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工程质量暨工地环境整治会发言与县长在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会发言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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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工程质量暨工地环境整治会发言与县长在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会发言汇编

县长在工程质量暨工地环境整治会发言与县长在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会发言汇编

 

县长在工程质量暨工地环境整治会发言

在全县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之际,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全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刚才,住建局与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刘书记认真分析了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安排了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上还对去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在此,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就抓好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讲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近年来,各部门、各企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严格施工许可和安全行政许可,强化动态监管,狠抓建筑市场秩序整顿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

特别是去年,在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多、工程建筑面积大、质量安全管理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但随着我县基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是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好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

个别企业不重视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二是质量安全基础比较薄弱。

一些企业及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隐患突出。

一些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够,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缺乏,工程质量安全没有保障。

三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

有的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有效进行治理。

有的已经治理的隐患,由于工作不够彻底,极有可能出现反弹。

新的隐患还在不断滋生,随时可能酿成质量安全事故。

四是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

虽然县上开展了多次建筑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但成效不明显,存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象,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任重道远。

建设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受害者个人、家庭及单位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影响和干扰经济发展的大局。

前两天发生的曹务中学事故,给我们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

各职能部门、业主单位、施工企业都要从重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筑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抓好全县建设质量安全工作。

二、依法监管,全面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各职能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把工程质量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明确法人和法人代表,由法人或法人代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

同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质监、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也要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建设单位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处理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资金拨付与形象进度的关系,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选派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项目建设。

各职能部门和施工企业,都要切实抓好质量管理,具体地讲,就是要“加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三项制度建设,强化三个监管重点”。

“加强一项基础工作”:

即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抓好三项制度建设”:

即抓好施工图审查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工程保修制度建设。

“强化三个监管重点”:

即强化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住宅质量监管、室内环境质量监管。

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监督指南》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建设程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质量低劣,以及发生质量事故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抓主体,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生产措施。

企业是质量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我们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住建部门要以是否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安全生产执行机制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为重点,对全县建设系统的安全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认真扎实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与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同安排、同检查,确保质量与安全同步,措施与效益并举。

要落实好企业法人代表是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勤检查、促整改,切实做到既积极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又严肃认真地抓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抓责任,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落实好各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住建部门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主体,必须认真执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各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建设工程纳入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措施落实到位,不得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不得以牺牲质量安全为代价盲目追求效益和进度。

要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特别是学校、医院、住宅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行为的管理。

各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人员质量安全监理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质量安全监理能力。

各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坚决杜绝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要抓标准,切实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内在要求。

只有做到按标准规范生产,才能实现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推行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

住建部门要认真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坚决杜绝有标准不执行的现象,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依法强制淘汰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技术、工艺、设备,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要抓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要紧紧围绕重点项目、重要工序和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为目的,抓督查、促整改,确保不出现大的事故。

住建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阶段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要建立定期检查和巡查机制,经常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大检查、巡查、督查力度,监督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情况。

要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参加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所有建筑施工活动。

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工程,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该查封的查封,该拆除的拆除;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予以曝光,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坚决予以停止工程招投标,降级、撤消施工资质,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

同时,监督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敢于动真格,不折不扣地履行质量安全法定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章、违纪等行为。

五要抓完善,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应急指挥能力。

要整合社会和企业等多方面的应急救援资源,配强建设系统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演练,促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救援的程序、技能、方法和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要抓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克服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要本着“出主意、当参谋、多服务”的原则,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等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做到工作不错位、不缺位。

要及时加强沟通交流,尤其是在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许可证发放等各个方面,加强信息交流,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政策,不断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建筑节能是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省政府《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加强节能和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重点,坚持节能与节水、节地、节材料并举,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制性推行建筑节能,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节约意识,建立健全促进节能的有效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目标,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抓好新开发房地产项目水、电、暖、气的智能化管理和分户计量为主要内容的6条强制性节能标准的实施。

二是要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要认真搞好新型墙体材料的革新和推广。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禁止实心粘土砖进入建筑工地,认真执行建筑外围保温强制标准,逐步形成适应各类建筑功能要求的城乡建筑节能体系,努力提高全县建筑节能水平。

五、加快进度,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目前已全面解冻,进入了工程建设的黄金期,各企业必须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工期意识、效率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步伐。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对拿地后从快开发、尽快开盘有明确的规定:

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开发企业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须向国土部门交付违约金。

此外,闲置一年缴纳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土地无偿收回。

因此,未开工的房产项目要全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前期准备时间,力争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做好规划设计、立项报批、招投标和设备调配、施工人员安排、材料准备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要在近期全面完成,确保尽快开工建设。

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工地,加强工程建设的指导、检查和督促,重点掌握施工力量到位情况、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有序。

如果发现哪个开发企业或哪个楼盘无故推迟开工时间,不能按期开工,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六、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

今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是综合整治活动的13项重点内容之一。

各职能部门及施工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面开展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活动。

住建、环保等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文明施工、规范管理。

所有建筑工地都要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围栏等必要设施,做到场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要加强建筑垃圾、建筑物料运输管理,落实运输车辆蓬盖措施,明确运输路线、时间和倾倒场地。

要强化施工场地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理抛洒垃圾、建筑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

通过建筑工地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

同志们,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责任和使命,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集中抓好建筑工地环境整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长在市场秩序整顿工作会发言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这个月的中旬到明年6月,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今天在这里召开工作动员会,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等下,县委副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专项整治活动作一部署,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切实解决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抢抓机遇,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全县广大人民共同努力和奋斗的结果。

