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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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附件 1

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源头统

计数据填报质量,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编写了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

统计指标填写说明,请各级统计部门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组织企业

认真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

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的定义、

填报依据、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下:

一、签订的合同额

(一)指标定义:

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

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

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根据《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将表中合计项的首次合同额

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即可得到签订的合

同额(见附件二表一);

第二步 如果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 1000 后,四舍五入

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可根据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

签订的《施工合同》等文本,将本年新签订的各合同价款,以及上年签

订,结转到本年继续施工的各合同价款余额汇总,按“千元”计量单位,

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见附件三文本一)。

(四)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即:

01=02+03

(五)注意事项

1.签订的合同额包括公开投标、暗标、甲方指定、口头协议等,

不管企业用什么方式,也不管合同的形式,只要是从建设单位直接承

包的工程项目都应统计;

2.签订的合同额只含直包合同和建造合同,不含境外合同。

二、建筑业总产值

(一)指标定义: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

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

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

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

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

收入。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量

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甲方审计结果)

,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依据计算填报。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第一步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分析统计台账》,建筑

业总产值取自表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业主(监理)确认批复量。

例如,

要填报 2011 年 1 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则取“√”栏产值数(见附件二表

二)。

也可根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台账》,建筑业总产值取自表中

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实际完成产值数(见附件二表三)。

第二步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 1000 后,四

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要通过计算后填报。

建筑业总产值是价值指标,而建筑产品的价值即工程造价是通过

工程预算来确定的。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产值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

乘预算单价为基数,再乘以一定的间接费率来确定的。

基本计算公式

如下:

报告期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预算单价)

×(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由于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的多样化,预算定额单价的基价包含内容

不尽相同,因此,在计算建筑业总产值时,可按工程实际进度,与工程

承包价相结合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有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部位进度法、工序比

重法和直接费率法等五种方法。

但在企业实际生产核算中,主要使用

以下几种方法计算。

(1)工料单价法

第一步 将以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乘以预算定额单价汇总成

直接工程费,再根据一定比率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最后计算出

建筑业总产值。

第二步 将各工程完成的总产值汇总后,如果合同金额计量单位

为人民币“元”,须除以 1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

须乘以 1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部位进度法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中小微型建筑企业,如果没有

编制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和价值计算表、以及取费计算表,可采用部

位进度法计算建筑业总产值。

即将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部位,先求得

每个部位的预算价格占单位工程预算价值的比重,即构成比,然后根

据本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

然后根据本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进度求得其占单位工程完成产值,

再与单位工程预算造价相乘,即为报告期该单位工程完成产值。

各单

位工程产值相加,就是该企业报告期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各部位完成进度的百分比×各部

位预算价值占单位工程造价的百分比)

建筑安装工程产值=∑(单位工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单位工程预

算造价)

用上述部位进度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本月各

部位的完成进度百分比的资料。

为了正确估算各部位完成进度百分

比,也可以将各部位再划分为若干个组成部分(相当于分项工程),然

后确定其各部位的百分比。

根据各组成部分完成情况来推算单位工

程完成进度的百分比。

大型联动设备的安装工程产值,也可以按工序分段,再按安装工

程完成的进度百分比计算安装工程产值。

一般安装期较短,可以单独

鉴定其质量,如机床、水泵等,可在每台安装工序全部完成后,一次

计算其完成安装工程产值。

即安装一台,计算一台。

(3)直接费率法

将工程合同总价除以直接费得出直接费率,然后按实际完成工

程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出直接费,再乘以直接费率得出建筑业总产值。

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取费率(%)=(总造价÷直接费)×100 %

报告期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完成实物工程量×预算

单价)×综合取费率

(四)审核关系

1.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分

包出去工程的产值(04=05+06);

2.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

完成的产值(08=05+07);

3.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08=11+12+13);

4.建筑业总产值≥装饰装修产值(08≥09);

5.建筑业总产值≥在省外完成的产值(08≥10);

6.在外省完成的产值=C102-1 表除本省之外的各项之和。

(五)注意事项

1.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文本的建设项目,其完成的产值也应计算

到建筑业总产值中。

2.在施工现场预制的构建和金属结构件,制作完成后即可计算

构件制作部分的价值,待安装构成工程实体后,再计算安装费用。

外单位购入的构件(如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门窗等)必须待安装

完毕后,构成了工程实体时才能计算构件本身价值和安装费用。

3.因施工造成的返工,其返工价值不应计入实际完成产值;设计

方案修改应按变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产值;施工过程中发生问

题,并修改设计,需经业主或设计单位同意变更和作出经济签证后方

可计算产值。

4.建筑业总产值一般按完成形象进度计算价值量,不等同于工

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标,企业在填报建筑业总产值时不能用

工程结算收入替代。

5.未列入施工图预算的地区差价、材料差价、机械进出场费差价

等,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计算产值。

三、竣工产值

(一)指标定义:

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

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

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二)填报依据

1.工程验收签定合格证书(或文本);

