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措施和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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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措施和方案

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有效减轻畜禽养殖对环境的影响,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我县畜牧业现状,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牧业,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和削减农业污染源,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引导广大畜禽养殖户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农村生态环境,积极主动配合,促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模化养殖监管范围和要求

按照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计规模达到下列标准:

(一)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二)肉鸡年出栏40000只以上;

(三)肉鸭年出栏50000只以上;

(四)蛋鸡/蛋鸭存栏10000只以上;

(五)奶牛存栏100头以上;

(六)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

(七)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

(八)兔存栏3000只以上。

以上为规模化非大型养殖场,按照畜牧部门要求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主自行按照环境影响备案制度和排污许可备案制度进行网上备案。

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其他畜禽按照规定等量换算)为规模化大型养殖场,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规模化养殖主要监管内容:

畜禽存栏、主体责任落实、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是否采取三防措施)、粪污收集处理(转运记录)、雨污分流、污水排放(水质是否达标)、相关档案记录等情况。

三、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

乡镇政府:

结合辖区内不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现状,积极引导养殖专业户进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工作,对发现的“新建养殖场”要向国土部门通报;发现未建设粪污处置场所的向畜牧部门通报;发现环境污染行为的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对畜禽养殖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环保部门:

负责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模化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大型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完成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治污工程按期完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农牧部门:

负责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建相应的粪污处置场所和畜禽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的生产等工作。

统筹安排国家和省对农村沼气建设的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畜禽养殖沼气建设项目。

严禁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配合环保部门督促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完成污染治理任务。

财政部门:

负责配合农牧、发改和环保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沼气等畜禽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国土部门:

负责做好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严禁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办理用地手续。

发改部门:

负责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申报联户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严禁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办理前期手续。

宣传部门:

负责发挥舆论宣传作用,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荐畜禽养殖治理工作的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职责,按照“早发现、堵源头、细排查、严整改”的要求,建立镇(街道)、村二级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人。

对已通过达标验收的养殖场,要全部纳入日常巡查,将强对属地相关养殖场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

五、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

各养殖场业主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立健全养殖污染防治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治污设施,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粪污和病死畜禽,确保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建立设施运行处理台怅,决不偷排、漏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配合调查。

六、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及印制明白卡、手册,加大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使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强部门联动

强化联合执法。

县畜牧、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国土、公安、林业、水务、农业等部门,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和加大举报渠道强化信访线索的收集,对违法抢建养殖场(小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小区)依法从速处理。

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

各镇街对辖区内开展排查工作,符合规模化的养殖场小区底数一定要清,彻底摸清畜禽养殖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全力保障我县畜禽养殖有序规范发展,并为我县生态环境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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