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973695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138.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docx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

一有关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制度的含义

1.博弈论视野下的三种制度观

a.制度等同于博弈的特定参与人,诸如行业协会、技术协会、大学、法庭、政府机构、司法等等。

(Nelson,1994:

第57页)

b.诺斯将制度视为博弈规则。

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North,1990:

第3-4页)

“当共同的规则集合施加于两个不同的社会,其结果会怎样呢?

结果会不一样,虽然规则相同,但是,实施机制、实施方式、行为规则以及行为者的主观模式都不一样。

于是,真正的激励结构和被认知的政策后果也就不同。

因此,同一的相对价格的基本变动或者施加同一的规则将对制度安排各异的社会产生迥然不同的影响。

”(North,1991:

第33页)

赫尔维茨的定义侧重于博弈规则的实施问题。

他认为,制度是“可执行的”,唯有对人类行动的一组人为的和可实施的限定才构成一项制度。

c.博弈均衡观(Schotter,1981)

2.奥斯特罗姆的制度观

“制度”(institution)可以界定为工作规则的组合,它通常用来决定谁有资格在某个领域制定决策,应该允许或限制何种行动,应该使用何种综合规则,遵循何种程序,必须提供或不提供何种信息,以及如何根据个人的行动给予回报(E.Ostrom,1986)。

3.诺思的制度观

任何社会、经济或政治体制都是由人构建的,并且这种结构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有序社会里,具有人为的功能。

这个结构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杂混合物,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日常的行为选择方式,并决定了我们达到预期目标的路径。

(道格拉斯.诺思对制度的理解《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美]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著[法]克劳德.梅纳尔编刘刚冯健等译杨瑞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p.15)

4.青木昌彦从理解制度安排多样性和制度变迁过程的目的出发,认为制度是重复博弈的结果,即一种均衡状态。

制度作为一种均衡现象,只要别人不忽略它,任何人都不敢不正视它的存在,从而对人们的策略选择构成影响。

参与人基于共有信念而做出的策略决策共同决定了均衡的再生,均衡的再生反过来又强化了关于它的概要表征。

这样,制度成为自我维系的,浓缩于其中的信念也被参与人视为当然,除非发生了动摇共有信念的事情。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p.13)

一个制度是规制性的,因为它限制了个体参与人的选择;它是规范性的,因为通过共有信念限定了所有参与人的行为选择;它是认知性的,因为它是共有信念的建构。

一种制度是“由有限理性和具有反思能力的个体的社会长期经验的产物”(Kreps,1990)

(青木昌彦沿着均衡点演进的制度变迁《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美]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著[法]克劳德.梅纳尔编刘刚冯健等译杨瑞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p.24)

青木昌彦认为制度包含的主要要素有三个:

共有信念、均衡的概要表征和博弈的内生规则。

在《比较制度分析中》,青木本着理解制度安排的多样性以及制度变迁过程的目的,从上述三个方面定义制度:

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持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summaryrepresentation(compressedinformation)],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信念的作用。

制度也许存在于人们的意会理解之中,也许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符号表征之中。

但在任何情况下,某些信念被参与人共同分享和维系,由于具备足够的均衡基础而逐渐演化为制度。

5.詹姆斯.G.马奇和约翰.P.奥尔森认为,政治制度是“相互联系的规则和常规的集合,它们决定着与角色和处境相适应的适当行动。

其过程包括确定是在何种处境、正在完成何种角色及该角色在这一处境中有何义务”。

政治制度最终会给某些行为规则以合法性,相对于效用最大化思想,这些规则与权力关系及社会和文化规范的确立更加密切相关。

(参见JamesG.March,JohanP.Olsen.TheNewInstitutionalism:

OrganizationalFactorsinPoliticalLife.AmericanPoliticalScienceReview.1984,vol.78,pp.734-749)

6规则

林毅夫从交易费用的角度定义制度:

制度可以定义为社会中个人所遵循的行为规则。

制度可以被设计成人类对付不确定性和增加个人效用的手段。

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无论它是市场的还是非市场的都可以提供有用的服务。

与任何其他服务一样,制度性服务的获得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技术条件给定的前提下,交易费用是社会竞争性制度安排选择中的核心。

