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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

 

武胜职业中专招生就业处

武胜职业中专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经。

为科学、严格、规范、实效地开展学校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依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针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我校办法。

第二条

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就业处牵头,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专业部和班主任协助顶岗实习工作的开展和后续管理,学校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严格监控、考核,学生实习成绩合格者方准予毕业,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校实行实习生离校审批制度,做到学生外出实习有申请、有家长意见、就业处严格审批,手续齐全者,方可实习。

顶岗实习采取学校推荐(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

无论是学校推荐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均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内容。

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学生外出实习采用动态的实习档案管理制度。

在经审核后学生外出实习或变更单位后需一天内及时书面上报备案,班主任每月上报就业处核实确认一次。

实习单位首选国内大中型企业和面向区内工业园区,原则上应为专业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

实习期满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五条

实习单位和学校派出的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企业、学校、学生、家长应保持信息畅通。

实习单位要定期接待学校教师的日常走访,客观真实地向学校教师反映学生在单位的实习情况。

第六条

学生本人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尽力参加“工伤保险”,预防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第七条

加强内涵建设,从形式和内容上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防止出现顶岗实习“松散管理”甚至“管理缺位”状况。

第八条

就业处负责顶岗实习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细则》、《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学生实习情况报表制度》、《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测评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突发事件防范预案》等制度和措施;

2、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评估等;

3、协调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关系,统筹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九条

就业处要成立专门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组织。

小组成员由就业处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班主任、政教处学生工作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

在学生顶岗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危害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实习大纲,组织负责实习的教师制定学生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应在实习前发给学生。

3、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

4、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管理教师,对实习生分片分组,设立片组长并根据专业部实习生人数、区域确定合适的定点教师、跑点教师人员数量,负责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学生分片分组一般应按就业去向在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划分。

5、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组织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上报。

7、建立准确信息反馈渠道。

保障学校、企业、家长、学生信息随时互通。

实习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推荐实习:

1、经常早退,旷课一学期达12节(次)以上者。

2、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撤消处分者。

3、实习前考试不合格者,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4、没有参加《就业指导》等岗前培训课程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

5、未交清各种费用者。

6、有传染性疾病、特异性体质、精神疾病或不适应外出实习者。

7、学生举止打扮修养不符合身份者,如染发、纹身,男生留长发、戴耳环等。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推荐:

1、学习成绩优异或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成绩突出者。

2、担任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班干部或获得校级荣誉证书者。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前十名者。

4、其他方面对学校、班级有突出贡献、表现者。

在实习期间学生如与实习单位出现矛盾或纠纷,按以下方法处理:

1、以积极主动沟通化解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为原则,做到不激化矛盾。

2、由学校推荐的实习学生因各种原因要辞工,需先征得实习指导教师同意,报就业处备案,经批准才能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向实习单位提出辞工申请,再返校由就业处就近重新推荐实习。

3、由学校推荐的实习学生因患病需较长时间治疗,学生必须告知实习指导教师,经就业处同意后,报就业处审核备案,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向实习单位提出辞工申请,再回家治疗,病好后要立即和班主任、就业处联系,重新推荐参与实习。

4、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或严重违纪被实习单位开除,一经查实,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并不再推荐就业,同时推迟颁发毕业证书。

学生离校外出实习、就业要加强安全防范,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1、不进入各种消费型娱乐场所。

2、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疾病。

3、讲文明,讲道德,处理好与实习单位职工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4、不参加不明单位组织的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禁止参与非法传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活动及一切不符合学生身份的活动。

5、不擅自参加登山、游泳等户外不安全活动。

第九条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对顶岗实习学生实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由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业实习指导老师联合指导的办法进行培养。

为做到矛盾有人化解、问题有人处理,建立学校良好声誉,实现长期合作共赢。

学校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应向各相关人员确认联系方法,落实建立学校与企业、家长与企业、实习学生与学校联系人制度,使学生在岗情况、住宿情况、成长过程得到及时反馈。

