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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师

【关键字】教师

第九章教师

学习目标:

1.了解有关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教师职业的地位与作用以及教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方面的基本知识。

2.理解教师的职业角色、职业形象以及班级组织的结构与功能,以便能正确行使教师的权利、履行教师的义务,很出色地承担或配合班主任工作。

3.掌握有关教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教师发展途径的知识;掌握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和常规管理方法。

4.应用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知识,学会评析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发展状况;应用班级组织结构及其功能知识,学会分析班主任的组织管理效能。

本章内容结构图:

引言:

教师是教育过程必要的构成要素之一,本章分三节阐述有关教师的知识。

第一节概述教师职业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教师职业的基本特点以及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介绍教师角色与专业方面的知识。

第三节围绕班主任,具体介绍班主任的工作任务、班级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班级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第一节教师概述

一、教师的概念

教师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教师的含义是指人的楷模,所谓能者为师,在人师的意义被广泛运用于各行业。

如演艺界尊称有名望的人为“X老师”,这个语境下教师即尊称。

狭义的教师概念,外延限定在学校专门从事教学的人员,指在学校中以对学生的身心施加特别影响为其主要职责的人。

狭义的“教师”概念有三层涵义:

第一层,指称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社会角色。

“教师”概念在社会角色的意义上与“学生”概念构成一对范畴。

第二层,意指教师角色的行为规范。

第三层,指职业行为模式的系统。

比如上课的环节,备课的方式,教学评价的方法,班级学生管理的程序等等特殊的行为模式。

“教师”概念的涵义,必须根据具体语境加以判断和区分。

二、教师职业的产生与发展

(一)教师职业的产生

教师职业是在学校专门从事教学的职业。

教师职业的产生有两个条件。

首先,社会必须有剩余产品。

有了剩余产品一些人就可以脱离体力休息,来到学校专门学习文字和文字记载的文化。

教师是脑力休息为主的职业。

其次,学校的产生是教师职业产生的必要条件。

教育史揭示:

文字是学校产生的前提。

我们知道,最早的文字一般是图形文字,后来又出现了象形文字、表义文字、表音文字。

文字既是处理日常事务的工具,又是学习其他知识的工具。

古代的文字,书写和辩识都非常困难,必须经过专门的学习才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

在印刷术、造纸术等技术没有发明之前,文化知识的传承主要靠人工抄写,抄写在草纸或泥板、竹简上,以备学习和保存。

因此,需要专门的机构——学校和专门的人员——教师,这样就产生了教师职业。

教师职业是传授文字记载的知识的工作,即根据文献资料专门从事教学的工作。

最早的学校出现在东方文明古国,有宫廷学校、祭司学校、文士学校、古儒学校。

文士、古儒都是古代指称知识人的概念,文士、古儒创办的学校称文士学校和古儒学校。

通常文士和古儒在自己家里对学生进行读、写、算知识教学。

在古代能够来到学校受教育的是少数贵族子弟。

在我国,孔子就是古代创办私学从事教师职业的典型案例。

学校是私学,学生自由入学。

学校没有固定的修业年限和入学年龄的限制。

一个教师面对不同年龄和层次的学生开展教学,即个别教学方式。

教师一个人承担读、写、算知识及道德教育的全部内容。

学生课业重复,教师工作也很繁重。

学校体罚严酷且盛行。

(二)教师职业的发展

教师职业伴随发达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和民主化的发展,获得了全新的发展。

随着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的不断延长,教师职业的规模和专业教育层次不断扩大和提升。

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先发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满足义务教育师资数量的需求,创办了专门培养教师的师范学校,专门的教师职业教育即师范教育应运而生。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从事教师职业,发达国家实施了免费的师范教育。

接受免费师范教育的师范生必须服从分配并履行从事规定年限的教师职业的义务。

师范学校是专门的教师培养机构,因此,凡持有师范学校毕业证者就等于有了教师职业资格。

要从事教师职业,必须接受师范教育。

这样形成了师范教育体制下的教师职业准入制。

师范教育体制下的教师职业资格资质和专业标准依据师范教育层次划分。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阶段,在发达国家,教师不但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而且还获得了国家公职的社会地位。

随着义务教育年限的延长,教师职业不但规模扩大而且学历层次也随之提高。

师范教育经历了从中等教育层次向师范专科及师范学院(本科)逐渐提升的发展历程。

美国奥尔巴尼市于1893年率先把师范学校升格为州立师范学院,揭开了这次历史性转变的序幕。

随着高等师范学院数量增加,中等师范学校数量下降,教师的从业资格也升格为大学毕业。

到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师范学校”完全消失,“师范教育”成了历史名词,代之以“教师教育”。

