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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

导论

❑一、道德与伦理的区分

❑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道德与伦理

道德与伦理常被视为同义词,英语中表示伦理的ethics来自希腊文ethos;表示道德的morality则来自拉丁文mores,二者在原始语义上都与品格character、习惯habit等相关

❑在一些哲学家中,道德与伦理常被赋予不同的意义。

❑康德在其后期伦理学著作《道德形而上学》(themetaphysicsofmorals)中,他将道德形而上学区分为两部分,其一为权利的学说(thedoctrineofright),其二为德性的学说(thedoctrineofvirtue)。

在这里,道德有更大的涵盖性:

它将法哲学与伦理学统摄起来。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将道德的观点理解为“应然的观点”,道德似乎仅停留在主观的领域而尚未达到现实界,而伦理更多地展开于现实生活,其存在形态包括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

他认为,作为具体的存在形态,“伦理的东西不像善那样是抽象的,而是强烈的、现实的。

”在黑格尔那里,伦理已超越了主观之域而获得了客观的现实的意义。

❑当代哲学家如B.威廉姆斯,以“伦理”表示广义的系统,以“道德”表示狭义的系统。

“道德”侧重的是责任、义务,以及如何按一般的原则去做,而“伦理”则更关注品格、德性、幸福,以及如何生活。

在这里,道德被理解为伦理的片面化。

❑也有学者(Lorenzen)认为,“道德”是指一定文化界域内占实际支配地位的现存规范,而“伦理”则是指对这种道德规范的严密方法性思考。

2、中国哲学语境下的“伦理”与“道德”

❑中国哲学语境下的“伦理”具体含义指人伦之理,对“人伦”的关注始终是中国哲学的重要特点,早在先秦,孟子已提出了“人伦”的概念,并将理想的人伦具体规定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为序,朋友有信。

❑在中国哲学中,“道”与“德”本是二个概念,“道”既指普遍的法则及存在的根据,又被赋予社会理想、道德理想等意义;“德”有品格、德性等义,又与“得”相通;后者在本体论的层面上意谓由一般的存在根据获得具体的规定,在伦理学上则指普遍的规范在道德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及规范向品格的内化。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作为普遍法则的“道”同时内含着一般的道德理想,“德”则表现为普遍法则与道德理想的体现。

二、伦理学的含义及其产生、发展的一般概述

(一)伦理学的含义:

❑伦理学是研究道德现象、揭示道德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是对道德现象进行哲学考察和系统研究的理论体系。

(二)伦理学的产生、发展简介:

❑1、古希腊: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学派、伊壁鸠鲁学派——基督教伦理学——康德的道义论伦理学——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元伦理学

苏格拉底:

德性即知识

❑德性(arete)在希腊语中原指事物的特性、品格、特长、功能,亦即使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性,而人的“德性”就是人之为人的本性,后来便有了伦理上的意义。

“善”是自然万物的内在原因和目的,具体到人身上,就是“德性”。

❑德性是人的本性,由神平均分配给了每一个人,因而人人都具有德性。

❑但是说人人都有“德性”并非指现实地拥有,而是潜在地拥有。

换言之,人并不是生来就符合人的本性,只有在理性指导下认识自己的德性才能使之实现出来,成为现实的和真正的善。

所以苏格拉底认为,未经理性审查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一个人只有真正认识了他自己,才能实现自己的本性,完成自己的使命,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人。

“德性即知识”论评析

❑苏格拉底把德性与知识等同起来的观点,奠定理性主义伦理学的基础。

被称为“伦理学创始人。

❑亚里士多德:

把德性看做知识时,取消了灵魂的非理性部分,因而取消了激情和性格。

❑康德对认识论问题与伦理学问题的区分。

柏拉图:

正义对人来说何以必要?

❑这句话可转述为:

人为什么要道德地行动?

