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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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10年第三季度星级饭店统计系统共有13332家星级饭店添加了账户基础信息,其中11132家的三季度经营情况数据通过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比上季度增加了174家,填报完成率为76.55%。

  一、总体情况

  完成填报的11132家星级饭店中,包括一星级202家、二星级3552家、三星级5037家、四星级1856家、五星级485家。

全国11132家星级饭店三季度的营业收入总计为50,671,143.88千元,其中一星级占0.16%,二星级占7.4%,三星级占30.38%,四星级占33.55%,五星级占28.51%。

客房收入为22,871,160.02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5.14%,餐饮收入为21,452,057.43千元,占营业收入的42.34%。

  全国三季度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294.3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4%,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8.38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29411.22元/间。

  从第三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天津、辽宁、广东、福建;平均出租率排前6位的为上海、湖南、新疆兵团、山东、吉林、新疆。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山东、辽宁、四川、浙江。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

  二、各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北京(23家)、上海(4家)和山东(3家)三地的平均房价在150元/间夜以上;平均房价最低的为贵州(13家)、河南(5家)和四川(8家),不足70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超过70%的共有6个省市,其中西藏(7家)最高,为78.6%;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5五个省,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0个省市;平均出租率在40%-50%的有4个省市;青海(2家)和北京平均出租率最低,不足40%。

  二星级饭店,上海(69家)和北京(210家)两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海南(22家)、广西(128家)和云南(259家)三地的平均房价不足100元/间夜。

6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其中上海最高,为77.49%;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0个省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13个省市;海南、河北(81家)和重庆(43家)平均出租率不足50%。

  三星级饭店,上海(114家)、北京(248家)、内蒙古(76家)、西藏(40家)和山西(89家)等地的平均房价均超过了250元/间夜,其中上海超过了400元/间夜。

海南(84家)的平均房价最低,为113.44元/间夜。

5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其中上海最高,为79.04%;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9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7个省市;海南平均出租率最低,为49.56%。

  四星级饭店,上海(60家)、西藏(8家)、青海(11家)和北京(119家)等地的平均房价超过了400元/间夜,其中上海和西藏两地的平均房价均高于600元/间夜;平均房价低于300元/间夜的有14个省区市,其中海南(49家)最低,为188.27元/间夜。

9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其中吉林(38家)最高,为79.3%;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20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不足50%的只有西藏(8家)、天津(28家)和海南(49家)3个省区市,其中西藏最低,为43.78%。

  五星级饭店,上海(37家)和青海(1家)的平均房价超过了1000元/间夜,远远高于其他省区市;山东(22家)、北京(53家)、四川(20家)和新疆(13家)等地的平均房价也都在700元/间夜以上;贵州(2家)、重庆(11家)和安徽(10家)等地的平均房价不足400元/间夜。

8个省区市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其中湖南(12家)最高,为89.28%;平均出租率在60%-70%的有14个省区市;平均出租率在50%-60%的有5个省区市;海南(20家)和天津(10家)两地平均出租率均不足50%。

  三、三大区域情况

  从各区域的收入结构情况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餐饮收入和客房收入两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和占营业总收入比重分别为86.54%,92.08%,87.88%。

东、中部地区两项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间差距较小。

西部地区的客房收入所占比重优势较明显,比餐饮收入所占比重多了8.1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该指标2.88个百分点。

中部地区餐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大于客房收入所占比重,高于全国该指标4.71个百分点。

东部地区两项收入比重均低于全国值。

  三大区域的总体经营情况看,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最高,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值50.5元/间夜、31.94元/间夜和12370.19元/间;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最高,略高于全国平均值,而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为三个区域中最低,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值75.46元/间夜、46.71元/间夜和14058.03元/间。

  三大区域各星级经营情况看,一星级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中、西部地区,而平均出租率是三大区域中最低,比最高的中部地区低了近10个百分点。

二星级东部地区优势明显,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最高,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低。

三星级和四星级东部地区体现绝对的经营优势,西部地区各项平均指标均高于中部地区。

五星级东部地区平均房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但平均出租率最低。

中部地区平均出租率最高,其余三项指标为三大区域中最低。

  四、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

  从三季度的完成情况看,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填报完成4689家,占全国总数的42.12%。