用最少费用提供给定量服务的制度安排,将是合乎理想的制度安排。

诺斯从过程的角度定义制度,制度是“约束个人行为的一套规则和管制规定,一套检查个人行为是否偏离了这些管制和规则的程序,一套说明如何制定和实施这些规则和管制规定的伦理规范。

7制度有自我实施的能力

德国制度经济学家柯武刚和史漫飞则从制度具有对人的行为的惩罚功能和规范影响方面来定义制度:

制度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

它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

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

没有惩罚的制度是无用的。

只有运用惩罚,才能使个人的行为变得较可预见。

带有惩罚的规则创立起一定程度的秩序,将人类行为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道。

如果各种相关的规则是彼此协调的,它们就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可靠合作,这样他们就能很好地利用劳动分工的优越性和人类的创造性。

柯武刚等

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博弈均衡,“博弈规则上内在产生的,它们通过包括实施者在内的博弈参与人之间的策略互动最后成为自我实施(self-enforcing)。

——综合:

制度是人为设计的,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人之行动的结果(博弈的结果)。

制度并非是一种博弈均衡,它始终处于动态的非均衡状态。

(二)制度的结构

1三个层次

制度从可以分为规范性行为准则(normativecode)、宪法秩序(constitutionalorder)和制度安排(institutionalarrangement)三个层次。

规范性行为准则包括道德、习俗,诺斯还把制度进一步推广到意识形态,认为意识形态从文化层面约束人们的行为。

宪法秩序指的是关于各种人类活动的基本原则,涉及社会、政治和经济等诸方面,它以宪法为核心,是制定社会各个领域相应行为规则的根据。

“制度安排的定义是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包括成文法、习惯法和自愿性契约等等。

从形式上看,宪法秩序处于最高的地位,制度安排是按宪法原则来制订的,实际上宪法秩序体现的是道德、习俗和意识形态中的政治原则,所以规范性行为准则处于制度的最高层次。

从稳定性的角度看,制度安排相对于其他两种制度层次,是现实中最经常出现的,种类最多的,变动最频繁的一种制度。

在广义上运用“制度”这一术语,其内涵还可以归纳为:

1、有形组织(从企业到技术社团、工会、大学,直至国家机构);2、集体共享的行为方式(从惯例到社会习惯、道德准则);以及3、消极标准和约束(从道德规定到正式法律)。

2正式的制度与非正式的制度

非正式约束与正式约束是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另一种分类。

这些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

这三个部分就是制度结构的基本要素。

诺斯认为非正式约束(InformalConstraints)主要包括价值观、道德规范、习俗和意识形态等,它们在人类历史活动中逐渐形成,并得到了社会的公认。

非正式约束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正式约束(FormalConstraints)主要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它们或是由公共权威机构制定,或是由当事的有关各方共同制定的。

制度结构“被定义为一个社会中正式的和不正式的制度安排的总和。

”(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

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刘守英等译《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1994pp.371-418)

3特定制度的结构

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指出,“‘结构’一词指制度框架”。

从横向对制度进行分类

——举例

1.2 治水制度的简要分类 为了更好地了解制度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系,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分类原则,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治理、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作如下分类(见图1)。

制度结构具有整体性,一定社会中制度结构作用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制度的整体性;每一个具体制度都是存在于特定制度结构之中,并在与其他制度的相互联系中实现其功能。

(三)制度的功能

从交易成本理论出发,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现行社会中存在着正的交易成本和市场不完全,通过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解决市场不完全造成的不确定性。

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功能也进行了扩展,除了提高效率之外,制度的功能还包括提供秩序、调动个人的发展积极性,等等。

1积极的功能

鼓励合作,鼓励创新,

降低不确定性)知识的不足可以用恰当的制度来缓解

降低交易成本

2消极的功能

惩罚和约束机会主义行为

(四)制度的质量

1.制度质量

质量是与数量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具体而言,制度质量是衡量制度绩效的一个指标,制度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制度绩效的优劣。

所谓制度质量是指那些决定制度绩效基本因素的重要特征。

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有时激烈,甚至不可调和。

制度主义的核心判断,即制度在协调个人行动上发挥着关键作用,制度是导引人际交往和社会发展的“软件”。

好的制度,拥有好的制度质量,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帮助人们避免或缓和冲突,增进知识和劳动的分工,并因此而促进着繁荣。

不同的制度发育水平导致不同的制度质量,经济繁荣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展(类似于哈耶克所说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最终将取决于培育恰当的制度。

