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中学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自查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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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市中学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自查对照表

古市中学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自查对照表

(一)对照标准学校的条件,我们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表

第一条

学校规模及班额人数

自评结果

达标

标准内容

初级中学宜设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42班,每班不超过50人。

规模不小于12个班。

自评说明

我校现有教学班级33个,每班不超过50人,符合标准。

第二条

校舍用房的组成

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自评结果

达标

标准内容

初级中学:

设置普通教室;科学(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实践教室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专业用房。

自评说明

我校现有普通教室36个,科学实验室6个,音乐教室1个美术教室1个,计算机教室2个,劳技、班花等专用教室和仪器室等专业用房;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舞蹈室等公共用房及专业用房。

2

办公用房

自评结果

达标

标准内容

中小学校应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自评说明

我校在教学楼、实验楼设有教学办公室、广播室,综合楼内设有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3

生活服务用房

自评结果

达标

标准内容

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集体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寄宿制学校还应设置学生宿舍、浴室等用房。

自评说明

我校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集体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学生宿舍二栋、浴室等用房。

第三条

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1.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Ⅲ类标准的85%

2.凡实际办学规模超过各类学校上限规模的,分别按照小学36班、初中42班、九年一贯制54班的Ⅲ类标准执行。

3.在规定规模范围内学校的有关指标按插入法折算

4.如有寄宿学生及自行车、汽车存放,应另增加相应面积。

5.单位:

M2/生

自评说明

我校占地面积25772.8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占地面积),生均用地17.9平方米。

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DB33/1018-2005)Ⅲ类标准的17.95平方米

第四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自评结果

达标

标准内容

1.执行《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浙教计〔2003〕105号)Ⅲ类标准,

2.凡实际办学规模超过各类学校上限规模的,分别按小学36班、初中36班、九年一贯制45班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Ⅲ类标准换算执行。

3.在规定规模范围内学校的有关指标按插入法折算

4.如有寄宿学生,应按照生均建筑面积不小于5m2的标准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面积。

5.单位:

M2\M2/生

自评说明

我校建筑面积10985.4平方米,其中宿舍建筑面积325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7.6平方米,宿舍生均建筑面积3.95平方米。

达到《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试行)》(浙教计〔2003〕105号)Ⅲ类标准。

第五条

学校选址及主要建设标准和要求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选址合理,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校园内无危房存在。

自评说明

我校选址合理,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校园内无危房存在。

第六条

学校总体建设规划要求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有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校园总体建设规划。

自评说明

学校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注意经济性、科学性和综合性,力求校园和周边环境达到和谐统一i,总体布局和单体造型流畅、合理,符合现代学校教学、探究的要求。

第七条

普通教室建筑层数标准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小学的一般不超过4层,初中及九年制学校的普通教室一般不超过5层。

自评结果

我校的普通教室不超过5层,符合标准。

第八条

学校建筑主要建设标准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建筑应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

耐火等级,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

自评说明

我校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师生食堂、女生宿舍均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男生宿舍楼、教工集体宿舍采用砖混结构。

耐火等级,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

第九条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主要建设要求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其中照明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

自评说明

我校由松阳县设计室规划设计,布局合理,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其中照明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

第十条

产权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办齐土地证、房屋证。

自评说明

学校土地证、房产证齐全。

第二部分师资队伍

第十一条

编制设置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

自评说明

我校教职工编制数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

第十二条

学历结构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全部具有教师资格,结构合理,并在学历上达到如下要求:

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

自评说明

学校专任教师必须全部具有教师资格,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5%以上。

第十三条

职称结构

自评结果

不达标

标准内容

学校专任教师中,小学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55%以上;初中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67%以上。

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初中高级职称教师中,具有非本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比例不低于10%。

公办学校中没有1年及以上的长期代课人员。

自评说明

我校专任教师中,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达到67%以上。

高级职称教师中,具有非本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比例达到86.35%。

有1年及以上的长期代课人员3人。

第十四条

教师专业培训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已建立稳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

5年一轮的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脱产和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学校每年参加并完成规定学时集中培训的教师人数达到教师总数20%以上。

自评说明

学校已建立稳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

5年一轮的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脱产和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健全。

学校每年参加并完成规定学时集中培训的教师人数达到教师总数83.5%以上。

第十五条

教育技能培训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全体教师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初级或中级)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自评说明

我校全体教师按照《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初级或中级)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六条

培训经费保障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对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每年安排不低于日常公用经费10%的培训经费和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2.1%的专项经费足额用于教师培训。

自评说明

我校根据预算对教师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每年安排不低于日常公用经费10%的培训经费和不低于教职工工资总额2.1%的专项经费足额用于教师培训。

第三部分教育技术装备

第十七条

图书配备

自评结果

未达标

标准内容

项目

完全小学

初中

九年制学校

生均图书册数

20及以上

30及以上

30及以上

生均年更新图书册数

1及以上

2及以上

2及以上

报刊种类

5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及以上

工具书、参考书种类

100及以上

180及以上

180及以上

小学6个班、初中12个班、九年制学校9个班的小规模学校可放宽到标准的80%。

自评说明

我校现有图书21744册,生均15.2册,生均年更新图书0.81册,报刊103中,工具书、参考书195中,没有达到省定标准。

第十八条

教学仪器设备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根据课程设置要求配备必要教学仪器设备。

初中应配备科学和数学教学仪器,每套学生实验仪器按2人一组进行配备。

校应根据平行班数量(取各年级中最大值)配备学科仪器总量:

8个平行班及以下,每4班配备一套;8个平行班以上,每6班配备一套。

不足一套的按一套配备。

以上具体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执行。

各学科仪器配备的具体种类以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配备目录为准。

自评说明

我校配备科学和数学教学仪器,每套学生实验仪器按2人一组进行配备。

每个年级配备有2套实验仪器,符合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配备目录标准。

第十九条

多媒体配置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每班教室均应配置多媒体设备,包括计算机、大屏幕显示设备、多媒体控制设备和音响;每班教室均应配置100Mbps及以上网络接口。

自评说明

我校36个教室均配置多媒体设备,包活计算机、大屏幕显示设备、多媒体控制设备和音响,美版教师均配置有100Mbps及以上网络接口。

第二十条

计算机配备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有效生机比达到7:

1,师机比达到3:

1,所有教师办公室配备计算机。

自评说明

学校现有计算机214台,教师办公计算机110台。

专任教师人手一台,计算机总量已达标。

第二十一条

校园网络系统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建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并接入教育城域网,校园骨干网带宽1Gbps及以上,主要教学和办公场所均有无线或有线网络覆盖,网络端口带宽100Mbps及以上;校园网络系统应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基础构建各项必要功能,具备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通讯系统和校园安防系统等功能。

校园网络系统应有网络安全设施,其中有能够控制登录不宜上网的设施。

自评说明

我校应建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并接入教育城域网,校园骨干网带宽1Gbps及以上,主要教学和办公场所均有无线或有线网络覆盖,网络端口带宽100Mbps及以上;校园网络系统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基础构建各项必要功能,具备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通讯系统和校园安防系统等功能。

校园网络系统有网络安全设施,其中有能够控制登录不宜上网的设施。

第二十二条

信息管理与应用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具有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应用工具软件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含音像教材和校本特色资源),并按要求完善和及时更新基础教育数据库。

自评说明

我校应具有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应用工具软件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含音像教材和校本特色资源),并按要求完善和及时更新基础教育数据库。

第四部分校园环境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

配备设施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设有围墙、校门(包括门卫室)、校牌、旗杆、硬化路面、绿化等配套设施。

自评说明

我校设有围墙、校门(包括门卫室)、校牌、旗杆、硬化路面、绿化等配套设施。

第二十四条

集中绿地面积指标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有一定的集中绿地。

不种植对学生身体有害的植物。

生均集中绿地面积初级中学2.0平方米每生。

自评说明

学校现有绿地面积3254平方米,生均达到2.26平方米。

达到省定标准化标准

第二十五条

体育活动场地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有体育活动场地,中学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小学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排球场或相应面积的体育活动场地。

24班以下需有4道100m直跑道,24班(不含)以上需有≥200m环形跑道

自评说明

学校建有简易的六道次200米田径场地,四个篮球场,两个排球场,五副室外乒乓球台,一组体操运动器械。

第二十六条

医疗保健卫生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配备的卫生(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寄宿制学校或学生数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数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校内卫生机构以托管、购买服务等方式,与当地医疗机构合作,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自评说明

我校配备的卫生(保健)室建筑面积应21.9平方米,没有配备专业卫生人员。

第二十七条

食堂和超市卫生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校内食堂设施和超市(小卖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卫生防疫有关要求。

自评结果

学校食堂自主经营,按食品安全法及卫生防疫有关要求规范管理,现为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

小店按放心店要求经营。

第二十八条

饮用水卫生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自评说明

学校向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校园安全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配备应急照明灯、应急广播系统以及必要的消防、防雷安全设施设备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自评说明

学校配备有应急照明灯、应急广播系统以及消防、防雷安全设施设备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一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三十条

校园周边安全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在学校周边的交通干道上,应设立明显的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在临近学校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减速带和学生疏散区。

自评说明

在学校周边的交通干道上,设立了明显的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在临近学校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减速带。

第三十一条

安保设置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或组织,按照学校师生总人数的适当比例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专职保卫人员。

寄宿制学校和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要增加保卫人员的数量。

自评说明

学校设有保卫科,有科长一人,保安2人,24小事都有保安值班,夜里有六位教师和额为宿舍管理员管理2栋寝室。

第三十二条

门卫设置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聘用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担任门卫工作。

自评说明

我校有健全门卫制度,聘用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门卫工作。

第三十三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应按照浙江省《DB33/768-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学校部分)的标准要求,在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财务室、食堂膳食厅等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并建立档案。

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制度。

自评说明

学校应按照浙江省《DB33/768-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学校部分)的标准要求,在学校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学生宿舍(公寓)楼出入口及公共走廊、财务室、食堂膳食厅等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与当地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平台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第三十四条

物防建设

自评结果

标准内容

学校门卫值班室已经配备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自评说明

学校应加强物防建设,配备简易实用的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并妥善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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