从总体上看,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但在经济快速发展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推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东西,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违法行为有增无减。

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利用黑恶势力扰乱市场、欺行霸市、强拿硬要,欺骗敲诈、串标围标等现象仍然发生。

二是治安事件、民间纠纷以及信访量高位运行。

盗抢公共设施、企业生产设施,寻衅滋事、找业主麻烦,煽动群众阻工闹事较以往明显增多。

这些现象的出现,给我县的经济建设环境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良好的发展势头造成阻力,一定层面上可以说,阻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危害极大。

为切实解决当前上述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为维护现有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局面的坚强决心。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目标是要实现“三个优化”:

1、优化思想环境。

结合“两月”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专项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开放、快发展观念,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形象”的共识,不断优化加快发展、富民强县、奋力赶超的思想环境。

2、优化市场环境。

以“开放、公平、有序”为目标,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利用黑恶势力扰乱招投标市场等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3、优化治安环境。

围绕“平安”建设,以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为重点,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包强建、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要整治的是三个重点问题:

1、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环境问题。

目前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正在大张旗鼓地动员和开展。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能出发,重点解决好服务问题、效率问题、信用问题以及大局观念的问题,不断增强全县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2、工业平台发展及企业周边的环境问题。

重点解决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吃拿卡要、违法搭建、破坏企业生产秩序、聚众干扰施工、干扰企业经营活动等问题,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问题。

重点解决强行垄断材料供应,强包强建,突击违法搭建、巧立名目乱收费,聚众滋事,扰乱施工秩序等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早日开工,重点工程早日完工。

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从今年的12月中旬到明年的6月底结束,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l、宣传发动阶段(12月15日—2月15日)。

召开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全县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学习讨论,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

同时,新闻媒体配合启动舆论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整治的浓厚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月15日—4月15日)。

主要任务是查摆问题,深挖根源,边整顿,边规范,边打击,边建章立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集中整治阶段分两个层次同时进行:

一是针对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内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及时梳理分析,一一落实整改。

二是对市场环境、治安环境开展集中整治。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群众,深入厂矿企业,深入施工现场,着重了解投资者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业主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意见,以及相关人员对城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和园区发展环境的意见,并进行统一梳理汇总,逐一调查核实,逐个解决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4月15日—6月底)。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组织各方面群众开展评议活动,重点搞好服务对象的评议,看问题是否找准,看矛盾是否解决,看群众是否满意。

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直至群众满意。

同时,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治理成果,做到环境整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严格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坚持“县委、政府统一领导,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集中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乡镇(园区)、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主动协调,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保证集中整治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其他参与单位要服从部署,积极履职,大力配合,主动参与。

围绕本次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一步明确下列10个牵头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部门: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用地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实施涉企检查备案制,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强化效能投诉督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办理群众投诉和来信,及时解决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诉求。

对干部纵容、支持黑恶势力,影响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违纪的将依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服务中心:

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各项制度,加强现场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努力打造诚信、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

经贸等部门:

以查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为重点,打击地方保护主义,禁止对外地外系统产品或工程建设类等服务实行歧视性政策。

规建等部门:

以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严厉惩治工程建设应招标而不招标及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以及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低劣等行为。

安监等部门:

把整顿安全生产秩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点整顿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娱乐场所,整顿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和涉燃涉爆等企业。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事件发生。

国、地税部门:

以查处偷税、骗税行为和规范减免税费程序为重点,强化税收征管。

有力打击伪造、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非法印制、出售伪造普通发票等涉税犯罪活动。

工商部门:

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商业服务等领域的行业,拓展执法领域。

加大对商业贿赂、强迫交易、无照经营、商业欺诈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力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公安部门:

强化隐患排查化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对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区出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势力或发生侵害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扰乱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等案件的,实行重点侦办、限期侦破。

银监等部门:

以坚决禁止社会乱集资和规范银企信用关系为重点,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加强金融监管,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和取缔社会乱集资及非法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市场秩序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要层层召开会议,迅速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

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活动,组织精干力量参与宣传报道,在显著版面和黄金时段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大力宣传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成效和经验,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

2、针对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再补充两点。

一是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分析存在的问题。

二是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

一种是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及时整改落实。

另外一种是因现有条件和政策规定有所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开展调研分析,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

3、抓好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要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市场机制自身能够解决的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废止。

确需保留的行政性审批项目,要程序公开,手续简化,除法定的规费外一律不准收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下放窗口完全事权。

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要按照“一个窗口进出——内部循环”的办事流程办理业务,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和程序,促进行政审批提速提质;要按照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建立对审批机构和审批人的失职追究制度。

4、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和执法水平。

要深化“项目攻关月”和“企业服务月”活动,各乡镇(园区)、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为企业想办法、解难题。

要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要强化“支持就是工作、帮扶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行政执法机构,对执法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严惩治并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提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5、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要将专项整治活动同社会治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集中力量侦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大、影响恶劣、破坏性强的案件,检察院、法院要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迅速在全社会形成严打的高压态势。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司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在查处违法行为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必须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坚决杜绝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

6、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社会监督体系。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设置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

各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举报中心的作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查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广大群众也要提高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和事,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行业自律、新闻监督、群众参与的监督体系。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也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把法制监督、民主监督、党内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推动整治活动有效推进。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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