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docx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第一篇、法院旁听感想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法院旁听感想
6月4日下午,我和小组成员一起到海淀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次案件审理。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们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
一走到法院,就被法院威严、肃穆的大楼震住了。
我们并不知道进去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只是跟着前面进去的人在后面静静地排队等待着,并在等候的时间仔细阅读了违禁物品的告示。
等到了我们的时候,我们先是通过了身份证扫描,然后进行了全身的安检之后,我们到达了法院里面。
根据入口处的提示,我们得知在2点钟的时候,第三十七法庭有“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
进去之后我们又有点茫然和忐忑,不知道怎么找到第三十七法庭,也不知道怎么做才能不打扰到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终于,在法院的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我们找到了第三十七法庭。
法庭的门是关着的,我们也不清楚里面的状况,我们都相互推着对方去敲门。
终于,我鼓起勇气打开了门,对里面的人说明了情况。
很顺利,审判长同意了我们的旁听要求,并且将我们的身份证放在书记员案例,走时再取走。
待定我们坐下以后,我开始仔细打量了这个法庭的陈设。
与我们想的不一样的是这个法庭很小,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大,但陈设与基本的法庭一样。
正对着大门的是两个审判员和一个审判长的位置,审判长的头上悬挂着国徽。
在3个法官的位置旁边坐着书记员,她在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主要记录下审理过程的情况。
法官的左边是被告和委托代理人的座位,右边是原告和委托代理人的座位。
当天在场的只有一个审判长、书记员和原、被告代理律师。
案件审理开始了,与我们同座的还有一位代表被告方的来听案件审理的人。
由于这个案件时第2次审理,因此在审理一开始,并没有机会对这个案件有具体的介绍,原告和被告律师都直接切入正题开始了陈述自己的观点、证据。
因此,我们一开始的时候都听得云里雾里的,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从他们的阐述中大概了解到了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大概是说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上任领导口头答应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的事物在这任领导上台后,并不予以承认。
因此,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我们都很安静地听着代理律师在如何阐释自己的观点、证据等。
当一方发言时,其他的人
都会认真倾听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并且审判长还会在适当的时候提出自己的疑问,要求律师回答。
让我最佩服的是,每次审判长的提问都能切入关键,甚至让律师措手不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案件审理进行了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时。
由于我们4点中还有课,所以不得不在审判长要求两方律师打电话询问证人能不能到庭作证的空闲时,举手向审判长提出了终断旁听的请求。
法官同意了我们的要求,并且让书记员将身份证还给我们。
我们和审判长及书记员有了短暂的交流。
在交流中,我们高兴得得知原来审判长也是我们民大的学子,心中油然而生了一种亲近感。
同时,书记员同时也善意地提醒穿着短裤的我,下次旁听时要穿长裤。
我当时心里特别不好意思,同时也很感谢书记员善意的提醒。
我们怀着无限的怅惘之情,离开了法院,心中感慨万千。
我很庆幸这次能亲身来到法院,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肃穆。
正是这次经验,让我有了一次提升自我的机会,这不仅是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思想层次的提高。
我很感谢老师给我们这次机会到法院来旁听,以后我一定会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第二篇、法院旁听心得体会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12月5日下午,我和几位同学来到惠城区人民法院进行法院旁听,旁听的案件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案情大概是一家公司找另一家公司兑换港币,但是由于双方在沟通上出现问题,原告将用于兑换的20万转到被告公司的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中,被告答应等账户解除冻结拿到钱后再给原告兑换,但是因为过了很久被告始终没有给原告兑换港币,所以原告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