亚里士多德:

德性伦理学

❑德性是使得一个事物状态好并使得其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

用在人身上,德性也就是使得一个人好并使得他的实现活动完成得好的品质。

❑从人的事务上说,德性是使得我们在所有这些事务上做得适度的那种品质。

伊壁鸠鲁学派:

快乐主义

❑快乐是人类行为正当性的衡量标准。

快乐就是身体无痛苦和灵魂无纷扰。

❑达到快乐生活必须注意培养两种德性:

“知足”和“审慎”。

斯多葛派:

顺从自然(或本性)而生活

❑认为哲学中最重要的就是伦理学,他们说,如果把哲学比作一个动物的话,那么逻辑学就是其骨骼与肌腱,自然哲学就是其肉,而伦理哲学则是其灵魂。

他们还认为只有伦理学才是哲学之果实。

❑最重要是提出自然法的思想,在当代它为一些重要的伦理学家如斯特劳斯和罗尔斯等所研究与主张。

2、中国:

儒家的孔子——孟子——西汉董仲舒——二程等宋明理学家

❑四书:

《论语》、《大学》、《中庸》、《孟子》

三、伦理学的分类

❑在人类思想史上,出现过很多伦理学说,我们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各种伦理学学说加以分类。

(一)理论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

❑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分,可以把伦理学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实践伦理学。

❑理论伦理学又称道德哲学或道德学,也称为哲学伦理学。

❑实践伦理学又称经验伦理学,它包括描述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还可称为实践人类学。

(二)德性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

❑1、德性伦理学

❑德性伦理学研究的是人的品质的道德性或者说研究的是如何培养人的优良的道德品质。

它所解决的是使人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成为具有优良道德品质的人的问题。

2、规范伦理学

❑它研究的是人的行为的善的问题,或者说研究人的行为如何才能在道德上成为正当的。

它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使之成为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对行为的规范而不是对品质的培养与规范。

规范伦理学内部分为目的论伦理学与义务论伦理学。

3、元伦理学

❑元伦理学是对伦理学自身加以研究的伦理学。

它既不涉及对人的品质的规范,也不涉及对人的行为的规范,而仅仅涉及对伦理学自身所使用的范畴和命题的语言学和逻辑学的研究,以及对伦理学自身合理性的确证。

❑元伦理学的含义:

meta-ethics,20世纪西方伦理学中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学理论。

又叫分析伦理学(analyticethics)或批判的伦理学、伦理学的认识论、伦理学的逻辑。

由英国哲学家摩尔开创。

“元伦理学”一词最早由逻辑实证主义者使用,并形成系统的理论。

认为限于研究道德规范和行为善恶等具体问题的规范伦理学没有科学意义,主张以逻辑和语言学的方法来分析道德概念、判断的性质和意义。

自称是高层次的、不涉及道德现象具体内容的形式研究。

直觉主义元伦理学:

摩尔

❑摩尔主要是从“善”这个伦理学中的核心概念的分析入手的。

他的基本观点是认为“善”是无法界定的,以往各派伦理学对“善”这个概念的界定,实际上都是以他物来界定,如把善说成是快乐,说成是幸福等,他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自然主义,是应当反对的。

既然善的概念无法界定,那么我们对于善的认知不可能通过概念的分析来达到,只能通过直觉来达到。

新实证主义伦理学

❑情感主义学派:

罗素、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学派”、史蒂文森。

❑语言分析学派:

黑尔

情感主义伦理学的特征

❑1、认为伦理学既非对道德事实的描述,也非对行为进行规范的学问,而仅仅是研究道德语言和逻辑问题的学问。

❑2、认为道德是人的主观情感的表现,道德判断表达的是人的情感。

所谓道德评价,不过是社会对事件的愉快的或悲伤的情绪反应。

❑3、认为道德判断是情感符号表达,所以它不是科学的判断,而是伪判断。

其真实性无法从经验和逻辑上加以证实,属于这一类的有痛苦的叫喊和婴儿的啼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

语言分析学派

❑1、道德语言的用法

❑黑尔认为,道德判断中最基本的价值词有三个,它们是“善”、“应当”和“正当”。

他认为,价值词并非绝对的,它既有道德的用法也有非道德的用法,如“好”(good)这个词,我们既可以说“这是一个好苹果”,也可以说,“这个人是一个好人”。

前一个判断中的“好”是价值词的非道德用法,后一个判断中的“好”则是价值词的道德用法。

❑2、道德判断的根据和标准

❑黑尔说,道德判断之所以能够被称为真的或假的,是因为它们具有普遍性。

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说某人在这种境遇中做他应做的事情时,知道这种境遇和共同具有这些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则的任何人都将认定:

