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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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

根据**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称号类除外);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信息化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

2.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补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

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体系内的其他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

二、支持高端制造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1.申报条件

(1)在XX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含202***年当年“小升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采矿业和电力、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

(2)上述企业有正在实施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的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投资项目且项目实施地在XX市内。

(3)申报项目必须列入市经信局《XX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项目承担企业已纳入省企业云平台系统。

(4)申报项目不属于国家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落后设备投资项目。

(5)符合其它相关规定。

2.申报材料

(1)XX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设备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2)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3)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4)XX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资金项目已购置设备清单(见附件4);

(5)增值税认证清单和增值专用税发票复印件。

其中,购置进口设备的须提供报关单;

(6)上述发票系设备生产厂商或销售供应商提供,其有效期自申报年上一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7)申报奖补比例提高的企业需提供项目投产验收报告,投产当月至12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票明细、缴税明细、会计报表。

设备奖补比例提高的计算依据为202***年元月至投产当月的设备发票。

3.支持方式

12月底前投产的给予设备投资额10%奖补,每提前一个月投产,奖补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按照设备发票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二)支持首(台)套装备认定

1.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XX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单位。

2.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和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研制单位,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三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智能制造

1.申报条件

已认定为202***年度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2.申报材料

项目名称和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给予省级奖励资金的20%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绿色制造

(一)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1.申报条件

202***年度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称号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按《XX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单独执行。

五、支持服务型制造

(一)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奖补

1.申报条件

202***年度获得国家或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称号的企业。

2.申报材料

工信部或省经信厅认定批文。

3.支持方式

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工业设计产业转型升级

1.申报条件

202***年度成功举办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的单位、部门,高校或园区。

2.申报材料

大赛主题明确,程序完整,作品征集面广,参赛作品不少于500件,组织严密且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六、支持精品制造

(一)支持“精品XX”宣传

1.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品牌优势突出,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2)企业自愿申报,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开招标确定的栏目、时段播出。

2.申报材料

(1)企业生产许可证、企业商标注册证等扫描件。

(2)企业支付在中央媒体宣传推广费用凭证。

3.支持方式

对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XX工业精品”宣传的,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奖补。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奖补

1.申报条件

202***年度已经获得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企业称号。

2.申报材料

工信部认定批文。

3.支持方式

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按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奖补

1.申报条件

202***年度已经获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省经信厅认定批文。

3.支持方式

对202***年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产业政策实施地在XX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引进工业项目中达不到《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02***年)的通知》(芜政〔202***〕46)中XX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县(市)、区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载体单位”)参照上述文件制定具体的申报办法。

2.支持方式

根据项目对区域的带动作用、技术先进性、管理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投资额5%的投资补助支持,较大的项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10%。

补助资金分级承担,市属项目由市本级承担,其他项目由引进项目的载体单位承担。

(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1.申报条件

类型一:

并购重组我市企业或我市企业并购外地企业。

(1)重组相关企业及重组后形成经营主体的主营业务范围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年本)》(202***年1月1日起施行)限制类或淘汰类范围,符合国家、省、市出台的产业发展相关文件精神;

(2)通过整体收购方式重组在我市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一集团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并购除外),或者注册纳税在我市的企业整体收购外地企业;

(3)重组后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我市注册,项目实施地、纳税均在我市。

(4)兼并收购实际交易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类型二:

我市企业并购境外企业。

(1)重组企业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被重组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以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企业;

(3)重组方式为整体收购;

(4)重组后从被重组企业获得新技术且该新技术属于科技部门认定的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5)重组取得的新技术要转化为投资新建项目,且该项目的实施地在我市范围内。

2.申报材料

类型一:

并购重组我市企业或我市企业并购外地企业。

(1)企业并购协议;

(2)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并购决议;

(3)工商部门出具的重组相关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

(4)重组相关公司章程;

(5)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6)重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或备案等证明资料。

类型二:

我市企业并购境外企业。

(1)被并购境外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2)企业并购协议;

(3)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并购决议;

(4)工商部门出具的重组相关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

(5)重组相关公司章程;

(6)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7)重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或备案等证明资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报送。

3.支持方式

类型一:

并购重组我市企业或我市企业并购外地企业

按被重组企业重组净资产的5%给予重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类型二:

我市企业并购境外企业

按并购标的额的5%给予本市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超出3000万元或者补助数额较大的,参照“一事一议”政策办理。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申报条件

(1)产值增长奖补。

202***年上半年产值增长10%以上且全年增长30%以上。

(2)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

202***年内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

2.申报材料

(1)产值增长奖补。

资金申请表;统计部门盖章的企业产值增长证明;财税部门盖章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增量说明。

(2)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

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统计、经信、财政部门)盖章的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的奖补证明。

(3)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统计部门盖章、经审计确认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

