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投保规则1003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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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投保规则100319
(100319)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保险投保规则
(100319)
〖一〗基本规则
一、投保年龄
(一)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以费率表所列年龄为限;
(二)0周岁是指出生满28天且健康出院的0周岁婴儿;
(三)投保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不包括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18周岁未成年人)。
二、保额限制
(一)未成年人风险保额限额:
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5万(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为10万元),(该风险保额包括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累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
(二)如保额单位为份数则必须为整份数;
(三)在银行销售渠道投保的重疾类险种的累计重疾责任保额限制如下:
●被保险人≤40周岁,累计重疾责任保额不得超过30万;
●被保险人>40周岁,累计重疾责任保额不得超过15万。
三、保险利益规则
1.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身故受益人的关系应为: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2.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要求:
●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上(包括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除父母以外,可以为下列近亲属:
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在投保书的监护人栏签字确认)。
四、附加险规则
1.附加险交费方式须与主险一致;
2.附加险的交费年期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的交费年期;
3.附加险的保险期限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的保险期限。
五、风险保额与基本保额、保险费的倍数关系
详见各险种规则及附件2。
六、职业规则
1.被保险人所从事职业的代码和风险等级依据《寿险职业分类表(2008)》确定;
2.从事两种以上职业的被保险人,以职业风险等级较高者确定职业代码。
七、人工核保标准
1.对于投保书中要求告知的健康告知事项,有任何一项异常者,不得投保;
2.财务与契调规则:
●对于含意外责任的银保产品,同一被保险人累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200万(北京、上海、深圳、广州>300万)的投保件,需提交人工核保,填写财务问卷,并对被保险人进行契约调查;
●财务及契调资料的有效期为一年;
3.体检规则:
3.1体检标准:
●被保险人年龄≤50周岁,累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600万,除提交人工核保、填写财务问卷、进行契约调查外,还需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被保险人年龄>50周岁,累计意外风险保额>400万,除提交人工核保、填写财务问卷、进行契约调查外,还需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
3.2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A+B;
3.3体检资料有效性规定:
●体检资料有效期为六个月;
●40岁以下被保险人投保非重疾类险种,如一年内本公司体检中心体检结果正常,经本公司同意,体检资料有效期延长为一年;
●客户自行提供体检资料(六个月内由单位或学校组织的,在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机构进行的健康体检资料),经本公司同意,可视作有效体检资料。
3.4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当天清晨禁食禁饮,保持空腹;体检前晚须清淡饮食,不喝酒、咖啡、浓茶,注意休息;
●女性体检务必避开经期;
●有既往病史的客户,尽量携带完整病历和就诊记录参加体检。
八、异地人士投保限制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一方为异地者不予受理;
2.异地者指非当地户口且未在当地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
九、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投保及核保规则
1.港澳台同胞投保:
●港澳同胞投保时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复印件;通行证是指定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使用的旅行证件,它的前身为《港澳同胞回乡证》(简称《回乡证》)
●台湾同胞投保时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复印件;台胞证是由公安机关(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机构)颁发给来往大陆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台湾居民的证件
●港澳台同胞其它投保要求同大陆人员,由核保人进行综合评估。
2.外籍人士投保:
●外籍人士投保时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有效签证页);
●外籍人士投保时需同时提供居留证明或工作证明、学籍证明等,以了解其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工作与收入的状况,或通过契约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对于旅游、过境等临时性来华者,不接受其投保申请;对于在华工作、学习等长期性居住的外籍人士,可接受其投保申请,相关核保要求同大陆人员;
●参考瑞再手册中国家与地区风险分类表,对于来自国家及地区风险等级大于4级(包括4级)的外籍人士谢绝投保。
如美国、日本等风险级别1,可接受投保;伊拉克、阿富汗、车臣等国家和地区风险级别7,谢绝投保;
●核保人综合外籍人士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及工作与收入状况,确定可接受的险种与保额。
十、出境人员投保与核保规则
●出国指离开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
●不接受现已在国外的人员投保,在投保审核过程中,如因客户出国而引起的投保单无法完成收费或承保的,公司可谢绝受理本次投保;
●投保时已明确有出国意向的人员,核保人员需对出国原因、所去国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对于维和、援外等风险较高的出国人员投保,一般不接受其投保申请;对于出境旅游、商务考察、出国留学等风险较稳定的出国人员投保,可以接受其投保申请,但需核保人根据其出国时间长短,出国目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可接受的险种与保额;
●参考瑞再核保手册中国家与地区风险分类,对出国人员所去国家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二〗各险种投保规则
一、平安千禧红(分红型,B、D、E款)
(一)本系列险种包括以下四个险种:
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B,2004)(653)
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D,2004)(762)