如果他做他应该做的,那么他所做的一切就会与别人相一致,于是,他所说的就是真的;如果言说者并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去做,那么他就在说假话。

❑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提出某种道德判断,就不仅是要求别人去做,而且也要求自己去做,如果他自己不如此去做,他所说的就是假的。

(三)应用伦理学

❑应用伦理学在现在是一门显学,是当前西方伦理学的热门学科。

它主要是伦理学理论在实践领域的运用。

应用伦理学的范围很广,只要伦理意识渗入的学科都可以形成一门相关学科。

1、生态伦理学

❑它分为关于自然生态的伦理学和关于社会生态的伦理学,即环境伦理学和政治生态伦理学。

环境伦理学中的核心问题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争论。

而政治生态伦理学涉及的面很广,而政府作用的探讨是其中最主要的问题。

2、生命伦理学或医学伦理学

❑它核心的理论问题是:

生命的本质和死亡的界定,即与生死相关的问题。

在其中讨论得最多的是:

人类出生的方式,即试管婴儿或克隆人的问题;医疗资源的配置问题,即在医务活动中的正义性问题;死亡的权利与方法的问题,即安乐死的问题;器官移植、买卖问题。

器官买卖问题的争论

❑赞成允许器官买卖的论证是:

身体是我的,而我有权依照我选择的方式来处理我的身体。

如果我有权对我的身体或为我的身体做一切事情,同时包括生前和死后,那么,我当然有权把我的身体的部分卖给愿意买它的人。

❑卖身体器官方式包括:

1)在埋葬之前,出售身体的各部分器官,给子女留一笔遗产;2)为了维持生计,卖肾;3)把子宫使用权出让。

❑反对器官买卖最强有力的论证是:

这样的买卖会存在带给穷人无法承受的压力的危险。

3、经济伦理学

❑经济伦理学(BusinessEthics)关注的是宏观层面上对市场经济过程及其相关机构的基本论证,它探讨理应普遍适用的游戏规则。

也就是说,市场经济并不简单地将“自由”归结为“放任自流”。

市场经济包含着高度复杂、用以规范经济过程的秩序,所以有可能促成自我负责的经济行为。

❑企业伦理学则探讨微观行为层面上“企业行为的社会责任”。

4、科技伦理学

❑当前对科学技术的评价形成了两种理论:

肯定的理论强调机会,否定的理论强调危险与威胁。

❑吕贝、布洛赫等人强调了科技赋予人类生活的机会与意义。

其一,科学与技术为生活带来了种种益处,工业社会的生活意义体现为自由和自我实现的机会的增加和现代日常文化的繁荣。

其二,科学技术的进步压倒一切,即使如科学技术的反对者那样,科学技术是糟糕的事情,但是糟糕的事情能防止更糟糕的事情。

离开技术手段的运用,人们既不能克服环境问题,也解决不了人口问题。

❑尼采、福柯与约纳斯强调了科技的危险与威胁。

尼采与福柯从道德的谱系学和知识考古学揭示了科学技术权力所造成的人类中心论的危险。

(四)描述伦理学

❑含义:

依据经验描述的方法,从社会的实际状况对道德进行经验性的描述和再现,也叫记述伦理学。

与传统规范伦理学相比,既不研究行为的善恶及标准,也不制定行为准则和规范,而是依据其特有的学科研究方法对道德现象进行经验分析、科学分析。

描述伦理学的类型和理论

❑1、道德社会学:

运用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社会的道德现象的科学。

❑研究对象是社会的道德事实,根本指导思想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构成部分和要素。

描述伦理学的类型和理论

❑2、道德心理学:

运用社会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社会道德现象的科学.根本任务是通过研究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社会道德心理发生和运行的过程及一般规律,揭示人的道德品质和习惯、社会舆论和传统文化等形成、发展的心理学规律。

