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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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书
篇一:
20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样本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为了保证XXX局关于XXXX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甲方承接的该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委托乙方办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
工程地点:
XXX
工程规模:
本招标内容为XXX,路线共长XXX公里,总投资:
预计总投资约XXX万元。
二、招标工作总则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活动,招标全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各项与招标工作有关的资料。
2、传达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
3、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外泄露有关的招标资料、数据等,对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
任。
4、不干予乙方评标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招标中业主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方案等有修改、调整的建议权。
2、按照业主要求和招标程序,拟订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招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项目现场。
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有确认与否决权。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情况,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必须对标底保密。
五、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本项目工作费用经协商双方同意按人民币XXX元整(¥XXX)包干,相关费用由业主方代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规定泄露应该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或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本委托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发生,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方案。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2014乙方(盖章):
签字年X月X日
篇二:
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CH―01―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方式,确定乙方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比选;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加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
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
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
的结果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
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
乙方应承担
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担乙方不承认中标的承包人不履
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
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
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
保本代理合同的顺
利执行。
二、声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
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
济上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
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
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
务。
保证不得无理代权、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
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
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
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
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
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
(一)、
(二)、(三)、(四)项声明或承
诺的,双方所签定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
乙方收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
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
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同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
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四
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
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
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
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
经济人员单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
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
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
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
委派4名)
(1)姓名:
身份证号:
(2身份证号:
(3)姓名:
身份证号:
(4)姓名:
身份证号: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
篇三:
招标代理合同的委托范围
篇一: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
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
工作内容:
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
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⑵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
⑶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
⑷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
⑸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⑹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
⑺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⑻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⑵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⑶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⑷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⑸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
⑹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备案后印刷发售;
⑺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凡是公开招标的,必须在国家和省发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
⑻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和预备会议(如有)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⑼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接受依法实施的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督;
⑽负责组织和主持有关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并承担有关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⑾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确定中标人;
⑿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邀请其在规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⒀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负责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标的完整档案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招标活动中的各项秘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部门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⒂收取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代理费;
2.代理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4.因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造成招标、评标、中标无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支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并及时报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
⑴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标的项目不可能实现的;
⑵委托招标的项目被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撤销的;
⑶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⑷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乙方被有关部门取消代理资格或被市场禁入的;
⑸乙方被有关部门降级而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资质的;
⑹有证据证明乙方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给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上述6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标事项的,甲方将重新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乙方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代理。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标代理服务费已支付了,则无权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则由甲方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双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双倍返还给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则按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
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5.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纠纷,双方同意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6.在纠纷解决过程中,除受争议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以可以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事项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2.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报经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一份。
如双方发生争议,以向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备案的一份为准。
甲方(招标人):
乙方(招标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理人:
其授权代理人:
日期:
2011年月日日期:
2011年月日篇二: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建设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国家的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号楼)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号楼)建设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地上六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约15608㎡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号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上限控制价编制)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代理内容包括地基、监理、建安工程及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委托招标的其他项目。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
以本建设工程各标段的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部分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乙方:
(盖章)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通用条款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
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通用条款:
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
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委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
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受托人:
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
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
行的代表。
工程建设项目:
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
标的工程。
招标代理业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
工作内容。
附加服务:
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款和专用条
款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代理报酬: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图纸:
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书面形式:
指具有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它的要求。
不可抗力:
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小时或天:
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
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篇三: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参考文本)
委托人:
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招标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
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招标工作及招标过程的保密工作。
委托人授权受委托人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全权代理重庆市县《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有关招标事宜。
受托人应诚实守信,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工作,双方共同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条委托招标代理范围和招标方式
本次代理招标范围为:
代理招标范围以委托人实际委托的范围为准。
受托人不得超出委托招标范围行使职权。
招标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特点,依法确定本次招标的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第三条委托人职责
提供招标所需的如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项目有关审批文件及资金来源证明;
(2)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实施工程的有关资料。
(3)招标工作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提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协助受托人制定招标文件。
协助受托人完成招标工作所需的各种报批文件和相关材料。
协助受托人组织招标答疑,负责与设计方联络解答投标人质疑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负责组织现场踏勘。
委托人和受托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