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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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住宿管理规定.doc

一目的

为给员工营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维护宿舍良好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及安排员工入住和迁出;维持宿舍秩序,处理宿舍违规或突发事件;宿舍水电、卫生、纪律等管理。

2、入住公司宿舍全体员工负责遵守、执行本制度所列各项规定。

三宿舍入住范围

所有公司在册员工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按行政人事部分配房号房位入住。

四宿舍配置标准

副总经理:

一人一间,房间配置:

壁挂式空调一台、电视机一台(如系套房则每套房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

部门经理、副经理、高级工程师:

二人一间,房间配置:

壁挂式空调一台、电视机一台(如系套房则每套房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

如夫妻都在公司工作,且其中一方达到本条例级别的,可分配单间居住。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项目经理:

三人一间,房间配置:

壁挂式空调一台、书桌一张、椅子二张、每套房电视机一台、挂衣柜(铁架可折卸)一个。

其余人员:

普房四人一间,房间配置:

壁挂式空调一台、四抽屉书桌一张(每人一个抽屉)、椅子二张、每套房电视机一台。

五宿舍设施及费用管理

1、宿舍所有设施由本宿舍人员使用和保管,凡有丢失个人保管的由个人全额赔偿,非个人保管的由宿舍住宿人员全额分摊赔偿。

凡损坏需修理的,能落实个人责任的,由责任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不能落实个人责任的,由住宿人员全额分摊维修费。

2、凡住宿租赁由公司统一办理,统一缴纳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

凡公司在册人员免费入住。

3、所有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全额承担。

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住的,由住宿人员全额分摊。

4、所有费用由行政人事部记录,在应付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宿舍入住管理

1、入住员工携入职联络单至行政人事部,由行政部行政管理员与其办理入住手续,并带员工入住宿舍。

行政管理员应和员工一起核对房间号、床位号、并与员工对标准配置设施的数量、定量进行交接确认,对卫生情况进行合格确认后,双方共同在《入职联络单》上签字。

行政管理员将宿舍入住情况建档备案。

2、员工必须服从行政人事部的入住安排,未经行政主管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宿舍,凡违反,经查属实每次罚款100元。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宿舍的员工,必须首先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部书面同意后实施调换。

3、员工不论以何种原因离厂时,必须首先将个人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交清数量,验核完好,经行政管理员确认签字后再办理后续手续。

否则将不予办理其他手续。

4、凡办完交接手续迁出的,行政部将宿舍迁出情况建档备案。

5、患传染病的员工要立即迁出宿舍,待出示医院证明其病情好转无传染后再安排入住。

6、居住三人以上房间,行政人事部在每间宿舍安排一名宿舍长。

宿舍长负责协助行政人事部监督、管理宿舍员工规范居住,并督促离职员工当日内迁离宿舍,不得滞留。

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7、对于能够履行管理职责的宿舍长,行政人事部每月发给30元津贴。

若履职不力或宿舍检查不达标,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取消或少发津贴或调换宿舍长。

七宿舍卫生管理

1、各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安排值日表,员工遵照值日表轮流清扫整理宿舍。

要求:

1)每天都需安排人员值日清扫、整理;

2)宿舍内垃圾、废旧物品等及时清理入桶;

3)保持宿舍地面、墙面、门窗、装置用具(电视机、洗脸架、桌椅等)的清爽干净;

4)扫把、撮箕、拖把等使用完后归还公共原位。

2、员工须保持宿舍外公共区域的卫生。

污秽物、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地点,不得在阳台上漱口或往楼下乱扔东西等。

3、所有个人用品卫生(床上用品、行李、纸箱、衣物、书籍、生活用品等)由个人负责清理,要求保持整洁、干净。

4、行政人事部每周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员工应积极配合。

卫生打扫清理经常不到位的员工予以每次20元至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宿舍纪律安全管理

1、宿舍纪律规定:

1)因电视、收音机等声音过大,影响周围邻里的休息从而引起投诉的。

违反者罚款50元/次。

2)夜间回寝人员应轻手轻脚、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宿舍安宁。

违反者罚款10元/次。

3)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4)宿舍不得留宿非公司在册人员,特殊情况且系直系亲属的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才可留宿,但最多不超过2天。

每人每天收取留宿费50元。

若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2、宿舍安全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

违反者予以每次50元款,屡教不改者直接除名。

2)严禁拉帮接派、斗殴闹事、散布谣言、大额赌博(单注2元以上)等,斗殴闹事的,按公司“十不准”处理。

其它初犯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每次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严重的处以100元罚款并除名。

3)严禁蓄意破坏公司各类设施、物资,初犯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每次20元至10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或重犯的,追究全部经济责任并除名。

违反国家法规的,移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偷窃公司或他人任何财物,违反者处以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并除名。

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的,追究全部经济责任,移交有关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严禁在宿舍存放、吸食毒品或其他违禁、危险物品,违反者除名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6)严禁在宿舍从事卖淫嫖娼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违反者除名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7)宿舍员工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否则后果自负!

3、对于违反以上宿舍纪律和安全规定的,宿舍长有监督、管理和上报权。

九宿舍报修管理

1、员工可对个人、宿舍和公用设施出现的问题、故障等提出报修申请。

2、报修具体流程:

1)行政人事部在员工宿舍建立《宿舍报修登记表》,员工直接在册上填写报修事宜或其他反馈、投诉的意见。

2)员工亦可直接至行政主管处做好报修登记(特别是针对紧急情况),行政主管针对报修问题,首先对是否处理、大概多久处理等给予答复。

3)行政部每周对宿舍情况进行巡查至少一次,收集相关报修信息或其他问题。

4)行政主管周内将上述收集的报修信息进行汇总、排序,然后发出《维修联系单》,与生产部经理协商安排维修事宜。

5)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向行政主管报维修结果,行政主管向报修人或亲自了解维修结果后,在维修联系单上签字确认。

未能安排维修的事项,行政主管继续与生产部协商,并向报修人说明推迟维修的原因及下次维修安排,必要时向宿舍发布书面通知。

3、所有宿舍设施,一经损坏,应立即报修。

隐瞒不报的由行政人事部追究责任者责任。

十以上管理规定按公司统一规定时间迁入新宿舍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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