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慢病管理中心运行指南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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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慢病管理中心运行指南试行

广东省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慢病

管理中心运行指南(试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指南的通知(粤卫办〔2020〕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及慢病医防融合建设工作有序实施,打造以循证医学为基础,进行临床综合分析,协调保健服务,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形成慢病的防、治、管、教的整体整合体系,向辖区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同质化的全方位全周期医疗卫生健康服务,特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目标

以县域医共体为纽带,促进医防融合,建立资源整合、协同发展、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慢病防治网络。

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管理为主要突破口,发挥县域医共体的组织优势,发挥县镇村一体化家庭医生团队优势和主导作用,采取医防结合、上下联动的服务模式,使得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整体提升,医保基金安全有效利用,有效就医格局形成,进而推动慢性病数据融合及共享,提高居民慢病预防意识,降低居民慢病主要危险因素水平,进而减低慢病及其并发症所造成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各方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共建共享。

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

(三)坚持预防为主。

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调,坚持中西医并重。

(四)坚持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确定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控措施。

(五)坚持分级分标分片管理。

按照国家慢性病管理规范,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将慢性病人群分为高危组、中危组、低危组三个等级,对应红标、黄标、绿标进行分标管理。

并由县级医院专科专家团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和乡村医分工协作,实施分级、分标、团队网格化分片管理,实现三级精准共管。

三、运行方式

(一)建立分级组织管理。

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设立慢性病管理中心,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立慢性病综合门诊部和家庭医生综合门诊部,将村卫生站纳入辖区乡镇卫生院管理,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治网络。

(二)建立完善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模式。

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在总医院统一规划和组织下,以乡镇为单位,以县域医共体内县级综合医院心血管专科和内分泌专科医生为主要技术支撑,担任团队长;以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服务团队为依托,乡村医生兼任健康指导员为延伸组成团队成员,建立县域医共体慢性病管理团队,形成健康服务网格化体系,对辖区所纳入管理的患者,按病种及管理等级分标、分片进行强化管理。

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连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实现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把“互联网+医疗健康”作为突破传统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展瓶颈来抓。

通过完善医疗卫生健康共同体内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医务协同,有效支撑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同时提升基层医务人员诊疗水平。

(四)强化“人才”下沉。

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总医院通过“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下沉,选派县级医院对口专业的科室主任或业务骨干,直接参与成员单位的行政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开展,以及长期驻点或定期坐(巡)诊,加强与基层分院的紧密对口帮扶,坚持基层培训,打通基层卫生发展的人才和技术瓶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重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促进不同层级医院功能归位。

四、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范围内35岁及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

(二)服务内容。

1.开展慢性病筛查和健康管理。

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医生,通过对辖区的居民健康体检和重点人群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在其到院、村卫生站首诊、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为其测量血压,并指导其进行血糖监测,发现确诊患者,临床评估,同时实施分级咨询和治疗管理。

高血压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和1次餐后2小时血糖。

每年对各类慢性病病人最少二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

红标患者由县级医院重点管理与治疗,黄标患者由乡镇卫生院管理与治疗,绿标患者由村卫生站协同随访管理。

同时为了保证上下级的联动分级管理,针对性的对高危类别的慢性病患者提供更专业化更适合的管理治疗,实现资源整合,对慢病患者按病种转诊,通过变更色标为红色上转到县级医院管理治疗,好转变更色标为黄色下转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继续跟踪追访。

各个色标区分如下:

绿标:

依从性好,血压(血糖)达标,无特殊不适;

黄标:

依从性好,血压(血糖)超范围,但还未达到急危值可有轻度不适,无新发靶器官损害;

红标:

依从性差,血压/血糖达危值,有中、重度不适,有新发靶器官损害,伴有并发症。

2.建立慢性病的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由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首诊医生负责。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如有新的规范从其规范,下同)的要求,建立慢性病病例档案(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表、健康体检表、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等)。

3.随访管理。

对慢性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

对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者,两周内再随访。

重点根据患者血压、血糖结果和临床症状做好判断,是否存在危险与并发症和无危及生命情况,做好量化后分级、分类评估,规范治疗及健康教育,由其辖区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具体实施。

(1)应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的要求确定随访时间和随访次数。

(2)随访内容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附件1、2慢性病管理服务规范执行。

(3)高血压、糖尿病筛查流程,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执行(详见附件1、2)。

4.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

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加强协作,执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详见附件3)和县外转诊办法,通过慢性病防控三级网络实行慢性病双向转诊。