从教师培养观念上的变化看,“师范教育”和“教师教育”概念的蕴含不同:

前者只是指称教师职业人养成阶段,作为教师培养,仅限于职前阶段,实施的是一次性和终结性的教育;而后者所指称涵盖教师培养教育全程,即内含终身教育意义,表明教师培养观念上追求的是教师的终身学习,而且还蕴含着对教师教育的连续性的和持续性诉求。

从教师培养体制上的变化看,“师范教育”和“教师教育”要求两种不同的体制。

从时间维度上看,师范教育是阶段性的,教师教育是终身性的;从空间的维度上看,师范教育仅限于职前教育场所,教师教育的空间可以分成三大块:

职前教育场所、入职教育场所、职后继续教育场所。

如果将两个维度的差别概括为一点,其根本性的差别在于教师教育是职前、入职、职后三阶段具有连续性的教育。

因此,三阶段教育的连续性是教师教育体系与师范教育体系在构成上的区别。

师范教育是其中职前教育即一个阶段的教育。

而实际上,师范教育阶段的教育对象还只是准教师,并不是现实的教师,因此不能称“教师教育”。

在教师学历层次不断提升的过程之中,教师培养模式也发生了转型:

从封闭制转向开放制。

所谓封闭制教师培养模式是指在师范院校培养教师的模式;开放制则是指取消由专门培养教师的师范院校培养教师的限制,采取由综合大学培养教师的体制。

具体操作为在综合大学里,由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对本校学生中教师职业志愿者进行教师专业培训的教师培养模式。

实行开放制的目的,在于提高教师资质和学力,从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可以说,由于教师培养模式的转型,教师职业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72年,英国政府发表白皮书,提出今后教育学院不再单打一地培养教师,还要为谋求其它职业的学生开设有关课程。

一些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的教育学院要实行关停并转。

有些州已明令中小学教师一律由综合大学培养。

战后,日本在占领军美国的干预下,建立了开放的教师养成教育制度。

当然,实行开放型模式并不是师范学校就完全被取消了。

日本实际上就保留了很多所师范大学(改称教育大学)。

在我国,师范教育体制建立初始,就把西方国家封闭制的三级师范教育模式全盘移植了过来。

在我国传统的师范教育体制直到20世纪末期第一次遭遇强烈的震撼。

一方面是大众化高等教育,另一方面是基础教育教师数量上的饱和与质量要求的提高。

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向开放制转型的问题第一次非常现实地摆在了面前。

封闭的教师教育体制实际上由于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的成立已被打破,建立开放的教师教育体制也成了大趋势。

经历十几年的变革,我国的教师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基本取消了中等和专科师范学校,教师学历从老三级(中专、专科、本科)提升到新三级(本硕博)。

目前,在我国,师范学校基本取消,很多师范专科学校和师范学校或者被合并到综合大学,或者升格,或者转型,不再单一承担教师培养。

我国教师教育体制和教师培养模式的转型预示教师职业在21世纪将发生巨大变化。

三、教师职业的地位与作用

(一)教师职业的地位

人们都能认同:

教师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希望也能成为太阳底下最令人羡慕的职业。

在中国自古教师就安贫乐道,目前教师职业的经济收入也不算高。

但实际的生活由于收入稳定,可以得到基本保障,还是有很多人愿意从事教师职业。

当然,从经济地位角度看,教师职业还很难成为令人普遍羡慕的首选职业。

教师职业的地位,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后的教师职业地位可以依据知识从两方面加以分析。

一方面根据知识在社会中的价值,即与人生存间的直接的关联;另一方面是根据作为知识人的教师自身拥有的知识资本。

前者为社会制约因素,为外部社会条件;后者为教师角色素质因素,为自身内部条件。

内外条件缺一不可。

从外部社会条件看,信息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经济社会即“知识价值社会”。

据此我们可以预测:

提高教师社会地位的外部社会条件已经越来越充分了。

在外部社会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重要的是教师自身内部必须满足知识经济社会所要求的知识资本条件。

