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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文化节策划书

重庆科技学院第二届风筝文化节

 

 

 

 

主办:

重庆科技学院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

一、活动背景:

六十年风雨如晦,六十年风雨兼程,母校经历无数磨砺与坎坷,终将迎来六十载华诞,为突出科院学子感恩深情的赤子之心,与阳光自信的精神风貌,同时贯彻社联“上下一心,服务科院”的服务宗旨,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将举办重庆科技学院第二届主题为“感恩母校·青春梦飞”的风筝文化节,让这个春天洒满青春的花瓣,让年轻的翅膀在感恩的天空翱翔!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本次“感恩母校·青春梦飞”为主题的风筝文化活动,为母校六十周年校庆营造喜庆气氛,同时也缓解了大家学习工作所带来的压力,在活动过程中激发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促进身心健康,体现科院学子阳光自信,包容进取的大学生形象。

三、活动主题:

“感恩母校·青春梦飞”

四、活动地点:

活动地点:

待定

宣传地点:

容园食堂门口,各组团门口及教学楼大厅

五、活动时间:

2011年3月21日——4月5日(待定)

注:

3月21日-4月1日为活动准备时间,4月1日——4月4日为活动宣传时间,4月5日下午2点为活动正式开始时间。

六、宣传方式:

1.准备宣传单和要发的邀请函(邀请函要有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指定宣传地点散发宣传单。

2.网络宣传,网络信息部定时到各个社团以及其他学生服务团体的相关q群发信息。

(包括活动当天还要提醒社团代表参加活动)。

3.海报(展板)宣传,通过贴海报的形式提供活动报名时间和地点。

同时加上媒体宣传,联系校园广播站宣传本次活动。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及宣传工作:

1、风筝文化活动开展之前,文艺部与宣传部可前去购买或制作活动相关物品(风筝,横幅,宣传单,邀请函,宣传海报等)。

——时间(3月21日-4月1日)

2、办公室发邀请函邀请到各社团以及其他学生服务团体,诚挚邀请他们参加本次活动。

并确定参加团体数目,以购买相关物品。

(3月21日-4月1日)

3、宣传部在4月1日展出活动海报(展板),并在指定地点开始发放宣传单。

4、网络信息部可通过网络展出过去风筝文化节的相关图片,以及本次活动的具体信息。

5、确定活动当天的各个负责人下的值班人员,及机动组负责人以及其成员。

6、确定活动开幕主持人(两人)以及比赛记录员、评委组,并写好开幕词。

(3月21日——4月1日)

7、财务部做出详尽的活动经费预算。

注:

1.确定参赛团队之后,通知参赛队伍于4月1日之前领取参赛物品。

2.评委组、主持人以及比赛记录员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并对评委组,比赛记录员做出相关培训。

(二)活动形式:

1.风筝比赛

2.风筝寄语

3.风筝文化节现场绘画及摄影

(三)活动开展:

一)风筝比赛

(1)风筝比赛活动于4月5日下午2点正式开始,活动时间4个小时。

(2)现场组织人员及主持人、评委组提前一个小时到场,组织负责人负责布置场地,安排具体工作等事宜。

(3)风筝比赛的参赛风筝(半成品)由社联统一购买,由各个参赛队伍带回加工成特色风筝(成品)后参赛。

(4)首先由理事长致开幕词,然后主持人介绍到场的嘉宾,及参赛队伍并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5)比赛分为两个阶段,首先自由放飞风筝,到4点比赛开始,不参赛团体自动将风筝退出放飞风筝指定区域。

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指导比赛进行。

(6)对比赛成绩及奖项做出记录,并于社联5周年晚会时公布获奖团体。

(7)比赛时间到时后,由支持人宣布比赛结束,各参赛团体按秩序退场。

(8)比赛结束后由社联各部门部长带领其部门干事按指定区域清理活动现场。

注:

1.比赛评比规则见附录

2.非社团团体不参加奖项评比

二)风筝寄语

(1)在活动现场设立寄语脚,由工作人员指导参加活动人员将自己的梦想、愿望以书面形式写在彩条之上,再粘于风筝尾处放飞。

(2)风筝寄语尽量围绕本次活动主题。

三)风筝文化节现场绘画与摄影

(1)工作人员指导参加现场绘画及摄影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创作。

(2)创作作品作为单一版块可参加以后5月份的校庆“摄影,绘画”展。

注:

各部门寄语以及风筝,绘画摄影等作品可统一收集起来,可在社联5周年庆典晚会上展出。

八、活动负责人:

策划负责人:

社联策划部

宣传负责人:

社联宣传部,网络信息部,

财务负责人:

社联财务部

现场组织负责人:

社联督察部,文艺部

机动组负责人:

待定

评审组(裁判组)负责人:

待定

注:

1.机动组负责人及成员由理事会商议决定。

2.评审组(裁判组)负责人及成员由理事会商议决定。

九、可行性分析

1、本次活动是在校庆等以往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的,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从组织和时间上保证了活动的可行性。

2、组织人员有相当的热情和经验,具有一定的大型活动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由学社团积极参加通力协作,从人员和操作上保证了活动的可行性。

十、活动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保持活动现场的卫生,秩序,安全。

2.散场后注意现场的环境卫生,各部门按区域打扫卫生。

3.如果遭遇特殊情况或天气恶劣,可根据实际延迟活动时间。

延.迟后的活动开展时间待定。

4.各社团和各部门人员务必做到善始善终,认真负责。

十一、资源分配及经费预算:

宣传海报(展板)10张---------150元

宣传单200张----------20元

报名表200张---------20元

横幅1幅----------35元

彩带(数量待定)

笔20只----------30元

矿泉水2箱--------36元

风筝(数量待定)-------单价10元

座椅板凳(数量待定)

---------量角尺以及其他比赛用具(数量待定)

---------奖金及证书,奖品(数量待定)-------预计1000元

总计:

1601元

十二、附录:

(一)比赛具体程序:

一)报名

1.参加比赛者,必须按大会竞赛的各项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抽签决定参赛号码。

2.对参赛单位,运动员资格和项目有异议时,社联评审组有权进行审查,如不符合规定,则取消其资格。

二)比赛

1.大会须按抽签分组的道位发给每个参赛团体一块道位号码,戴于背后。

2.工艺评分是比赛的第一阶段,运动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按时送审,按号悬挂,及时退场。

悬挂风筝时不要错位或悬挂在两个风筝的号与号之间。

否则判技术犯规。

3.放飞线定长,均为30米。

放飞线定长标志,各队自标,但要醒目。

大会有权审核。

4.参赛社团代表必须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点名。

凡三次点名不到者,按弃权论处。

5.每组比赛时间限为12分钟,以鸣枪开始和结束。

如受天气,时间等因素所限,总裁判长有权减少每组比赛时间,但最少时间不得少于6分钟,其留空计时及评分标准也随之变更。

6.进入起点的运动员,其风筝不得再试飞。

否则判技术犯规。

7.起飞时,风筝的主体应由助手举离地面,不允许直接从地面拉起。

8.起飞时,举风筝的助手人数不限,但必须在该运动员放飞道内或放飞道延长线内活动,不得进入留空计时区或其他道位。

否则判技术犯规。

受风向影响,经裁判员同意,举风筝的助手可在纵向道位线的延长线之外的区域活动。

9.放飞开始前,各类型的风筝和参赛者,均不得出放飞区。

否则判技术犯规。

10.放飞参赛者超过1人时,均视为一人对待。

任何个人未进入或离开留空计时区,均作为该运动员未进入或离开留空区处理。

11.在留空计时区内允许把线拐放在地上,但不得滚出自己的道位,也不允许打桩。

否则判技术犯规。

12.30秒角度的测定,是取30秒内的最小角度和最大角度的平均值。

一场比赛,每只风筝只有一次测角机会(含重飞的风筝)。

测角时,可以中途退出但不得重测,中途退出即视为放弃测角。

13.起飞完成后,在留空计时区内,其放飞线长少于规定标准,则判比赛结束。

14.参赛者在放飞中,冲撞,阻挡别人放飞;故意缠线妨碍他人放飞,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因故受到影响的运动员,总裁判长可令其参加另一组的比赛,或令该组重新比赛(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

15.参赛者由于受他人推,挤所迫,跑出竞赛区,并未从中获得利益时,不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但工艺,放飞评分裁判根据工艺,放飞评分裁判员,检查裁判员的报告,证明该参赛者并未直接受他人所迫走出比赛区域,则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16.竞赛风筝(含技巧风筝)必须由本人和参赛单位制作,比赛期间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比赛严禁买他队风筝参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

17.赛前15分钟预告比赛即将开始,竞赛区域内停止一切放飞活动;也不允许赛场外的风筝进入赛场上空。

凡不听劝阻者,罚扣该风筝放飞5分和该队团体总分2分;如缠绕正在比赛的风筝,则取消该风筝比赛资格并扣该队团体总分5分。

三)赛次

比赛为一次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四)判罚

1.比赛中,运动员应当遵守规则和规程的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总裁判长有权:

警告;判技术犯规,失败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2.凡判为技术犯规,均扣2分。

3.被判罚扣分的风筝,因故重赛时,原扣分有效。

五)缠绕

1.碰线不是缠绕。

比赛中,对将要缠绕的风筝,裁判员可通过调整道位来防止缠绕。

换位时,留空计时有效。

2.调整道位时,其道位裁判员也随之调入。

为避免再次缠绕,裁判员可指定运动员进入某道位的某个位置(含纵向道位延长线的区域),其留空计时区应随之确定。

3.第一,二次起飞失败被扣分的风筝,再次起飞时发生缠绕,原扣分有效。

4.被缠绕的风筝应在5分钟内申请重赛,由领队或教练员填写重飞申请单,经检查,后报总裁判长批准。

5.因缠绕使风筝受损,允许修补。

如受损严重不能放飞,经总裁判长批准,可用同类型号风筝替换,原工艺评分有效,不另评工艺分。

6.有意缠绕他人风筝者不允许重赛。

六)判定名次

1.以工艺分与放飞之和由多到少排列名次。

2.如遇二人积分相等,以放飞分高者列前。

七)抗议

1.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和风筝类型有异议时,应在赛前向社联评审组提出。

2.对比赛中所发生的问题提出抗议时,须于事情发生1小时内向评审组提出。

3.在问题解决前,参赛者应按规定参加比赛。

第四章犯规与失败

八)犯规

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均取消比赛资格:

1.风筝比赛的放飞只能手工操作,不能借助于其它器材,如电动和遥控装置。

2.放飞时,运动员超越放飞区域或道位。

3.运用收放线有意缠绕他人风筝。

4.放飞线定长标记脱落或未标。

5.工艺评分后,风筝替换,转借,增减装饰品。

6.检录三次不到者。

7.放飞中,将出现缠绕或碰线时,不服从裁判员调度。

九)失败

1.三次起飞失败者。

2.留空时间少于5分钟(不含5分钟)。

3.风筝主体损坏,散架,断线,脱手。

(二)比赛分数判定规则

工艺分共50分:

一)制作30分

1.造型5分

(1)根据不同主题和物体特征合理造型,3分。

(2)形象生动,夸张得体,2分。

2.扎制工艺15分

(1)骨架结构简练匀称,4分。

(2)扣榫严密,4分。

(3)扎口严紧,4分。

(4)光滑均匀,3分。

3.裱糊工艺10分

(1)糊口整洁,严实,4分。

(2)糊口服贴,平整,4分。

(3)糊面松紧适度,2分。

(二)美工(绘画,剪纸,粘贴,刺绣,雕刻等各种艺术手法)20分

1.线条流畅,5分。

2.色彩对比分明,色泽鲜艳和谐,5分。

3.艺术表现力,10分。

放飞分共50分:

1.起飞20分。

(1)鸣枪后,风筝全部离开举风筝助手的手和地面,放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并把风筝引进留空计时区为完成起飞。

如风筝在鸣枪前离手则判技术犯规。

(2)完全离开手和地面的风筝,在未进入留空计时区前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为失败,允许重新起飞。

起飞,每失败一次扣5分,三次失败取消放飞资格。

第三次起飞成功仍可计分。

(3)起飞后的风筝,一旦引进留空计时区,如失败,无论起飞成功与否,均判比赛结束,不允许再重新起飞。

2.留空时间20分

(1)留空时间为10分钟,完成起飞即开始计留空时间,裁判员每隔1分钟报告一次时间,每少30秒扣1分。

(2)留空计时区内的风筝,若放飞线少于定长,则判比赛结束。

(3)在留空计时区内,运动员的一脚或双脚离开留空计时区,即判比赛结束。

(4)完成起飞后的风筝,在留空计时区内,风筝落地(包括装饰物和“尾巴”),其留空时间少于5分钟(不含5分钟),则判失败。

3.30秒测角10分

在留空计时区内,放飞线长30米以上(微型10米以上),参赛者把放飞线下端固定在测角器上,连续30秒钟,即完成测角时间。

30秒内,线与地面的夹角(取其最小角度和最大角度的平均值)25度,30度,35度,40度,45度,50度,55度,60度,65度,70度,分别得1,2,3,4,5,6,7,8,9,10分。

测角时,裁判员每5秒钟读报一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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