(四)支持方式

(1)产值增长奖补。

同级财政按不低于地方经济贡献增量的50%予以奖补。

(2)加快培育规上工业企业。

市级财政在县市区已有奖励标准基础上,再加计50%奖补。

(3)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市级财政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五)引导“专精特新”发展

1.申报条件

工信部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经信厅认定的XX省成长型小微企业、XX省专精特新企业和XX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并获得国家、省财政奖补的企业。

2.申报材料

工信部或省经信厅认定文件、相关奖补文件。

3.支持方式

按省级奖补资金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

八、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一)鼓励两化融合示范引领

1.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且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一直持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2.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证书;

(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报告。

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推进两化融合的基本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等;

(3)企业采购云服务合同、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的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

3.支持方式

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根据两化融合水平,最高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1.申报条件

(1)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奖补

202***年度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名单的企业。

(2)首次进入XX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奖补

202***年度首次被省经信厅认定为XX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

(3)省级优秀智能硬件产品奖补

202***年度入选省级优秀智能硬件产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

3.支持方式

对上一年度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首次进入XX省重点电子信息企业名单、入选省级优秀智能硬件产品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三)培育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1.申报条件

(1)入选省级优秀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奖补

202***年度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优秀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企业。

(2)入选省级优秀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奖补

202***年度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优秀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

(3)入选省级“网效之星”奖补

202***年度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网效之星”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

3.支持方式

入选省级优秀企业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的企业,对入选省级优秀工业互联网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对入选省级“网效之星”的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1.申报条件

(1)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奖补

202***年度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认定为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的园区。

(2)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标杆工厂奖补

202***年度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认定为标杆工厂的企业。

(3)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奖补

202***年度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

3.支持方式

对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工业互联网标杆园区、标杆工厂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推荐目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培育引进5G企业

1.申报条件

(1)在XX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项目必须列入市经信局《XX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项目承担企业已纳入省企业云平台系统。

(3)5G基带芯片、射频器件、滤波器、物联网(IoT)芯片等5G产业链核心产品生产项目,企业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项目实施地在XX市内。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情况等);

(2)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审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项目建设方案以及证明关键设备用于5G项目建设的相关材料;

(4)上一年度购置的设备清单、购置合同、银行划款凭证及发票等(发票时间为2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支持方式

对于企业设备及软件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5G基带芯片、射频器件、滤波器、物联网(IoT)芯片等5G产业链核心产品生产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资15%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六)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

1.申报条件

202***年度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

3.支持方式

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

(七)推进企业内外网改造

1.申报条件

(1)在XX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开展内外网改造与创新应用、5G网络改造及典型场景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在XX市内且项目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2.申报材料

(1)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网络建设与改造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3)企业网络改造、资金投入的证明材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大额合同、财务单据等)。

3.支持方式

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外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八)支持信息消费试点示范

1.申报条件

(1)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奖补

202***年度被省经信厅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企业。

(2)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奖补

202***年度入选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奖补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体验中心基本情况及近一年运行情况总结。

(2)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奖补

认定批文或证明文件。

3.支持方式

对上一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省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第二部分工作程序

一、下发通知。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由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在易企网提供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县区初审。

各县(市)、区部门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初审。

四、第三方评审。

涉及第三方评审的项目类别由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系统比对。

所有涉企奖补资金信息由县区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防止企业重复申报现象发生。

六、县区兑付。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经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兑付(含市级承担资金)。

七、资金清算。

各县(市)、区10月底前报送XX市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兑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及涉企比对情况说明至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办理清算。

第三部分监督管理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三、部门职责。

企业提供的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购置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新增增值税由税务部门核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认定由统计部门核定;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情况、是否纳入《XX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定。

新型工业化政策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由财政部门负责。

财政部门会同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政策的绩效管理。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同时严肃追究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实施细则自202***年1月1日起执行,由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XX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23—

附件1

XX市202***年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

申报兑付单位:

(盖章)

序号

申报奖补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情况

所属县区

申请金额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手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合计

其中:

市级

县(市)、区、(开发区)

注:

资金分摊情形:

市:

县(区)=2:

8,4:

6或市级全额

附件2

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企业名称)谨就申请XX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项目资金申请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2.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情况,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如项目申请中出现违规行为,同意XX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202***年度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设备补助申请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在县区

技术改造投资设备金额

经认定的技改投资设备金额

拟兑付

总金额

其中:

技改设备奖补累计年限

是否为规上企业

是否为民营企业

欠款欠税情况

备注(各项目均审计)

市级部分

区级部分

附件4

已购置设备清单

企业名称:

核准(备案)时间:

年月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用途

数量

设备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发票号

开票日期

(年月日)

申报补助金额

合计

1

2

……

 

 

企业承诺:

本项目未享受过市工业技改设备补助,本年度未同时向市其他部门申报资金补助。

所附设备及发票真实有效,设备已购置到位。

填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

1.设备用途包括生产、检测、研发、综合管理等;2.此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与相对应的设备购置发票通过系统上传,excel表电子版同时通过系统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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