2制度质量评价方法

REasterly和Levine(1996)在Knack和Keefer(1995)研究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制度质量指数(indexofinstitutionalquality)。

他们的研究成果为后来的经济学家对于制度与经济绩效关系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工具。

Knack和Keefer认为,一国制度质量的高低主要体现在一国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水平上,因此,他们基于对这样四个与政府治理有关的方面的测度来说明制度质量的:

①官僚机构的质量(qualityofthe

bureaucracy),指政府行政服务的水平与效率以及行政人员的培训与招募方式;②法律规则(ruleoflaw),指是否有健全的政治制度,强有力的法律体系以及政治权力的平稳交替;③侵占的风险(riskofexpropriation),指政府对私人财产的保护力度,私人财产被没收和国有化的风险;④政府当局对合同或债务的拒绝承认(repudiationofcontractsbygovernment),指政府的公信度。

而Easterly和Levine把这些指数综合转换成为一个1至10的系数,数值越高代表的制度质量越好。

这样,就可以非常直观地表明一个国家的制度质量,而且有利于进行国家间的比较研究。

另外一个重要的制度质量分析工具是世界银行的学者DanielKaufmman,ArtKraay和PabloZoido-Lobaton在1999年提出的,与Knack等人不谋而合的是,这些学者也把制度质量理解为政府的治理水平,他们干脆把自己提出的指标命名为总治理指数(theaggregategovernanceindex),用以度量一个社会的制度质量。

他们意识到,要用总治理指数来度量制度质量,必须假定不可观测的制度变量与可观测的治理变量之间存在着线性关系,这样,就把不可观测的制度变量变成了可观测的治理变量。

这个总指数是由三个指数组成的:

游戏规则(therulesofgame)、政府的有效性(governmenteffectiveness)和腐败(graft);每一个指数又以一些可量化的指标构成。

这样,这个指标体系就为考察制度绩效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工具。

从是否充分发挥其功能的角度评价制度的质量:

(四)制度绩效

1.什么是制度绩效?

一直以来,制度都被看作是政治学的“专利”,直到制度本身所包含的效率、绩效概念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时,它便进入经济学家的视野。

那么,“‘制度绩效’的含义是什么?

一些理论家把制度主要看做是‘博弈规则’,是集体决策所遵循的程序,是冲突得以表达和(有时)解决的舞台。

这种制度的‘成功’意味着,在给定行为者的偏好存在差异的条件下,它使行为者能够尽可能有效地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

”此外,制度也是达成目标的工具,而不仅仅是达成共识的工具。

在经济学的视野里,制度存在的唯一意义是它的坐标衡量标准———效率,由此决定了制度生存的有效空间被限制在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所处于的均衡点上,即只有在均衡点上,制度所提供的效率相对于环境来说才可能是最佳的,此时任何制度变迁都可能会损害效率。

否则就说明制度在非均衡状态下,其本身仍有改进的余地或者被更有效的制度所替代。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制度是有“生命”的,有“生”也有“死”。

绩效高或者说有效的制度,其“生命力”强,反之,则弱。

制度绩效概念既可以用国民经济增长/经济效率来衡量,也可以用政治学上的国家能力、国家权力的效能来解释。

影响国家权力的因素很多,但是最为基础性的因素则是因经济增长而带来的财富。

2.制度绩效的影响因素

制度演化决定着制度绩效。

制度决定着经济发展绩效,或者至少可以说,制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按照罗伯特D.帕特南的观点,影响制度绩效的因素主要有三:

制度设计、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

“理解制度绩效的动态关系,比较社会科学长期以来就对此很感兴趣。

可以从现有文献中分辨出解释绩效的三种模式。

第一个学派强调制度设计。

这个传统根源于正规的法律研究,这个政治分析模式是从研究19世纪大量的宪政建设中发展起来的。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代议制政府》表明,这个学派相信“结构和程序的设计”。

密尔名著主要关注的是宪政机制的问题,他发现了最有利于有效的代议制政府的制度形式。

第二种模式强调社会经济因素。

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治学家认为,政治社会学家认为民主的有效性取决于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

当代民主理论家,比如罗伯特.A.达尔和塞默尔.马丁.李普塞特,在讨论稳定、有效的民主政府所需的支持条件时,也强调现代化的各个方面(福利、教育等等)的意义。

阿图罗.伊斯雷尔声称,“制度绩效的改善是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除非一个国家变成了‘现代国家’,否则就不可能将制度绩效提高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第三种模式强调社会文化因素。

