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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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规程.docx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规程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2010-4-8  来源:

ChinaSkills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规程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项目名称

   电子设计——嵌入式产品开发

   二、竞赛目的

   促进校企合作,引导企业参与赛项设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援保障,推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引导高职教育在嵌入式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的相应专业领域的教学改革与专业调整。

检验高职学生在嵌入式技术应用方面的职业能力以及质量、效率、成本和安全意识。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可配2名指导教师。

   2.比赛分两天、两个阶段进行,共19小时(含用餐和休息时间)。

第一阶段的竞赛时间为第一天的8:

00~21:

00,提交技术文件和作品的截止时间为第一天的21:

30;第二阶段的竞赛时间为第二天的8:

00~14:

00;获得答辩资格的参赛队15:

30开始面试答辩。

   3.比赛期间,允许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则,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参赛选手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指导,接受指导的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赛场开放,允许观众按照规定,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4.赛后点评

   比赛全部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比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二)竞赛内容

参赛队在规定时间组装调试一台“探月车”,并在嵌入式开发环境下编制个性化的控制软件。

“探月车”制作完成后在大赛提供的模拟环境中执行寻迹、定位、图像识别与成像、无线通讯等任务。

在完成产品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参赛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扩展发挥。

   1.电路调试与装配

利用大赛提供的模块电路PCB板和套件,按照大赛所提供的工艺文件焊接、装配与调试模块电路。

   2.嵌入式系统调试与装配

利用现场焊接、调试的电路模块与各参赛队已经准备好的嵌入式核心板、控制主板、探月车车体等,组装调试一台探月车,在嵌入式开发环境下编制、安装(或固件升级)个性化的控制软件,并进行整机调测。

制作完成后的“探月车”,在大赛提供的模拟“月球环境”中行进,并对模拟“月球环境”中的地形标志物等进行探测,同时通过无线通讯发回探测数据和地形标志物图像。

   3.技术文件编写与整理(以现场赛题要求为准,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文档)

   

(1)文字性文件:

技术说明、使用说明、安装说明。

  

(2)表格性设计文件主要有:

明细表、程序流程图、程序说明、接线表。

  (3)电子工程图主要有:

电路图、方框图、印制板图、装配图、接线图、逻辑图、流程图。

   4.任务比赛

  

(1)任务比赛时,只能有2名参赛选手入场,其中一名进行操作。

  

(2)“探月车”车体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超过起始边线,在收到裁判发出的起始命令后开始比赛,如不能自动开始,允许选手在10秒后手动起动探月车进行比赛。

探月车一旦从起始区出发,未经裁判允许,参赛队员不得用手接触探,否则酌情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

  (3)任务比赛共进行两轮,每场为5分钟,两轮之间间隔20分钟,取最好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4)第一轮比赛后,参赛选手可自愿选择任一方式进行外援求救。

外援求救方式为电话求救、远程视频求救、网络求救(不得传输程序)等,救助队伍可由各个参赛队自行组织。

根据求助结果,参赛选手可以在赛项组委会提供的计算机上对控制程序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次比赛。

   5.口头答辩

根据竞赛综合成绩,确定参加答辩的参赛队。

要求参赛队成员选出1名代表,对竞赛项目的设计思路、制作与调试过程、测试结果、装配工艺等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委会的提问(有资格参加答辩的参赛队要制作答辩PPT文件)。

  (三)项目指标体系

评分项目

评分细目

分值

安全操作与制作工艺

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30%

赛事中是否出现安全问题

符合行业规范

开发环境搭建

设计文件

电子装接工艺

功能与测试

控制、图像、传输各方面的分项功能

60%

系统整体功能是否协调

完成任务的精度与时间

系统设计文档

创新与特色

整体功能创新与特色

10%

总计

100%

   

(一)评分方法

   1.系统安装与调试的满分为100分,分别从安装工艺特性、系统功能特性、行业规范三个方面评分。

   2.按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队的名次。

竞赛成绩相同,系统功能特性得分高的名次在前;若竞赛成绩、系统功能特性得分相同,则按照系统工艺得分和提交文件的规范程度判定名次,若出现名次难以从各项得分判定的情况,由裁判组进行答辩后根据答辩成绩判定名次。

   3.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参赛队评奖资格。

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参赛队综合奖评奖资格。

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参赛队奖项评比资格。

   

(二)奖项设定

统一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统一设置,只设团体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每位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均可获得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

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技术规范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要求

   

(一)职业道德

   1.公平竞赛,杜绝舞弊,遵守赛场纪律;