道德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

(1)道德意识的心理形式。

(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

(2)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

(欲望——动机——意志——行为——结果。

❑(3)个体道德心理的发展规律。

(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社会成员道德心理状况)

❑(4)社会道德心理的运行规律。

(社会习俗、传统风尚、社会舆论、社会文化制度对个体道德心理的制约和影响。

个体道德心理的发展规律

❑道德意识发展原则上在每个人身上都有所体现,不过这里有一个具体化的问题,即这种发展潜力具体能发挥到何种地步,要看一般的社会化条件,例如以往学校教育、职业教育或工作场所中所具备的社会化条件。

❑道德阶段发展假说首先是由发生心理学家皮亚杰根据儿童道德判断力形成的实证研究提出来的。

之后,劳伦斯和科尔贝格又对这种基本假说进行了系统化,并形成一种发展逻辑,分三个阶段,而每个阶段又具有两个发展层次。

第一阶段:

习惯养成前阶段

❑这一阶段对规则的遵守仅仅是出于自我中心动机,只是因为对自身带来身体的或快乐的结果而对“好”与“坏”标准做反应。

❑1、“惧于惩罚与屈从定向”

❑个人仅仅因为害怕惩罚或由于对权威的身心屈从而遵守规则。

被遵守规则的人类价值根本无关紧要,而避免遭受惩罚才是纯粹目的。

第一阶段:

习惯养成前阶段

❑2、天真的利己主义定向

❑个人遵守规则是为了能够满足自身的需要。

这里虽然出现了公平和公正的因素,但只是在交换平等意义上被当作手段使用。

❑第一阶段的制裁:

惩罚(取消物质奖励)

第二阶段:

习惯已养成阶段

❑个人行为对作为秩序载体出现的群体、家庭和国家的规则的遵守,已不再考虑直接的或明显的结果。

个的的态度取决于对其具有重要意义的相关群体的忠诚与支持。

第二阶段:

习惯已养成阶段

❑3、人际关系的和谐和“善男善女”取向

❑好的行为是取悦他人、帮助他人并得到他们认可的行为,对多数人的“自然”行为的立体形象能够适应。

行为常常是根据意图来判断的——“他是好意”第一次变得十分重要了。

一个人要通过做“好人”来赢得他人的赞赏。

第二阶段:

习惯已养成阶段

❑4、法律与秩序取向

❑就是服从已有的权威、书面的规则和维护社会秩序。

正当的行为就是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是表示对权威的尊敬,就是为了履行这种义务去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阶段的制裁:

羞辱(丧失爱情和社会荣誉)

第三阶段:

习惯养成后阶段

❑就是明确表示努力遵守道德价值和原则,而不管这些原则是由哪些群体或个人提出来的,也不管这些原则对自身是否有利。

这就第一次表明,必须对实际上被承认的规范与值得承认的规范加以区分。

5、社会契约的律法主义倾向

❑行为的正当性趋向于根据个人的一般权利以及全社会批判性检验并认可的标准来确定。

人们往往明确意识到个人的价值和观点的相对性并相应地强调实现认同的秩序规则。

行为的正当性除了通过宪法和民主的方法加以认可外,还有个人的“价值”与“观点”方面的事情。

6、普遍的伦理原则取向

❑行为的正当性是根据与自我选定的伦理原则和一致的合乎良心的决定来确定的。

这些原则又合乎逻辑上的完整性、普遍性和一致性。

这些原则是抽象的(如康德的绝对命令),而不是像“十诫”那样的具体道德规范,但其核心必须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正义原则。

❑第三阶段的制裁:

过失感(良心发现)

西方学者语境中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对于马克思理论是否存在伦理学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不存在伦理思想;另一种看法认为,马克思的理论应分为社会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两部分。

其中社会理论是一种“价值无涉”的社会学,而社会主义理论则是一种道德哲学。

❑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指出:

马克思的著作不言自明地包含着一种道德理论。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讽刺毕竟是一种道德遣责。

这种体系受到遣责是因为其中内在地包含着残酷的不公,这种不公是“形式”上的公正和正义结合在一起的。

❑他说:

虽然《资本论》事实上主要是一篇论述社会伦理学的论文,这些伦理概念从来没有这样表述过。

它们只是通过暗示表述出来,但并不因此而缺乏力度,因为这些暗示是很明显的。

❑马克思的《巴黎手稿》中的思想含有德性伦理的思想。

麦金太尔说,伦理学决不是一门纯粹制定规则或标准的学问,相反,它首要任务是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目的,并为实现一种善生活的内在目的而培植自我的内在品格和德性。

马克思是根据实践概念中“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自由自觉的活动”来表达它的德性伦理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价值实现和完善就是在自由自觉的活动中,而异化劳动却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使类生活异化,“类生活”体现人的善生活的内在目的,异化劳动则是与这种目的背道而驰的。

❑伍德承认:

“不论马克思的辩证法还是人性论都或多或少公开建立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上。

❑分析马克思主义卡曼卡认为,马克思并不注重把共产主义描绘成一个富足的社会,他主要是把它描述为人的尊严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劳动者能得到尊严。

❑德布拉·萨茨认为:

马克思对于历史为什么会产生共产主义所作的解释,需要假定某些价值包括自由价值作为解释性角色。

正是因为自由对人类来说是客观的善,历史才以善的方式前进。

 

第二章历史上的几种伦理学说

第一节基督教伦理学

❑德性伦理学向规范伦理学的转变主要是由基督教伦理学完成的,具体说,主要是由基督教哲学的两个最重要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完成的。

❑基督教伦理学是神学的一部分,它从基督信仰和人类理性的角度出发去研究人、寻求人生的目的时所遵循的一些原则。

显然,基督教伦理学是一种神学伦理学,或者说是一种伦理神学。

但是,不可否认,这种“伦理神学中宗教崇拜以外的那些道德义务也有社会和人类基础”。

而且,这种伦理思想影响了西方社会一两千年。

一、《圣经》中的伦理思想

❑道德教化是宗教的一个重要方面,基督教在其教义中包含了大量的道德教化的内容,这首先表现在基督教的经典《圣经》之中。

《圣经》中的伦理思想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它是经验形态的。

它是通过讲述历史和故事的方式来表达其伦理价值观的。

❑第二,它主要是德性伦理。

❑就是说,它仍然是注重人的德性的培养,特别是在《新约全书》中,它基本上是以耶稣基督为人们在道德上效仿的榜样,要求所有的基督徒应当像耶稣基督那样生活,像他那样为人处世。

❑在德性要求方面,《圣经》中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神学和宗教德性的要求,那就是“信”、“望”、“爱”这三种神学德性,但是,对这些德性的阐述以及将它们与古希腊的四美德合并为七美德,则是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所为。

第三,开始提出具体的行为规范

❑这主要表现在《旧约全书》中由上帝向人类昭示的十种戒律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基督教的“十诫”之中。

摩西十诫

❑第一诫:

只敬耶和华神,不能在思想上和生活上敬别的神。

❑第二诫:

反对偶像崇拜(包括对金钱、性欲、知识的崇拜),要爱神,否则受罚。

❑第三诫:

不可用神的名义做不诚实的事或行恶(包括发誓、祝福、诅咒)

摩西十诫

❑第四诫:

纪念安息日

❑《圣经》中说: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

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摩西十诫

❑第五诫:

孝敬父母。

❑第六诫:

不可杀人(但不禁止战争中杀人和执行死刑)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做伪证

❑第十诫:

禁贪恋

摩西十诫

❑“十诫”中的前四条属于神学戒律,它规定了其信徒对待上帝的态度,禁止那些有损于信仰的活动。

而后面六诫,则属于一般的世俗伦理戒律,而且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也就是说,在基督看来,对上帝的服从不仅表现在前面四条神学戒律之中,而且也表现在后面六条世俗戒律之中。

因此,《圣经》中提出的“十诫”既有把神学戒律世俗化,又有把世俗戒律神圣化的特征。

二、奥古斯丁的伦理思想

❑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是基督教神学和基督教伦理学形成和发展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他们的特点在于借助古希腊哲学来完成基督教教义的理论化和系统化,在基督教教义中引进理性的成分,从而开创了基督教的理性神学或自然神学。