之前一直以为,法院旁听可以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审判情况相结合,从而对审判程序有进一步的了解。
但是经过这次法院旁听,我发现在法庭上出现的突发状况并不都有固定的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取决于法官的判断。
这起案件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而又无正当理由,所以在经过法庭调查后,法官便以“被告未到场,无法进行法庭辩论”为由,将案件延期审理。
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到本案,既然被告无正当理由,何不直接进行缺席判决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在网上搜集了些相关资料,发现原来缺席判决也会带来许多问题一是上诉率高,发改率高。
由于被告没有到庭,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些审判人员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进行认真审查,往往以“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没有到庭质辩,应视为放弃了进行质辩的权利”为由,草率作出判决,造成判决错误。
二是容易引发上访。
由于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院裁判的理念和方法不认同,又没有亲自参加庭审,对法院的判决不理解。
败诉后往往不考虑自身
因素,而是怀疑法官偏袒原告,进而上访甚至缠访。
三是案件执行难。
缺席判决的被告往往对法院判决的抵触情绪更大,执行的难度加大。
所以有时候执行缺席判决比延期审理更加“麻烦”,由此我也能体会到本案中法官的考虑,也对民事案件的审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除此以外,这次旁听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细微的法律知识,比如起诉状为外语格式的需翻译为汉语格式,电子档资料的需以光盘形式递交等等。
更重要的是,本次法院旁听让我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知识,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为以后的学习提供了更清晰的方向。
第三篇、法庭旁听记录与心得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法庭旁听记录与心得
M11314071赵胜超
时间2020年12月10日8:
50~9:
20
地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
案号(2020)合民一终字第03631号
案件类型上诉案件
审判长陆建群
上诉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被上诉人干传仓,孙必祥,孙必海,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概案情
干传仓原为河南一建安徽分公司一名员工,在合肥肺科医院工程建设中因机器工伤通过仲裁向分公司索赔,孙必祥和孙必海为其作工伤证言。
干传仓已通过仲裁索赔成功,但后来分公司又因此事不发干传仓三人的工资,因此分公司瓦工班班长张仲存将缴费单和工资条以短信形式发给河南一建,接着河南一建将分公司告上法庭。
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分公司败诉,分公司不服原判,所以向干传仓三人和河南一建提出上诉。
今天主要的焦点有两个,第一个是上诉人说合肥肺科医院工程项目已承包给合肥春晖建筑劳务公司,坚持说这是劳务纠纷,不承认干传仓三人为其公司员工;第二个是上诉人说他们公司瓦工班班长叫“张中存”,不叫“张仲存”,说张中存并没有发类似短信,被上诉人说这是“中”“仲”不分,但就是一个人。
到最后审判长让上诉人提供12月30日张中存在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待终审。
旁听心得
我是八点到的,八点半开庭,等了半个小时,然后因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到而又推迟到八点五十,法院的时间观念为什么也这么差啊。
还有就是,这次的法庭只有一个审判长、两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律师,好像没有在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威严,中途被上诉人还打了个电话,被一个审判员训了一番,竟然敢在法庭打电话,我第一次见到。
我感觉这次的庭审跟我们的辩论赛差不多,有上诉、辩诉、举证、辩论和最
后意见等环节,这让我感觉到法庭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平时的观念就是法庭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要是有人说他要去法庭,别人的第一句话就是问他犯了什么事,这就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法庭。
实践得真知,法庭是为我们解决纠纷的地方,是为人民服务的,何惧之有?