所辖居民应在基层成员单位接受首诊服务。

基层成员单位规范提供诊疗服务,确认需转诊的患者,管理医生申请分级管理上转县级成员单位;县级成员单位专科医生,可将转归良好且仍需门诊或住院患者,转至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同时负责做好长期处方管理。

县外转诊工作由县级成员单位按规定实施,基层不得直接外转。

自行外出就医人员按照参保地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办理。

(三)培训。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防治管理,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乡、村两级相关医务人员培训。

2.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或网络授课等方式。

3.培训教材。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2018年版)等或新的相应教材(下同)。

4.培训内容。

慢性病健康管理规范,包括管理内容、管理流程、管理标准、考核指标与方法等。

5.培训对象。

各级项目负责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所有从事慢病诊疗与管理的医务人员。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总医院负责全县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管理。

1.设立慢性病管理中心,由牵头医院心血管专科、内分泌专科专家、专科护士和网络信息员组成。

负责县域内慢性病统筹管理工作。

2.按要求参加省、市、县各项培训。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人员培训计划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3.负责日常技术指导,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参与上级组织的联合督导检查。

4.按照上级制定的项目工作方案要求,按时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进展资料。

5.定期分析本辖区数据资料,提供有关部门参考利用,并反馈各项目单位。

6.负责本辖区数据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7.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8.建立慢性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县域医共体内各县级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负责统筹管理内部慢性病预防诊治工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设立慢性病综合门诊部,内设高血压诊室、糖尿病诊室、中医诊室、慢性病宣教室等。

由相关专科专家、护士及网络信息员组成。

2.按要求参加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

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的要求开展诊疗与管理服务,按要求对慢性病开展随访和健康体检。

4.建立慢性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6.按时向总医院慢性病管理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会同镇、村两级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规范诊疗工作。

8.慢性病随访管理水平逐步达到防治指南所制定的分级管理标准。

(三)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治疗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辖区村卫生站慢性病防治管理的督导,制定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设立家庭医生综合门诊部,内设有全科医生诊室、中医诊室和慢病宣教室等。

由全科医生、公卫助理及护士组成。

2.按要求参加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

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指南(2018)》的要求开展诊疗与管理服务,按要求对慢性病开展随访和健康体检。

4.建立慢性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6.按时向总医院慢性病管理中心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慢性病随访管理水平逐步达到防治指南所制定的分级管理标准。

(四)村卫生站负责协同乡镇卫生院,做实慢性病病人的定期随访,对居民进行健康指导。

按要求参加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的培训。

建立慢性病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数据进行持续的更新与维护,并给予持续关注。

六、质量控制

(一)工作目标。

掌握县域医共体内各级成员单位慢性病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辖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问题,提高项目工作质量。

(二)健全质控体系。

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涵盖质控目的、内容、方法、数量与频度、人员设置等;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质控管理人员,通过质量控制记录表的方式,由质控管理人员填写改进意见和检查结果,反馈医院进行改进,形成一个从目标设定到执行管理,再到结果生成,最后反馈提升的闭环质控体系,将质控变成可量化的管理。

(三)质控覆盖率与频次。

由总医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对县域医共体各级成员单位实行全覆盖质控,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村卫生站质控,每季度一次。

(四)质控内容和方法。

1.人员与制度。

通过听取介绍和查看相关资料,检查是否有经过培训的质控人员;检查质控制度是否健全、质控及问题反馈记录是否完整,并记录附表4。

2.数据统计质量。

通过查阅门诊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及上一年年度报表、本年度季度报表资料,核查辖区慢性病管理报表数据与辖区核实数据是否一致,数据统计方法是否合理,并记录附表4。

3.首诊测血压工作质量。

通过现场抽查方式,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抽查至少100条35岁及以上首诊病人门诊日志和/或电子病历,要求全科或不同内科至少3名门诊医生,检查测血压记录、血压值记录,并记录附表4。

4.工作量考核。

即考核面对面随访人数。

首先要求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按时填报工作量报表,然后借助县域医共体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导出相关责任人的工作量名细表,进行核对、确认工作量。

5.慢性病管理个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评价及控制率核查。

(1)高血压。

通过电话或面访核查,随机抽取至少20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随访记录表单,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与血压控制情况,要求覆盖所有管理级别和年龄段(高血压管理一级管理2名、二级管理5名、三级管理3名,年龄60岁及以上患者6名、60岁以下患者4名)并记录附表4、附表5。

(2)糖尿病。

通过电话或面访核查,随机抽取至少20份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随访记录表单,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与血压控制情况,要求覆盖所有管理级别和年龄段(糖尿病患者常规管理6名,强化管理4名,年龄60岁及以上患者6名、60岁以下患者4名),并记录附表4、附表6。