也就是说,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自身必须是具有“知识”和“智慧”的人。

知识是教师的从业资本,资本不充分的人也就不能充分享受教师的待遇。

所谓“学高为师”,然而师范教育体制下,小学教师的学历资格标准为中专,教师培养年限和培养模式使教师并不能达到“学高”。

教师的职业形象、声望不但丧失了“有识之士”的传统形象和威望,而且工作待遇也不高。

因此,要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首先要提高教师自身的学历层次,从自身内部条件的改善着手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

未来社会,教师职业的获得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知识是从业的资本,教育智慧是获得教师角色和扮演好这个角色的条件。

教师的创造性是教师职业地位获得极大提高的必要条件。

为此,必须提高教师的资格标准和素质要求,教师个体必须提高自身的从业资本和能力。

(二)教师职业的作用

教师职业的作用,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认识。

1.传播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人类自从有了学校,就有了教师职业,由于教师的工作,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得以代代传承。

对此,我国古人韩愈描述为:

“传道”“授业”“解惑”。

教师职业的所有其他社会作用都是基于传承文化知识的次级再生功能。

科学家发明新知,新发明的知识通过教师在学校向新生一代传授得以积累成为人类发明新知识的基础。

由于教师的休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人类的知识大夏也越来越宏伟。

科学家首先是通过教师传承的知识站到了巨人的肩膀上才得以上天揽月。

因此,平凡的教师职业,以其平凡的休息,举起的是不平凡的人。

教师职业的作用,必须从全人类的意义上加以认定:

教师职业起到的是人类文明传承和延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传播主流文化、意识和道德价值的作用

学校所传播的文化知识都是经过筛选的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的知识和道德价值观。

教师职业的工作对象虽然是学生,但教师直接接受的并不是学生家长的委托。

教师是社会公职人员,是受政府委托,履行的是政府赋权的职责。

因此,在现代社会,教师职业的作用是按照社会的要求,根据社会的需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

任何时代所传播的知识都必须是符合那个时代主流意识的知识、价值取向和道德意识。

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管理和训练学生的行为。

学生的思想品德在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之中受到教师最直接的影响。

3.对个体的潜能和智力培养的奠基作用

中小学阶段处于一个人发展的关键期,所奠定的发展基础,将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发展。

按照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每一个个体都有智能优势。

然而,每一个个体的智能优势是潜在的,需要精心开发和培养。

潜能和智能优势的开发和培养的关键是在中小学阶段。

这就决定教师作为人的潜能的发掘者对人的智力开发起着奠基作用。

四、教师职业的基本特征

教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与从事物质生产的职业和其他的进行精神生产休息的职业相对而言的。

教师职业的特征很多,有必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教师休息的复杂性

1.教师的休息对象是复杂的

教师的休息对象不是固定的、无生命的物体,而是有思想、有感情、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

教师休息的对象之所以是复杂的,就在于对象的千差万别。

在一个班级中,具有不同性别、不同的家庭出身、不同的社会背景的学生,他们的发展受他们各自的遗传素质、后天生活的影响,造成他们的性格、情感、需要和意志品质等也不完全相同。

同时,每个学生的个性又是发展变化的。

教师面对的是这些不断变化而又独特的精神世界,不可能用统一的方法要求所有学生,而是必须根据个体的差异,采取不同的方法,区别对待,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2.教师的休息任务是复杂的

教师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既要传授知识、培养技能,又要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既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形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又要陶冶健康的情感,锻炼坚强的意志和性格;既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又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照顾个别差异。

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和谐而独特的发展。

3.教师的休息过程是复杂的

教师的休息是以文化资料为中介的精神休息。

教师的休息过程是一个运用智力的过程,是一个综合使用、消化、传递、发现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复杂的脑力休息过程。

教师的休息与一般的精神休息不同。

一般的精神休息虽然也要运用智力,但它完全受休息者自己意志的控制。

而教师的休息不同,它不能完全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这是因为学生虽然是教育的对象,但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学生的意志。

教育过程虽然由教师来设计,但教师要了解学生的需要,反映他们的学习需求,激励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

教师休息对象的这种复杂性,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难度,从而使他们的工作过程具有复杂性。

4.教师的休息手段是复杂的

教师职业的复杂性是由休息过程决定的。

虽然是按照同龄接收入学和组成班级,但接受教育的基础存在很大差异。

要使每一个成长中的孩子都能获得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就不能依靠同样的方式,采用同一个方法。

一个教师,在教学中要做到充分挖掘每一个儿童的发展潜力,要调动每个孩子学习的积极性,工作过程的复杂性不可避免。

教师还必须协调学生、教师、家长之间的关系,避免不利影响。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有知识因素,而且有人格、品行等因素,具有影响的全面性;不是个别教师的影响,而是教师集体的影响,具有影响的全员性;不仅有学校的影响,而且有来自社会、家庭的影响,具有影响的全方位性。

