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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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增强群众改革获得感。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

坚持不断探索创新。

尊重首创精神,鼓励各公立医院在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根据医院性质、功能定位、等级规模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突破创新,健全符合实际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A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健全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一)规范医院内部权力运行。

1.制定医院章程。

全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

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医院要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制定公立医院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健全医院决策机制。

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党委会议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

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

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

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负责)

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完善医院业务管理制度。

1.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

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2.健全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医院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体系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选择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方案明确、技术成熟、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较少的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范围。

医院应制定临床路径管理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

按照临床路径做好费用测算,落实单病种付费改革,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3.健全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要设置相适应的药学部门,加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配备,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药品遴选、药品采购、处方审核、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按照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加大处方审核调剂和处方点评力度,对超常用药和不合理用药,及时进行干预和跟踪管理。

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和评价药师审核处方质量的重要依据。

建立完善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重点药品监管目录、负面清单,加大内部监管力度。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4.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等制度。

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

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

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5.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

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

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负责)

6.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7.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招生宣传工作,学医学生重点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业倾斜。

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城区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前到下一级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允许医院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多点执业,医院应完善相关内部管理,为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提供必要条件。

(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

8.健全科研管理制度。

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

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全区研发投入强度(R&D)。

(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委负责)

9.健全后勤管理制度。

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10.健全信息管理制度。

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信息采集、处理流程,与全市医保、预算管理、医改监测、医疗服务绩效评价、药品电子监管、医药智能物流、惠民应用平台等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

加快推行大数据、“互联网+”等服务模式,发展智慧医疗。

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委网信办负责)

(三)深化办院管院和服务理念。

1.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

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人文关怀,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

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中医医院要突出中医药传统文化元素。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宣传部负责)

2.加强医院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院,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依法决策程序。

医院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从事医疗活动,严格遵循各项诊疗技术规范和行为规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教育。

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医闹”,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区卫生计生委、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局负责)

3.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重点探索区域医共体建设,实现“人通、医通、财通”,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

树立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自助查询缴费等服务,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规范设置便民门诊,对单纯开药及定期检查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慢病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

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全区所有公立医院实现免费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达到全覆盖。

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

在门诊大厅等区域提供轮椅、饮水、担架、自助服务机等便民设施设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三、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

(一)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统筹履行政府办医职责。

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负责审议所属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

2.优化医疗服务供给。

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控制综合性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

“十三五”期间,重点办好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

促进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错位发展,逐步解决医疗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3.落实政府投入政策。

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投入政策。

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及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

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4.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分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和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探索推进市场化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院自主定价。

(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5.推进编制管理创新和人事制度改革。

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试点,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

按照中央组织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

推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卫生计生委分别牵头,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6.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总结试点经验,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7.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加强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

1.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逐步完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明确政府监管内容,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共同监管格局。

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及耗材回扣等行为的监管。

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加强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

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2.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

对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

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

(区卫生计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

3.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建立完善全区医院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实现公立医院监测数据接入全覆盖,建立公立医院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

依托市社会公共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卫生计生、人力社保、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局、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三)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副职推荐、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

进一步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等信息。

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

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

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开展或参与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一)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

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把方向,主要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管大局,主要是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统筹推进医院改革发展、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患者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医院。

作决策,主要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重大问题。

促改革,主要是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保落实,主要是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负责)

(二)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

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

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防止“两张皮”。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负责)

(三)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

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

(区卫生计生委、区委组织部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

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区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要适应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三医联动”,及时承接市级下放的相关权限,落实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强督查指导。

区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调研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三)加强宣传推广。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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