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2004)(776)
(二)投保份数:
1.最低份数:
D、E款为1份,B款为2份;
2.最高份数:
B款对于被保险人年龄在60-69周岁的最高份数为10份。
(三)投保年龄:
1.B款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69周岁;
2.D款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69周岁;
3.E款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3-60周岁。
(四)交费方式:
1.B款:
月交;
2.D款:
趸交;
3.E款:
趸交;
(五)风险保额:
B款、D款不计风险保额,E款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
二、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78001)
1.投保人年龄为18-50周岁,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13周岁;
3.交费方式只能选择年缴或月缴;
4.风险保额:
需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寿险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的0.25倍。
三、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773)
1.投保年龄:
0-63周岁;
2.最低首期保费为3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3.在每年的缴费期间内,客户可自主决定是否交纳本年度保费。
续期每次交纳的保费最低为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四、平安金玉满堂两全保险(万能型)(807)
1.投保年龄:
3-65周岁;
2.交费方式:
趸交;
3.保费限制:
最低保费为1万元,且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
4.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行保险意外风险保额,银行保险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
五、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809)
1.投保年龄:
3-65周岁;
2.交费方式:
趸交;
3.保费限制:
最低保费为10000元,且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
4.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行保险意外风险保额,银行保险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
六、平安聚富步步高投资连结保险(885)和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818)
(一)平安聚富步步高投资连结保险(885)
1.投保年龄:
0-60周岁;
2.交费方式:
趸交
3.保费规则:
●首年保费:
不得低于3万元,3万元以上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
●后续保费:
不低于2万元,2万元以上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
4.投保时必须附加且仅能附加附加步步高(818);
5.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二)平安附加聚富步步高两全保险(万能型)(818)
1.附加规则:
●只能附加于聚富步步高(885)上;
●必须以组合形式投保:
聚富步步高(885)+附加步步高(818);
2.该险种不能单独交纳保费;
3.本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七、平安金乐章两全保险(904)
1.投保年龄:
3-60周岁;
2.最低份数为10份;
3.交费方式:
趸交;
4.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八、平安金状元少儿两全保险(907)
1.投保年龄:
0-17周岁;
2.年交保费:
本险种最低年交保费为1000元,最高年交保费为50000元,且必须为1000的整数倍;
3.风险保额:
该险种不计风险保额;
4.附加险规则:
4.1年缴保费2000元(含)以上可以附加其他险种;
4.2本险种只可附加《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16901);
●意外医疗最低投保金额为1000元,1000元以上按500元递增;
●每1000元主险年缴保费,可附加500元基本保额的意外医疗。
九、平安金管家两全保险(908)
1.投保年龄:
18-60周岁;
2.年缴保费:
本险种最低年缴保费为1000元,且为1000的整数倍;
3.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为意外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
4.附加险规则:
4.1年缴保费2000元(含)以上可以附加其他险种;
4.2本险种只可附加《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7)》(924)和《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16901);
4.2.1附加附加重疾07(924)时,附加重疾07(924)的投保规则为:
●投保年龄为18-50周岁,40周岁以内最高投保金额为100000元,41-50周岁最高投保金额为50000元;
●最低投保金额为10000元,保额须为1000的整数倍;
●每1000元主险年缴保费,可附加不超过10000元基本保额定期重疾;
●附加重疾07(924)按其基本保额的1倍计算重疾责任保额;
4.2.2附加意外医疗时,意外医疗的投保规则为:
●最低投保金额为1000元,1000元以上按500元递增;
●每1000元主险年缴保费,可附加不超过500元基本保额的意外医疗。
十、《平安一生无忧年金保险(分红型)》(926)
1.投保年龄:
1.1一生无忧(926)投保年龄为0-60周岁;
1.2无忧重疾(927)及豁免重疾(C)(928)的投保年龄为3-50周岁;
2.交费方式:
只可选择3年交或10年交;
3.无忧重疾(927):
3.1必须以下列组合形式投保:
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928);
3.2无忧重疾(927)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一生无忧(926)的基本保险金额;
4.保额规则:
4.1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的基本保险金额不低于1万元,1万元以上为1000的整数倍;
4.2单独投保一生无忧(926)时最高保额无限制;
4.3以“一生无忧(926)+无忧重疾(927)+豁免重疾(C)(928)”或“一生无忧(926)+豁免重疾(C)(928)”组合形式投保时,组合中一生无忧(926)累计基本保险金额不超过下述金额:
交费期
投保年龄
3年交
10年交
一生无忧累计基本保额
一生无忧累计基本保额
0-40周岁
≤20万
≤10万
41-60周岁
≤10万
≤5万
5.交费期:
附加险的交费期必须与主险一致;
6.风险保额:
6.1一生无忧(926)不计风险保额;
6.2无忧重疾(927)计一倍重疾责任保额;
6.3豁免重疾(C)(928)按“对应所豁免的长期主附险的期交保费×豁免险的对应交费年期×30%”计重疾责任保额。
十一、千禧平安意外伤害系列险种
(一)千禧平安意外伤害系列险种包括如下三个险种:
1.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16701);
2.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16901);
3.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日额医疗保险(2004)(17001);
(二)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至64周岁之间;
(三)保额与保费限制
1.最高保额限制:
平安千禧平安意外系列产品的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元;
2.最低保费限制:
每张保单最低保费不得低于98元;
(四)各险种投保规则