教育要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必须保持教育影响的一致性,优化组合各种影响因素,使之发挥最佳的合力。

然而,要把这些复杂多样的教育影响有效地组织到教育过程中,使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协调一致,这是一种复杂的工作。

(二)教师休息的创造性

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决定了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1.教师劳动的创造性首先表现在因材施教上

虽然教师是在面对同一年龄的学生进行集体教学,但是,不同学生之间的生活背景、知识结构、兴趣爱好、能力发展、气质性格、思想观念、动机态度等都不会相同,而且这种不同还在不断地变化。

面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成功的教育不仅要面向集体,符合其年龄阶段特征的要求,更要照顾到他们的个别差异,根据他们的个别特点进行教育。

2.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表现在对教材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上

教育的对象是复杂多变的,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运用什么原则以及怎样运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工作的创造性。

同样的教材内容,怎样传授给不同的学生,需要教师对教材内容进行加工处理。

就像导演要对剧本进程再创造一样,教师对教材也需要进行再创造。

没有考虑学生的特点,简单地照本宣科,必然会使教学陷入失败。

同样的教学方法在一种情况下是适用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就可能不适用。

对于某个教师来说好的方法,对于另一个教师来说就未必好。

简单照搬或模仿别人的经验,是不能达到目的的。

因此,教师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创造性地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并根据变化了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情境创造新的方法。

3.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还表现在教育机智上

教育活动虽然有计划、有组织,但由于学生的内心世界是不断变化的。

所以,教育过程、教育情境是难以控制的,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这就需要教师具备教育机智。

教育机智是指对没有预料到的教育问题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对突发性教育事件能够作出反应并及时进行恰当处理。

教育机智不是简单的技能,它是教师灵活处理问题的一门高超艺术,是教师对教育理论的创造性运用,体现着教师高度的创造性。

4.教师劳动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备教育智慧

教师的教育智慧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表现是:

具有敏锐的感受性以及准确判断教育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具有把握教育时机、转化教育矛盾和冲突的机智;具有根据对象实际和面临的情境及时作出决策和选择、调节教育行为的魄力;具有使学生积极投入学习生活、热爱学习和创造,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对话的魅力。

教师的教育智慧使他的工作充分展示出创造性,形成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

正是工作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教师职业的创造性特征。

(三)教师劳动的示范性

1.教师劳动工具的主体性决定了教师的劳动具有示范性

教师的劳动和其他劳动在劳动工具上有所不同。

一般的劳动都是借助于特定的工具,工具和劳动者是分离的。

教师的劳动虽然也借助于一些与自身分离的工具,如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但教师劳动的另一种重要的工具是自己的思想、学识、能力、人格、言行等。

这些作为教育手段和影响的工具本身是与教师一体的,即具有主体性特征。

即便是教材、教法这些与自身分离的工具,经过教师的加工、选择也已经打上了教师主体的“烙印”,属于教师个体的知识、人格。

因此,所运用劳动工具本身即自身展现,因此具有示范作用。

2.学生的向师性和模仿性决定了教师的劳动具有示范性

在学生的眼里,教师通常是智慧的化身、人格完善者。

学生对教师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和依赖。

特别是小学生,教师的一言一行在他们的心目中具有绝对的权威,甚至认为教师说的都是对的,对教师的信任远在父母和朋友之上。

他们经常用教师的言行作为依据衡量其他人的言行。

所以,在很多场合,教师本身的学识、人格或教师所倡导的思想、行为、品质、榜样等都会成为学生学习模仿的对象,而且教师对学生人格的影响是深远的。

教师劳动的示范性体现在教育活动的方方面面。

教师的人格、学识、行为方式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

教师无论教学生做人还是求学,都首先要依靠示范。

教师劳动,身教胜过言传。

教师以其知识示范,鼓起学生勇于追求真理的信念;以其磊落坦诚的做人示范,引领学生以真诚做人做事的为做人原则。

第四,教师劳动的长期性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所揭示即教师职业的长期性特征。

从事教师职业的人,不能像制造行业的人那样可以很快地看到制造出来的成品,只能期待自己教过的学生将来像所期待的那样做人和生活。

更何况人总是在变,变成什么样的人,也不完全取决于教育影响力。

教育在人的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并不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教师从事培养人的工作,也只能是尽其所能开发其发展潜能,努力提升其人格。