从50个重点旅游城市的各星级填报情况来看,一星级53家,占全国完成数量的26.24%,二星级1142家,占32.15%,三星级2151家,占42.11%,四星级967家,占52.10%,五星级376家,占77.52%。

  从三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青岛、北京、深圳、呼和浩特、福州、乌鲁木齐、西宁和天津;平均出租率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长沙、长春、上海、银川、青岛、乌鲁木齐、杭州、呼和浩特、合肥和成都。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青岛、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长沙、长春、北京、成都、福州和深圳。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在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长春、成都、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京、北京、福州、青岛和宁波。

(注:

共41个省市进行数据比较排序。

张家界、石家庄、丽江、哈尔滨市、东莞、太原、拉萨、昆明和珠海等9个城市的填报率不足60%,本季度不列入排序)。

 

  五、与上季度的比较分析

  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各项平均指标除平均房价略低于上季度外,平均出租率、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与上季度相比,增长均在5%以上。

一星级和四星级各项平均值均高于上季度;二星级和三星级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三项指标比上季度有所增长,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比上季度减少;五星级平均房价降幅较大,但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有显著增加。

  从各地区经营情况看,西藏、青海、吉林、新疆兵团、内蒙古、江西和新疆等7个省区的平均房价比上季度增长了20%以上;有13个省区市的平均房价与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其中广东和海南的降幅最大,分别下降了17.39%和16.65%。

西藏、青海、吉林、新疆兵团、新疆、河北和内蒙古等7个省区的平均出租率与上季度相比,增幅均在20%以上;海南、安徽、福建、河南和江苏等5个省与上季度相比略有下降,其中海南降幅最明显,下降了10.45%。

西藏、青海、吉林、新疆兵团、新疆和内蒙古等6个省区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与上季度相比,增幅均在50%以上;有7个省市与上季度相比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海南降幅最明显,下降了25.36%。

新疆兵团、北京和西藏三地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与上季度相比有了显著增长,增幅均超过100%;有9个省市与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其中陕西、云南、山西和安徽的降幅均50%以上。

  从三大区域总体经营情况看,西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与上季度相比增长明显,三项平均指标的增幅均大于东、中部地区。

其中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比上季度下降了2.33%,是三项平均指标中唯一低于上季度的。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与上季度相比,只有东部地区大幅增长,中、西部地区均有下降。

  从三大区域各星级情况看:

一星级增长明显。

东、中部地区的平均房价、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增幅都在10%以上,三大区域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都在15%以上,东、中部地区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都超过了50%,其中东部地区增幅超过了100%。

比上季度略有下降的两项指标分别为西部地区平均房价和中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二星级东部地区带动增长。

除中、西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比上季度减少外,其余各项指标均高于上季度,其中东部地区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房平摊营业收入、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增幅超过10%;三星级中、西部地区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明显下降,其余各项指标均高于上季度,其中东部地区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西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的增幅超过10%;四星级三大区域均衡增长。

东、中部各项平均指标均有小幅增长,西部地区平均房价和平均出租率增幅都在10%以上,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小幅下降;五星级西部地区大幅增长。

东部地区的平均房价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中部地区的平均出租率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均比上季度有所下降。

  从50个重点旅游城市情况看,与上季度相比,平均房价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乌鲁木齐、泉州、青岛、大连、呼和浩特、福州、秦皇岛、宜昌和成都,最小增幅为5.69%;广州、三亚、桂林、洛阳、重庆、海口、温州、石家庄、苏州和贵阳下降明显,最大降幅24.78%以上。

平均出租率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秦皇岛、西宁、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银川、贵阳、青岛、桂林、石家庄和兰州,最小增幅为14.19%;三亚、海口、南宁、洛阳、泉州、宜昌、黄山、合肥、温州和广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8.2%。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西宁、秦皇岛、乌鲁木齐、呼和浩特、青岛、银川、大连、兰州、泉州和贵阳,最小增幅为16.2%;三亚、广州、洛阳、海口、温州、重庆、南宁、厦门、无锡和郑州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29.04%。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排在前10位的城市为北京、西宁、秦皇岛、海口、乌鲁木齐、成都、南宁、呼和浩特、大连和银川,最小增幅为22.88%,西安、厦门、洛阳、温州、三亚、泉州、重庆、广州、无锡和长沙下降明显,最大降幅为43.17%。