2.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三)计算方法

第一步竣工产值可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将报告期内所

有工程验收报告整理后,汇总其中的“工程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文

本二)。

也可依据《审核决算定案表》,将报告期内所有工程验收报告整

理后,汇总其中的“审定工程总造价”数得出(见附件三文本三)。

对于一些没有工程竣工结算(或决算)报告的中小企业,竣工产值

还可依据《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将报告期内所有已竣工,并已交付

使用的工程中标通知中的“中标基本情况表”整理后,汇总其中的“中

标价”数值得出(见附件三文本四)。

第二步以上计算结果,如果计量单位为 “元”,须除以 1000 ,

或者计量单位为“万元”,须乘以 10,按“千元”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四)注意事项

企业承包的工程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计算竣工产值:

 

1.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单位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规定的

交工条件;

2.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签定合格。

四、房屋施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

指报告期内施过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括

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

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

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二)填报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结算(或决算)

文本、竣工验收签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将报告期所有台账资料

(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

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

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整理后,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可(见

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 10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房屋施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上期停缓建在本期复工的房屋面积

+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本期竣工的房屋建筑面积

(四)审核关系

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本年新开工面积;

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实行投标承包面积;

3.实行投标承包面积≥本年新开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面积以房屋建筑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统计,一栋房屋已

施工,即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施工面积;

2.多层房屋不论哪一层施工,都以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施工

面积;

3.施工面积一般泛指自年初累计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企业内

部也可根据自身要求增设不同报告期的施工面积指标;

4.一栋房屋如业主按分部工程发包,为避免重复计算,应由承担

主体结构施工的企业统计施工面积;

5.旧房加层或改造,只计算增加的建筑面积;

6.旧房拆除重建,计算其全部面积;

7.临时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五、房屋新开工面积

(一)指标定义:

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

面积之和。

(二)填报依据:

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开工报告等资料。

(三)计算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

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根据《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将所有开工日期为报告

期的台账资料整理后,汇总台账中建筑面积数据即为报告期新开工

面积(见附件二表四)。

第二步 如果台账中计量单位为 “平方米”,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如果是“万平方米”,须乘以 10000 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报告期新开工面积=报告期新开工的各单位工程房屋工程建

筑面积之和。

(四)注意事项

1. 土建工程在单位工程正式开始施工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

平整场地、放线、旧有建筑物的清理、打试验桩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2.新开工面积,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

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

3.单位工程开工时,按施工图计算建筑面积。

如开工时图纸未到

齐,可按合同或协议书填报开工工程的建筑面积。

4.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打桩为开工日期,不包括深基打桩,

工程试验桩。

5.没有桩基的单位工程,以正式破土为开工日期,并进行新开工

面积统计。

六、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一)指标定义

1.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施

工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折旧后的

净额。

计算公式:

机械设备原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实有台数的原值之和

报告期折旧额=报告期内机械设备按规定的各种折旧率计算的折旧数额之和

年折旧额=(原值-残值+清理费)÷使用年限

     = 原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原值×100%

机械设备净值=报告期内机械设备原值-机械设备折旧额

2.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台数: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

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的台数。

但不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

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台数。

3.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总功率:

指年末本企业(或单位)自有的

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

力计算。

(二)填报依据:

依据企业的设备管理台帐及有关资料。

包括施工

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

但不

包括附属辅助生产机械设备、运输机械设备、生产试验机械设备的功

率。

(三)计算方法: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等三项指标,一般根

据企业编制的《企业机械设备汇总表》计算,首先将不符合指标定义的

机械设备剔出,然后分别汇总表中设备价值、台数和总功率指标栏的

数值,注意计量单位换算,填写整数即可(见附件二表五)。

(四)审核关系

  年末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净值必须小于等于 c103 表中的生产经营

性固定资产(21)

(五)注意事项

1.必须是建筑业企业在册的、全部的、自有的机械设备(包含融

资性租赁的设备);

2.建筑业企业作为固定资产已验收入帐的全部机械设备;

3.机械设备统计的各项指标均按企业所有权进行统计;

4.机械设备数量的统计范围:

不论是自用、出租和借给外单位的,

也不论是在用、在修、在途或在库的都应统计,并且包括封存的、不配

套的,以及待报废的机械设备在内;

5.不包括从外单位租入或借来使用的机械设备。

6.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7.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可按 1 马力=0.735 千瓦折合成千

瓦数。

七、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

(一)指标定义:

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

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

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

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

关的人员。

(二)填报依据:

依据企业建筑生产活动统计台账、用工记录或派

工单等。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平均人数与建筑业总产值计算原则一

致,即自行完成施工产值计算到哪里,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平均人

数就计算到那里。

(三)计算方法

月平均人数=报告期每天实有参与工程施工人数之和÷报告期日历

天数

季平均人数=报告季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

年平均人数=报告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四)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中,包括分包给非独立核算经济实

体完成的那部分产值,如:

分包给一些非独立核算的零散的建筑业包

工队(组)等,为了保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包工队(组)参与施工的人

数也应统计在总包企业计算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内。

2.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以人员在哪里干活就在

哪里统计为原则,不是以支付工资(即谁发工资谁统计)为原则。

3.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劳动生产率是按“产品法”计算,因此确定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必须遵循可比性原则,即生产的产