在走出校门之后,学生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究竟能够在社会上作什么事是无法预言的。

还要看在其后的家庭、职场中的生活工作状况。

教师培养人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具有长期性。

教师只能看到自己工作期间学生的阶段性发展状况。

(五)教师劳动的多重收获

教职生涯对教师职业人来说,具有多重收获。

1.最大的收获是可以教学相长

教师的生活,最大量的活动是教学及与教学相关的脑力劳动。

在这个过程中,不但可以教会学生新知,而且还可以使自己获得新知。

学生既是教的对象,也是学的对象。

教师只要虚心,就可以从学生那里学到很多,不仅仅是知识。

2.教师可以收获师生之爱

教师——被学生认为是好老师的教师,他的生活是快乐的。

他每天生活在学生对他敬爱的氛围里。

教师,是能拥有人间更多和最纯洁的爱的人。

教师的快乐与幸福,在于看到学生在长大、在发展、在进步。

每天与在成长中的孩子一起生活的教师的快乐是别的职业的人所无法体验和拥有的。

3.教师可以收获个人人生价值实现带来的成就感

许多人从事教师职业是因为他们想做出贡献——他们想做出成绩!

而这种成就感,是只有他本人能感知和享受得到的。

教师的生活中,有他自己的神圣领地。

他的生活意义,体现在孩子的生活发生的积极的变化之中。

想一想:

你如何理解教师职业特点?

五、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作为社会成员,除了享有一般公民的权利外,作为专门的教育工作者,还拥有特殊的社会权利。

这里所谓教师的权利,是指属于法律对其所限定教师在履行国家教育教学职责时享有的权利,是得到法律的许可和保障的,具有不可侵犯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了教师的权利。

在此将所规定六款之第一款和第三款称为教育权,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六款称为发展权,第四款称为报酬权;第五款称之为参与权。

第一,教育权。

教师被赋权: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在现实生活中,不被安排教学工作,致使教学权被剥夺的情况是极少发生的。

难的是开展具有个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因此,需要学会维护的是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权利。

特别是要学会运用和维护指导和评价学生的权利。

第二,发展权。

所谓发展权包括: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作为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应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只有不断改革创新,积极进行改革实验的教学,教师的职业生活才会具有活力和充满热情。

而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更有助于促进探索性教学。

教师的教学一旦处于因循守旧的状态,则意味着距离职业倦怠不远了。

每一个教师都有进行教学科学研究和成果交流方面的权利。

根据个人的学术兴趣和发展需要,探索具有个性特点的教学,属于教师的权利。

具有个性特色的教学改革和实验,需要超常规教学,是对自己更是对其他同事的常规教学的挑战。

超越自己和现实的改革,可能被作为另类而不被接受。

但这属于教师的发展权,维护发展权利需要能力,更需要勇气。

进修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教师不但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课程,而且有权选择进修学位课程。

教师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并学会维护进修发展权。

学校则有义务给予合理的时间安排,保障参加进修的权益。

第三,报酬权。

所谓报酬权是指: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教师作为公职人员,享受国家津贴,而且寒暑假期也是带薪的。

如果教师把工作和休假时间用于经济创收活动,从而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则属于不正当收益。

若把学生带到课外去教,则属于滥用职权,属于违法行为。

第四,参与权。

所谓参与权是指: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每一个教师在自己的任职单位,有权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每一个教师参与学校各种工作,必须讲究方式方法,符合民主程序。

不能个人至上或者随心所欲。

(二)教师的义务

所谓教师的义务,是指法律对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一些行为的约束或应尽的职责。

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

教师不只是享受权利,同时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教师法》第8条(共6款),对教师义务作了具体规定。

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法律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是教师的义务,这是“为人师表”的前提和具体表现。

“为人师表”应表现在日常生活中。

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自己必须做得到。

比如,教师日常要求学生遵守纪律,在日常职业活动中教师就应该具有纪律意识。

必然在继续教育课程学习中,应该做到遵守课堂学习纪律,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旷课。

再比如,教师要求学生要好好学习,自己就必须是爱学习和认真学习的人。

义务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把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作为义务履行。

年级制和班级授课制,要求每一个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教学的质、量和进度若与计划不符合,就会影响学生按期毕业和升学。

而且,教得多了,可能增加课业负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教得少了,会带来教育公平问题。

教师不能自行决定教学内容和进度。

每个教师必须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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