1.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16701)的投保规定:
1.1最低保额限制:
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且基本保险金额应为1000的整数倍;
1.2投保本产品时,可以同时附加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16901)、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日额医疗保险(2004)(17001);
1.5风险保额:
按基本保额的1倍计入意外险风险保额;
2.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16901)的投保规定:
2.1本产品最低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且保险金额应为1000的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2.2投保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16701)后,方可附加本产品;
2.3投保本产品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基本保额不得超过对应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额;
3.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日额医疗保险(2004)(17001)的投保规定:
3.1本产品最低住院津贴日额为10元,且津贴日额应为10元的整数倍,最高住院津贴日额限制为100元;
3.2投保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16701),方可附加本产品;
3.3投保本产品时,无固定职业者(包括家庭妇女、待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员工)、年龄50周岁以上者累计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最高不得超过50元;
(五)套餐销售规定:
套餐销售规定仅包含以下三个产品:
《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16701)、《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6901)、《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日额医疗保险》(17001):
1.套餐每人限投保一份;
2.投保套餐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3.以套餐形式投保的,计算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时必须包括套餐中的意外险风险保额。
十二、《平安千禧信贷保障定期寿险(A,2005)》(774)与《平安千禧信贷保障定期寿险(B,2005)》(775)
1.销售区域:
信贷保险的业务范围限于分公司本部及中心支公司本部所在城市市区银行销售网点;
2.销售渠道:
仅限银行保险BSM渠道销售;
3.投保资格
3.1投保人必须在银行已有个人购房或购车贷款,企业贷款和其它类型的贷款不予受理;
3.2如果投保人已在同一银行贷款项下投保本公司或其它公司寿险产品,不得再以该项银行贷款进行重复投保;
4.投保人限制
4.1投保人年龄须在18-55周岁之间,保险期满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4.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
5.受益人:
身故受益人须为以下关系:
父母、配偶、子女;
6.保额和保费
6.1最高保额限制:
投保信贷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贷款金额余额;
6.2最低保额限制:
首年度最低保额不低于20万元;
6.3无最低保费限制;
7.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不超过剩余贷款年期;
8.风险保额:
该产品需计入寿险风险保额,寿险风险保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9.体检规则
体检标准参照《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个人寿险投保规则6.01》执行;
10.契调和财务规则:
信贷产品累计基本保险金额200万元以上需要进行契约调查;
信贷产品累计基本保险金额200万元以上需提供财务资料:
累计信贷基本保额(万)
所需资料
200财务问卷、个人收入或资产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年审报告、企业资产证明
SUM>300
财务问卷、个人收入或资产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年审报告、企业资产证明、交税单
11.投保申请资料特别要求:
除一般投保资料外,投保时须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对帐单复印件。
十三、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942)
1.销售渠道:
B01(银行代理网点代理);
2.投保年龄:
3-60周岁;
3.交费方式:
年交;
4.交费年期:
3年;
5.保费规则:
●以份数投保,每份保费1000元;
●最低投保份数5份,且必须为整份数;
6.红利选择权:
只可选择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7.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期缴保险费的6倍;
8.附加险规则:
8.1本险种可附加《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7)》(924);
8.2.1附加附加重疾07(924)时,附加重疾07(924)的投保规则为:
●投保年龄为3-50周岁,40周岁以内最高投保金额为100000元,41-50周岁最高投保金额为50000元;
●最低投保金额为10000元,保额须为1000的整数倍;
●每1000元主险年缴保费,可附加不超过10000元基本保额定期重疾;
●附加重疾07(924)按其基本保额的1倍计算重疾责任保额。
十四、平安金利多两全保险(分红型)(943)
1.销售渠道:
B01(银行代理网点代理);
2.投保年龄:
0-65周岁;
3.交费方式:
趸交;
4.保费规则:
●以份数投保,每份保费1000元;
●最低投保份数1份,且必须为整数份;
5.附加险规则:
不能附加任何附加险;
6.红利选择权:
只可选择累积生息;
7.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保险费的1倍,未成年人需满足未成年人风险保额限额。
十五、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A)(946)、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B)(947)
1.一般规则
1.1销售渠道
●本险种限于平安银行销售,执行银行保险B01渠道常规出单方式;
1.2投保客户要求
●必须为在平安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客户,其它类型贷款客户不得投保本险种;
●如投保人已在平安银行就同一住房按揭贷款项下投保本公司或其它公司的保险,不得再以该项银行贷款投保本险种;
●投保人年龄须在18-55周岁之间,保险期满时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
1.3险种与还款方式
●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时,可投保《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A)》(946);
●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时,可投保《平安安居宝定期寿险(B)》(947)。
1.4保额与保险期间
●最高保额:
本险种最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贷款金额余额(如贷款人超过1人时,所有贷款者保额合计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最低保额:
首年度保额不得低于20万元,且须为万元的整数倍;
●保险期间不得超过贷款年期。
1.5风险保额
●信贷险保额:
本险种与649、774、775合计信贷保额;
●寿险风险保额:
本险种承保后按保险金额1倍计入客户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2.核保规则
2.1投保书
●使用银保投保书。
投保书1-4个问题中,有任何一项异常者,不接受投保;
●随投保书须同时提供由平安银行确认的《客户贷款信息表》。
2.2体检资料
●达到下列任一标准,须进行体检:
18-40周岁客户,累计信贷险保额超过200万;
41-55周岁客户,累计信贷险保额超过150万;
●体检项目:
A+B。
2.3财务资料
●累计信贷险保额大于500万元时,须进行契约调查并提供财务资料。
财务资料要求:
财务问卷、个人资产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年审报告。
十六、平安金色年华年金保险(分红型)(944)
1.销售渠道:
B01(银行代理网点代理)、B08(汇丰渠道);
2.投保年龄:
0-55周岁;
3.交费方式:
年交;
4.交费年期:
5年;
5.保费规则:
●以份数投保,每份保费1000元;
●最低投保份数4份,且必须为整数份;
6.红利选择权:
只可选择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7.风险保额:
需计入银保意外风险保额,银保意外风险保额等于期缴保险费的10倍,未成年人需满足未成年人风险保额限额。
十七、平安金宝贝少儿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945)
1.销售渠道:
B01(银行代理网点代理)、B08(汇丰渠道);
2.投保人要求:
●投保人年龄必须为18-50周岁;
●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交费方式:
年交;
4.交费年期:
5年或10年;
5.投保年龄:
●交费年期选择5年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0-10周岁;
●交费年期选择10年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0-8周岁;
6.保费规则:
●以份数投保,每份保费1000元;
●最低投保份数5份,且必须为整数份;
7.红利选择权:
只可选择累积生息或抵交保费;
8.风险保额:
●被保险人不计风险保额;
●投保人需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投保人银保意外风险保额=期缴保费X交费年期(5年或10年)X50%。
附件1:
名词释义
(一)寿险风险保额:
对某一寿险险种而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二)累计寿险风险保额:
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购买的各有效保单寿险风险保额的累计;
(三)意外险风险保额:
对某一意外险险种而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四)银保意外风险保额:
对某一含意外保险责任的银代险种而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身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五)重疾责任保额:
对于某一含有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险种,被保险人因患重大疾病而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六)未成年人风险保额限额:
包括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和累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
(七)基本保额:
客户投保时与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
附件2:
各险种寿险风险保额、意外险风险保额、银行保险意外险风险保额与其基本保额、保险费的倍数一览表:
险别
代码
寿险风险保额
重疾责任保额
意外险风险保额
银保意外风险保额
平安千禧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
16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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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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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
16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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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千禧平安意外伤害日额医疗保险(2004)
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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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B,2004)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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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D,2004)
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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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红两全保险(分红型,E,2004)
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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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安千禧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2004)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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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信贷保障定期寿险(A,2005)
77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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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千禧信贷保障定期寿险(B,2005)
77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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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世纪栋梁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
78001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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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玉满堂两全保险(万能型)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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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
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