品与劳动消耗在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上必须一致。

4.计算月平均人数应注意两点:

(1)公休日和节假日的人数应按

前一天的人数计算;

(2)新成立企业(月中或月末成立),在计算成立当

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日历天数求得。

5.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是一个时期指标。

八、主要建筑材料消耗量

(一)指标定义

1.钢材:

包括重轨、轻轨、大型型钢、中型型钢、小型型钢、带钢、

线材、特厚钢板、中厚钢板、薄钢板、硅钢片、优质型材、无缝钢管、焊

接钢管和其他钢材等品种,以吨为计量单位。

不包括钢锭、钢材边角

料,已经使用过的旧钢材、铸铁管,以及钢丝绳、铅丝等金属制品。

2.木材:

包括原木、锯材和各种人造板,统一按原木数量计算,以

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不经过纵锯就直接使用的原木,如桩木、电杆和

脚手杆等,可直接计入消耗量。

经过纵锯或加工而成的材料、板材和

人造板,必须按规定的出材率和换算方法计算出原木数量后,再计如

消耗量。

计算木材消耗量,不包括小规格材和废旧材料。

3.水泥:

包括普通建筑水泥、装饰水泥和特种水泥(如快硬高强水

泥、膨胀水泥、耐酸耐火、防射线水泥等),以吨为计量单位。

不包括无

熟料水泥和土水泥。

4.平板玻璃:

建筑用平板玻璃主要指无色的普通平板玻璃和吸热

玻璃(即在熔化玻璃液时加入不同的着色剂,可以生产茶、灰、蓝等不

同色泽的平板玻璃,俗称彩色玻璃)。

计量单位为重量箱和平方米。

每一重量箱”指厚度为 2 毫米,面

积 10 平方米的平板玻璃。

其折算公式如下:

厚厚厚厚厚厚厚厚厚

=

厚厚厚厚厚厚厚厚

(厚厚厚

10

)⨯厚厚厚厚厚厚厚

/ 2

“平方米”指不同厚度玻璃的实际表面面积。

5.铝材:

指铝成品材。

包括纯铝及铝合金加工的板材、带材、箔材、

管材、棒材、线材、型材、压模件、自由锻件等。

不包括边角料、裸铝线

及电线厂自产自用的铝盘条。

(二)填报依据:

依据企业材料消耗统计台帐、或企业建筑施工活

动中的用料记录。

建筑业企业建筑材料消耗的核算与建筑业施工产值

的统计范围及口径必须保持一致,即采取谁消耗谁统计的原则。

(三)统计内容

1.工程项目直接耗用的原材料;

2.自行制作预制品所使用的原材料;

3.施工现场制造非标准设备使用的原材料;

4.临时工棚、活动房屋、临时仓库、水管线路等各种暂设工程所

使用的原材料;

5.对施工机械、运输设备、施工单位房屋、仓库维修所使用的原

材料。

(四)计算方法

1.有《主要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台账》的企业,根据各台账中钢

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和铝材消耗量合计项的汇总数,分别按标

准计量单位填写整数(见附件二表六)。

2.无材料消耗台帐的企业,可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汇总填报。

(五)注意事项

1.建筑业企业原材料消耗核算是从建筑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

序,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开始,即作材

料消耗统计。

包括因施工错误、技术指导错误或甲方变更设计而造成

的返工、报废工程所耗用的材料,但不包括已领取但未投入使用的材

料。

因此,企业在做材料消耗统计时,不能以领代耗、也不能以进代耗。

 

2.主要材料的总价值必须小于建筑业总产值

其中:

主要材料的总价值= ∑ (各种主要材料×当地的材料均价)

九、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收入)

(一)指标定义:

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以及

向发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按规定列作营业收入的各种款项,

如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施工机构调迁费等以及向发包单位收取

的各种索赔款。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

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

收入发生额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利润表”(损益表)中的

“主营业务收入”本年累计数填报;

(四)审核关系:

C104-1 表中建筑业总产值(08)大于 0,则 C103

表中工程结算收入(43)一般应大于 0。

十、主营业务成本(工程结算成本)

(一)指标定义: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

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未设置该科目,则以营业

成本发生额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表中“利润表”(损

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本年累计数填报。

十一、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一)指标定义:

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项以营业税

金及附加代替填列;

2.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利润表”(损益表)

中对应指标“本年累计数”填列。

十二、利润总额

(一)指标定义:

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

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

亏盈总额。

(二)填报依据: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

数填报。

(三)填报方法

1.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

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2.未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

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十三、应付职工薪酬

(一)指标定义:

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

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

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

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

务相关的支出。

(二)填报依据

2.执行 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会计科目“应付职

工薪酬”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填报。

3.未执行 2006 年会计准则的建筑业企业,应将职工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

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科目归并到应付职工薪酬填

报。

(三)注意事项:

企业一套表制度中,将原《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中本年应付工资总额、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劳动失业保险费、养老

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归并到应付职工薪酬科

目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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