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567#楼学生公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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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567#楼学生公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模板

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8年1月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院拟在校区内新建三栋学生公寓楼工程,现对第一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第四教学楼、综合楼、门面房为第二标段,新桥新校区建设为后期标段。

现诚邀资信良好的监理单位参加第一标段监理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001

2、项目名称:

东5-6-7#楼学生公寓

3、项目地点: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5号

4、项目单位: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5、项目概况:

框架结构、斜坡屋面、7#学生公寓楼有地下室

6、资金来源:

自筹

7、项目概算:

3000万元

8、建筑面积:

约20000㎡

9、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标段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合建【2015】41号)文件,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6日上午8时至1月15日下午5时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0日下午5时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5号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邮箱: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

2

项目名称

东5-6-7号楼学生公寓

3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招标人自筹□其他

4

包别划分

不分标段□分为个标段

5

监理报价

计算规则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报价及总价。

6

付款方式

监理费付款方式:

5#、6#楼作为一个单体,基础验收合格后付单体总费用的10%;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付单体总费用的30%;工程初验后付单体总费用的20%;综合验收合格后付单体总费用的10%;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成后付单体总费用的10%;办理完竣工决算审计后3个月内付清单体总费用。

(注:

7#楼监理费用以此类推)。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投标无效。

7

联合体投标

□允许不允许

8

建设地点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校区内

9

服务周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房屋交付使用止,监理常驻期暂定为12个月,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

10

投标保证金及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备注: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投标无效;2、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7日之内退还保证金(注:

无利息);3、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基础验收合格后7日内全额退款。

11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账号:

********开户行:

徽行合肥习友路支行

12

答疑

2018年1月17日下午3时前接受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注意:

学院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以邮件形式答复。

13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4

标书份数及要求

1、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1份;

2、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1份;

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分别封装,密封提交。

1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18年1月20日下午5时

16

评标办法

1、开标,由发包方自行成立评标委员进行开标。

2、评标,由发包方自行成立评标委员进行评标。

定标后,招标人于定标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对未中标的单位,招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17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

18

投标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转出方为有效。

19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

自行下载

20

特别提示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不得挂靠,否则清除出场,并记入合肥市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2、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文件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到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计入合肥市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3、本招标文件所述工程总投资(监理收费计费额)可能与工程合同价有较大差别,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谨慎报价。

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授权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

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网址,评委会可要求现场验证)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即可。

21

工程监理业绩

要求特别说明

1、本招标文件所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系指近五年内完成下列业绩:

(1)类似业绩一:

(2)类似业绩二:

2、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下述材料:

(1)监理合同;

(2)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

(3)上述文件均为原件,开标时备查。

注:

监理业绩提供材料不全的,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

如果

(1)和

(2)的合同金额、竣工时间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

(2)为准。

如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总监信用手册等)中未体现出建筑面积或总投资额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项目招标需求

前注:

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联系学院,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

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建成使用,现对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建设规模:

3栋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约20000㎡,工程计划投资3000万元。

计划施工阶段监理工期约12个月。

2、工程建设监理范围及监理内容:

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清单控制价编制配合、前期报建手续办理、重要的施工方案审批及过程中控制、基坑支护、土建、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安装及设备、材料招标及工程验收等全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管理和安全、合同、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3、工程施工监理增减说明:

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内容和有关说明,本工程施工图纸请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查阅。

4、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招标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

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5、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说明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投标人在本工程中配备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本项目可能分期实施,如因中标人及其拟任项目总监的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从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后续部分监理内容。

6、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每个重要节点验收,其他监理人员出勤不得低于每月24个日历天,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

7、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8、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

9、其他要求

供电接引工程或其他需行业监理的工程,中标人有义务对行业监理单位工作给予配合,对其监理内容进行复核。

三、对投标人人员的配备要求

岗位

专业

人员配额

任职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1人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总监代表

房屋建筑工程

1人

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1人

安徽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安装监理工程师

机电安装工程(或电气、给排水)

1人

安徽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人员

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限度,均不允许外聘、返聘;

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至少有一名为专职。

4、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任职条件不低于监理规范及本省、市的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为60周岁以内,担任总监岗位不少于10年(需提供总监的岗位资格证书予以核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龄为30~55周岁之间,监理员年龄为25~55周岁之间。

附注:

1、上述监理工程师的年龄为55周岁以下。

2、中标后,招标人将严格对照投标文件进行人员核对,投标文件的组织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一经发现擅自撤换或更改人员的,将按违约处理。