在《共和国》里,柏拉图认为,政府随着它们公共精神的不同而相异。

较晚近的时候,社会科学家用政治文化来解释各国间政治体制的差异。

比如,阿尔蒙德和维巴德《公民文化》

3.制度绩效的衡量

目前关于制度绩效的量化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案例分析,如对一些重大的制度变迁在能排除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可以对某一制度变迁或制度创新的绩效进行量化分析,如对庄园制(诺思)、船运制度(诺思)、奴隶制度(巴泽尔、福格尔)等制度绩效的分析。

这一分析是比较成功的。

二是模型分析,如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模型对制度变量的经济绩效进行分析。

DaniRotrik(1997)在使用制度质量指数对东亚国家进行比较研究时,根据东亚地区的特点,加入了初始收入状态(initialincome)和初始教育状态(initialeducation)作为补充,并且通过这三个变量较好地解释了该地区的制度绩效。

(五)制度的密度

制度的密度是制度供给水平的一个衡量指标。

这里的密度概念不同于物理学意义上的概念,它是指一国(或地区)现有制度的数量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现有制度的数量或者国内某一地区的制度数量与该国所有制度数量的比值。

它反映了一国或地区实际的制度供给状况。

制度密度也可以理解为制度之间的耦合,而“制度之间的耦合可以理解为在政治不同域个人策略之间所产生的类似一般均衡的反馈作用”(青木昌彦,2001)。

这样,政治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可以看作是相互依赖的制度之间稳固而连贯的整体性安排。

一个国家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

(六)制度的弹性

经济学上的“弹性”概念是指自变量变动1%引起的因变量变动的百分比。

例如,需求的价格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

这里的制度弹性可以理解为制度的塑性或制度的延展性,即是指一项制度在实际的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在不违背和脱离原有制度文本的情况下,发生的微调或适度偏离,体现为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制度弹性

从制度的含义和功能看制度的弹性

1.什么是制度弹性

弹性在不同的领域有着有联系但是绝然不同的意义。

在物理学和机械学上,弹性理论描述一个物体在外力的作用下如何运动或发生形变。

在经济学上的弹性概念是由阿尔弗莱德·马歇尔提出的,是指一个变量相对于另一个变量发生的一定比例的改变的属性。

弹性的概念可以应用在所有具有因果关系的变量之间。

作为原因的变量通常称作自变量,受其作用发生改变的量称作因变量。

经济学意义上的“弹性”概念是指自变量变动1%引起的因变量变动的百分比。

例如,需求的价格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

“制度弹性”有其特定的含义。

所谓制度弹性可以理解为制度的兼容性,制度的适应性,制度的塑性或制度的延展性,即是指一项制度在实际的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在不违背和脱离原有制度文本和制度环境的情况下,发生的微调或适度偏离,体现为制度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一般通过制度的内在结构和功能及其外在的组织实现形式来评价。

制度的弹性也强调即个人或集团可以从政府所提供的一系列制度“菜单”中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制度。

此外,制度弹性关注如何在制度制定者与制度执行者之间形成一种共识关系。

综上,制度弹性是以制度的禀赋(先在的作为博弈结果的制度)为发生条件,并伴随后天的制度实践(制度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交互关系)所形成的反应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动态形式,有其伸缩空间,随环境变化而变化,并在变化中达到对环境的动态调控与适应。

弹性还指制度的适应性,能够容纳各种行为,容纳各种不同的制度成分

2.制度弹性的一般分析

制度弹性的基本内涵。

制度弹性有三个层面的含义:

一是制度的结构弹性,是指空间序列上的弹性;二是制度的发展弹性,是指时间序列上的弹性。

例如,制度的结构、功能等,它既要有空间上的一定伸缩幅度,以便及时适应环境复杂变化的结构弹性,也要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适度调节和修正的时间上的弹性。

从哲学层面看,制度弹性本质上反映了人的认识与实践之间张力存在的必要性。

人是自由与定在的统一,因为人有自由的创造性,所以人们可以设计未来、总结过去,制度也可看作是人们对过去的一种总结和对未来的一种设计;又因为人是定在的存在物,注定了这种总结与设计是不完善的,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完善。

