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聆听****声音 文档编号:18941424 上传时间:2024-03-23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4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doc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题要

一、收入

(一)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收入分类

2.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二)工业性加工收入

(三)船舶修理收入

(四)综合服务收入

二、成本费用

(一)建造合同成本

1.建造合同成本的组成

2.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借款费用

3.与建造合同相关的零星收益

4.船舶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

(二)成本核算的程序

1.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2.确定成本项目

3.审核、控制各项生产费用

4.进行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四)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

1.材料费用

2.职工薪酬的归集与分配

3.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4.船舶修理和工业性加工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5.综合服务成本的归集

船舶企业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一、收入

确认时点

船舶(制造)修理技改船、修船及造船期超过3个月,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其他以交船一个月内确认

工业性加工根据重要性水平判断,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其他以交付当月确认

(一)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收入分类

(1)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合同签订时商定的合同金额;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变更形成的收入:

船东为改变合同规定的内容,调整工程项目,以及企业因人工、材料等价格涨幅或汇率变动幅度超出双方约定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合同收入:

①船东能够确认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②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索赔形成的收入:

因船东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合同收入:

①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②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的索赔金额已经取得对方的书面确认。

合同奖励形成的收入:

船舶建造进度和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船东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或实物。

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合同收入:

①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②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确认(先判断是否能可靠估计再确定完工进度)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费用

当期确认的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会计期末,船舶建造业务符合以下条件,视同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批量船或成熟船,累计完成合同工作量达到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30%;

②首制或首批次船,累计完成合同工作量达到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50%;

③截止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日,未出现合同重谈情况。

完工进度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原则上选定后不得变更。

方法一:

选用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注意: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指形成建造完工进度的船舶实体和工作量所耗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包括建造过程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方法二:

选用工作量法确定完工进度,工时统计完善的企业适用。

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工时耗用/合同预计总工时×100%

(2)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确认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和计量合同收入和费用。

①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亏损合同的处理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预计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减值准备,经审批同意后,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当期应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累计完工进度)

(二)工业性加工收入

产品实际交付并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的当月确认收入。

(三)船舶修理收入

1.在完工船舶修理完工交船的当月确认收入。

2.改装船或船舶修理工期超过3个月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船舶修理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修理成本/船舶修理预计总成本×100%

本期确认的收入=预计总收入×本期末船舶修理的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预计总成本×本期末船舶修理的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四)综合服务收入

1.仓储服务收入按年或者按季度收款的,年度内的收款大于10万元的月确认收入,年度内的收款小于10万元在收款当月确认收入。

2.租赁收入按年或者按季度收款的,年度内的收款大于10万元的月确认收入,年度内的收款小于10万元在收款当月确认收入。

若按合同约定当月应当收款而未收回款项时不确认收入,待收回款项时按进度当及确认收入。

3.待付待收的水电费在收回当月冲抵相应成本。

4.以上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内核算。

二、成本费用

业务种类核算要点

支出行业造船、修船及技改船、小批、单件工业性加工适用分批法,按照单船或单个项目核算成本

大量、大批工业性加工适用产品法,按产品对象分类、分产品核算

类型: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归属于成本对象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及分配计入成本对象的间接费用

辅助生产成本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费用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发生的成本费用及不能归属具体生产对象的成本费用

(一)建造合同成本

1.建造合同成本的组成

建造合同总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

合同直接费用包括下列内容:

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和其他直接费用。

(1)耗用的材料费用,主要包括在建造过程中耗用的构成船舶实体或有助于形成船舶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和成品、进口设备、燃料及动力等。

(2)耗用的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项目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老统筹等社会保险、职工福利费等职工薪酬。

(3)其他直接费用,主要是指在建造过程中fa生的除上述直接费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

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费、吊运费、外包工程费、涂装费、调试检验费、船检费、代理费、报关费和资本化利息等。

间接费用,对于不能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的各项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直接费用比例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间接费用是船舶建造辅助生产车间组织和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

2.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借款费用

在合同建造过程中因资金周转等原因向银行借入款项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合同未完成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生产成本”;合同完成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如果能够直接资本化到具体核算对象,应当作为直接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如果不能直接资本化到具体核算对象,应当作为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比例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分摊计入“生产成本”。

3.与建造合同相关的零星收益

合同完成后,在建造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材料物资的下脚料等剩余物资需要进行处置的,其处置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并进行相关税费帐务处理。