3、监理期包括单体交付使用后的维修服务时间,投标人在监理期内必须做好维修服务监理工作。

4、投标人严禁在施工单位处搭伙、就餐。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21.2建议投标人将商务标、技术标的正本分别单独封装,商务标的全部副本一起封装,技术标的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21.3应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封装。

并在封标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投标人全称、技术标、商务标、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公司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学院将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六章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监理酬金:

2.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的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详见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一、定义与解释

1.2解释

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二、监理人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监理范围包括:

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内审、清单控制价编制配合、前期报建手续办理、重要的施工方案审批及过程中控制、基坑支护、土建、装饰装修、室外工程、安装及设备、材料招标及工程验收等全部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管理和安全、合同、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督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4、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5、审核和确认承建商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7、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8、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9、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1、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

12、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4、组织对工程初验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15、协助委托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

16、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在二次招标过程中完善功能需求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等的技术支持,提供设备及材料询价、咨询等工作;

17、协助建设单位对需要二次招标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并对需要二次招标的需求计划、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18、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设计变更合理性审核、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量和价的审核)、工程结算的审核。

19、组织工程验收:

分部验收、单项验收(环保、规划、消防、档案等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20、组织对图纸的综合审查。

21、协助招标人进行日常资料管理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管理。

22、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协调,包括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好设计变更的费用分析和技术分析等。

23、履行规范相关要求和规定。

2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投标承诺的其他内容。

三、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规范、标准;

2、安徽省、合肥市建筑工程监理的法规;

3、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

4、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5、委托人和承建商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6设计变更文件。

四、外部条件包括:

与当地各级主管部门和质监单位的协调。

五、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开工前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一套

六、委托人应在3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七、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八、委托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本条不采用)

九、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十、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0%,同时:

(1)因监理单位管理体制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监理费的千分之一/天进行处罚,最高不超过10%;

(2)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发现质量问题的,每次罚1000元。

(向建设单位汇报过的除外)

十一、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合同监理酬金:

;最终决算价按照施工工程决算建筑面积作为基数同比例进行调整

2、支付时间:

执行招标文件条款。

十二、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汇率计付。

十三、奖励办法:

(本条不采用)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十四、工程延期:

本工程工期按照总包单位的合同工期,实际工期超出合同工期的不予支付工程监理的延期费用。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一)施工监理期

施工阶段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房屋移交止,本工程施工工期约为12个月。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

(二)工程施工监理质量

监理人承担的监理工程,验收必须达到施工单位承诺的质量标准。

如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则按以下情况予以奖罚。

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奖罚标准要求:

监理单位

质量

合格

/

市级(琥珀杯)

如达到,按1000元/栋奖励

安全文明

市级示范工程

如达到,按1000元/栋奖励

合格

否则按2000元/栋罚款

(三)合同双方一般责任

1、委托人责任:

(1)组织监理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监理人作设计交底。

(2)向监理人提供一整套施工图纸文件。

设计中采用的标准设计图由监理人自行准备。

2、监理人责任:

(1)向委托人提供月工程施工监理质量、进度、造价、完成工作量、甲供材料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监理,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承担由于监理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3)全体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建筑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监理人负责。

(四)监理准备和施工管理

1、监理人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后2天内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详细的监理规划,委托人在2天内予以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准实施监理。

2、监理人对施工承包单位月施工计划进行核实后送交委托人。

3、监理人在每月25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月报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技术要求,按施工企业投标承诺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5、工程施工质量的报验工作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成。

遇有质量问题,必须按要求返工纠正或停工处理,未纠正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

6、隐蔽工程隐蔽前由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书面通知委托人验收,委托人及监理单位按监理大纲到现场进行验收,经委托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监理人要监督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7、监理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委托人提供交接清单。

(五)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依据

1、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批文。

2、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3、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有关说明

4、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六)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时监理人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向委托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壹份,同时提交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资料。

(七)工程保修监理

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在保修期间监理人仍应负责所发生质量问题的监理。

应对所监理范围的工程内容进行巡查,采取监理月报形式向委托人反映所监理的工程质量状况,并配合委托人处理期间出现的问题,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监理余款。

(八)违约责任

1)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如确需更换,应提前28天报告委托人,经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人要求撤换的情况除外;更换其他专业监理人员,按上述程序办理,对监理人将予以每人次5仟元的违约金处罚,委托人要求撤换的情况除外。

监理合同中确定的监理人员在合同期内最多可调换的人次不得超过相应岗位总人数的20%。

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若安全监理工作缺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凡由于委托人责任而影响工程造价、工期和工程质量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凡由于监理人监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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