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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学院:
政治经济学院专业:
零八级行政管理振东姓名:
李学号:
280163《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一作者与作品丹尼斯?
缪勒,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维也纳大学经济学教授。
在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美国马利兰大学帕克分校、康乃尔大学等高校做教学与研究工作,并且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邦商务委员会等机构任职,著有《公共选择》
(1、2、3)、《增长的政治经济》、《稳定利润的决定》等近20部著作。
公共选择理论一书由其汇总诸多公共选择学派观点,如阿罗,布坎南,奥尔森等。
公共选择理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和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问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理论学派:
它的分析方法来源于经济学,研究者也大都是经济学家,但是研究的对象不是经济市场而是政治市场;它分析的对象是政治市场,但是分析的方法却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学。
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又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的经济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特征是经济人假设和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它是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公共选择理论的钥匙。
二公共选择理论假设前提
(一)理论假设:
经济人假设
它把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移植到政治领域,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个人也是自利的、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的经济人;并将经济市场上的交易分析扩展到政治领域人们在政治领域的相互作用过程视作“政治上的交易”,认为政治过程和经济过程一样,其基础是交易动机、政治的本质是利益的交换。
经济人假设是公共选择理论和传统的政治理论相区别的根本原因。
政治学的传统是假设政府是代表公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和政治家的目标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政治学的基本内容是关于如何建立一个美好社会的规范性论述。
公共选择理论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来概括一切人的行为动机,保持了个人模型在经济背景和政治背景下的对称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得到了一系列“政府失灵”的分析结论。
然而现实中确实有许多政府官员和政治家在政治领域是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行动指南的,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在正统的政治学看来是离经叛道,受到一些学者的猛烈批评。
(二)方法论意义:
个人主义公共选择理论从决策的角度探究政治问题,探究由不同的个体形成的社会如何进行选择,做出社会决策。
公共选择理论对社会选择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所谓社会选择不过是个人选择的集结,只有个人才具有理性分析和思考的能力,个人是基本的分析单位,个人的有目的行动和选择是一切社会选择的起因。
公共选择理论这一由个人选择入手分析社会选择的研究径路称之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是相对于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而言的,它强调的是分析个体的动机与选择模型对整体行为的影响,是一种从个体到整体的分析思路。
这种分析方法是西方自由主义哲学和社会契约观在方法论上的反映。
公共选择理论基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对集体决策的考察和传统政治学将集体视作由个体组成的有机体所作的整体性考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论进路:
前者认为,集体行动是由个人在集体而非个体去实现既定目标时的个人行动所组成;后者则认为,个人是集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国家作为一个超个人的单位而存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被视为是独立于个人利益而存在的。
三、公共选择理论
(一)选举中的公共决策1社会选择的规则社会选择理论对社会偏好集结规则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围绕阿罗的开创性工)的偏好,作展开的。
阿罗认为,社会选择就是将社会成员的偏好集结为群体(或社会一个规范性的社会偏好集结规则应该符合“理性”的要求,即,具有连通性和传递性;同时,他又认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社会选择过程应该符合民主社会伦理规范,具体来说,应该满足完全性、一致性、无关备选方案的独立性、Pareto的基本共识原则和非独裁性等五个条件。
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阿罗得到的结论是:
没有任何社会福利函数或社会选择规则能同时满足上述两条公理和五个条件。