4.船舶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

企业应参照船舶的经营报价成本,预计未来船舶建造的总成本。

年末,如果成本的构成要素(如材料、设备及人工成本等)的金额发生变化,企业应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合理调整。

企业应对船舶建造的全部成本项目进行测算。

船舶建造合同生效后一年以内开工建造,主要原材料及设备价格变动的,可以重新测算材料、设备和劳务人工费的主要成本项目。

(1)船舶主要成本项目包括:

①基本成本项目:

钢材、油漆、锚机及绞车、主机或主推进系统、主发电机组、通讯导航及电台设备、劳务人工费;

②散杂货船、多用途船及集装箱船成本项目:

克令吊、舱口盖及舱盖液压系统;

③液货船成本项目:

油泵系统;

④滚装船成本项目:

艏艉门及液压系统。

(2)企业各业务部门负责的主要测算工作包括:

①经营部门提供承接订单可行性分析报告,填列初始预计总成本;

②物资供应部门根据物资采购清单和采购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要求,以及生产计划纳期测算物资采购成本;

③生产部门及劳资部门根据用工量和劳动力价格测算劳务及人工费金额;

④务部门综合各部门测算结果,形成预计单船总成本。

(二)成本核算的程序

1.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成本计算对象是生产费用的归集对象和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

造船业务应以单船作为成本对象;修船、工业性加工、综合服务等以事业部作为成本对象。

2.确定成本项目

企业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不同确定设置成本科目,包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

3.审核、控制各项生产费用

确定各项费用是否应该开支,开支后的各项费用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不应计入成本中。

4.进行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按照生产费用的性质,能够直接记入产品成本的,应归集到“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间接费用,应归集到“辅助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科目。

按照受益原则,将“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以及几个事业部共同耗用的直接费用进行分配,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

(四)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

1.材料费用

(1)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材料包括为船舶建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件和外购成品、半成品、毛坯件和铸锻件等。

为船舶建造采购的主机、通讯导航等设备(含进口)也应纳入材料项目进行核算。

(2)材料费用的核算方法

实际成本法

材料成本核算应采用加权平均法。

但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船舶专门购入或制造的材料,如为船舶建造专门进口的主机、通讯导航等设备,应采用个别计价法。

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为:

本期材料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材料金额)/(月初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材料数量)

月初材料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月初库存材料数量

本期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本期材料平均单价

(3)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在船舶建造中耗用的材料费用,应根据领退料凭证,按照材料的用途归集和分配。

领退料单必须分别按船舶编号签发,不得混淆,以保证成本计算准确。

①生产车间领用直接用于构成船舶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船舶实体形成的辅助材料,应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目。

②生产车间领用用于维护生产设备和管理生产的各种材料,应先在“制造费用”科目予以归集,然后按照受益原则或其他合理方法,分配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或其他有关科目。

③辅助生产单位领用的材料,应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进行归集,按照受益原则或其他合理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或其他有关科目。

(4)余料、废料的处理

船舶建造过程中回收的剩余材料、边角余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按照领用的价格,按月冲减原成本。

对无法合理确定船舶对象的回收废料,可按当月实际领料比例从相关船舶成本中分摊扣除。

2.职工薪酬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应根据实际负担的职工薪酬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受益原则或产值、工时等合理方法进行分配。

(1)直接从事船舶建造的生产工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应按照受益原则或产值、人工时等分配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职工薪酬”科目。

(2)企业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不从事一线生产的工人)和技术人员的职工薪酬,按人员所在的单位,分别记入“制造费用”科目。

(3)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职工薪酬,按人员所在单位,分别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科目。

3.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应按实际发生额,按照生产单位或费用项目,对生产单位的费用进行归集,记入“制造费用”科目,然后按照受益原则或生产产值等合理方法分配记入“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

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制造费用的分配对象为各种船舶时,应按船舶生产产值分配进受益船舶,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分配”。

4.船舶修理和工业性加工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船舶修理和工业性加工的成本费用归集与分配参照船舶制造业务执行。

船舶修理业务的部分事项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1)余料、废料的处理

船舶修理更换及拆解回收的废旧材料等,应登记台账,及时分类处置,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2)制造费用分配

船舶修船业务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照单船产值进行分配。

某船舶应分配的制造费用=(本期制造费用总额/本期产值)×单船产值

(3)船舶修理业务的码头费,按照船舶占用天数进行分摊。

5.综合服务成本的归集

厂为取得综合服务的收入而形成的成本,按发生时的成本一、一归集的其他业务成本里。

第12页共1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