(五)质量控制相关指标。

1.质控首诊测血压率=质控的首诊测血压人次数/抽查35岁及以上首诊人次数×100

首诊测血压登记率≥95

2.质控高血压真实率=管理真实性高血压患者数/抽查高血压患者数×100

管理高血压真实率≥90

3.质控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数/抽查高血压患者数×100

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

4.质控高血压控制率=血压控制患者数/抽查高血压患者数×100

高血压控制率≥40

5.质控糖尿病真实率=管理真实性糖尿病患者数/抽查糖尿病患者数×100

管理糖尿病真实率≥90

6.质控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数/抽查糖

尿病患者数×100

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

7.质控糖尿病控制率=空腹糖尿病患者数/抽查糖尿病患者数×100

糖尿病控制率≥40

七、绩效考核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慢性病管理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国家及省级相关考核标准和方法对下级慢病管理相关责任单位的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及时反馈,调整管理与策略,并与绩效挂钩。

八、数据收集与资料报告

数据资料采用逐级上报的方式,逐级收集辖区内的慢性病治疗管理服务工作进度相关数据,村卫生站的相关数据,由乡镇卫生院填报汇总表,并于指定时间,上报总医院慢病管理中心。

附件:

1.高血压管理服务规范和流程

2.糖尿病管理服务规范和流程

3.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慢性病双向转诊流程图

4.慢性病管理质量控制表

5.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情况核查表

6.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情况核查表

 

附件1

高血压管理服务规范和流程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为其免费测量一次血压(非同日三次测量)。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均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

建议转诊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确诊并取得治疗方案,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如有以下六项指标中的任一项高危因素,建议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1)血压高值(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89mmHg)。

(2)超重或肥胖,和(或)腹型肥胖:

超重:

28kg/m2>BMI≥24kg/m2;肥胖:

BMI≥28kg/m2腰围:

男≥90cm(2.7尺),女≥85cm(2.6尺)为腹型肥胖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

(3)长期膳食高盐。

(4)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

(5)年龄≥55岁。

(二)随访评估。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

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一般高血压患者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65岁老年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至150/90mmHg以下,如果能耐受,可进一步降至140/90mmHg以下;一般糖尿病或慢性肾脏病患者的血压目标可以在140/90mmHg基础上再适当降低)、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

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具体内容参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三、双向转诊指征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指征。

1.初诊疑似合并高血压危象或靶器官的严重损害。

2.初诊年轻且血压水平达3级(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3.初诊疑为继发性高血压的患者。

4.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5.疑有白大衣高血压存在,需明确诊断者。

6.患者服降压药后出现不能解释或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或合并症。

7.其他难以处理需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的。

(二)县级医院下转指征。

1.高血压诊断明确(参照《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诊断标准)。

2.血压控制达标并稳定,监测血压值控制140/90mmHg,65岁及以上控制在150/90mmHg以下。

3.治疗方案已确定。

4.血压及伴随临床疾患已控制。

5.患者或家属要求转至下级医院。

四、服务流程

(一)高血压筛查流程图。

 

(二)高血压患者随访流程图。

 

五、服务要求

(一)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

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可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患者。

有条件的地区,对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后,可参考《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指南(2017)》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管理。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六、工作指标

(一)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二)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注:

最近一次随访血压指的是按照规范要求最近一次随访的血压,若失访则判断为未达标,血压控制是指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65岁及以上患者收缩压<150mmHg和舒张压同时达标。

附件2

糖尿病管理服务规范和流程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

二、服务内容

(一)筛查。

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mol/L;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意识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酮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钟);

2.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值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

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3.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4.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5.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6.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

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

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具体内容参照《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三、双向转诊指征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指征。

1.意识障碍、深大呼吸、呼出气有烂苹果味,考虑:

酮症酸中毒;

2.意识障碍、脱水、低血压,考虑糖:

尿病非酮症酸中毒高渗性综合征;

3.有意识障碍、饥饿感、四肢湿冷、心率增快、低血压,考虑:

低血糖症,经处理无效;

4.合并严重急慢性并发症,血糖控制差、血糖波动大,空腹大于13.9mmol/L及/或餐后血糖大于16.7mmol/L,使用2-3种口服药至最大剂量,血糖仍不能控制达标者,在降糖药调整过程中反复出现低血糖等;

5.初次出现的靶器官损害,如:

心血管病变引起的冠心病(心肌梗塞)、缺血性或出血性脑血管病,糖尿病性肾损害以及糖尿病足、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等并发症;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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