接下来有必要谈谈这次的庭审,自我认为上诉人上诉不会成功,他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证据都不能充分证明四人不是其公司员工。
还有就是我最讨厌那种拖欠工资的事情了,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别人辛辛苦苦为你工作,你获取员工的剩余价值也就行了,还拖欠工资,不就是一点利息的事吗,人家也要养家糊口啊,拖欠工资是很过分的。
其实庭审的过程还是很严谨的,一切都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讲究证据和法律依据,这充分体现了庭审的公正性,这才是人民的法庭人民的法院。
这次法庭没有律师,只有两个委托代理人,很明显的,他们都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认识,所以我们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律师行业制度,做到人人请得起律师,人人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通过这次法庭旁听,我了解了案件的基本审判过程和法庭的公正性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
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必须为其犯下的错误付出一定的代价。
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和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公民。
2020年12月10日赵胜超
第四篇、法院旁听心得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范雨涵诉窦效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旁听心得
10131120208刘雨
案情归纳
本案是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纠纷案,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理。
书记员宣读完注意事项后,审判长入庭就坐,询问原被告双方基本信息。
原告范雨涵,系未成年人;代理人为其亲属彭秀丽,今日缺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为律师朱文宁,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被告窦效宁今日也未到庭,其投保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委托单位职工张兴出庭应诉,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本案正式开庭后,原告提出三点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4021元;
二、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三、要求被告方承担此次诉讼的费用。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及理由2020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
根据张店大队[2020]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由被告窦效宁承担,因此诉至法院,请求被告依法赔偿损失。
被告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保险公司在范围内进行赔偿,但诉讼费、医疗费不予赔偿。
由此,法庭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应当得到满足。
针对争议焦点,原告委托代理人提出了五组证据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进行证明
一、出示了张店大队[2020]10002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用来证明事故的事实经过、窦效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出示了原告门诊病历一份、单据及用药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急诊的事实及支付情况;
三、出示了护理人员的身份证一份、劳工合同原件一份及工资明细、护理明细一组,用来证明护理费用情况;
四、出示了交通费明细一份,用来证明原告因其支付的交通费;
五、出示了原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补课证明一份及请假证明一份,用来证明原告系在校生,由此产生的补课费用。
因此,原告委托代理人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2161元,护理费按100元/天的标准赔偿1000元,交通费300元,补课费560元。
被告委托代理人无新的证据提交,仅针对原告的五组证据进行了质证
一、表示对证据一无异议;
二、对证据二的医疗费发票无异议,但对该组的其他证据有异议,应当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核定后承担责任,挂号费、救护车费、急救网络费不属于医保范围,应当依法扣除该部分的赔偿;
三、对证据三有异议,认为该组证据未提供护理人员与伤者的关系以及误工证明,根据伤情可知,事故造成原告脑外伤和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无鉴定要求原告院外护理,根据市误工80元/天的标准,被告只承担急诊留观3天的费用,即
240元赔偿;
四、对证据四有异议,被告只承担急诊留观3天的必要交通费,即按10元/天的标准,承担30元赔偿;
五、对证据五有异议,原告系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无需缴纳补课费用,不可费用为间接损失,不属于直接理赔的范围,法院应当依法驳回。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被告方质证完毕后,原告方作了如下补充原告系在校生,事故导致右臂缝合两针,需定期去医院拆换药,无法按时接受教育,因此聘请教师进行补课是必要措施,并由于其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需要亲属的陪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各赔偿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观点与质证环节的观点基本一致,几轮交锋后,法庭宣布结束辩论。
由于双方无法在护理费用和诉讼费用上达成一致,因此无法调解,进入宣判。