这就是著名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
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的尖锐性和深刻性是前所未有的,它似乎动摇了西方民主社会的基础。
2投票规则与投票行为在一个民主社会中,投票是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集体决策方式。
在这里暂不考虑代议制问题,而是以直接民主作为讨论的模型。
投票规则就是多数票规则,一项议案要获得通过必须要获得多数赞成票才能通过。
多数票规则作为一种集体决策规则,一旦一项议案获得通过,不仅仅是投赞成票的多数人接受该项议案,而是全体成员都必须接受该项议案。
首先是投票规则与投票悖论。
为使投票能更好地显示投票人的偏好,研究者提出了多种多数票规则的复杂形式,如点投票和否决投票等。
研究发现,多数票规则可能会导致循环或者被操纵,即存在所谓的投票悖论。
其次是中位数投票人定理。
投票悖论的发现使人们认识到多数票规则有时可能并不一定能得到稳定的集体决策,探讨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会出现投票悖论对于民主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当投票人偏好为单峰时,多数票规则会产生一个均衡结果,并且该均衡结果就是中位数投票人的偏好。
复次是策略性投票、议程控制和幕后操纵。
以多数票规则作为集体决策的规则,意味着一旦某一项方案被通过,则该方案就成为集体选择的方案,集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必须一致地执行该方案,赞成该方案的多数者就成了事实上的胜利者,反对该方案的少数者就成了事实上的失败者。
这就形成了集体中多数者对少数者的强制,多数者的利益必然得到提高,少数者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失。
因此,理性的投票人可能会采取一些策略性的行为,尽量使投票结果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
(二)代议民主制中的公共选择1政党竞争与选举公共选择理论文献从两个侧面讨论了代议制政府的产生:
一是政党在竞选期间的行为;二是选民在选举过程中的行为。
(1)政党动机。
该模型假定政党成员的政治行动的动机仅仅是为了从执政中获得收入、名望和权力,政治家绝不是为了实施某些特定的政策而谋求执政;他们唯一的目标只是获得执政本身的报酬。
他们将政策纯粹看作是达到他们私人目的的手段,而这些目的他们只有通过当选才能实现。
因此,政党行动的动机是选票最大化。
(2)选民理性与投票逻辑。
选民参加选举的主要目标是挑选出一个政府,这个政府在将来将执行一系列的公共政策,从而给他带来相应的公共物品或服务。
公共选择理论假定选民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其效用是他所消费的一揽子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函数。
因此,理性的选民在不同的政党为入主政府而竞争时,他必然会对自己的选票投给哪一个政党进行权衡。
一般情况下,选民总是愿意把票投给和自己的政治空间距离最近的政党或候选人。
(3)投票的空间理论。
在竞选中,政党的首要目标是当选,各政党为争得更多的选票,必然会针对其他政党的竞选纲领和选民的政治空间分布情况来理性地选择自己的竞选纲领。
在两党制下,假设政治空间是一维的,并且选民的政治偏好是单峰的和对称的,则两党的竞选策略是不约而同地调整其竞选纲领使其和中位数选民的政治偏好相一致。
2官僚机构的动机与行为公共选择理论在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对官僚机构的动机和行为进行了分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模型。
在这些模型中,政府官僚机构并不是按照规范性的要求执行公民的显示需求的角色,而是有着自己的目标。
在官僚机构模型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尼斯卡宁模型。
在尼斯卡宁看来,官僚和经济市场上的经济人一样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由于官僚从政治家那里获得预算,官僚机构提供公共产出。
机构预算越多,意味着官僚有更大的权力和影响力,因此官员的目标必然是机构预算最大化。
官僚与政治家之间的不对称关系为其预算最大化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政治家和官僚之间的权力关系可以看作是双边垄断的关系,最终预算实际上取决于双方的谈判。
然而,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官僚通常处于优势地位,最终的产出水平将于官僚最优一致。
官僚预算最大化的结果是导致公共产出的过度供给。
行为选择依赖于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是官僚的动机,动机决定行为选择。
其二是约束条件,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约束条件是制度约束。
如果官员是由上级任命的,并且担任官员有一系列好处,则将官员的动机界定为获得连任或提升在作者看来是比较合适的,如此得到的结果必然是官员的行为选择是讨好上司。
3寻租问题寻租理论主要探讨租金的形成机制和相应的寻租行为特征与影响。
在规范的意义上来说,政府的作用在于向人们提供公共政策和公共物品。
但是,在经济人假设之下,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政策或立法来创设、提高或保护某个集团的垄断地位,使既得利益集团的垄断租金增加,获得超额的利益。
对这些租金的追逐称之为寻租。
寻租现象的大量存在,产生了如下系列反应:
政府官员可能会利用手中掌握的自由裁量权主动为利益集团提供租金,以获得种种好处。
这既是政府官员主动配合利益集团的寻租,同时也是官员为自己的权力寻租。
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和官员的权力寻租活动叠加的结果是使人们看到官员职位的重要性,从而吸引人们为获得这种权力的职位而展开竞争。
租金无处不在。
只要信息和流动性的不对称阻碍着资源的流量,就存在租金。
租金存在于私人物品市场、要素市场和政府市场之中。
只要有租金,就可以预料到,必然会有寻租行为。
腐败与寻租是一对孪生兄弟,虽然有的寻租行为是合法的,但是,大量非法的寻租行为必然导致腐败。