就外生的制度而言,制度如果制定得过于详尽具体而且不易得到修正,那么它在某些情形下就可能成为组织改革和发展的羁绊。

就内生制度而言,制度在与环境的调控和适应过程中,不会固化不变,它会出现平衡性、灵活性等特点。

制度弹性的度。

制度弹性可以通过制度与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特定函数关系加以表征和量化。

用以描述制度弹性的函数关系可表征为IE=f(E.A)。

其中IE(institutionelasticity)代表制度弹性,E(environment)代表环境因素,A代表制度对环境的适应性因素。

作为环境变量的因子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作为制度对环境的适应性因素主要包括制度的内在结构、功能,制度的质量、密度等。

如果将环境变量因子分别用E1,E2,E3,…….,En-1,En表示,适应性变量因子分别用A1,A2,A3,……,An-1,An表示,那么,IE=f{(E1,E2,E3,…….,En-1,En).(A1,A2,A3,……,An-1,An)}即为IE=∑f(E.A)

I=1

制度弹性大小都有一个客观的合理的区间。

其尺度在主观上的把握,既非越大越好,亦非越小越好,应根据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制度与外界环境的相互作用情况而定,主要应根据上述各变量因子,全面、系统地把握弹性大小的合理尺度。

3.制度弹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1)制度安排的合理性。

制度弹性的活动范围受到制度安排的限制。

制度安排的设计必须与制度环境(宪政秩序),生产力水平、人性假设、人们的道德水准、社会文化心理等基本国情相匹配,否则就会流于空想。

例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们20年前制定的政策,但只有到了修宪以后才取得“合法”身份并构成社会经济成分结构的一个内在的组成部分;我们曾经刮共产风,搞“公共食堂”式的“免费的午餐”,但事实证明再好的制度如果脱离生产力水平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制度的设计也不能建立在人性利他或人性善的假说的基础之上(尽管我们不否认人类行为存在着非自利性动机),因为这样不仅会违反人性或脱离人的道德水准,而且会给那些奸佞自私之徒提供不劳而获和以权谋私的可乘之机;而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平均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的国家,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的制度安排会缺乏普遍的社会文化心理基础(认同感)而遭遇社会公众的普遍不满。

因此,需要使制度设计与社会存在(国情)相适应。

(2)制度运行成本的高低。

制度运行成本会限制制度的可选择性,即制度的弹性。

按照科斯的说法,制度运行是有交易成本的(一个相对于生产成本而言的具有普遍性的概念),它包括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维持组织和机构的费用、强制成本、信息成本、监督费用等等。

某些有效制度(存在潜在利润的制度)之所以不能被供给和实施,是因为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太高,以致使人们得不偿失。

例如,由于诉讼成本太高、执行难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人们求助于法律权威的成本太高而收不抵支,因而有可能转而求助于其他不具有合法性的权威(如黑社会性质的暴力)的保护,以致于使法律的尊严和可信度下降、并产生了更大的不公平性。

因此,降低司法成本和严肃执法,就是法律制度安排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之一。

(3)社会评价机制。

制度弹性还与社会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普适性,具体评价过程的公平性、公开性和公正性,评价主体的外生性(与被评价主体没有利益冲突或亲疏关系)、权威性(专业性),评价标准的相对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有关。

例如,职称制度是一种典型的激励制度安排,如果对专业技术职称缺乏科学而客观的评价体系,或者不能保证评价主体(如评委)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公正性,或者不能做到评价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这“三公”中的任何一项,就难以达到职称制度的有效激励作用,降低制度弹性,甚至会形成反向激励,人为增加职称评审过程中的矛盾和交易费用。

二关于制度的动态描述

(一)制度的发育水平;

制度的发育水平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其一,由于制度与人们的博弈互动过程密切相关。

在博弈过程中,博弈参与者与博弈策略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博弈均衡状态。

有低度均衡和高度均衡之分,这决定或形成了制度的不同层次(类似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由较低层次的均衡向较高层次均衡的发展转变过程,就是制度的发育过程。

其二,根据诺斯的“智力模型”概念(即相关的行为主体和公众思考问题的方式),由于各行为主体间的智力模型不同(这些模型部分地源自文化,部分源自学习,部分地源自经验),因此,各国的制度培育状况会存在差异,制度的发育水平也就不同。

发育是一个生物学概念。

通常指个体发育,即生物自受精卵开始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