法院宣判2020年9月21日,被告窦效宁驾驶机动车在张店区昌国路与原告彭秀丽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原告范雨涵受伤,被送往医院就诊,事实明确,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侵权法》16条、48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法解释》14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161元;二、护理费按100元/天为标准,由被告赔偿原告护理费300元;三、交通费酌情支持100元;四、补课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赔偿责任由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窦效宁承担。
责令被告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张店分公司在10日内在限额内赔偿原告2561元,25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窦效宁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应在15日内上诉至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心得与体会
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侵权的赔偿上,双方对医疗费无异议,在护理费上的分歧点在于是按照急诊留观的天数还是按照实际天数。
该案的法院选择的是急诊留观的3天,而并非原告请求的10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限制,防止出现原告过分夸大护理费用、对被告不利的情况。
在交通费问题上,由于原告证据并不明确,对原被告的分歧,法院作出了酌情给定的决定。
而补课费作为法律上未规定的内容,法院并未支持该观点。
这场旁听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在法庭上,要向审判庭明确表达己方的论点和证据,同时要对对方的论点作出回应,从而强有力地回扣自己的观点。
若质证和辩论环节言辞含糊、证据不明,便无法证明自己的论点,则法院也无法维护自己应得的赔偿。
而法院,也要在衡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审慎地查明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第五篇、法院旁听感想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法院旁听感想》
本人于2020年4月8日到杨浦区人民法院参与旁听法院民事案件审理,下面即我旁听的过程与感想。
进入法院前在门口领取学生旁听券,获得旁听证,经过门口严格的门禁审查后由下行楼梯进入民事法庭部分。
全庭共设民事法庭庭场十余处,大致是受理诸如民事借贷纠纷,家庭矛盾,社会事务法律认证之类案件。
我选了一起判定民事行为能力案进行旁听,必须事先说明,我所选事件从始至终并未出现控方与被控方的激烈争执,此事系一普通审判。
庭前民事调解阶段
审判员询问了双方证件是否携带齐全。
对案件类型,以往类似案件的审判惯例进行了一些说明。
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简单梳理。
指出了控方所提民事行为能力判定甲方申请依据的不足之处。
期间控方与被控方(俩人系姐弟关系),两人时有交流,一起合计审理过程。
庭中审判员宣布开庭
甲乙两方姓名询问,甲方对所控告内容进行陈述,书记员开始记录案底。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甲乙姐弟俩的母亲系一86岁脑血栓患者,瘫痪在床多年,生活已不能自理。
姐弟俩的父亲,即原监护人于去年11月份去世,老俩口现有位于上海杨浦市光四村住房一套,现需对老母亲监护人进行变更,裁定其行为能力,以便对其财产处理权限范围有所认定。
审判员要求甲方具体说明其母亲病情,并获得甲方提供的病情诊断书一张。
乙方为代理人出庭,代理人为老人的女儿。
全程同意甲方所陈事实。
庭中辩论阶段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由于此案类型,乙方同意了甲方所说的一应事实,并未反驳,所以两者并未进行过多争论。
甚至乙方对甲方所说内容进行了一定补充。
核查阶段
书记员为两方呈递了庭审记录供双方核验。
审判员询问两方是否认为记录属实,是否认为存在遗漏,不实情况;两方未有疑问。
审判审判员条陈《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法》中相关条例对此案进行审判,判定甲方所提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申请证据不足,判被控方为限制行为能力。
整个过程中,我必须说,虽然没有旁听大案,但还是充分体会了一次法庭的庄重整肃,尤其是这小案件的审理,一丝不苟,法律是神圣的,法庭是讲法理的地方,法律至上;从一个其它角度考量,我所看到整个程序感觉是很标准的,但我要说的是,法庭其实还是有日常生活气息的,没有了之前一直的对这个神秘地方的陌生。
说到维持法律的神圣,在既有对案件把握处理的条件下,有更深的意义,生活与法,可以再远一些,可以再贴近一些…
第六篇、法院旁听感想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法院旁听感想
时间7月14日星期四
地点瓯海区人民法院
流程
1宣布开庭
2展开法庭调查
3质证
4法庭辩论
5双方总结陈词
6法官组织调解,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感想
法院在我心中一直都是无比神圣的,去之前心情莫名地特别有些忐忑,说实话,除了电视上见过法官大人外,还真没有见识过现实中的法官大人。
也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大法官,是不是真的带着假发,穿着法官袍,一脸的严肃表情。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开庭了,法官席上左右都是陪审员,中间一个法官。
一个助理检察员出庭,一个当事人,一个是被告人。
让我很惊讶的是,被告人没有家属。
由于上午的案子是第三次审理,所以很多细节我们都不是很清楚,今天主要是原告提供损失赔偿很以前的证据,听得我云里雾里的。
与我想象的不同,被告没有巧舌如簧,(其实从开庭到结束就只会说“没有”,“同意”)根本不是我们平时认为的,也没有律师辩护。
下午听力一宗刑事案件,盗窃抢劫罪案件。
被告人同样没有家属的陪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己都把自己搞糊涂了。
这次法院旁听,我收获还是很大的,第一次见识真正的法庭,第一次见到正式的审判程序,以后有机会,我还要多去法院学习。
作为一名大学生若是只接触书本知识和单纯的法条是没有用的,只有实践经验才会让我们真正成长。
第七篇、法院旁听感想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法院旁听记录及感想
学院班