1、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制定学生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实习计划应包括:

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内容与任务、实习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

2、企业指导老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中指定,具体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3、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采用定点指导和跑点巡查相结合,实习过程原则上采用全程监控,如遇特殊情况确须请假的,须报就业处批准并备案,并指派其它老师顶岗,不得消极懈怠,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4、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指导学生,跑点教师要做好日常实习进度和质量的检查。

学校和企业辅导老师在业务指导的同时应注重心里健康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5、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末期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6、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密切沟通,加强对学生的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一次到学生实习现场指导;督促学生填写《企业工作日记》等相关内容。

7、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要搜集各方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条企业职责:

1、实习单位要符合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优先选择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能接纳一定数量学生的企业,生产岗位与学校开设的专业比较接近,能统一安排实习生住宿的企业。

2、企业应积极与学校进行沟通,确定专人(车间负责人、师傅等)作为校企联系人。

 

3、企业应尽量为实习学生提供“工伤保险”;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参与实习报酬的管理和监督。

4、实习单位领导要重视实习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有效地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十一条家长职责:

1、家长要经常了解子女在实习单位的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实现家长对子女生产实习、节假日、工余时间的有效管理。

2、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和家长三方实习协议书,明确家长作为学生监护人的职责,能协助学校、企业对相关事件进行处理。

3、家长要及时和学校、企业(实习单位)沟通子女的不稳定情况,反馈对实习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实习纪律

第十二条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在顶岗实习中要努力提高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综合职业能力。

1、学生要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认真执行专业部制定的顶岗实习计划,达到实习目标。

2、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实习秩序。

3、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4、认真做好实习岗位的本职工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5、主动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的畅通。

6、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须主动填写《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并负责将顶岗实习责任书和实习计划书送至实习单位。

7、实习期间应撰写实习日记或日志,详细记录当天的工作及心得体会,定期总结,无故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按不合格论处。

8、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校内校外实习指导老师姓名、联系方式。

(2)实习单位简介(对实习单位的性质、总体发展前景作简要阐述)、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所在岗位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3)实习总结(对实习过程和内容的感受、收获,应突出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提高的内容)。

(4)实习指导老师评定(包括学校指导教师鉴定和企业指导老师意见)。

 9、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各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10、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1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校内指导教师报告。

 12、实习期内如需变更实习单位,须上报班主任和学校就业处,经实习指导教师核实并取得原实习单位的谅解。

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严格按照学校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13、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

 14、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5、无故不按时上缴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6、凡参加顶岗实习时间不足学校规定时间90%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

在实习过程中出现未经批准的集体辞职现象、上岗时间过短尚未熟悉工作性质而离职现象者,学校将进行纪律惩戒,实习成绩为不合格。

 17、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在对其加强教育的同时,有权不予推荐上岗、延长毕业时间、延发毕业证或宣布其肄业等处分,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实习安排

第十三条顶岗实习的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

 1、就业处依托学校现有的实习实训基地按专业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安排;学前教育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轿车维修专业等技术和应用要求较高的专业实行“2.5+0.5”的形式,即上述三个专业原则上在校学习两年半,最后一学期安排顶岗实习;其余专业原则上在校学习两年,最后一年安排顶岗实习(每年六月开始)。

 2、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学生须自行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顶岗实习单位时,时间与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时间同步进行,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交本人申请、填写《南溪职中学生顶岗实习登记表》、学生家长签字同意、签订《南溪职中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责任书》,提交学校就业处备案,其实习过程一并纳入学校的统一监督,实习期满,向就业处交回实习日志、实习单位鉴定、实习报告等资料。

任何班级老师个人或班主任不得私自提前同意学生离校自主联系实习,违者承担一切后果。

第五章成绩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原则: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工作过程的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合作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

第十五条成绩考核评定

 1.考核分两部分:

一是企业指导老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5%;二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工作报告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35%。

 2.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填写“顶岗实习鉴定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每更换一个单位或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企业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管理与考核,在每一个岗位,学生要写出实习报告,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实习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给出评价等级。

 4、建立优秀实习生事迹收档制度。

由实习指导教师把本校涌现的优秀实习生(应届或历届)事迹材料收录报就业处存档。

第十六条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设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由企业和实习指导教师(定点教师、跑点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实习表现、实习日志报告等评定实习成绩。

与之对应的成绩评定基本原则分别为:

1、优秀——很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高;实习日记或日志认真;实习总结报告中能对内容进行较系统的总结,实际材料丰富,对某些问题理论分析有一定深度,或有独到见解,或有合理化建议。

2、良好——能较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较高;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完整且质量好,能对实习中某些具体问题做出正确的理论分析;实训实习态度认真,虚心肯学。

3、中等——达到实习大纲及实训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成果质量中等;能够完成实习日记或日志及实习总结报告,内容正确完整,实习态度认真。

4、合格——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训成果质量一般;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及实习总结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完整;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行为。

5、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及格:

 

(1)、未能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日记填写不认真,实习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态度不端正。

(2)、无故旷工一天及以上或联系不上者。

 (3)、实习中严重违反实习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4)、无适当合法理由每周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5)、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实习日志。

 (6)、校外实习期间一周没有向辅导教师汇报实训进程的。

(7)、校外实习期间没有经实习指导老师允许擅自去向不明者的。

6、重修

 实习不及格者,允许重新实习一次。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时实习单位向学生支付的实习工作报酬应足额发给学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扣发和拖欠。

第十七条

组织安排学生校外实习,严禁涉及高空、井下作业;放射性、剧毒、易燃易爆工作以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第十八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积极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学生外出实习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或没有书面记录;推荐不该推荐的学生去实习;没有按规定办理实习生审批手续;师生、家长、企业信息不准确不畅通;没有按规定建立片、组;没有按规定落实好定点教师、跑点教师、联系人制度;安排实习前不去单位实地调查;违反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五个不得”等等。

对上述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没有按学校规定开展实习管理工作,导致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实习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的责任,并扣发就业奖励。

 

第十九条对顶岗实习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签发“顶岗实习合格证书”并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就业处。

 

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016年8月

 

武胜职业中专学生顶岗实习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人格特质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顺利推动顶岗实习工作,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和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特制定本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夏生荣

副组长:

高攀刘杰

成员:

周煜徐平杜勇李金竹张辉明专业部长就业班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

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实训的延伸,是专业教学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是培养学生适应社会、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的重要环节,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积累基层岗位工作的实践,检验、巩固并加深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掌握专业技能,磨砺意志,提高和强化学生的竞争意识、职业意识和创业意识,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对人才的需求,为今后顺利就业以及在未来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发挥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具体实施过程

1、准备阶段:

(1)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传达顶岗实习方案,讲明顶岗实习目的、内容、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提高学生对顶岗实习重要性的认识。

(2)召开参加顶岗实习的家长会议,通报国家有关顶岗实习政策,介绍顶岗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并签述相关协议。

(3)按单位要求,进行实习前的体检和人员选择,并购买《团体意外伤害险》。

(4)由学校统一组织全部实习生进行顶岗实习培训。

请有关专家或领导以专题讲座的形式,讲授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有关政策、劳动和实习的必备常识、职业素质的培养和训练等有关专题。

(5)学生写出《顶岗申请书》,签述《顶岗实习协议》和《顶岗实习工资代管委托书》,并填写有关表格。

(4)组织学生做好出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安排交通工具,向带队指导教师分配顶岗实习生,由带队老师组织成立实习小组,实行分级管理。

2、校外顶岗实习阶段的安排

(1)顶岗实习的流程:

到达顶岗实习地点后,配合实习单位,办理好体检、证件查验、食宿安排、岗位分配,在单位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的直接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项顶岗实习活动。

(2)主要实习内容:

参加顶岗实习的同学须认真听取实习单位的有关情况介绍,阅读有关材料,了解相关业务活动的方法和要求,根据顶岗实习单位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任务,参与并重点掌握实习单位各项业务的基本实施过程和基本技能方法,为实习单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3、校内总结阶段内容安排

(1)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整理、修改、完善有关顶岗实习材料。

(2)进行校外顶岗实习的总结与交流工作。

整理好的《顶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交带队指导老师。

由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最后由就业处负责做好顶岗实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各班要在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针对顶岗实习情况集中进行经验总结与交流。

四、对顶岗实习生的要求

(一)每位顶岗实习的同学按就业处要求,填写好有关表格,便于建立顶岗实习档案。

实习期间至少每周将实习情况主动向班主任各汇报一次,接受老师的教育指导,确保信息畅通。

(二)顶岗实习期间,每位同学必须服从实习单位、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秩序、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杜绝任何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带队指导教师联系,征得同意后,再按实习单位要求,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三)顶岗实习期间,要求每位同学都要:

1、撰写实习周记(主要记录:

顶岗实习的业务种类、内容、方法以及主要收获等)。

2、撰写实习报告(不得少于500字,主要内容包括: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实习过程、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及自己提出的解决问题对策、对带队指导教师的意见、主要实习收获和心得体会、自我鉴定等。

该报告应在校外顶岗实习期间完成。

3、填写《实习鉴定表》。

校外顶岗实习结束前,把写好的实习报告交实习单位审阅,作为顶岗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鉴定的依据,此鉴定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顶岗实习期间,如要摘抄实习单位的有关文件和数据资料,必须征得实习单位的同意。

(五)每个实习学生都要自觉地严格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树立良好的学生形象和社会责任感,保持勤奋好学、艰苦朴素、吃苦耐劳、互助友爱、虚心向上的良好习惯,主动、热情地完成实习任务,事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已,树立学校形象,不做有损个人人格和学校声誉的事。

(六)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主动接触社会,转变就业观念,学习和掌握就业技巧方法,提升自身就业能力。

四川省武胜职业中专学校

2016年8月

 

武胜职业中专关于学生顶岗实习

管理办法和要求

为使我校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推荐工作有序开展,通过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和价值观,使职业素养得到较大提高,调动全校教职工关心、参与顶岗实习工作的积极性,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南溪职中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和要求。

一、关于顶岗实习(就业)学生准入制度

(一)、推荐学生顶岗实习(就业)严格把关,执行下列制度。

1、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

2、遵守班级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撤消)。

3、经学校各职能部门和该班班主任及所有任课教师签字认可。

4、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或有其它熟练的专业技能并取得相关证书:

普通话、计算机、英语、技能鉴定等证书者。

5、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实习或学校同意自己联系的实习,并经实习单位鉴定合格者。

6、不吸烟,无染发、烫发、奇异头式、纹身等,体检合格,符合用工年龄。

7、具备居民正式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等相关材料。

8、已实习(或就业)的学生,如因违反单位劳动纪律或国家法律,学校不再予以推荐。

(二)、推荐时间;

学前教育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轿车维修专业原则上在第七期结束后开始陆续进行,其它专业原则上在第六期结束后开始进行。

(三)推荐程序:

1、符合顶岗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并签订实习(就业)责任书。

2、向就业实习处提供就业所需的各类数据和相关资料,由就业实习处建档。

3、凡实习(就业)的学生,必须完清学校有关的经费和相关手续,并由班主任核定签字,报学校分管领导核准,再予以推荐。

4、申请自己联系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与学校规定和安排的时间同步进行,由学生本人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登记表》,经家长签字同意并签订《顶岗实习责任书》,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签字并交就业处备案,学生实习期满,向学校就业处交回实习日志、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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