   2.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

   3.冷静、高效,分工合作,一丝不苟;

   4.着装规范整洁,爱护设备,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

   

(二)相关知识与技能

   1.焊接、装配、调试技能;

   2.传感器(红外线、光敏、湿敏、磁敏、声音、碰撞、火焰、超声波等)技术应用。

   3.模拟电路、数字电路技术及应用;

   4.嵌入式技术及应用;

   5.通信技术

   6.图像识别技术的应用;

   7.企业标准化管理

   二、赛场环境

   在3000㎡的面积上,按照大U字形结构布置6组,每组10个比赛区间,共计60个比赛区间。

在U字形结构的中央布置三组比赛赛道和一组备用赛道以及其他的比赛设施。

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配置设备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的包括工作台、组建局域网的微机和软件平台、电子仪器仪表等的竞赛条件。

   1.参赛队工作区

   每个参赛队工作区间面积大约9m2(3m×3m),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

工作区间内部配置1张有电源5孔插座2个的实训工作台作为焊接调试操作台,上面摆放电子仪器仪表和电子制作工具等;每个工作间另有两张电脑台用来摆放组建局域网的微机;配备3把工作椅(凳);包装箱1个(封存参赛探月车),参赛队标牌、队旗。

   2.任务比赛场地

  

(1)任务比赛的场地大小为长3000mm,宽3000mm,底色为灰色无光的月球背景图,场地四周有400mm高的灰色无光围栏;任务比赛场地总高750mm。

探月车出发区为直径300mm的圆形区域。

  

(2)任务比赛场地上设置有若干个不同形状和颜色的地形标志物(探测点),形状有球形、柱形和锥形,颜色有红色、绿色、蓝色。

每个探测点的温度、湿度或其它物理特性可以调节。

每次比赛时地形标志物和寻迹地图可在比赛场地上随机布置。

   (3)任务比赛场地示意图

三、竞赛技术平台

   

(1)竞赛软件平台

   大赛提供计算机及Linux、WindowsXP环境,组建局域网,安装文字表格处理软件Office2003。

   

(2)仪器配置具体要求说明

一般要求仪器设备为近两年内的产品,并不指定品牌与型号,除赛题规定的专用设备外,其他为功能正常的通用设备即可。

可组建局域网、含串并口的计算机2台/组,不允许上外网。

稳压电源(1台/组:

0~30V/0~3A,两路输出);

示波器(1台/组:

双踪,20MHz示波器);

   (3)嵌入式调测工具软件一套。

   (4)模块电路PCB板及套件一套。

   (5)常用电子制作工具配置要求(以下工具由参赛队自备,并经竞赛赛项组委会审查认定):

嵌入式月球车核心板、控制主板、寻迹板及探月车体、螺丝刀、剥线钳、偏口钳、剪刀、电烙铁、锡丝、吸锡线、真空吸笔、不锈钢镊子、热风台、带灯放大镜、万用表等工具。

   四、探月车的设计与器材要求

   1.每个参赛队仅限在一台自主探月车上完成任务,探月车机身上除粘贴本队的参赛编号外不得有其它任何标明身份的标记。

   2.探月车的车体、核心板、控制主板等由参赛队在比赛前自制或自行购买。

其中核心板CPU要求采用三星S3C2440或英特尔嵌入式芯片,操作系统采用Linux(具体版本随样题公布)。

探月车整车尺寸(长×宽×高)不得大于220mm×280mm×200mm。

探月车的驱动电机采用Namiki22CL-3501PG80:

1直流减速电机或输出转速不高于150转/分的其它直流减速电机,并在大赛前向组委会提供其型号及技术指标,探月车的车轮外径不得大于65mm,直流减速电机与车轮之间不得加装提速机构。

   3.探月车的电源为自备锂电池供电,不得使用电源线与场地外有任何连接,且锂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大于11.1V,充电完成后电压不大于12.6V;探月车不得通过任何遥控设施(如激光、红外、无线电等)进行控制。

   4.探月车上的寻迹探测光电管只能安装在探月车整车尺寸以内,垂直向下探测轨迹线。

   5.各参赛队自备常用工具、电源接线板、转换插头等。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嵌入式产品开发”项目竞赛须知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不能使用自带软件及自编资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资料、工具、用具、食品等进入赛场;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技能大赛统一使用相同版本的CAD/CAM软件及文字、表格处理等软件。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可配主、副指导教师各一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2.竞赛过程中,根据参赛选手要求,允许1名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制进入现场指导,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指导时间计入竞赛总用时。