(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填报率不足60%的城市不进行排列。

  综上所述,从第三季度填报的相关数据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良好,四星级饭店业绩突出。

从全国星级饭店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看,第三季度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188.38元/间夜,环比增长5.29%,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29270.84元/间,环比增长7.11%。

第三季度占全国星级饭店统计总数的16.67%的四星级饭店营业收入占全国星级饭店营业总收入的33.55%,为各星级饭店所占比例最高。

各项平均指标环比均衡增长,有力地拉动了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各项经营指标的增长。

  2.地区间经营状况不平衡,三季度灾害性天气影响范围扩大。

从全国各区域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两项指标排名看,排在前几位的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和山东等东部城市。

从三大区域的比较分析看,拥有全国星级饭店近一半的东部地区,各项平均指标均高于中西部地区。

此外,海南、福建、辽宁和江西等地由于强降雨的原因,部分地区的饭店经营情况受到影响。

  3.三季度西部地区迎来客流高峰,部分省市大幅增长。

三大区域与上季度比较中,西部地区的客房平均房价和平均出租率均远远高于东中部地区。

从各地区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看,西藏、青海、新疆兵团、内蒙古等西部地区省份增长迅速,其中西藏、青海、新疆兵团和新疆的平均出租率涨幅超过30%。

在三季度50个重点旅游城市的平均指标的排名中,乌鲁木齐和呼和浩特均排在前10位;而在50个重点旅游城市各项平均指标与上季度相比的情况中,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和呼和浩特等西部城市都有较明显增幅。

  4.部分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城市经营状况有待提高。

从五十个重点旅游城市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看,两项指标均进入排名前10位的有上海、长春、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北京、福州和青岛,而均排在后10位的有海口、宜昌、桂林、黄山和洛阳。

从重点城市第三季度比第二季度下降前十名表中两项指标排名情况看,洛阳两项指标明显下降,海口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进入排名,宜昌、桂林和黄山与上季度相比两项指标均未出现明显下降。

由此可以看出对旅游业相对依赖度较高的海口、宜昌、桂林和黄山等城市的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并不理想。

这其中海口受季节和恶劣天气影响,平均房价和平均出租率比上季度均有一定降幅,导致区域客房收入比上季度明显减少。

桂林和黄山两城市的客房比重均在55%左右,星级饭店营业收入对过夜游客人天数的变化比较敏感。

宜昌三季度平均房价比上季度提高,带来三季度客房收入略有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宜昌、桂林和黄山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比上季度有所上涨。

  5.三亚、洛阳和温州经营业绩比上季度下滑最明显。

从50个重点城市与上季度降幅排名看,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均有下降的是三亚、洛阳、温州、广州、重庆、厦门、无锡和郑州。

其中三亚、洛阳和温州两项指标降幅都在10%以上。

三城市平均房价降幅均超过10%,三亚和洛阳平均出租率降幅均超过5%。

从三城市的收入结构看,三亚客房收入比重最高51.79%,洛阳和温州客房比重都在42%左右。

  6.高房价、低出租率的三亚和高出租率、低收入的长沙。

三亚连续两个季度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平均房价排名仅次于上海。

从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的各项指标排序中看,三亚的平均出租率排名第40位,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第18位,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第22位,三亚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1%,餐饮收入仅占22%。

各星级平均房价中一到四星级平均房价相对偏低,五星级房价超过800元/间夜,但平均出租率不足50%。

与上季度相比,三季度三亚各项指标均大幅下降,其中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下降了29.04%。

长沙连续两个季度平均出租率居重点旅游城市之首。

从三季度重点旅游城市的各项指标排序中看,长沙平均房价排名第22位,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排名第5位,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排名第41位。

客房收入占营业收入的47.84%,餐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达49.82%。

各星级出租率均在80%以上,其中10家五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高达91.30%,各星级间平均房价差距较小。

与上季度相比,三季度长沙各项指标环比增长幅度较小,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附件:

1.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各地星级饭店统计完成情况表

2.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五十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统计完成情况表

3.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汇总表(按地区分)

4.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按地区星级分)

5.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五十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经营情况汇总表(按地区分)

6.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五十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按星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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