四、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利益集团又称利益团体、压力集团或院外活动集团,广泛存在于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中。
传统的利益集团理论认为,利益集团的存在是为了增进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会在必要的时候采取集体行动以实现其团体目标。
社会决策或公共选择往往是通过许多不同的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做出的。
《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以一种不同的视角分析利益集团,认为,从集团成员的个人理性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行为这一前提不能从逻辑上推出集团会从团体利益出发采取行动,即使一个集团中的所有个人在实现了集团目标后都能获利,由此也不能推出他们会采取行动以实现那一目标。
奥尔森认为,在一个大型团体中,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一般不会采取行动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团体的利益,搭便车是理性的选择。
小集团比大型集团容易组织集体行动,大型集团能够进行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是其能够提供选择性的激励。
奥尔森对利益集团集体行动的分析和传统利益集团理论的共同点是它们都是以理性经济人为基础,但是它们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
虽然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是针对利益集团提出的,“搭便车”现象遍布集体选择的一切方面。
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个人可能会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参加大型的集体行动,也可能会不遵守社会道德。
这使得国家法律、征税和雇佣警察等成为必然。
奥尔森的搭便车理论虽然简单,但是它第一次深刻地揭示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冲突。
五、宪政的经济分析宪政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宪政经济学。
该领域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布坎南。
宪政经济学认为,现实民主社会在政治决策中广泛采用的多数票规则意味着多数人对少数人实行了“强制”。
强制意味着不和谐,宪政的目的就是要化解强制,实现社会和谐。
实现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是实现社会公正。
宪政经济学认为,公正的基础是规则,规则在逻辑上先于公正,所谓公正的行为就是不违反事先已表示同意之规则的行为。
在这里,同意是一个核心概念,这也是所有“社会契约”理论的核心所在。
社会选择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规则下的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
一国的宪法是“制定规则的规则”,是政治决策的最高规则。
公民对宪法的选择是对最高规则的选择。
公共选择理论基于经济人这一基本假设,认为,互动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普遍存在,因此,一国的制度设计必须对掌权者加以限制和约束,尤其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防止和限制政府权力的滥用。
宪政经济学是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的逻辑结果和高级阶段,公共选择理论对直接民主和代议民主制的分析基本上是一种“政府失灵”理论,宪政经济学为治理“政府失灵”架设了一条以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政府强权为根本目标的规则和元规则的再造之路。
六、结语综上,本文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研究现状和理论框架进行了梳理和探讨。
公共选择理论是一个在国际学术界占有独特地位的学术流派,其对学术界和现实政治生活都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在取得重大成功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争议。
公共选择理论的学科归属目前没有定论,它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和政治学都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我公共选择理论是一个有着共同硬核的研究项目,这个硬核就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
因此,理解公共选择理论的关键在于其方法论特征。
将理性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领域是公共选择理论最基本的方法论特征,也是公共选择理论备受争议的根本原因。
公共选择理论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扩大的影响足以说明将理性选择模型引入政治分析是一次成功的尝试。
公共选择理论的所有析结论都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之上的,并不是说现实一定会如此;也不能因为现实中有很多情况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结论不一致而否定公共选择理论的科学性。
公共选择理论的很多分析结论对我们思考现实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对我国目前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很好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