   3.在为期两天的赛程里,在第一阶段,各参赛队的一名指导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分两次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第一次是在第一天竞赛开始后的前半小时(8:

00~8:

30),指导教师参与赛题的分析、进行技术要点的提示;第二次是在第一天晚餐时间后半小时(18:

00~18:

30),指导教师对本队竞赛的进展进行检查与督促,给出改进与补救措施的建议。

第二阶段,指导教师可以进行远程指导(即外援救助)。

   4.指导教师指导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操作任何与比赛有关的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或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

准时进场、准时离场,不得无故拖延。

   5.参赛队员有权选择或放弃教师指导。

   三、竞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入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要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大赛提供专用草稿纸,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赛项组委会提供)。

   4.大赛提供计算机,参赛队可携带移动硬盘一个,存储相关的开发软件和技术资料。

不许携带通讯工具。

   5.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14:

00~16:

00)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入场后,赛场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共同确认操作条件及设备状况,参赛队员必须检查确认大赛赛项组委会提供的仪器设备。

参赛队自带的仪器工具经赛场工作人员检查后留存在比赛区间。

参赛队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的初始设置。

   6.竞赛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

收到开赛信号后启动操作,严禁作弊行为。

   7.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比赛的(例如因所设计的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场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比赛。

   8.在两天的比赛期间,选手每天比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

选手休息、饮食或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9.凡在竞赛时间内提前离场的选手,当天不得返回赛场。

第一天提前离开的选手允许第二天进入赛场继续参赛。

   10.在焊接、组装调试“探月车”期间,参赛选手限于自己工作区内活动,违者取消参赛队比赛资格。

   11.进行场地任务比赛时,各参赛队需要根据大赛发布的比赛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场内,从本队的工作区取出封存的“探月车”,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12.参赛队携带“探月车”到达比赛场地后,必须在裁判长明示允许比赛后,才能将开启电源的“探月车”放入赛道起始区。

“探月车”在接收到无线指令后开始比赛,若不能正常起动可以在10秒后手动启动比赛。

   13.在进行场地任务比赛时,未经裁判员允许,参赛选手不得接触出发后的探月车,违者取消其比赛资格。

   14.竞赛作品所用的元器件及套件统一由赛项组委会及主办方提供,不得使用任何自带的元器件,如有违反,以舞弊论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15.参赛选手要注意及时存盘,由于操作不当引起死机引起文件丢失的,由选手自行负责。

工作人员(含裁判员)未经裁判长同意,不得私自操作参赛队电脑,避免因误操作使文件丢失引起纠纷。

如电脑确有问题,经裁判长同意,可以由现场工作人员更换备用电脑。

   16.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有关的物品。

   17.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的原则,对于出现的有关不符合“5S”原则现象,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18.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19.参赛队欲提前结束比赛,应由队长举手示意,由现场裁判员记录比赛终止时间,比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

   20.根据竞赛完成时的成绩排序决定参赛队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有资格参加答辩的参赛队要制作答辩PPT文件,答辩PPT文件一般不超过10页(演示、讲解限时5分钟),内容是对本队制作完成的产品进行技术介绍,主要讲解设计或工艺特色及创新。

15:

30开始口头答辩,每队答辩的时间约为10分钟。

   21.各队完成的全部文件存放在“2010×××(3位数字,竞赛队工位号)”文件夹中,提交的电子文件采用统一名称(尾号×××),不得以其它名称命名电子文件。

因保密要求,在全部文件中不得出现单位名称、设计者姓名;电子文件名称如不符合命名规则,体现单位信息与其他编号信息的,该队竞赛成绩将被取消。

   22.各参赛队按照竞赛规程和赛题要求提交竞赛成果,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记号。

   23.竞赛操作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在比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离开赛场前,参赛队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初始状态,并经裁判员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1.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

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或总裁判长,总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2.裁判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有组队参加竞赛的院校,其教师不得参加裁判工作。

   3.参赛队进入赛场,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经审查后如发现不允许带入赛场的物品,交由参赛队随行人员保管,赛场不提供保管服务。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竞赛:

   1.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情况,裁判组应提出警告。

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竞赛过程中,因选手技能不熟练或疏忽大意造成计算机、设备等严重损坏,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暂停,保留竞赛资格,待问题处理后,经裁判长批准方可继续比赛,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所用时间计入比赛用时。

   3.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暂停其竞赛,由裁判长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有效竞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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