2020年11月13日
“烟花引燃奔驰车收费车场被索赔”案
刘先生,1956年出生,汉族,退休干部,住北京市海淀区。
李女士,1965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海安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
代表人柳昌江,董事长。
北京大学,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负责人王恩哥,校长。
E300轿车,于2020年2月24日(正月十五)下午2时左右进入被告北京市海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学共同管理的收费停车场。
该车当晚9时左右被燃放的烟花引燃,经评估受损车辆的损失金额为57万余元。
经交涉,海安公司仅表示愿意支付2
万元的补偿费,故诉至法院。
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车辆损失、救济援拖车费、交通费、误工费、停车管理费及车辆损失评估费共计58万余元。
宣布开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核实双方当事人信息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询问)
法庭辩论
双方总结陈词
休庭
一直以来,“法院”于我来说都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法院旁听”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
在我心中,法院既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又是令人敬畏的地方。
这次有幸亲身法庭现场,零距离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收获颇丰。
首先,法庭纪律的严肃、各项程序的规范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和神圣,这是书本上感受不到的,只有亲临现场才能体会。
其次,我接触了民事诉讼规范的法庭程序,这对于我对诉讼概念的理解有了实践性的帮助。
理论加之实践才是更好的学习方法。
第三,作为法治社会的公民,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正确的运用法律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运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和程序进行维权。
第四,作为学法之人,我们应当公平公正的看待各个案件,而不是主观臆断,凭感情评断。
总之,这是一次有意义的旁听经历,今后我将多多寻找机会,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第八篇、思修课程论文—法院旁听感想
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业题目庭审旁听之心得体会姓名
学号
院系
指导老师大学生法院旁听感想模板
南京
理工大学
庭审旁听之心得体会
2020年5月23号9时,我与几名同学一起乘车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想旁听一次案件的开庭审理。
来到法院的楼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迎风招展,让人肃然起敬。
进入法院的第一个程序便是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在工作处领取旁听证。
之后再法院警官的提醒下,我们把手机﹑水杯﹑钥匙等不允许带入法庭的物品寄存起来,然后再有序排队等待安检入场。
我们领取的是第二法庭的旁听证,来到四楼,进入第二法庭坐定后才知道,由于某些不为我们所知的原因,第一法庭与第二法庭交换场地开庭。
在第一法庭坐下不久,书记员﹑公诉员与辩方律师相继入场。
我回头看了一下,发现旁听席上学生居多,不得不说,学生对刑事案件的兴趣要大于民事案件。
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给我们发了一张“旁听案件庭审(听证)评议表”,想通过旁听人员的角度来评价法院庭审秩序和能力。
等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入庭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毕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并传被告人陈某入场。
在旁听席的左边入口,一名手脚均被铐住的中年男子,被两名警察带入法庭,坐在被告席上。
被告人陈某坐定后,审判长向
他进行了一系列的询问,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工作状况和案件缘由,也告诉了他被告人在法庭所享有的一些回避的权利。
直到现在我才认识到,刑事案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趣,在被告入庭的那一刻,我感觉气氛瞬间变得凝重了,压的我有一些喘不过气来。
也就在这时,我才了解了此次开庭审理案件的大体内容。
被告人陈某是受害人袁某的前夫,不过双方一直保持同居关系。
因为陈某需要钱来还银行的欠款而袁某不愿给钱,双方发生争执和打斗,造成袁某头部受创致死。
事后陈某没有及时报案自首,反而分尸灭迹,最终酿成恶果。
名﹑出生日期﹑工作状况和案件缘由,也告诉了他被告人在法庭享
庭审正式开始后,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审判长询问了被告人和辩方律师是否需要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及其律师均为做任何陈述。
接下来,公诉人就案件的整个过程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讯问,辩方律师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审判长也就一些细节讯问了被告人。
之后,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公诉人前后向法庭提供了四部分证据,每一部分证据的举证结束,审判长都会就举证内容询问被告人和辩方律师是否有异议,从始至终被告人与辩方律师均未有异议。
举证完毕后,进入辩论阶段,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就案件内容进行了辩论,辩方律师未对案件进行辩论。
辩
论结束后,陪审员就一些被遗漏的案件细节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讯问,人民陪审员未对案件做任何讯问。
之后便是被告人的自主陈述时间,被告把自己当时的心态和想法向审判长做了详细的陈述,辩方律师未做任何陈述。
最后,公诉人宣读了控诉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