部门必须通知经营管理科现场核定材料,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

5、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科要对大型材料建帐量化管理,并定期对帐和实物验收。

6、各单位及材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材料的入库和管理工作,凡管理不当造成材料损坏、报废的,按损失额的30%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材料到货后,经营管理科等有关验收人员没有到二道门,拉货车辆不准进门,否则,经营管理科有权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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