在伦理学上,则是完成了基督教伦理的世俗化和世俗伦理的宗教化的进程。

❑理性不会令人“信”上帝,但理智可以给信上帝的人的“信”做出合乎理性的解释与辩护。

(一)七美德说

❑奥古斯丁对古希腊德性伦理学的继承和改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他承认古代的四美德说,承认这四种美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但是为了宗教神学的需要,他把原本的四美德——理智、勇敢、节制和正义——改变为审慎、刚毅、节制、正义并对之作了宗教化的阐释。

七美德说

❑1、“审慎”:

指的是懂得什么东西应该和值得去追求,什么东西不应该和不值得去追求的德。

❑2、“刚毅”:

指的是灵魂的这样一种性情,即我们不惧怕不测之事,不怕失去那些不在我们的权能之下的性情。

❑3、“节制”:

指一种克制和制止对邪恶的东西的渴望的美德。

❑4、“正义”:

指所有的人各得其所应得的情况。

七美德说

❑其次,他把基督教的基本信条——“信”、“望”、“爱”作为最主要的善和德性加到四美德之上,从而形成了基督教的七美德说。

七美德说

❑5、“信”指的是对基督教、对耶稣基督的信仰。

❑路德对“信”的理解:

❑所谓信上帝,即是过一种上帝希望我们过的那种生活。

❑相信耶稣为每一个的救赎而死。

❑“信”会使信徒与基督教联合为一。

七美德说

❑6、“望”:

指对上帝救世,上帝的末日审判,以及来世的升入天堂的企盼。

❑7、“爱”:

最核心的是对上帝的爱,和对邻居的爱。

七恶德

❑骄傲、贪婪、愤怒、嗜食、放荡、消沉、迟钝。

(二)基督教神学人性论

❑关于人的本性,奥古斯丁的基本思想是:

❑1)他认为,由于人本身是神所创造的,因此人性也是神所赐予的。

由于神是全善的,所以他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或善的,因此人的本性也应该是善的,“人性本善”,这是他从本体论或创造的角度得出的结论。

(二)基督教神学人性论

❑2)奥古斯丁又认为,说人性本善,是从人性是上帝的创造物的意义上讲的,而不是就人的具体的道德行为说的。

就人的道德活动本身而言,人性应该是中性的,也就是不善不恶的。

❑3)在奥古斯丁看来,无论是主张性善论,还是主张人性无善无恶论,都只就人性的初始阶段而言的。

也就是说,是就亚当、夏娃尚未堕落时说的。

但是,自人类始祖的堕落之时起,人性就被败坏了。

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性本恶”

(二)基督教神学人性论

❑4)在基督教看来,由于人类始祖的堕落,其后的人们就成为“可怒之子”。

任何人,只要他是通过血缘自然生育时,都将保留其始祖所犯之原罪。

而人要想恢复自身的本性,惟一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一生去忏悔、去赎罪,而人要想赎罪,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上帝的神恩。

(二)基督教神学人性论

❑奥古斯丁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乃是因为它是上帝所造的,有些人的本性之所以受到谴责,不是因为上帝造得不好,而是因为他们给自己的本性造成了缺点。

我们对某些本性的谴责,不是谴责本性自身,而是谴责它之中的缺点。

我们对这些缺点的谴责正是对其本性的赞扬,因为这些缺点违背了人的本性。

因此我们反对的只是与人的本性相反的人的缺点,而不是人性本身。

所以我们应该大胆批判我们自己身上和别人身上的缺点。

(二)基督教神学人性论

❑奥古斯丁认为,原罪是人的自由意志的第一次运用,是人对神的一种违抗。

它的错误之处在于违反了上帝“根据保存原则和禁止扰乱自然秩序的命令所定的法则”。

而这种自然秩序主要表现为尊卑有序、上下有序、天主凌驾一切之上这种等级原则。

❑他认为,原罪使人类受到神的惩罚,对于个人来说,对罪的惩罚就是死亡,对社会而言,就是奴役制度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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